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还在猜,接着就看到她举起了右手的拳头,手上好像拿着一个黑色的小东西。
砰!
他觉得自己的胸口震了一下,然后这震动从左胸上方荡到全身,他整个人都麻了一下。
他举起魔杖,看到她躲得更好了,她换了一边,从另一边举着那个东西指着他。
——那是手枪,麻瓜的武器。
他刚想到这个,耳边又是两声枪响。
砰!砰!
要幻影移形。
他这么想,可是晚了。
攻击她。然后他发现他举不起魔杖了。
眼前的世界颠倒了,然后他知道,自己倒下了。
他咳了两声,能看到从自己嘴里喷出的血沫。他用一只手捂住胸口,温热的血染满了他的手。
他闭上眼睛,假装自己已经死了。然后握紧魔杖,等着她上来给她最后一击。然后他发现——他的眼皮真的沉重的睁不开了。
第一枪,打中了他的左胸上方,第二枪打中的是他的右胸,第三枪打得太急,偏到了他的肩膀上。
梁珊对最后一枪有些不满意,但真的松了一口气。看到他倒下了,她停了一会儿才小心翼翼的走过去。
邓布利多躲在远处,他是听见枪声才找过来的,然后就看到了这一幕。他没有上前,他觉得他能理解为什么葆丝会这么做。
然后他看到她蹲在他的身旁,捡起他的魔杖折断后拔出里面那根七彩的凤凰羽毛。她取下他手上的戒指,搜了他的全身,拿走了他的钱袋和一个黑色的包,还有他藏在靴子里的一把匕首。
——如果不是他认识她,这几乎看起来像抢劫了。
然后她离开了,脚下很稳,走时左右张望着,十分警觉。
等她走远,邓布利多才走近。他观察了一下,然后他发现汤姆还没有死。麻瓜的武器就是这样,不过如果刚才她有一枪打到他的头上,那他倒是活不成了。不过现在,他还有一口气。
邓布利多取出那三颗子弹,把它们化成了灰。然后给他止血,并掏出魔药给他灌了下去,很快的,他身上的枪伤全都愈合了,只是身体仍旧很虚弱,他需要很长的时间来养伤。
——如果可能,他并不希望让那个女孩变成一个凶手,更何况她只是为了保护自己。在面对汤姆这样的巫师时,一把小手枪是完全可以的。一点也不过分。
再说他应该感谢他的妻子准头不太好,两枪打中了他的肺,一枪只打中了他的肩膀,没有一枪打到他的要害上。
他会把汤姆送到阿兹卡班,不必经过正式的审判,因为现在所有能指证他的人都已经死了,或者失忆了。
——可是他仍旧需要为他所做过的事付出代价。死在里德尔府的四个麻瓜,一个老女巫,和两个被他送进阿兹卡班的替死鬼。
这些事要通过魔法部就太复杂了,说不定又会让他逃走。那些人会想方设法为他开脱罪名,有的只是单纯为了反对他。
但值得庆幸的是从他打败格林德沃之后,魔法部对他是十分宽容的。特别是那个新部长福吉,他甚至都能想像当他说要把汤姆关进阿兹卡班的时候他会怎么说。
他会说:‘当然,邓布利多,你完全可以这么做。我相信他一定是个非常危险的人物。’
他看着汤姆,轻声道:“汤姆,我不能相信你。你不会像格林德沃一样,阿兹卡班会很适合你的,不过我想,你一定会千方百计的逃出来吧。希望到那时,我仍然可以阻止你。”
汤姆或者是没有听到,或者他仍然昏迷着。
他没有回答。
一大早,天刚刚亮。梁珊就坐上了回伦敦的火车。
在车上她看着手中那七彩的凤凰羽毛,掏出火柴,把它烧了。
车窗外晨光中所有一切都显得那么新鲜,梁珊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既然伏地魔已经死了,那么这个哈利·波特的世界就再也不可怕了。
她伸了个懒腰,感觉就像是参加了CS现场版,真是刺激啊。
第 33 章
梁珊很快回到了伦敦,她在火车上一直强打着精神不敢松懈,回到教会医院,见了修女玛丽亚姑姑之后就去休息了,然后一觉睡了两天一夜。
梦里挤得满满的,她的脑袋都快撑爆了,就像是被硬灌进来的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最后停在她脑海里的是夜色中靠在枯树前临死的伏地魔,胸口的枪口泊泊静静流着血,他低着头,脸色苍白,看不清神色。
她在醒来前一直期待他能抬起头来,好让她能看一眼……
等她再睁开眼睛,什么都想起来了。
她僵硬的躺在床上看着惨白的天花板,呆了半天后捂着脸哭了出来。
从房间出来后,她先去见了修女玛丽亚。她坐在修女的办公室里,白着一张脸说:“修女,我已经想起来了。”
“上帝啊!”修女玛丽亚捂着胸口惊呼,上来握着她的手说:“难道这不是一件好事吗?你为什么这么难过?”
