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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三]君子藏锋 (墨殊)



在空无一物的半空之中,叶孤城踏着一片方才被他的剑气削落的竹叶,轻巧转身。而后,没有丝毫蓄力的动作,他手腕微动。仅凭一剑,竟营造出了比方才叶且歌的七剑还要纷繁错落的剑势。

叶且歌终归略败一筹,她以剑气凝结出的长剑,在和叶孤城手中的长剑相击的时候,便倏忽散去,在叶且歌毫无准备的时候,便只觉喉间一点寒凉。恍惚回过神来,叶孤城的剑尖已经抵在她的咽喉。

“此招何解?”叶且歌被人用剑抵住了喉咙,却依旧沉浸在方才兄长的一剑之威之中。这也是习武之人一定要与高手对招的原因,因为每一次交手,对方都能带你领略一个新的世界。

叶孤城还剑入鞘,眸光有一瞬间的深远,良久之后,他低沉的声音响起:“此谓之,一剑飞仙。”

而叶孤城没有说的是,这是集他两世心血之大成的一招,今日且歌能迫他使出这一招,已是不易了。

叶且歌双眸更亮,转而,她便要将这些日心中的盘算对兄长和盘托出。

第4章 舍南舍北皆春水。

第四章。舍南舍北皆春水。

看见幼妹眼中满满的亮光,叶孤城抚在剑上的手微微一顿,随即对叶且歌道:“想学?”

他的神态太过轻松随意,仿若叶且歌只是一个要糖葫芦的小姑娘,而这一招让无数江湖高手折腰的天外飞仙,只是稻草墩上最漂亮的那串糖葫芦。

叶且歌本能的摇了摇头,随即,她猛地顿住自己摇头的动作,眼神精亮:“哥哥曾经说,天下武学,触类旁通。方才且歌用心剑和哥哥的天外飞仙对决,仿佛窥见一点门径。”

叶孤城摸了摸幼妹的头,将人牵着往用膳的花厅走。一边走,他一边说道:“既然如此,以后过了午时,我教你天外飞仙。”

叶且歌由着叶孤城牵着,却有些犹疑的道:“那哥哥,你估摸着,按照我的资质,多久能学会?”

叶孤城并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反而淡淡瞥她一眼,示意叶且歌继续说下去。

叶且歌也为自己问出这样的问题而有些羞赧,她本是天赋极佳之人,然而若无平稳心性和一番勤学苦练,是撑不起正阳首徒这个身份,也有愧于师父的教导的。而今日问出这样的问题,的确是她冒失了。

微微低下头,叶且歌将自己的打算如实禀告了兄长:“前些日子我看了底下禀上来的消息,说有精铁出世,而哥哥和我,都需要换一把兵器了。”

“此事你无需关心,为兄自然会派人将精铁取来。”叶孤城的脚步微微一顿,眉头也不由皱了起来。他当然知道精铁出世的消息,因为前世那一柄随了他多年的乌鞘长剑,就是这精铁所铸的。

叶且歌却是摇了摇头,难得固执的忤逆了叶孤城的意思。她咬了咬唇,却没有丝毫犹豫的对叶孤城道:“哥哥,我的剑道遇见瓶颈,正想出府游历一番,寻求突破。”

前世叶且歌是十六岁出庄,虽不是为了什么突破瓶颈,却结识了几位至交好友,剑术也大有进益。而今生叶且歌虽然只有十三岁,不过她已经能操控心剑,自觉已有了自保能力,便想要出去走走了。

毕竟,那些故人遗踪,她无法与旁人道之,却总还是想要亲自回去看看的。此生她长在南海,可是江南的西子湖畔,却是她镌刻进骨子里的情怀。江南江北,水乡大漠,川蜀南疆,叶且歌此生,终归要亲自踏遍中原的每一寸土地的。

毕竟,她不是永远要活在叶孤城羽翼之下的闺中少女,南海白云一城,固然永远是她的家,却困不住叶且歌的一生。就像是前世的藏剑山庄,在她年纪到了之后,也是要外出游历,见识世间百态一样。

叶孤城深深的望了一眼自己的妹妹。少女身量未足,眉目之间有三分他的影子,却是十足的青涩——她太年轻了,哪怕她说她前世睢阳殒身的时候,已经二十有五,可是在叶孤城心里,叶且歌却还是那个半夜被梦魇惊醒,还会哭着找哥哥的孩子。

如今江湖风波未定,朝堂也是暗潮涌动,天下之大,却始终只是一派歌舞升平的假象。在这样的情况下,叶孤城宁愿在白云城中为幼妹撑起一片净土,让她安然长大。

然而叶孤城也明白,想要成为顶尖的剑客,闷头苦练是不成的。就是他自己,在前生年少之时,还曾经隐没姓名,入巴山剑派习剑两载,参人生百味,见俗世百态,方成无上剑道的。

既然如此,他又有什么理由阻拦叶且歌?

