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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不做炮灰 第一部完结+番外 (外乡人)


“...小姐,如果我刚刚说的都是假话呢,如果我们家是专业贩卖人口的呢,如果我们家都是偷人内脏器官的呢。你认为刚刚认识不过一个小时,就去别人家拜访,真的合适吗?”
天真到无知了吗?能活到这么大,估计一定是老天的私生女了。
“嘻嘻,我又不傻。你看,”程贝儿将手机转个方向递到林琳面前。
而手机屏上,正是她的相片以及个人简历。
“对不起呀,我刚刚偷偷拍了你一张相片传给我大哥。这是我大哥帮我调查出来的。”
林琳:“......”她错了,这是又一只长了脑子的小棉羊。
就在林琳无语,程贝儿洋洋得意的时候,徐二哥拎着个白色的女子包走进了这家咖啡馆。
徐二哥长相一般,但胜在个子高挑,身材匀称。不笑的时候,有种雅痞的味道。这会穿着一身休闲装的他,举头四望的样子,还真的有几分翩翩公子的味道。
程贝儿的位置正对着门口,第一眼便看到了站在门口四处张望的徐二哥,然后便是自己新买的那只包。
“哇,琳达,你二哥好酷呀。不愧是能当警察的人。”
林琳:“...二哥,这里!”其实在这丫头心里,凡是当警察的人都是又酷又帅的吧。
徐二哥一听到妹妹的声音,连忙向声音来源看去。随即便发现了自家妹妹跟一个长相漂亮,穿着很亮眼的女孩坐在一起。
大步走过去,直接坐到了林琳的身边。
“她就是那个失主吧?一杯绿山,谢谢。”徐二哥问完妹妹,就对着走过来的服务生说了下半句。
服务生记了下来,转身回到吧台。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我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所有的血糖仪都不贵,贵的是试纸。忒特么贵了。
买血糖仪的时候,商家还说血糖仪坏了包换,羊毛都出在羊身上了。

