岳云听她这么说神色瞬间黯淡下来:“姑娘这是拿岳某寻开心不成?”
阿云缓缓地站起来,他们这是在一个密林里搭的简陋帐篷,恐怕也为了防止敌人发现,视野因此被局限,并不能看的很远。
“或许今天遇见你,真的是天意,因为我的名字里,也有一个‘云’字,而从前有一个将军,她曾经跟我说过一句类似的话,‘天欲倾之国有殇,百战断头又何妨。”她说到最后几个字的时候,双拳忽的握紧,几乎是咬着牙一个字一个字说出来的。
“天欲倾之国有殇,百战断头又何妨?不知是那位豪杰所言,”岳云念出这一句来,眼中忽然亮起一抹异彩,“岳云若是能活过这一遭,将来必定会去拜访此人,还请姑娘告知姓名?”
“你想必是没有机会了,”阿云笑了笑,走近了岳云,单膝跪在草席上,望着眼前这个少年的眼神里异常平静,平静地就像再无波澜,可要是深究,你会发现,那平静的表象下面隐藏的,是惊涛骇浪,是被锁入笼中却忘记剪断利爪的野狼。
岳云已经想不起来那个女子是什么时候出的手了,他只记得,自己昏迷前最后听到的一句话是:“岳云少帅,襄阳城,我来替你攻。”
夜,黯淡无星。
襄阳城外的密林中,扎着几个简陋的军帐,因为担心被地方斥候察觉,因此几乎没有燃灯。帅帐之中,沙盘之前,站着个少年将军,他眉目舒朗,气度宏伟,让人见之折服,而不会计较他尚幼的年纪。这不仅因为他有一个名震天下的父亲,更因为他年纪轻轻就上了战场,屡立奇功,且丝毫没有少爷脾气,对待兵卒亲如手足兄弟,广受尊敬爱戴。
岳家军的人都知道,他是少帅岳云,却不知此刻他们眼中的少帅,早就换了一个人。
人人都说,守业更比创业难,可是,在一个冷兵器时代,攻城其实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甚至可以说,每一座城池,几乎都是踩着无数战友的尸体攻上去的。
原本岳飞拨给岳云的都是岳家军中的精锐,如若配合得当,攻下襄阳不成问题,可是,他们因为中毒,死了将近三分之一的人不说,如今更有三分之一的人处于刚刚解毒虚弱无力,完全成为了非雇佣劳动力的状态。
即使他们可以利用敌人自以为岳云已经中毒身亡的假消息迷惑一下对方,可是,那样的计谋效果终究是有限的,一旦攻起城来,撞门盾挡,投石射箭……这些都要人的,所以人数根本就是硬伤!
阿云为什么要主动揽下这么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这也是有原因的。
人人都知道,伪齐“国主”叛国投敌,甘做汉奸,和金人联合欲谋南宋,岳飞奉旨收复襄阳,岂不知,这三方之意,根本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襄阳城的价值,除却他独特的地理位置外,还有一样,便是一本价值连城的兵书。
没有人知道,这本兵书的作者是谁,只有寥寥数人知晓,当年的赵匡胤就是凭借这本兵书平定了天下,建立了赵宋王朝。当然了,宋朝皇帝也好,伪齐国主也罢,没有人会认为他们可以仅仅凭借一本书就一统江山,赶跑金人,可是,自古以来,那种我得不到敌人也休想得到的心态严重地影响了宋帝赵构,无他,完颜宗弼实在是太可怕,若叫他得到了兵书,赵构哪里还有容身之地?到时候怕是要和他的倒霉哥哥父亲一样沦为金人的奴才了。
同时,伪齐国主刘豫也很清楚兵书的价值,所以他把兵书收藏的很好,几乎当做他自己的小命,这是他与金人谈判最重要的筹码,是可以和国家一样明码标价出卖的东西,因此,襄阳不破,就危及不到刘豫生命,也就是,谁都休想得到兵书。
☆、中军帐里定计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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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帅”一头撞在沙盘上,颓然丧气。
如果强行攻城,辅之以巧,比如诱敌出城,在密林中绞杀,再派遣一队人在马尾上绑上树枝来回跑,扬起灰尘,佯装有大量伏兵,可能会动摇对方军心,减少己方伤亡……但是,这些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做法,攻下城池的胜算,也不过五分而已!
