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老美不会做吻手礼,年轻人之间更是不会做出这种动作,那会显得很蠢并且太英国了。但不表示人们不知道带着浪漫色彩的礼节,有时候也容易在特定场合打动人心。
“我知道你爱的人是罗杰斯队长。”朗姆洛的样子带着沮丧和失落,但他依然保持着浅浅的微笑,“我想说,这不能阻止我对你产生好感,但还是被你发现了。”
“呃……”但林兰显然不可能动心,非但不动心,反而感到不自在,“你是指……”
“是的,我想追求你,但你身边有美国队长,我想我很难竞争得过那位有力对手。”朗姆洛说得相当坦诚,“我很难让自己控制住不去看你,你那么漂亮,还救过我,我希望……我是指,我不会是唯一一个没办法追求你的可怜家伙吧?”末后,他小心地问,“我是吗?”
“这真是……”林兰庆幸自己正在恢复期的内力没办法让她双颊发烫,不然,她恐怕会脸红的像猴屁股,“好吧,也许你不是……”
当一行人再次启程已经是两天后的中午,由于他们的身体受过严重损伤,不少人的抵抗力开始迅速下降。有的皮肤出现了红疹,密密麻麻的疙瘩布满全身,就像长水痘一样,奇痒难捱。好在它们不会传染,只是神经性的过敏,因为气候,因为心里压力,也因为环境里的各种飞虫。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连续几天的雨水不断,又导致很多人发起高烧,伴随着腹泻和呕吐。他们不得不为此又逗留了两天,未来的旅程凶险难料,带病坚持赶路毫无意义。
弗兰克姆这次因祸得福了,巨蜂在他体内残留的毒液在林兰的治疗下产生了一种新抗体,他在几年内都不会受到任何蚊虫的叮咬。看着可怜的队友,弗兰克姆简直爱死那些小蜜蜂了。
于是,起了满身疹的罗伯特恨不得将他推进河里喂鳄鱼。
“洛兰,为什么你不能让那些讨厌的虫子不要靠近我们,反正我们都喜欢你的味道。”通常这个时候,说话的人就会对史蒂夫解释一下,“队长,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是指香味,驱散蚊虫的那种,不是别的。”
林兰不能一路释放毒香,那会引起自然界的次序混乱,而且,对这里的动物也是非常不公平的。是人类在践踏着野生环境,没有理由再惊扰更多的无辜:“感受一下大自然的馈赠吧年轻人,享受挠痒痒的过程是很不错的体验。”
“洛兰,你开的玩笑一点都不好笑。”罗伯特和林兰已经很熟稔了,他已经不像一开始那样客气,“你应该跟上校学学讲笑话。”
“只要别挠脸就行,这么帅,破相就不好了。”事实上,她已经为他止过痒,水痘也在慢慢消退。但罗伯特看着自己像癞蛤/蟆的脸就是觉得难受:“你到底是真的觉得我帅,还是随口说的?”
“随口说的。”
“你实在太不可爱了,我认识的中国姑娘可不是你这样,她们都觉得我是真的帅。”
“你认识几个中国姑娘罗伯特?现在这个样子只有母蛤/蟆才会觉得你帅。”罗德上校前来“慰问”战士了,“洛兰,队长好像有什么事希望你过去,可能是有人在呕吐。”
自从朗姆洛表白后,他越发肆无忌惮的对林兰展开了更多关注,但他依然和从前那样退在二线,没有做出反常举止,也没有刻意接近她。没人知道他表白过,林兰也没对谁说,因为老美的感情来去如风,仅有好感也不代表什么。只是,这和以前遭遇的表白有些不同,朗姆洛给她的感觉显然不是林兰所熟悉的情绪。
“谁病了?”当林兰看到史蒂夫正在与唐恩研究地形时,开口问道。
史蒂夫回头看了看林兰,然后对唐恩道:“好,我们明天走水路,这样可以节省体力,你去告诉其他人,让他们将背包里的塑料布把火药全部打包。”
“收到。”
史蒂夫今天穿的是绿色的紧身军服里的t恤,汗水将他胸前湿透,胸口的两点若隐若现的挺立让林兰终是忍不住伸出了魔手。
“所以这个地方也是你最喜欢的部位,每天都要摸三次?”
林兰可以明显感觉到那两点的激凸,于是她轻轻用掌心在上面滑了一下:“三次怎么够。”
史蒂夫搂过她的肩,将林兰的身体挡在自己的胸口前,小声在她耳边道:“嘿,我说过什么,不要在白天挑逗我。”
“我没有挑逗你呀?”林兰朝他眨着眼,“我哪儿挑逗你了,说说看?”
