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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持美行凶 完结+番外 (小狐昔里)



拿起筷子,她停顿了一下,抬眸看了看对面,忽而觉得有些冷清。

白玉堂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华灯初上了,她望了望后面,没有看见那个叫做雨墨的小哭包。

“你找雨墨吗?”白玉堂自顾自地往下说:“他是个忠心的,这会儿已经去开封府衙报案去了。”

进门的时候,白玉堂让小二上些菜,这会儿正好送上来。奔波了这么久他也着实有些饿了,便坐下吃了起来。

小龙女很顺遂地坐在了他的对面,奇怪的是,她明明刚刚用过,却有了一丝食欲。她是不是变得能吃了,微微有些赧意,她以手托腮,视线直直地望向对面的人,却是不知道在看什么的。

白五爷:……

“咳咳咳——龙姑娘为何这般看着在下!”这么专注,就像眼里只有他一人一般,他会多想的。

小龙女偏头想了想,很直接的问出来了:“刚刚用饭的时候你不在,我觉得有些孤单。”

噗——好险没直接喷出来,白五爷用尽全部功力克制住了弯起的嘴角,开口竟然带着些诱哄味道:“是吗?那以后在下都陪你用餐,好不好?”

白五爷发誓,他真的用了这辈子最温柔的声线。

可是她还要回古墓,古墓里……小龙女克制地摇了摇头:“古墓不允许男子进入。”

话语里竟然带着股可惜意味。

“龙姑娘你竟然生活在古墓里!?”重点错。

点头。

“从小到大?”

又点头。

哼!这师门不去也罢,这般如花的姑娘在古墓里了此余生,古墓里又只有这姑娘和一个老婆子,难怪养成这般的性子!这师父未免也太不着调了!

“那若是此次回去,还会从古墓里出来吗?”

小龙女摇了摇头,微微抿着唇角,最后还是开口:“师父说,古墓派女子,终身不得出古墓,除非……”

“除非?”

“除非有一男子愿意为我付出生命。”

这时候,白玉堂已经将将吃到八分饱,他放下了碗筷,轻轻喝了口茶水,语气有些调笑,可他知道,自己的心跳几乎如雷打鼓:“那若是我愿意为你付出性命,姑娘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回古墓了?”

很冲动的话语,完全不经大脑,出口后却并不是懊恼,而是后怕。白五爷第一次在一个女子面前折腰,若是被拒绝了……哼!不会有拒绝!

由爱故生怖,原是如此。

“是。”

心跳声愈加明显,仿佛要跳出胸膛一般,正是此刻,小二敲响了房门,低声道:“客官,我来送热水!”

……为什么嘴贱要了热水沐浴!

一场对话无疾而终,但其实在两人的心里,这场对话并没有结束。小龙女只是单纯却并不傻,相反她其实很聪明,比如她注意到了白大哥过快的心跳声,而那时,她的心跳声……几乎快要停止了。

沐浴过后,白玉堂换上了一身新的衣衫,他要去开封府走一趟,开门正好看到小龙女站在门口。

“我也去。”

“好。”夜游开封,其实……也很不错。白玉堂扛着大刀,在开封府衙转了两圈,将大刀和书简留下。

忽而想到自己来开封的初衷,看了看屋檐上仿若要乘风归去的女子,白玉堂想了想,展昭又不会跑,等到颜生之事事了再来也可以。

第7章 龙女有心(七)

先不谈开封府尹包拯包大人早上起来看到一把大刀如何地惊慌失措,好吧,包大人脸黑,实际却是个心思细腻手不能提的书生,即便惊慌,没有走近也是看不到的。

服侍包大人起身的小厮想,大人果然不愧是大人,这般情状竟然能够做到面不改色,怪不得大人能当大官,他却只能给大人当小厮呢!不过开封府尹家的小厮,这份工作他也挺好的。

包大人定了定心神,将大刀旁边的书简拿了起来,将将看完,便听到门外衙役来报,说有一小书童在外鸣冤,说要为他家公子翻案。

他低头看了看书简,将之放好,遂跟着衙役出去了。

白玉堂和小龙女看着包大人认真地看完书简出去见雨墨,两人才放心地离开开封府衙。

习武之人,一晚上没睡没有任何的妨碍,不过白五爷心中心疼,所以将大事办好,他也就心定了。虽然他对展昭很是不给脸,但他很相信开封府包拯包大人的青天之名。若是这世上连包大人都无法替颜生翻案,估计他真的只有劫法场一条路可以走了。

