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两人,一人曾以十五岁稚龄连退南海十九位用剑高手,年纪轻轻便被尊为南海群剑之首。而另一个人,则曾在接连击败中原各派精英之后蓦然沉寂,如今他虽然一年只出万梅山庄四次,每年也只杀四人,却成为无数剑客心中永远仰望的存在。
两柄同样锋锐的剑,两个同样高绝的人。西门吹雪和叶孤城,似乎应当是宿敌,又似乎早就应当成为知己。
然而事实却是,今生至此为止,无论对于叶孤城还是西门吹雪来说,对方的名字还只是摆在自己桌上的各地消息中的显眼字符而已。
西门吹雪此人对于叶且歌来说,说是“见猎心喜”也不为过。她也实在是想要看看,能够和自家哥哥比肩的剑法,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不过既然如今她已经寻到了师父,那么自己自然是要在师父身边,不能跟着陆小凤乱跑的。
所以西门吹雪什么的……等陆小凤将人请来的时候再看,也不迟吧?
叶且歌很早便帮着叶孤城整理各种情报,对于陆小凤说的那个大智大通,她也不算是陌生。
的确不陌生,因为对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已经逐渐接手白云城的情报工作的叶且歌,可以算得上是这个“大智大通”的顶头上司。也就是说,江湖之中传得神乎其神的大智大通,实际上不过是白云城在外的喉舌罢了——白云城主重生归来,又有了血亲牵挂,之前种种自然要重新谋算,而这个由龟孙老爷扮演的大智大通,只是他谋划里的很小很小的一部分罢了。
不欲让陆小凤再跑一趟,叶且歌直接从怀里掏出一张薄如蝉翼的锦帛,将之递给了陆小凤。
那张锦帛很轻很薄,上面用工整的蝇头小字记叙了大金鹏王朝的始末,边角处属于白云城的精致云纹也告诉了陆小凤这张锦帛的出处。
“啊呀叶兄,你简直太体贴了啊。”陆小凤迅速的将那张锦帛上的字扫视了一遍,顺口赞扬道:“你们白云城还真是人才济济,瞧瞧这字,虽然是工整的小楷,却隐约有一股泠然飘逸之感。”
叶且歌默默的看了陆小凤一眼,点头道:“你心心念念的白云城主,就是他写的。”言罢,看了一眼陆小凤已经僵住了动作,叶且歌又坏心的加了一句:“你可好好留着啊,毕竟是白云城主的墨宝呢,弄坏了兄长会觉得你看不起他的。”
陆小凤想要将锦帛给叶且歌塞回来的动作登时僵住,他捧着一方手帕,就像捧着一个烫手的山芋,拿着也不是,放下也不是。
叶且歌看着陆小凤像是被点了穴一般的僵住,忽然觉得自己这些日子以来心头的郁闷都被一扫而空——有的时候欺负欺负二傻子,的确是挺有意思的。
叶且歌忽然开始明白,为何前世的时候,七秀坊的姑娘们那么喜欢戏弄自家特产的二少们了。
一直过了好一会儿,陆小凤才小心翼翼的将这方薄如蝉翼的锦帛收好。然后便捏了捏自己的眉心,有些头疼道:“这事儿算是解决了,不过还不知道该如何请动西门呢。毕竟他一年只出门四次,而今年他已经出门三次了。”
叶且歌没有说话,却忽然眯着眼睛笑了起来。
叶英不用看就知道自家小徒弟要使坏,然而他却很是纵容的没有说话。动作一致的摇头轻笑,叶英和花满楼两人不约而同的端起面前的茶盏细品。
陆小凤只听见耳畔一阵利刃出鞘的声音,还没待他反应过来,便只觉得唇上的皮肤一凉。长剑的残影还印在他的瞳孔之中,陆小凤周身寒毛一竖,两根手指飞速探出,却只来得及碰到叶且歌的青君剑上的一点飞灰。
叶且歌的动作极快——至少,是让陆小凤难得的失手的快。这其中固然有陆小凤未对她设防的原因,可是仅仅凭着“陆小凤的灵犀一指也招架不住”这一招,叶且歌的实力就已经不容小觑!
陆小凤揉捻着指尖的那一点“飞灰”,顷刻之间就察觉到了异样。他抬手一摸,自己的标志性的两撇小胡子已经只剩下了一撇,只余下唇上的肌肤光滑得不可思议。而他指尖揉捻的,正是自己的那撇小胡子的“尸体”。
陆小凤有些发懵,叶且歌却已经还剑入鞘,坐在桌边对他笑道:“西门庄主的道,是在与人比斗之间寻求突破。”
说着,叶且歌的眸色稍微暗了暗,带上了几分跃跃欲试。她的手指拂过自己的碧王青君,而后继续道:“你若是跟他说,你的两撇小胡子被人用剑削掉了一撇,想必西门庄主无论如何也会跟着你来的。”
叶且歌的话音一落,陆小凤的脸色也已经变了。
他唇上的一撇小胡子被精心修剪过,另一撇却不见了痕迹,这让他整个人看起来都有一些滑稽。而比他的胡子更滑稽的是他脸上的神色。
当那种瞬间就苍白得看不见一丝血色的神色,出现在一个浪子的脸上的时候,难道还不够滑稽么?