微微抿了抿唇角,叶孤城对叶且歌说话的神情格外的郑重:“且歌,这条路,你真的要走下去么?”哪怕前路艰险,哪怕这条路的顶端,是无尽的孤寂寒冷。你,也要一直一直走下去么?

叶且歌脸上的嬉笑之色也渐渐褪去了。这一次,她不再是对兄长撒娇,想要出门玩耍的小女孩,而是一个仰望着走在自己前方之人的后来者。

叶且歌注视着叶孤城的眼眸,叶家人特色的琥珀色眼眸相互对望,一派澄澈之中只能看清自己的影子。叶且歌郑重的点了点头,道:“一入藏剑,一世藏剑。此路,且歌无悔。”

意料之中的答案,叶孤城心下一沉,却转而安定下来。他清楚这是他的妹妹的选择。如果可以,他希望自己的家人能够永远在他的羽翼之下,安然过活。可是每一个人都有自己要走的路,既然且歌选择了追求剑道,选择了投身江湖,那么作为一个宽和且智慧的兄长,叶孤城也会选择在她的身后默默支持。

况且……叶孤城的眼中划过了一抹暗色,却又转瞬即逝。

算算日子,前生南王父子前来“拜会”他的时候,也就是在这两天了。按照前生的轨迹,那两人会在他的城主府勾留数月,与其提防着他们父子将主意打到且歌身上,不若趁着陆小凤还没有扬名江湖,江湖之中暂且安稳太平的时候,让且歌出门历练一番。

心里有了决断,叶孤城从腰间解下一枚洁白莹润的玉佩。那个玉佩上没有任何文字,只是被精细雕成了天边的一抹流云。玉身之上泛着肌肤一样的润泽,显然是被人常年摩挲盘养,才有了这样内敛低调的光辉。

将玉佩亲手系在叶且歌的腰间,叶孤城对她说道:“若是有事,去寻随便哪一间白云城的铺子,将这玉佩给掌柜看一眼,他就明白该怎么办了。”

叶且歌自然知道这块玉佩代表着什么——白云城主印,岂止是像是她家兄长说的,可以支使白云城在中原的店铺掌柜,实际上,只要拿着这块玉佩,便如同城主亲临,开启府库,调动私卫,都是可以的。

叶孤城将这块玉佩交给叶且歌,与将整个白云城交给叶且歌也没有什么差别了。

只有自己拥有越多自保的东西,哥哥才能越安心。明白兄长的心思,叶且歌并没有推辞。她踮起脚轻轻的抱了一下叶孤城,然后一边跑一边对他摆手道:“那哥哥,我明早儿就和咱们的商队一道出发啦。”

对于自己唯一的亲人,叶孤城一向是体贴的,只是他的体贴从来都是隐而不发,潜藏在平日的琐碎关心和长久的守护之上。所以,哪怕他最是心疼自己的小妹妹,也从未有过太过亲昵的肢体接触。

骤然被那个身量不足的小姑娘抱了个满怀,饶是淡定若叶孤城,也有片刻的怔愣。过了半晌,他才摇了摇头,往自己的书房走去。只是男子唇角勾起的细小弧度,却昭示了他很是不错的心情。

这种好心情持续到第二日的晌午,当一对状若寻常的商人叩响白云城主府的大门的时候,叶孤城身上最后的一点温度骤然收敛。

特别是恰逢这时,忠叔来向他汇报小姐已经出岛的消息。叶孤城沉默颔首,周身的寒意更甚了三分。

叶孤城的剑,是天边虚无缥缈的云。而叶孤城的人,却是涯底终年不化的雪。褪去了与幼妹相处之时的三分温柔,叶孤城整个人更是泠然。

这样的一个男子,在初见时分,就让南王父子心底生寒。不过为了他们心中的“大业”,两人还是强自镇定了下来,堆起一张笑脸,与叶孤城寒暄了起来。

叶且歌背着一轻一重两柄剑踏上白云城的商船的时候,掌舵人和水手们都是被她吓了一跳。叶孤城虽然没有对外明说叶且歌的身份,叶且歌自己也是做男儿打扮,可是一个有些单薄瘦弱的小男孩,背着一柄仿佛比他自己都要沉重的大剑,端的是怎么看怎么怪异。

老掌舵虽然不知道这个小公子的身份,可是看他一身雪白衣衫,光是那一身锦缎就已经价格不菲,更勿论上面精细的绣工了,再加上送他上船的人语焉不详的说这个小公子和他们城主有些亲戚,是以老掌舵便更是殷勤了几分。

叶且歌刻意做了男儿打扮,是因为她已经知晓,本朝相比盛唐,对女子的约束更加严苛。虽然江湖势力颇大,已经到了“侠以武犯禁”的地步,但是各个门派之中的女子,还是要仰仗着师父师兄的威名的。与女子尚能杀敌的大唐相比,本朝真正能在江湖之中闯荡出几分威名的女侠,简直是凤毛麟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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