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这里居然是巫师的村庄呢。”葆丝好笑的跟汤姆说,刚才邮局的店员跟她说这里是英国少数还有活的巫师的村庄,事实上村头的米兰达老婆婆就是个女巫呢。她一边摇头一边掏出手帕擦了擦汗。现在还不到三月,可是这里的太阳却像六月般炽烈。
汤姆冷淡的微笑了下,他说:“是吗?真有意思。”
葆丝听了他的话就觉得一点都不好笑了,她张望了下说:“我们怎么去呢?我是说你的房子那里。”
汤姆租下的房子是村里一家农户的旧屋,前后都是空地,长满野草,旁边还有个鸡窝。沿着一条羊肠小路向前仅有几户人家零星住在两旁。山路尽头是一片山坡,那里没有住人,可是村里的人很少往那边去。
葆丝提着行李站在房子前时叹了口气,觉得就像看到了当年拜德拉克小姐在小汉格顿的那个破房子。
房东带着汤姆四处看,把他的房子吹上了天。
“尊敬的先生!您再也找不到比我这里更好的房子了!”他指着房子周围丛生的野草说,“您看,像您这样先生一定会喜欢在这里种些花,只要把这些草都给拔了,洒下种子很快就能长出一片漂亮的花来!”他陶醉的闭上眼嗅着,好像已经闻到了那扑鼻的花香。
汤姆从黑洞洞的房子里出来,拍打了几下手上的灰,对房东说:“这里很不错,我想,我们可以订个租约了?”
房东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他热情的邀请汤姆和葆丝先住到他家去,然后让他找人把房子先收拾一下。
“你看,先生,我还可以送给您一些家具,都是很好的家具,刚做了没几年。”
不管房东说什么,汤姆一直微笑着点头,房东就更高兴了,殷勤的说:“那我帮您提行李。”
房东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帮汤姆修整房子,如果不是汤姆拿着订好的租约不肯付钱,他一定会再修半个月。
房子修得很漂亮,重新刷了墙铺了瓦,窗户和门都换了新的。前面新修了花坛,还有一圈白色的围栏。
房子里面重新铺了地板,厨房和浴室也重新贴了瓷片,甚至还有一个大浴缸。看着浴室里面的窗帘还是可爱的蕾丝小碎花,陪着一起来的农妇对葆丝巴结道:“小姐,您看,这样的窗帘可是我亲手为您做的呢。给像您这样可爱的小姐用正合适。”
葆丝尴尬的笑了笑,村里的人似乎都认为她跟着汤姆来这里,就一定是他的未婚妻。
她没办法解释。她跟汤姆不是亲戚,只是以前小时候住在一条街上的朋友,他在孤儿院,她在酒馆厨房。
她独身一人跟着另一个没带家眷的年轻男人跑到这里来,如果他们不是未婚男女的关系,那村里人说的话就难听了。
她跟汤姆抱怨:“我就知道会遇上这样的问题。”她曾经说过两人没有关系却一同旅行,她跟着他不方便。他却一再的说‘我们是朋友’,‘我只是想照顾你’。现在,问题出现了。
汤姆四处转着看房子,听到她的话走到她身旁,背着手微伏□在她耳边轻声道:“我很高兴他们这样说。”转身走开时,却用手指悄悄勾了一下她的手指。
等他跟着房东走到外面去,坐在屋里的葆丝紧紧握着自己的手,心都快要跳出来了。
这段时间汤姆常常做些这样的小动作,她不是不明白他的意思,可是她仍在犹豫。汤姆的追求让她非常开心,可是同时也非常不安。
两人只是小时候的朋友,从重逢以来汤姆帮了她不少忙。他受过好的教育,有一份不错的工作。甚至跟小时候比,他现在已经成了一位体面的绅士,受人尊敬的先生。
——完全看不出他跟小时候的汤姆是一个人。
像这样一位青年的追求,按说她不应该拒绝的。
葆丝叹了口气,决定先把这个难题放一放,回房间收拾行李了。
他们在这里住了下来。
汤姆常常出去,有时会十几天不回来。他说他现在着一位学者研究着什么东西,可能不会有太多的时间在家里。他留下了足够葆丝用的钱,甚至多的让人吃惊。
葆丝只能认为他们的这个研究可能有个十分慷慨的赞助者。
她养了一条狗看门,邻居又抱给她一只猫用来抓老鼠。她总是用牛奶泡面包喂它们,结果邻居看见了都摇头说:“也就像你们这样的城里小姐才这么喂猫,它们该不干活了。”
葆丝把它们当成了宠物,天天给它们梳毛。她每天实在是无所事事,跟邻居学了怎么纺羊毛织毛线,没事时就坐在院子里织桌巾、沙发巾。
