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三人看着大散关方向沉默不语之时,又有一支满载了货物的队伍自大散岭下而过,马车在地上留下深深的车辙,慢慢往大散关的方向而去。
唐惊鸿本以为是商队,不过仔细一瞧,他们身上穿的衣服十分相似,也不是粗麻布料,有些像官服。
王重阳也注意到这个,身上的怒意更盛。
唐惊鸿微微诧异。
林朝英继续给她解释:“……那大约是纳贡的队伍吧——每年二十五万两贡银、二十五万匹绢。失去的土地已然是最为肥沃之处,这些供奉,又不知该饿死多少百姓才能省俭出来。大宋朝廷……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林朝英这话落下,唐惊鸿感觉身旁王重阳怒意一收,转为无穷无尽的疲累和困乏。她扭头看过去,只见这位尚还未到三十岁的年轻人,浑身上下满是一股无力回天的颓丧气息。
纳贡的马车队渐行渐远,只能隐隐地听到一阵阵马蹄声。
王重阳突然开口道:“朝英,我累了,准备回去了——你呢?”
林朝英下意识地想要说我跟你一起回去,但是一抬眼,便看到唐惊鸿正默默地看着她,不知怎的,明明她脸上没什么表情,偏偏她就看出一丝可怜巴巴的乞求意味,一犹豫,最后道:“我再四处看看——这世道,眼下还算太平,谁知道什么时候又会打起来,那会儿兴许真就出不来了。”
听了这话,王重阳瞥了唐惊鸿一眼,招手:“那你跟我过来一下。”
林朝英也看了唐惊鸿一眼,最后还是跟着他过去。两人在一处角落,说了几句悄悄话。
无非是什么小心她的话嘛。唐惊鸿也不在意,转头看着四周,已经开始计划着该去哪里转悠了——反正以林朝英的性子,既然决定了陪她转转,就不会食言。
最后三人在大散关分开。
王重阳自行南下,回去终南山后的古墓,而唐惊鸿想了想,要林朝英陪着她北上,穿过金兵抢占的土地,前往更为北方的无边草原。
唐惊鸿和林朝英这一走,便在江湖上闯荡了一年。
期间林朝英也曾与王重阳有过飞鸽传书,他一直待在古墓,最近对道教感悟颇深,信里偶尔会穿插些体悟。乱世里,有个信仰确实好过许多。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佛教是救赎,而对于像王重阳这样的有思想的文化人,明显道教的无为而治能够更好地排解心中苦闷。
然而这一年来,王重阳有了出世之心,林朝英却已然真正入了世。
唐惊鸿和她先是去了北方大草原一趟,用一些中原的丝绸瓷器同蒙古人换了些良种马驹,而后又在金宋交界处发现了一处谷地平原。那里本是属于宋境,只不过因为距离金国太近,时不时就会受到金兵骚扰,无人敢要。原本是耕地,不过因为长久没人打理,野草疯长,倒也有几分水草丰美的意思。唐惊鸿低价买下来后,便把马驹养在了那里。
而后又雇佣了一大批当地的青壮力帮忙看家护院。
这些人大多跟金人有着血海深仇,只要让他们吃饱了有力气,就算是金人骑着膘肥体壮的飞马他们也丝毫不怵。不过唐惊鸿雇佣他们可不是让他们送死的,不但对他们进行了训练,还让林朝英教他们行兵布阵——她当年崇拜王重阳,可没少看兵书。
金兵知道这里有了主人之后,当然也来劫掠过一次,被唐惊鸿布置在谷外的暗器机关毒药虐得几乎全军覆没。在经历过整个队伍没有一个囫囵着回去、缺胳膊少腿瞎眼睛削鼻子都是轻的事情之后,就再也没人敢随便过来了。
稳定下来之后,唐惊鸿便把马场全权交给雇佣来的人打理,而她和林朝英继续出去转——林朝英和王重阳之前的江湖之路,到底是以不同于普通人的武功高手身份行走的,而唐惊鸿带着林朝英,更加贴近了普通百姓的生活。
普通百姓,尤其是乱世里的百姓,大部分来说图的是什么呢?无非是吃饱穿暖,再有个住的地方,住着一家子。
可不过是这么简单的愿望,他们却大部分都得不到。
宋室南迁,土地面积减少,种的粮食也相应减少,可需要缴纳的岁银却仍旧很多,朝廷不改奢靡作风,只能加大对百姓们的剥削。
这些事情,林朝英不是不知道,只是有些事,如果不是亲眼看到,如果不是亲身经历,是永远都没办法感同身受的。
这次两人途径的镇子非常贫穷,几乎出现了易子而食的情况。
林朝英用一袋粮食买下了那个尚在襁褓中的娃娃,正温柔看护的时候,听到唐惊鸿道:“你喜欢王重阳吧?”
