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戴维斯抢了首相的公子,而且被首相公子带走了!
这个消息简直比一颗重磅炸弹还要厉害,所以来参加田猎的南方军团组成的代表团营地炸了锅。最懊悔的恐怕还是兰开,那个带他来的那位军官同志:不该喝的酒喝了,所以不该来人的来了,现在不该做的事做了,这个责任他能承担的起?一旦追查起后果……这哥们儿生生打了个激灵!惹什么人不好?非要惹南军上下人人爱戴的萨瑟兰——的儿子?谁不知道萨瑟兰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
所以戴维斯一回营,就被这哥们儿连拉带扯的拽到自己的营帐,“说,你昨晚干什么去了?”
“我?没干什么,喝酒去了。”戴维斯一脸疑问,打了一个酒嗝。暗想:该不会是自己喝酒没叫上他所以来找自己算帐吧!
兰开简直快要气疯了。“喝酒?!你早晚死在酒缸里!你去哪儿喝酒了?和什么人喝酒你知道吗?”
呃?这个,还真不太清楚。戴维斯挠挠头,光顾着喝酒了,对方是什么人、什么身份还真没弄太清楚,反正很有地位、很有钱就是了。
这真是让人抓狂,兰开不但气疯了,简直气笑了。“你知不知道那个人是老头子的公子?你昨天对老头子的公子干什么了?快说!不然老子宰了你!”
“老头子?!哪个老头子?”
“还有哪个老头子?就是那个老头子!!除了那个还有哪个?!”这军官同志大吼起来。
呃,在南军之中被称作老头子的,好像只有一个。啊?!难道是他!!?
戴维斯的酒这才真正醒了,昨天和自己一起喝酒的人是老头子的公子?!难怪他们家那么大。
不过好像也没什么,虽然他的身份比较惊人,但是酒量却差多了。
兰开闻言差点儿真的把戴维斯扔到酒缸里淹死。
……
已经过去一天了,南军的高级军官们在战战兢兢中度过了这一天。不过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
甚至萨瑟兰来南军军营视察也没有丝毫不悦的表情,反而显得很愉快。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反正一场暴风骤雨总算避免了,所以南军上下松了一口气。所以被关了整整一天的戴维斯也被放了出来。被关这一天实在冤枉,见不到明媚的阳光没关系,关键是没有酒喝,他如果知道自己被关的时候小叶在干什么一定会气得七窍生烟。
幸好他不知道,所以他一点儿也不生气,他不但不生气,反而很开心,开心的都有点醉了。有经验的人在十米开外一闻就能闻出来他手里拿的是至少放了十五年的月露醇。和前天在小叶车上喝的酒一模一样。至于怎么来的?反正不是买的。因为放了超过十年的月露醇是不买的。
这就有点不太地道了,人家请你喝酒,你反倒把人家的酒偷跑?
不要这么说嘛!酒,可不就是用来喝的么?既然已经是好朋友了,为什么还要分彼此?再说你酒量又那么差,这些酒全让你喝了还不是害了你?所以戴维斯心里一点儿都不觉得愧疚,他甚至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天大的好事,他甚至决定下次见到小叶时一定要以这个理由再骗他一次酒喝。
他半躺在床上享受着对他来说绝世的美味,心里甚至把见到小叶以后该怎么说话都想好了,正在流着口水偷乐。一声大吼却差点儿把他从床上吓到床底下,就像他一脚把小叶踹下床一样。
“好啊,贿赂老子竟然还藏着私?你这没有良心的东西,难道忘了谁把你带到这儿来的么?还害老子担惊受怕了一整天?快点把酒拿出来!”来的人是兰开,一副饿狗见了骨头的样子,眼睛都绿了,直勾勾的盯着戴维斯手中的酒瓶。
戴维斯心中暗骂自己糊涂。兰开的鼻子之灵,即使你在三里外喝酒,他也能分辨出是哪年哪月出自哪处的哪种酒,何况距离这么近?何况这么好的酒?如果不把兰开肚子里的酒虫勾出来他就不是兰开了。
所以手里拿着酒瓶的戴维斯很尴尬的呆在那里,藏也不是、躲也不是,不给更不是……
放了超过十五年的月露醇,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见到的。兰开只用鼻子一闻就知道这酒来路不正。
一个酒鬼拿着一瓶好酒喝的正开心的时候,如果这时把他的酒给抢走,恐怕真的会让这个酒鬼拼命。兰开显然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尽管他要抢,却也留了一半给戴维斯。所以尽管戴维斯仍然很肉痛,却知道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你喝了我的酒,可不能就这样白喝吧?何况是这种根本买不到的酒?”心有不甘的戴维斯说道。
这个?的确是个问题!喝了人家的嘴短,还真是放之四海皆准的道理。喝得正开心的兰开呆了呆,一时想不起如何回答,这个时候他也顾不得这酒的来路正不正的问题了。只好问道:“那你想要我怎么样?”