葆丝——或者说是梁珊,一听修女这么说,眼泪又啪啪往下掉,她胡乱抹了一把,镇静的说:“……因为发生了很多事,我也是刚刚才知道的。我的亲人……已经过世了。”然后她就忍不住捂着嘴缩在椅子上痛哭起来。
修女在她旁边安慰她,按着她的肩膀说:“请不要难过,相信上帝会保佑你的亲人进入天堂。”
天堂?不,他只会下地狱。
葆丝勉强振作起来,她实在没有多少时间只是用来哭。她对修女说:“我想回家一趟,收拾整理一下。”她请修女帮她保留工作职位。
“当然可以,你可以先回家去。安,你的工作做的一直都很好,是医院里非常重要的人,事实上医院也早就想告诉你了,在这个圣诞节过后,就是明年,我们想让你担任更重要的工作。当然是正式的聘请,会给你发工钱,也会有正式的职位。”
葆丝早就听说过这件事,‘梁珊’就是这样的人,她以前在公司的时候就担任过重要的职位,她也不会让上司‘忽视’她的作用。本来她进入教会医院就不会一直不要工钱白干活,只要进来了,早晚会升职的。
——不过现在这些她都不关心了。
葆丝从医院出来后,先去了她在伦敦的房子,当时受到汤姆的照顾,她把租住的房子买了下来。不过后来她‘忘记’了,已经有七八年没有回来过了。
房子还在,邻居还记得她,看到她回来都很惊讶。
“葆丝!这么长时间你到哪里去了?”
房子里面遭了几次小偷,因为主人太久没回来的缘故,东西都丢得差不多了。警察也来过几次,同样因为找不到主人的缘故,案件也一直没有告破。
葆丝顾不上跟邻居说太多,先去找警察局。因为她刚‘失忆’的时候跟着教会医院的修女去过警察局报备,给苏珊办丧事的时候又去过警察局,这回房子的事再翻出来,那群警察倒是觉得很有意思,很痛快的给她把事办了,说小偷倒是抓回来了,可是东西他都卖光了,钱也花完了,都没追回来。
“你可以告他。”警察说。
葆丝没那个闲工夫,她从警察局出来后先去雇了一个女仆,让她把那个房子打扫干净。
女仆向她抱怨:“哦,这活可太多了!这房子太破了,很多东西都不能用了呢。”
她向葆丝要求要多加钱,葆丝冷笑:“如果你不愿意干,大可离开。我相信我出的钱还是相当慷慨的。”她只要求她把房间打扫干净,垃圾清出去,因为很多家具都要再买新的,所以活其实很少。她愿意出五十块钱,这个价格她去别的地方两三个月也赚不来。
女仆撅着嘴去拿扫帚了,她给了她两天时间,还告诉她家里这些东西如果她看着有合适的可以拿走,反而她都不要了。
女仆这才高兴了点,她把她的丈夫也找来了,让他负责擦地板和墙壁上的污垢。
两天后葆丝再来,发现女仆把能搬走的东西都搬走了,包括卧室里的床和柜子,还有厨房里没被人偷走的碗盘。
这样反倒省了事。葆丝没有跟她多作纠缠,而是痛快的付了钱就打发她走了。结果那个女仆反倒想继续留下来,她对葆丝说:“夫人,我的手脚很勤快,还烧得一手好菜,如果你愿意,随时可以来找我,我很愿意为夫人工作的。”
葆丝拒绝了她,如果不是时间不够,这些活她完全可以自己干。
她找来木匠,要他修补房子,还去找家具商定了家具,一切都安排好了以后,她坐上了去戈德尔克的火车。
重新回到戈德尔克山谷的家里,虽然她只是离开了几个月,却像是隔了一辈子。
邻居看到她回来了,立刻跑到她家里来:“梅林啊!你们到哪里去了?怎么突然不见了呢?”
葆丝听到‘梅林’僵硬了一会儿,她冷淡的对邻居说:“瑞德该上学了,所以我带他打算搬到伦敦去。”
她没有跟邻居多说,请人帮忙打包了行李,家里所有的东西她都要带到伦敦去,不管那边能不能放下。甚至连狗和猫她都要一起带走,花坛里的花能移走的她也要全部移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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