  ☆、第153章

第一百五十三章
徐二哥一上来,就问了这么一个问题。其实他是了解自家妹妹的,那是个无力不起早,很少做好事的人。
就算是当了警察,妹妹有些凉薄的心性也没有改变多少。所以徐二哥明白,面前的这人若不是失主,他妹妹是不会等在这里的。
而且以他有限的脑容量,此时他妹妹应该已经把他的身家都说了出来。按着时间估计这会应该在诱导人家给他写表扬信或是送锦旗到警局了。
...这种事情,他妹妹没少干。
妹妹说了,做好事一定要留下自己的名字。而做坏事嘛,讨厌谁就报谁的名字呗。
“二哥,真的是太谢谢你了。这是我哥新给我买的包。就背了两回呢。谢谢,太谢谢了。您看,大恩不言谢,我谢完了你,再谢谢你爸爸妈妈,和哥哥嫂嫂吧。”
“......”谁是你二哥,要不要这么叫得这么亲。还有看着挺正常的,是脑子有问题,还是被妹妹忽悠傻了。
徐二哥以无法承受程贝儿的热情的神态,慢慢地转头看向一旁的妹妹,这样的,你还指望她写什么表扬信?
“咳,二哥,既然包已经追回来了,你对对身份证件,看看是不是她,如果是她,就将包还给她,我们一会儿不是还有事呢吗?”
这妞有些太热情,他们还是先撤吧。
徐二哥一听林琳的暗示,连忙将包打开,然后拿出包中的钱包,里面正好有证件。
“我叫程贝儿,你们叫我贝儿就好了。我今年XX,身份证号是XXXX......我哥哥叫姚学琛,在西九龙,就是总区那里......”
好了,不用说了。我也知道你哥哥叫姚学琛了,我还知道你哥哥是我们重案二组的头呢。
香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林琳还真的没有想过今天会碰到姚学琛的妹妹,那个一心痴迷当警察的程贝儿。
“...对了,我未婚。”一大串的个人简历后,程贝儿以这句话做了结束语。
“噗嗤”一声,林琳刚刚喝到嘴里的咖啡就喷了出来。
这是司马昭之心吗?
对着她二哥说未婚是啥子意思?
不会是因为看上了他们家的家世,进而准备嫁给她二哥吧。
早知道这样,刚刚她在听到程贝儿说他大哥没女朋友的时候,就不快嘴地说什么二哥没结婚的事情了。
......
反正不管怎么样,兄妹俩是没办法甩开程贝儿了,于是林琳非常没有手足情地将送程贝儿回家的任务交给了徐二哥,而她自己则是拎着自己的小包逛街去了。
至于程贝儿最后要去谁的家,那就不是她会关心的问题了。
之前买的东西已经交给徐二哥了,无论他去哪,反正回家的时候一定会拿回去的。所以此时的林琳扔是只拎着自己的随身小包,进着自己感兴趣的商店。
一家一家逛下去,没多久,林琳又是大包小包的了。看着双手上的东西,林琳抿着嘴,想了想。给今天同样休息的大哥打了个电话,让他来接自己。然后便转到一家港式茶餐厅里,准备吃点东西,再继续逛。
哥哥多了,就是这一点好。只要嫂子忙,随时都有哥哥陪着逛街和拎包。
林琳所在的这家茶餐厅是这条街上最有有历史和特色的古店,这里厨师做得碗仔翅和干炒叉烧意非常的有味道。
好东西林琳也不是没吃过,就好比那家大鸿图酒楼的鱼翅,林琳吃起来也觉得就一般般。
之前林琳考上大学的时候,全家人便去那里吃了一顿。贵还不好吃。
...之后老妈可没少心疼钱。
将这两份吃食各点了一份,林琳便坐在餐厅里一边歇脚,一边等着餐食。
徐家大哥从家里到这边,就是立即开车出来,也要一个小时才能到呢。这一个小时足够她吃顿间餐的。
然后领着徐家大哥再去买上几本新出的关于科学方面的书籍杂志,一些床单被罩,新的蚕丝被......
差不多在晚饭前就能回到家了。
因为不是正经的用餐和喝茶的时间,所以餐厅的人并不多。整个大厅也就三两桌的客人。所以林琳点的餐点很快就上来了。
一边吃,一边听着身前那桌两个男人的对话。
“我会成功的,这里并不需要你回来。”他们兄弟有一个成为了魔鬼就够了。
“你确定不会有危险吗?”这些年支撑他的,除了报仇便只有眼前这个亲弟弟了。他不想看到他陷入危险之中。
“......”黄志斌很想说自己已经万无一失了,可世上哪有万无一失的事情。
“你为什么要回来?”其中背对着林琳的男人压低着声音问正对林琳的那个男人。
“我是长子,那件事情,应该由我去执行。”黄志浩还是希望弟弟能够在计划开始前全身而退。
这年头的香港竟然还在讲究长子的说法,家里的飞sir是这样,没有想到面前不过三十来岁的两兄弟也这样想。
从饭菜中抬起头,微微描了一眼说话的那男人,林琳想知道声音这样磁性的男人,会长什么样子。
林琳漫不经心地一眼,正好撞进了对面那位长子的眼中。
那是一双非常冷漠的眼睛,在里面你看不到任何的温度。有死寂,有孤傲,还有桀骜不羁,唯独没有温度。
而林琳的眼神,带着一丝探索,一丝好奇,还有一丝清冷,一丝漠不关心。
这一眼,彼此都看清了对方那毫不掩藏的冷薄性格。
那两人明显就是有故事的。林琳看不清那个背对着自己的人,相貌如何,自然也就不清楚两人究竟是什么关系。
轮回这么多事,林琳的好奇心,说真的,兴致来的时候,那是挡也挡不住。而没啥兴致的时候,便是事故发生在她的面前,她也不会抬头看一眼。
这一刻,林琳突然有些好奇,想要知道他们想要做什么。
以她警察家属及多年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慧眼,她敢肯定这两人所谋不小。
“哥,咱们家的仇,我会让高家父子血债血偿。你还是回美国吧。我怕...”我怕到最后会牵连到你。
“志斌,我们黄家的仇,本就是我的责任。”黄志浩想要劝服弟弟黄志斌放弃报仇,可是他也知道这根本就是奢望。
他本来是想要明年再回到香港来,那时候他的一切准备都已经成熟。可他没有想到弟弟竟然偷偷跑了回来,他不能让弟弟的双手沾上血腥。
因为高家父子不配。
黄志斌?以及黄志浩?
原来面前的两人便是整部电视剧里最让人又爱又恨的黄家兄弟。
黄志斌虽然安装炸*弹,但却不是个滥杀无辜的人。不小心伤了一个神志不清的老人,都会寄去医药费。
当然,一时的内疚不安也让女主发现了黄志斌这个人,从而功亏一簧。
而黄志浩呢,也不是一个会迁连无辜之人的。
聪明,机警,善于谋划。两兄弟真的是林琳在整部戏里,为数不多喜欢的人呢。
只是让林琳想不明白,为什么高家两兄弟会选择这样的报仇方式呢?
让大高先生破产,让他只能苟延残喘地活在社会最底层,岂不是比杀了他都要强吗?
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人从首富变成了乞丐,或是只能靠救济金度日,那么他的心里落差将会是多大呢。
若是这个时候,那位大高先生再受着病痛的折磨,或是被儿子抛弃,晚年岂不是更加的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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