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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娱]致我亲爱的J小姐 (闻吹吹)



这就是,白月光和心尖痣吗?我心里这样问。

……

“Yes,I do ”她说。

我的目光下意识地转向他,只是他和我想的有些不太一样,原以为他会做些什么,没想到在婚礼的最后他还是什么都没有做,安分地扮演了一个参加别人婚礼的男人,礼貌又绅士。

呵,这真不像他,我冷笑。

到了快离开的时候,我不甘心地又开始寻找他的踪迹,他怎么可能一点作为都没有呢,不应该才是。

他呆坐在那。

我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他看的是她。

我心里突然有了一丝期待,难道是现在吗?

不,他还是什么也没有做,只是安静地望着她,眼神里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温柔,这是我认识他那么多年来从未看见过的,他深爱她。

直到人们渐渐散去,其中也包括他。

在坐上车之前,我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她笑容是多么耀眼,我从心里不愿意承认对她的嫉妒和羡慕,这个从始至终都得到他真心的女人。

原来,最后他还是没能忘记她。

——2.0(完)

婚礼之后的某天,我从朋友那知道了关于他的消息,据说他最近一直安安分分地待在家里,没有去夜店,也没有去酒吧,安分乖巧地不像话,甚至有个不知情的人还在无责任地猜测他是否遇上了真爱准备修身养性,心想难道是那位与其绯闻了N年的某模特?

成为一个好男人?这我真不信,好男人,这个词和他可半点关系都不沾,这是我听到的第一个想法。第二个则是对他那位所谓“真爱”的嗤之以鼻,若这也能算是真爱的话,我不如相信前者他会成为好男人呢,这笑话还真是笑话。

果不其然,不久后我在网上看见了他的“真爱”另有新欢了,年纪比他小,长相也不比他差,实打实的小鲜肉一枚。

啧啧啧,这戏可真有意思,我感叹着。

网上也乱成了一锅粥,我抱着一盒零食蹲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围观这一场闹剧,听说有不少粉丝在他的ins下面留言说心疼他,还有的说分得好。

真是一群可爱的粉丝呢。我心里不怀好意地笑着,希望这浑水搅得越乱越好,最好炸开了花。

可惜,这一切没能像我想的那样。他沉默着什么都没有吭声,粉丝们的热情也因此慢慢地降了下来。

这一副风平浪静的模样,真是无聊透顶了。

直到那天,

“她离开了,我什么也做不了,爱情离开了,我还像傻瓜一样地站着……”

我把这首歌单曲循环了,顾不上曾经赌气说再也不听他的歌。

我明明是笑着的,脸上却不知不觉地滑下一颗又一颗的眼泪,滴在怀里那不成样子的冰淇淋里。

所以人都以为他是为了那位“真爱”,而我知道他是为了她。

为了她。

为了她。

“……真是傻瓜中的傻瓜。”我把怀里的冰淇淋全部倒进垃圾桶里,然后重重地合上那该死的盖子,眼泪一抹倒在沙发上。

……

再后来,他入伍了,两年后迎接他的是依旧热情不改的粉丝。

我在一旁冷冷地围观着,内心平静如水,直到那天我在机场再次看见她。

她怀里抱着一个孩子,容颜上并没有多大点变化,只是望着孩子的眼里多了一份母性的温柔,陪伴在她身边的那个男人则贴心地嘘寒又问暖,生怕哪碰到磕到。

这是一个让人羡慕的家庭。

我站起身来挡在他眼前,只见他的眉间皱了皱,紧紧抿着的嘴表明了他此时的心情十分不好。

不过,我像是会在意这样的人嘛。

“那是她的女儿,快一岁了,很可爱的小姑娘,和她小时候长得可像了。”我承认我是故意的,我说过,他的不幸就是我幸福的来源呀。

果然,他的表情一僵,以一种十分不自然的姿势垂下头。

我看着这样的他,一种从内到外的开心涌上心头,真的是太开心了呢。

最后,我终身未嫁,他也终身未娶。

我因为他,而他因为她。

要比谁更悲哀吗?其实彼此彼此罢了。

他的名字是权志龙,而她的名字是金真儿。

至于我,

我只是一个路人甲,在他心里连名字都未曾留下的路人而已。

《你不知道的事》

——1.0(完)