“也不怎么样,只不过保证我在田猎的时候能喝到好酒就行了。听说参加田猎的士兵每个人都能喝到酒,但酒却一定是有好有坏,你总得想个法子让我喝到好一点儿的酒。”戴维斯悠悠的说道,“怎么样?对你来说,不是问题吧!”他总算想到了一个可以报一箭之仇的法子,当然要好好利用。
兰开犯愁了,所以就把酒瓶放到鼻子底下使劲的嗅。
这个动作在别人看来可能非常可笑,戴维斯却看得非常高兴。因为他知道一旦兰开做出这个动作时,就说明他正在全力的想问题,一般人在想问题的时候总是要离酒越远越好,而兰开却是离酒越近越好,而且酒越好,想出来的主意越高明。现在他手中拿的是一瓶放了超过十五年的月露醇……
果然,过了没多久,兰开的眼睛就开始放光了,嘴边一抹阴险的笑容也挂了起来,这是兰开想到好主意时的招牌动作。
所以戴维斯也露出一抹看上去很阴险的笑,顺便抿了一口已经所剩无几的月露醇……
第五十二章 献礼
诺斯的猎场,绵延几百里,青山悠悠、碧水环绕,风景秀丽。如果这里不是猎场,甚至可以当成一个绝佳的旅游去处。
依山傍水之处,是一片规模庞大的营帐,旌旗飘飘,遮天蔽日,绵延数里。只有一个强大的国家才有可能动员如此庞大的力量,诺斯王国的田猎,终于开始了。
既然是田猎大典,打猎自然是必须的。所以这个地区的野生动物免不了遭受一场屠戮。好在这个时候还没有野生动物保护组织,所以见不到抗议的人群。
今天是田猎的第一天。
第一天的节目是献礼。所谓献礼就是来自各大军团和特殊部队以及自发组织的围猎团队集体围猎,然后把各自猎到的最好的猎物呈献给国王。猎物当然是越凶猛越好,如果能够活捉就最妙了。
诺斯王国共有四支大规模的军团,分别是:南方军团、北方军团、中央直属军团和东方先遣队。这四支军团是诺斯王国的常备军事力量,每支兵员都维持在30万人以上。除了常备力量以外,诺斯王国还有数量不等的特殊部队,比如:谍报部队,刺客部队,雇佣兵部队,甚至还有一支史前能量部队。除此之外,还有一支禁卫军,各大中心城市还有数量不等的守城部队。
中央直属军团由国王亲自担任统帅,是四支常备部队中装备最精良,兵员素质最高的部队,他们最主要的任务是保卫国王和包括王都在内的各大中心城市,也就是说主要任务是防御,必要时也参加对外进攻。东方先遣队算的上是各支部队的先锋,它们的任务就是打头阵,尤其是对外侵略时,由他们组成攻击的第一波,然后由其他军团协同。南北两大军团是诺斯王国最主要的攻击力量,主要任务就是侵略,在东方先遣队的第一波攻击完毕之后,此时敌方的虚实已经尽在掌握,再由他们发动主攻。
谍报部队就是专门刺探情报的了,他们不是正规军,但却有无可替代的作用,一般在战争中配合其他部队行动,当然平时也不忘收集各国的情报,以及执行一些特殊任务。刺客部队则专门用来刺杀敌国高级将领和政要的部队,由王国军事统帅部招募的各国高手、异能人士组成,是一支神秘的部队。雇佣兵部队则是王国招募的一支杂牌军,他们事实上最主要的用处是当炮灰,这些人本是国内或流亡到诺斯的一些无业游民,为了不让这些人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就把他们组织起来,组成一支部队,名义上也算是士兵,实际上确没有多少战斗力,一到打仗通常一哄而散,战斗力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只当是国家花钱买平安,不让这些人惹事生非而已。至于史前能量部队就有点意思了,这可以称的上是这个时代这个国家的一支高科技部队,他们的任务不是打仗,而是搞研究,研发最先进的武器和技术,甚至提出军事理论,在这样的时代就能搞出这样的组织,真不得不佩服他们的智慧和远见,也难怪诺斯可以称雄于整个大陆了。禁卫军则相当于国王直属卫队,是国王的私人部队,禁卫军的士兵都是从中央直属军团中层层选拔出来的,是精锐中的精锐,当然薪饷自然也比普通士兵高出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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