“惊鸿你怎么……”林朝英脸一红,险些惊得把孩子摔下去。
唐惊鸿背靠在窗边,脸上没什么表情,淡淡道:“可是如今的王重阳,已经不是当初你恋慕的那个抗金英雄了——在我的家乡有句老话,如果得不到他,不如成为他。”
林朝英愣愣地看着她。
唐惊鸿的声音突然变得有些轻飘飘的:“不就是一个太平盛世吗?王重阳做不到的,也许你可以做到呢?”
林朝英抱紧了孩子,单手捂住嘴,只有这样才能防止自己喊出声,同时仿佛听到自己的心脏,跳得几乎要蹦出胸腔。
——比最初听到王重阳的事迹时,更为快速的心跳。
第82章 慎买!!!大明番外
东方古历,大明帝国,万历二十八年,西历公元1600年不列颠伦敦港
高达十米的高大战船驶向港口,船上黄底黑龙旗迎风飘扬,后面是密密麻麻几乎看不到尽头的船队,每艘船上都有近百的将士戍守,银甲红衣,披坚执锐,精神抖擞地目视前方,威风凛凛,带着不可一世、睥睨天下的傲然气势。
然而最引人注目的,当属站在最大的那座楼船前头的人。
那人身材不算壮硕,甚至于,严格说来算是比较纤细,唯独个子倒是高挑。本来这样站在高大的楼船上会显得人十分渺小,然而因为这人气场太过强势,竟把高大的楼船比了下去,让人只能注意到她的存在——一身充满东方古典韵味的改版飞鱼服,墨蓝的丝绸为底,其上绣着精致美妙的纹饰,绚丽夺目,袖口脚踝扎紧,显得十分干练而又便利,与束成马尾的乌黑长发相呼应。海上风大,将她背后的黑色披风吹得烈烈作响。
船只慢慢靠进港口,尚未停稳,两条黑影突然从岸上拔身而起,蹭蹭几下便跳上了楼船的最高层,向着站在船头的女人单膝跪下。
站在码头围观的不列颠公民爆出一声惊呼,嘴里用着还算地道的汉语大声喊着:“哇——中国功夫!大明功夫!漂亮!”
“喔!功夫漂亮——但是你们看,船头那位来自大明的女船长更漂亮!”
“啊是的——你们看,多么美丽的黑发,就犹如她身上的丝绸衣服,泛着光芒,看她黑色的眼睛,犹如法兰西晴朗的夜空,哦还有她的皮肤,多么光滑细腻,白皙——我记得中国人用这个词形容美丽的肤色,有个木,是说像木头内芯一样的颜色,既不像我们这般白得过分,也不像非洲那群人黑的那么丑陋,中庸——perfect!”
“她身上的衣服也完全配得上她的美貌——光滑的丝绸,难以想象的刺绣工艺……要是这几艘船上带来了丝绸就好了。”
“别做梦了——女王陛下都不见得能从大明购置几——那是叫尺吧——几尺丝绸呢。”
“不止丝绸……还有茶叶、瓷器。真不愧是历史最为悠久的东方古国,每一样东西都那般美丽,令人着迷,包括这位……从东方来的女船长。啊,她可真美啊。”
“仿佛是从深海走出来的海之精灵。”这个人如同诗人般感叹着,随后又不由笑着补充道:“不过,这是一位身披铠甲的战之精灵。”
……
西方人热情大方,总是不吝于用最美的语言形容他们见过的美丽的事物,码头上喧闹不止。
不过这片吵嚷喧哗,待到了十米高的楼船上,已经淡的听不太到了。
唐翩静静地站在船头,听着两个锦衣卫斥候向她汇报这里的消息:“督主,此处名为不列颠群岛,由英格兰、苏格兰及威尔士三个小国组成,您所在的岛屿正是群岛的主岛,而这个港口城市名叫伦敦,这里的国王乃是一位女王,被这个国家的人称为伊丽莎白……”
锦衣卫的话说到一半,唐翩突然一抬手。
他立刻住了嘴,两个人一起有些惶恐地看着她,在心里思量着是不是哪里做的不好,惹得这位大督主不满意。
“……你们应该知道,我不关心这些。”唐翩微微一笑,明明是艳丽至极的长相,却偏生有些锐利,让人不敢直视,她淡淡道:“本督时间宝贵,况且——”她说到这里,戴着黑色手套的手往栏杆上一拂,手套上立刻染上一层水迹,她继续道:”这里太湿了,我不喜欢——长话短说罢。”
两个锦衣卫一齐低了头,其中一人道:“是这样——这个不列颠群岛新近刚击溃了另一个国家,成了西洋这一片海域的海上霸主,督主您有必要见一见他们的这位女王陛下……”
那位锦衣卫说到这里,船下突然又是一阵骚动,他眼角余光往下扫了一眼,是一支仪仗队正在清道,于是低声道:“督主,下面应该就是英皇室派来接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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