——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可忘记一个人可能需要一辈子。

“现在是几点,这里又是哪里,并不重要。”他低声笑道,随意地举起桌前的一杯鸡尾酒来,一饮而尽,然后放下杯子重新投入舞池中央,“club bar,sky lounge,sky high,现在才开始呢。”

他喜欢这个女人的眼神,以及脸上性感又诱人的微笑,黑色的丝袜包裹着长长的腿,忍不住吹了一个口哨,长得真像他的理想型呢。

……

微笑着拒绝了那个女人下次再联络的请求,权志龙把头上的帽子一拉,趁着昏暗的灯光转身离开了夜店。

开始变得无聊了呢,太主动的东西就没了吸引力,他喜欢那些新鲜的东西,就像有些东西碰了第一次,就不能再碰第二次,其中也包括人。

深情款款是他,玩世不恭也是他。

“深情款款下的玩世不恭,还是玩世不恭下的深情款款,谁又知道呢?”他笑道。

正是纽约夜生活最热闹的时候,行为艺术者们游走在大街小巷上,所到之处都引起惊呼阵阵。

权志龙享受着这难得的闲暇时光,异国的好处出来了,这是他在韩国感受不到的自在,没有那么多的关注在他身上,在这他只是一个普通的路人而已。

夜晚与咖啡更配。

离咖啡厅只有几步远的距离,他的目光落在玻璃窗上的一个身影时,下意识地停下了脚步。

她的一头黑色长发在人群中显得尤其突出,侧着脸嘴角微微扬起,亲昵地和旁人攀谈着。

“呵,”权志龙重新低下头,在她看过来之前,他险些忘记了她也在这,“今天还真是糟透了……”

都以为我把你放下了,可是他们不知道的是,我还记得你的事,你不知道的事。

第104章

作者有话要说:  ——以下正文——

“早点睡吧。”全妈妈倚在门边,催促着全志龙赶紧休息,这都快晚上十点了。

“嗯。”全志龙点点头,应了一声。

“——哐”

门关上后,全志龙并没有像他答应的那样乖乖睡觉,他从抽屉里取出一张照片,正是他刚才从相册里偷偷拿出来的那张。

隔着空气,全志龙的指尖轻轻触碰着照片的边缘,目光望着照片里的那个人,眼里闪过一丝怀念和痴迷,那是他似乎怎么看也看不够的人。

放下照片,全志龙打开自己的日记本,翻开第一页,把这张照片小心翼翼地夹进去,连着日记本一并收到了抽屉里,然后拿锁重新锁上。

他现在只想做两件事,一是让努力自己变得更优秀,二是在未来的某一天可以在她面前笑得落落大方。

*

在美国的学习生涯还算顺利,金真儿早在大一的时候就开始准备留学读研的事情,所以办理起来也比较快,另外两人和她的情况差不多,她们的原计划本是世宗毕业再去留学,不过计划赶不上变化,世宗的生活结束在大三,她们也算半毕业吧。

2010年的秋季,三人成功入学美国研究生学院。

九月初,办理好入学手续后,金真儿和另外两人搬到了学校附近的公寓。

“要放哪?”

“放这就行了。”金真儿指着卧室的一块空地。

“——哐”

花了一个早上,总算把公寓整理干净了。

“早知道咱们应该早些过来的。”金爱熙整个人瘫在沙发上,脸上还有细微的汗。

“没想到会整理那么久。”李敏智也十分的感慨。

“中午你们想吃什么?”金真儿拿着一份外卖单子来到客厅,手上还拿着最近新买的手机。

“外卖还是我们出去吃?”金爱熙从沙发上坐了起来,眼睛一亮一亮的。

“你想出去吃吗?”金真儿还以为她们嫌累,宁愿吃外卖呢。

......

她们来的时候正是午饭的高峰期,人流量也比平常来得多,绝大多数都是附近的学生住户。

“对了,江前辈是不是已经到拉斯维拉斯了?”金爱熙吃到一半,突然问了起来。今天江澈容因为工作没有送她们来学校,早上就坐了飞机赶回拉斯维拉斯。

金真儿放下手中的刀叉,拿起手机来,发出一条短信,“我问一下。”

“——嗡”回复来了。

“嗯,前辈说他刚到家。”金真儿大致扫过短信内容,他的回复十分简洁明了。据她所知,江澈容的父母是定居在美国的,而爷爷奶奶生活在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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