她很难想像,半年前她还是一名女仆,每天都有做不完的工作,现在却能自己一个人住这么大一间房子,有着花不完的钱,每天都能随意做任何让自己开心的事。这实在是太幸福了,她本来以为要再过几十年她才能过上这样的生活。
她很感谢汤姆带给了她这一切。他每次回来,她都会为他准备丰盛的大餐,希望他能在家里好好休息。她为他准备行李,烫衣服,收拾房间。直到邻居又问起他们什么时候打算结婚她才发觉两人已经太亲密了,可是现在她已经不排斥这件事了。
她坐下认真的思考,邻居在一旁说:“约翰神父是一个很好的人,如果你们打算在这里举行婚礼的话,他一定会非常高兴的。”
她的行李里有一本圣经,当然她本人不信基督教,或许是拜德拉克小姐的东西,虽然她也没见过她上教堂,可是既然她嫁给了里德尔家的儿子,那可能她也开始信教了。
她跟邻居一起去做礼拜,在邻居的介绍下,约翰神父很热情的接受了她,他看到她拿在手里的圣经,似乎认为她也是信教的,在胸前划着十字说:“上帝保佑你。”
葆丝很熟练的立刻说道:“上帝也保佑您,神父。”她马上明白过来自己一定不是第一次上教堂。
约翰神父是一个非常慈祥的老先生,花白的头发穿着黑色的教袍,胸前挂着十字架,手里拿着圣经。葆丝觉得似乎跟他可以说很多事。她常常去找神父,说了自己曾经在当女仆时出了车祸,失去的记忆到现在都没有想起来。
“我很害怕什么时候又会忘掉什么。我总觉得不安。”她知道车祸时的惊吓不可能导致长期的记忆丧失,她担心当时可能撞伤了头部,说不定她的脑袋里有血块所以才会一直想不起当时的事。
她说起了汤姆:“我很感谢他在那时帮助了我。当时我能遇见他实在是太幸运了。”在医院里她正是孤立无援的时候,在伦敦连一个认识的人都没有,她甚至考虑过去找苏珊借钱,虽然那是一个坏到不能再坏的主意。
她也说起了自己当时跟着汤姆来这里时的忐忑:“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当时这个决定是对是错。”她说起了邻居对她和汤姆的关系的误解,汤姆的暧昧,还有她自己。
神父微笑的看着她,说:“可爱的姑娘,你的不安都是因为你对汤姆的感情。你不用担心,任何经历对你的人生来说都是一种财富。不要为过去担忧,后悔是无济于事的。你所能做的是怀着感恩的心度过未来的每一天。”
葆丝向神父告辞时,他给她出了一个小主意:“如果你担心自己再忘记事情,不如开始写日记吧,把每天的事都写下来。这样如果日后你忘了什么,只要看日记就能想起来了。”
这真是一个简单有效的好主意。
葆丝在回家路上特地拐到邮局,买了一个黑皮笔记本。
第 21 章
11月2日
今天下起了大雪,汤姆已经有两个月没回来了,不知道圣诞节前他会不会赶回来,我给他织了一件灰色的毛衣,希望能在圣诞节前交给他。
上个星期在集市上买了两袋土豆和一袋洋葱,却没看到好的胡萝卜,希望下回能买到。
昨天试着自己做奶酪,今天早上起来看全发臭了,不知道这样正常不正常。
1月1日
昨天晚上汤姆回来了,可他只留了十分钟就走了,甚至没有留下喝一碗我炖的汤,我给他织的毛衣也没穿上。看来他的工作真的很忙,他又给我留下了一万块钱,全都是崭新的钞票,让人怀疑是从银行刚取出来的新钱。
3月7日
汤姆又是在半夜的时候突然回来了,我根本没听见门响,狗也没叫,他到底是从哪里进来的?他仍是穿着一身古怪的长袍,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不肯穿上西装?难道是工作要求?
5月5日
再过一个月就是我的生日了,过了生日我就二十岁了。这一年发生了很多事,是我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以来过得最幸福的日子了。
这一切都多亏了汤姆,是他把我从伦敦带到这里来,还让我住在他的家里。他什么都没说,似乎都是我胡思乱想。
我想结婚了,或者说我觉得我应该考虑这件事了。在戈德尔克山谷这个小村庄里也有不少跟我差不多大的男孩子,如果我告诉汤姆,这会像一种威胁吗?
葆丝坐在台灯下,托着腮看着日记本上最后一句话,她用钢笔点了几点,还是把这一句划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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