“士兵,回你的营地去!”史蒂夫朝着故意向这边靠近的两个家伙发出喝令。
“队长,我们只是路过,你们可以继续。”
史蒂夫带着林兰进入了森林里,只有安静的空间才能让他们两个好好的说会儿话:“我知道你这几天心情有些糟糕。”他说,“虽然你不承认,但我知道你在自责。”
林兰捂着脸,没有回应。
“是的,当你以为自己所向无敌的时候,却发现危险来临时仍会力不从心。”史蒂夫的胳膊横过她的背,将林兰牢牢紧拥,“迷茫,彷徨,还有什么词来着,哦,自己真没用,真是失败透了?”
“你好像很有经验?”良久,林兰才开口。
“我毕竟九十五岁了。”史蒂夫玩笑道,“相信我,如果你就此放弃,才是真正的失败。”
“这次任务只派我和你来完全足够了,他们就不会受伤,不会经历这么多不好的事。”
“你这么想可不对。”史蒂夫道,“看起来他们离不开我们,但我们同样离不开他们,想想看,你和我都不擅长电子科技,如果任务的目标正是这些玩意儿呢?我们也不如唐恩熟悉各种地形环境;而且,如果有很多东西要带回去,我们两个怎么拿的完?团队很重要,每个人在这个团队都有他的作用,没有谁离得开谁。”
“你是想说团结一致才能成功对吧?”
“是的,很高兴你能听出来,希望你不会嫌我啰嗦。”因为他被托尼嫌弃过。
“九十五岁的老头子本来就很啰嗦,就像养老院的那些。”
“怎么,你现在已经拿我跟他们在比较了吗?”
“再让我摸摸你的胸,看看究竟是不是真的和那些老爷子一样软踏踏。”说着,林兰已经准备好了自己的“咸猪手”。
“不,等等。”史蒂夫用胳膊挡在胸前,“你难道还摸过其他男人的胸口?”
☆、第136章 水蛭与雷雨
“很好,对,就这样保持住,是的,别动!”
“洛兰,还有多久,这简直恶心透顶!”
路过一处泥泞的积水丛林时,特工们的裤管里钻进了些许不为人轻易察觉的黑色柔软物。起初他们没有任何反应,直到当一个人觉得腿部有轻微瘙痒,用力挠抓后,感到有不明液体从腿部流淌。待他揉搓两下,手指沾染上红色的血迹时,才终于发现了它们的存在。
通往亚马逊河流的主干道的某一处成了吸血水蛭的天下,它们潜伏在低洼水氹,与泥浆混合在一起,由于连日来的降雨,将这些“吸血鬼”全都冲到了路面上,数量庞大。
这些来自亚马逊的原住民的确让人感到不太舒服,它们背面凸起,腹面平扁,身体前端尖细,后端钝圆,一点儿都不可爱。而且它们的背部呈现出暗绿色的反光,还有许多不规则的深绿色斑点覆盖在表面。
它们利用浅黄色腹面上带着吸附力极强的吸盘附在人的腿上,甩也甩不掉。
小小的吸血鬼可以无声无息的趴在你的身上,使你感觉不到有它们的存在,没有毒也不会吃人。但如果数量够多并且被吸者感到惧怕而原地不动的话,会引来越来越多的水蛭享用美餐,而当你感到头昏眼花倒下去时,就会被吸光鲜血而死。
这些从河里漂流至雨林中的水蛭显然饿得要命,它们已经数十天没有吃到新鲜的血液了,当“美食”通过这里时,这群“吸血鬼”已经迫不及待。
“你肯定是故意把我们引到这里来的,对吧,肯定是,你简直就像中世纪的女巫。”
“天呐,天呐,罗伯特,你看,它在变大!”
起初水蛭很细小,只有一两公分的长短,黑漆漆的一小条毫不起眼。
随着它们吸食的血液囤积在体内越来越多,黑亮的身体愈发变得饱满起来,竟达到了十五公分,甚至二十公分。大大小小的水蛭不着声色的挂在特工们的腿上,也不知是什么时候钻进裤子里面去的,刺入血管中的吸血针尖释放着一种麻醉剂,如果不是水蛭的嘴部慢慢开始往肌肉里又钻又搅,让人痒痛难忍的话,他们无一人察觉。
“你下面受到刺激也会变大,弗兰克姆,闭嘴吧你,我不想看到你的腿,把裤子给我放下去。”罗伯特很想将趴在自己腰部的水蛭拍掉,但他不敢擅自去挪,因为极有可能惊扰到这些恶心的家伙,使它们的针管断在身体里。在五分钟他前就这么做过,是林兰帮忙取出来的,罗伯特不想再来第二次,“该死,我觉得早上在河里洗澡简直是在给它们洗菜。”
“哎呀呀,你们堂堂七尺男儿,能不能不要叫了。”林兰站在一旁为队员们打气,“被这群小可爱吸两口血而已,别大惊小怪,有助于血液循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