“真是的,早知道有今天,我当年就好好跟义父学兵法了。”幸好岳家军军令严整,没有人跑进来看,否则要是看见他们敬仰万分的少帅掀了头盔,头发乱似鸡窝,没形象的坐在地上,不知道要跌破多少下巴。
阿云眼珠子一转,看见玄剑悬浮在半空,周围一片蓝光,隐隐可见几把蓝紫色的光剑,不由泄气。
“二少,你都不闷么,这么些天话也不说一句。”
她一咕噜从地上爬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跳到那玄剑跟前,叹了口气,可怜巴巴的说:“二少,我觉得好烦,你就陪我说说话吧,这三百年在枫华谷整天重复那么几句话,都要疯了,这里的人都不懂我的忧桑,我也没法和他们说更多的话……”
玄剑周围的光黯了一黯,却没有出声。
“算了,都不知道你以前是干什么的,别真是个打铁的吧?不过我想多半是个死宅。”阿云也没打算听他回答,摇摇头继续自顾自的说下去,“今天看到岳小云,我就想起了曹姐姐,如果她在的话,肯定不会像我一样烦恼呢,从前徐将军讲兵法的时候总夸雪阳姐姐‘奇谋伟略’、‘活学活用’来着,我呢,背个兵书还要义父戒尺伺候,结果,在天策府呆了那么久,连孙子兵法都没背住。倒是那几年到处出游,反而无心插柳柳成荫,知道了点儿地形方面的东西,不然,我还真不敢答应柳萧帮岳小云打襄阳。”
“其实二少,你知道么,我最讨厌的事情,就是打仗。”她合拢双膝坐在地上,将头深深埋下去。
“洛阳城那一战,何止白骨森森,血染城墙?我们每一个人,从早上杀到晚上,脚下的尸骨都快堆成一座小山,连握枪的手都没有力气了,可是还是要杀下去,杀到整个人都麻木掉……我以前最爱干净事儿最多了,不能天天洗澡就闹脾气,可那段时间,睡觉的时候鼻息里都是血腥味,吃饭的时候一见着肉就吐,手上的血怎么也洗不干净。可就算是这样,我也不想回大营,”她说到这里,声音忽然像被强行按住的弦一样低哑呜咽了下去,“因为每次一回大营,就会清点人数,知道昨天还和你一起憧憬着突围的人变成连尸体都找不到的名牌,知道你身边的人正在一天天的减少,那种感觉……”
“阿云姑娘。”二少在沉默了这么多天后,终于开了金口。
声音依旧清冷,如月色流水,却带着一点吴语的轻软。
她听入耳朵,就觉着清音如弦响,那些因为回忆顿生的恐惧与痛楚,忽然就减轻了很多。她抬起头,玄剑周围的剑阵已经消失,显示主人并未在修炼状态。
“对不起啊,你是不是觉得我很烦?”她抬起袖子擦了擦眼角,忽然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二少沉默了一会,似乎在酝酿说法,接着才缓缓道:“往事已矣,忧思无用。”
“我知道啊,”阿云有些无奈的笑了笑,“可是,人总是懒惰而善忘的,有些伤疤,如果不去反复的揭开,它就会结痂,脱落,然后彻底的痊愈,一点痕迹都不会留下。我不想忘记,那些人,在之前对我的意义不过是一些遥远的名词,可是,在朝夕相对了那么多年以后,他们就变成了手足兄弟,曹姐姐救了我的性命,君傲城又因为我瘸了一条腿……这些都是还不清的债啊。”
二少没有接她这句话,或许只是出于不想涉及别人隐私的风度,也或许,是因为别的什么,但出于好心,他转移了话题:“明日攻城,胜算几何?”
“说实话,还真没多少。”阿云自嘲笑笑。
“既如此,何不另辟蹊径?”
“我倒是想啊,兵法曰‘实则虚之,虚则实之’,凭借轻功偷偷摸进去,在城中作乱,杀死守将,再打开城门,其实也不失为一个办法,毕竟我在武功上还是多一点儿优势的”阿云说到这里又摇摇头,“可是我渣轻功,这绝壁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天策那轻功,一爬墙就是飞沙走石,声势浩大的简直要排山倒海,她要敢轻功爬墙,分分钟就能被发现然后射成刺猬。
“哎,我要是个唐萌萌该多好?”翅膀一展跳老高,翻山越岭的利器啊!
“此事,不必忧心。”
“哈?”阿云擦擦眼,有些不可置信,“可是你,自己都无法……”也不知道是不是系统森森的恶意,这二少原先在剑冢还可以在石窟中飞来飞去愉快的玩耍,如今,连自由活动都只能在她十米范围内,超过了就不能动了,导致她连换个衣服洗个澡都相当尴尬,放远了怕被人拿,放近了又不大好,幸好,这位二少很是君子,每次都要求她不方便的时候将他整个人放进剑套里。
“叶某自有办法。”
天策府渣轻功,固然是个不争的事实,然而,作为一个藏剑,似乎轻功也好不到哪里去。所以按照正常的反应,阿云本该一把拍飞二少,然后叫他自己一边玩去,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个语气清冷平和却掷地有声的声音,她竟然就鬼使神差的想起了曾经和她一块守城门的二小姐说的那句话:君子一诺轻生死,何须千金污侠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