开封是大宋都城,繁华景象自是松江府不能比,且是天子脚下更显繁华昌盛,一路走来小龙女也见识了不少,却也依然被开封的祥和安居之像所动容。

看来这位包大人,真的是个好官。

“可是饿了?”白玉堂看小龙女一直盯着街边卖汤包的一对夫妻,误以为她是看到早点饿了。

自是有些饿了,昨晚用得本就不多。

在白五爷看来,龙姑娘十分好投喂,只要不是大鱼大肉的大荤腥,都可以接受。当然同行这么久,他也觉出这位姑娘的口味,白玉堂对于在意的人,向来是个细心的人。

口味偏甜偏清淡,喜好新鲜时蔬,而且还偏好面食,喜欢吃各种小点心。

如果是其他东西,白五爷可能还真不懂,但论吃,江湖上还真没有比他吃得更加精细的。虽然他更喜欢吃鱼,不过观察了这么久,龙姑娘似乎也不是不爱吃鱼,只是……大概被鱼刺卡怕了。

作为走南闯北的江湖人,白玉堂自然来过开封,只是因为这里是天子脚下他不常来就是了,不过好吃的地方,他还是知道的。

“走,带你去吃好吃的!”

很快,两人便落座在开封府南街最大的酒楼离子楼的二楼,以白五爷的身家,两人自然是坐进了临街的包厢。

很快,手脚勤快的小二就将点的鱼肉混沌端了上来。

雾气氤氲,食物的芬芳扑面如来。

“来,尝尝!”将手边用小砂锅装起来的馄饨推过去:“上次看你挺喜欢吃混沌的,这家鱼肉馄饨绝对是我在开封府吃到过最好吃的,用的新鲜青鱼,师父和面和包裹的功夫很出色,鱼肉鲜美的口感都锁在里面了。”

末了还不忘记加上一句:“放心,绝对没有鱼刺。”

他刚刚将自己的份端过来,抬头在热气中恰好看到小龙女的眼睛亮了一分,唇角微勾,果然是喜欢吃鱼的。

和他一样。

小龙女确实很喜欢鱼肉鲜美的味道,不然那时候就不会被鱼刺卡了,但这样的话确实不好诉之于口,而且……她确实有些饿了。

临街而坐,若是有人看到,定会觉得两人这般的场景,不着点墨便是一副上好的水墨画。

清晨天子脚下,便是世族纨绔也不敢打马街头,居高临下,不过当然有一人除外。如今庞太师权倾朝野,他又有女儿在宫中当着贵妃,有一个当太师的爹,还有一个当贵妃的姐姐,加上一个当皇帝的姐夫,作为当朝国舅的庞昱那可真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还未在朝中当差亲姐姐便给他求了爵位,当了安乐侯,安乐安乐,当真是富贵荣华唾手可得!

庞昱自己,显然也是这么认为的。

安乐侯封地在陈州,年后便要上任,可是他舍不得京城繁华景致和一群纵情玩乐的朋友,这不一大早,他就邀了一大群“知己好友”出来,先吃饱了再去郊外赛马打猎,回来去醉红楼,一醉方休!

可谁知……一错眼!庞小侯爷觉得自己的春天来了。

美,当真是美,他此生从未见过这般美丽的女子,过往那些姝色,放在她面前,都成了矫揉造作的庸脂俗粉。庞昱没读过什么书,也写不出什么华丽的诗词歌赋,但他现在觉得,什么华丽的辞藻用在她身上,都是多余的。

多情的小侯爷觉得他的心已经完全沦陷了,他想若是此生娶不到这位女子,他活着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有狐朋狗友拉着他去郊外纵马,卧槽,这个时候赛什么马,必须去认识美人好不好!随意地打发了曾经“惺惺相惜的知己好友”,小侯爷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容,忽而觉得今天这身衣服简直太难看了。

会不会给美人很轻浮的感觉?!

白五爷本来饭吃得好好的,和心仪,没错就是心仪之人,便是喝白水他都觉得心情甚好。虽然很不想承认,但白五爷就是在短短大半个月里沦陷得十分彻底。

始于惊艳,陷于性情。

这世上聪慧的女子何许多,他也见识过,也不是没有见过纯善的女子,可是呢,这世上这般聪慧善良纯挚的女子并不多,他动心的就这么一个。

若是错过,他必定后悔一生。

白五爷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规矩,什么叫做循规蹈矩,既然喜欢了就要死命地留下来,而且……谁!这贼眉鼠眼的贼子是谁!

油头粉面,还这么胖,也不照照自己长什么样,看什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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