“你疯了?”陆小凤的声音都有些走调了,在这样寂静的屋子里显得有些突兀,却带着毫不掩饰的焦急。
叶且歌有点惊诧于他的反应,只能转而安慰道:“切磋而已。”
陆小凤的头却摇得更厉害了。他强迫自己镇静下来,急道:“你还太年轻,一点江湖经验都没有。你知不知道,西门修的就是生死道,和他比剑,不是你死就是他死。”
叶且歌却神色未变,只是偷偷望了一眼已经放下手中茶盏的叶英,见师父没有生气,叶且歌才转而对陆小凤问道:“你觉得白云城主的剑,和西门庄主比,又是何如?”
陆小凤皱了皱眉,还是诚实道:“不分伯仲。”犹豫片刻,陆小凤又犹豫的补充了一句:“或许西门会不敌白云城主。”
叶且歌点了点头,对陆小凤保证道:“我和兄长至今比试六百七十二场,我败四百一十二场,平三百场。”从叶且歌十四岁开始,叶孤城的剑在她的剑面前就已经不再是压倒性的优势了。
这些年来,叶且歌明显的感觉得到,自己和兄长都没有原地踏步,他们重来一世,省却很多弯路,却都在向着更高的地方攀登。以后他们兄妹二人谁更胜一筹尚无定论,不过今时今日,已经可以说是并肩前行了。
这也是她想要会一会那位和兄长旗鼓相当的剑客,于是便敢主动招惹西门吹雪的原因——叶孤城的剑有了羁绊,可是,却也未曾留情。每一战势必横断生死,不留余力,这是叶孤城对叶且歌的尊重,也是对叶孤城自己的尊重。在这样的情况下,叶且歌和叶孤城对战六百余次,二人却都没有性命之忧,足见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所谓的“败就是死”,还是能够避开的。
陆小凤的唇更紧的抿起,最终却只能一声叹息。
他曾经拿起过剑,所以他知道,那种遇见对手便可以看淡生死的感觉——朝闻道,夕死可矣。所有的剑客但凡执迷于此,就一定会懂得这种感觉。
所以,陆小凤哑了嗓子,他有许多话想要对叶且歌说,最终却只说了一个“好”字。
曾经叶且歌在他放下手中的剑,决定做一个浪子的时候没有干涉他的选择,所以,如今面对叶且歌的选择,陆小凤除却无声的支持,也不能再做其他的事情。
倒是一旁一直在默默的听着的花满楼的脸上闪过了一丝担忧,不过他觉出一旁的叶英一直很是平静,便知叶小公子定然是有自己的考量。于是,他也并未多言。
天色渐晚,众人也不打算再在陆小凤的房间里逗留,所幸上官丹凤为他们安排的住处都在临近,稍稍话别之后,花满楼、叶英和叶且歌各自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叶且歌回到了房间中的时候,屋内并没有点灯。因着方才师父吩咐她夜晚锁好门窗,所以她进门的第一件事,就是将门严严实实的锁好,然后又逐一检查了窗子。
做完了这一切,她拧了一把帕子,胡乱的擦了手和脸,和衣便要躺到床上。
掀开被子的刹那,叶且歌闻到了一股清甜软腻的馨香,夹杂着丝丝缕缕的水汽,让她有些怔住。而就在她怔愣的空档,床上的那一团开始有了动作。
当一个光滑赤|裸的身体扑向叶且歌的怀里的时候,叶且歌毫无防备的被抱了满怀的时候,她唯一的想的便是——我为什么要一进门就把碧王青君解下搁在桌上?
第32章 草惹行襟絮拂衣。
第三十二章。草惹行襟絮拂衣。
向着她扑过来的是个女孩子,这个认知让叶且歌稍微放松了一些。方才她用来擦脸擦手的锦帕就被她随手扔在不远处,叶且歌一抬手,那还有些湿润的锦帕就重新飞回了她手里。
将这锦帕抖开覆在怀里那人的肩头,叶且歌稍微用力,将人推远了一些。
那人也有短暂的错愕,却起身想要勾住叶且歌的脖子——那副架势简直是不将她扑倒在床上不罢休。
在大唐的时候,叶且歌的红颜之中有温婉的七秀,神秘的唐门,爱撒娇的明教,自然也有泼辣大胆的五毒。最出格的一次,那只毒姐还给她下过男子催情的药物,然后浑身赤|裸的过来缠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