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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王者血脉 (闷猫)



就在罗丝打哈欠的时候,房间里响起一阵轻巧节奏的敲门声。

罗丝刚想要斥责是谁这么不小心,可刚看清楚了人,她立刻低下脑袋,恭敬地喊道,“夫人。”

罗丝的声音终于将林迪吵醒,他刚刚看到如何利用魔法药剂刻画魔法阵的技巧。

林迪抬起头,才看清楚是谁进来了。

他脸上立刻露出笑容来,亲切地叫道,“母亲,您怎么来了。”

公爵夫人看起来并不显老,特有的保养方法让这位母亲看起来只有三十多岁的样子。

虽然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但从那柔和的眉目之间,依稀能分辨出来,这位公爵夫人当年一定是个美人了。

公爵夫人慈祥地看着自己的儿子,脸上止不住笑意,“外面还有不少的贵族夫人,我不能出来太久,这是你父亲刚刚交给我的,是你大哥送给你的生日礼物。”

说着话,公爵夫人从身后拿出一个物件。

因为外面是用水牛皮包住,所以林迪看不出来这是什么东西,只好先接到手中。

公爵夫人宠溺地看着自己的儿子,这个儿子,是辛苦了啊,公爵夫人脸上表情变换了几次,最终轻轻将林迪搂进怀中。

“不要太辛苦了,今天毕竟是你的十二岁生日,家里也来了不少其他家族的小姐,其中也有几个相貌礼仪都不错。”

林迪赶紧打断公爵夫人,他一脸轻松,“好了母亲,您又不是不知道,这些人心里想的是什么。”

见林迪不肯出去,公爵夫人只好叹口气就此作罢,简单地说了几句,公爵夫人再次回去接待那些贵族夫人去了。

看着离开了公爵夫人,林迪脸上充满笑意。

幸好他还有一个真正爱自己的母亲。

林迪回到桌子前,看着这件礼物,脸上依然挂着笑容。

他已经有3年没有见到自己的这位大哥了,在他只有9岁那年,大哥就因为要抵御北方的兽人侵袭,被父亲掉到了北方的暴风军团,现在,大哥却是有3年没有回过家。

林迪倒是没有想到,自己的大哥竟然还会记得自己的生日。

将外面的包装打开,林迪看到的是一封信。

“嘿,我亲爱的弟弟,没有想到,我会给你寄生日礼物吧,你一定很惊喜吧?哼,我这个做大哥的,怎么会忘记弟弟12岁的生日呢。当年可是你陪着我一起看军事分析的,这些我可都记着呢。”

看到这,林迪脸上露出笑意,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小孩子,所以在很小的时候,就可以陪自己这位大哥看军事材料。

他还记得,当时他的大哥还怕自己的弟弟不懂,经常花时间为他讲解呢。

别人都只知道自己这位大哥是天才,却有几个人知道,自己这位大哥当初又花费了多少时间来分析那些军事案例。

林迪继续看下去。

“不过很可惜,因为马上就要入秋,兽人恐怕就要不安稳了,所以我这次无法亲自陪你过12岁生日,为了弥补遗憾,我可是为你准备了一件好东西,希望它能够帮到你,不过你要答应我,千万不要让父亲知道我给你送的礼物,否则我就没有好日子了。”

“还有,小林迪,想必父亲已经告诉你他的决定了吧?我知道,这对你来说很不公平,也很残酷,你一定很愤怒吧?别说没有,我知道你不会表现出来,但你或多或少都会不满吧?”

林迪摇摇头,自己这位大哥倒是没忘了自己的脾气。

林迪继续看下去,信的语气开始严肃起来。

“答应我,不要怪父亲,他作为家族的掌舵人并不容易,父亲有他自己的苦衷,虽然我这个做大哥的也不清楚父亲的意思,但相信父亲,他还是爱你的。”

“还有,记得帮我向母亲问候。”

“你的大哥,蒂姆。”

林迪苦笑一声,自己这位大哥实在是……唉!

他将信放到一边,将目光投向桌子上的礼物。

竟然又是一本书?!!

林迪将书反过来,正对自己,才看清了上面的字迹,“魔法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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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佣兵

天边的夕阳依旧在无尽的挥洒着自己的余温,在夕阳的映照下,帝国某条大陆上,一队骑士护送着一辆豪华马车缓缓前进。

这辆马车毫极尽豪华,车身由四匹高大的骏马拉着,在路上稳稳前进。

而四周的那些骑士,个个身体笔直,手里握着一把帝国标准规格的骑士长枪,一手轻拽马缰,眼神犀利地注视着大路两侧。

如果是在军队待过的人看到,一定会惊讶的合不拢嘴。

从气质上看,这二十多个骑士绝对称得上是精英之属,更惊人的是,这些骑士身下的坐骑!

因为这些骏马,骨骼强壮,身体上隐隐露出成条状的肌肉,从个头上看,这些骏马要比普通的马匹高出小半截身子,无不是马中极品,就算是在军队中,也只能充当副统领以上级别的坐骑。

如此珍贵的骏马,竟然一下子就出现二十多头,实在是少见的事情。

如果细看下来,就连那拉着马车的四匹马,也都是这种神驹!

这实在是让人感叹,帝国之中,到底有哪个家族,能有这种魄力,如此神马竟然只是用来拉车。

不过和四匹骏马相对的,这辆马车也是极为不简单。

整个车厢都是由上好的紫兰木制成,车厢四边用大量金丝镶嵌,和紫兰木形成了华美的颜色对比。

尤其是车厢上印着的一朵黄色鸢尾花,虽然外表平凡无奇,却隐隐透露出一丝高贵。

只要是帝国稍微像样点的家族对这朵花都不会陌生,这正是帝国军神家族,罗斯家的族徽。

那一朵带着锯齿叶子的鸢尾花,正是象征了罗斯家无战不胜的不败神话。

正当队伍行进间,远方的道路上隐约出现一位骑士,身下坐骑奔腾间,眨眼就来到马车前面。

骑士在马上对着领头的骑士做了一个标准的骑士礼,才策马走到带头骑士身旁,低声耳语了几句。

带头骑士听完,又调转马头,来到马车前面,低沉道,“瓦兰特先生,前面不远就是下一座小镇,我们快一些的话,大约2个时辰后就能达到。”

听完骑士的汇报,马车上的车夫突然勒住缰绳,将马车缓缓停下。

这车夫身体瘦削,并不强壮,身上随便穿了一件蓝色素衣,头上一顶尖顶马夫帽子,更是将他的脸遮的严严实实。

车夫走到马车窗前,淡淡问道,“少爷,再有不远就是下一个小镇了,我们是否要加快速度,在天黑前赶过去?”

林迪正在马车里捧着一本书,听到声音,他将书放到屁股旁边的鹅绒垫子上,稍微伸了个懒腰,打开马车门,从车厢里探出半个身子。

“现在我们离罗斯平原还有多远?”林迪看了一眼身旁的夕阳。

“如果没有什么意外,大概明天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就可以正式踏上罗斯平原的土地了。”

林迪看向前面的骑士,满脸笑意,“罗伯特骑士,让大家都加快点速度吧,既然前面有小镇,那么今晚大家可以好好的休息一晚上,明天才能养好精神好好看看自己的家乡。”

林迪说话声音虽然不大,却足以让周围的骑士听到了。

罗伯特再次回到队伍前面,大喊一声,“兄弟们,大家都打起精神,在今晚之前赶到下一座小镇。”

…………

迪戈镇是方圆百里内唯一的一个小镇,如同其他镇子一样,迪戈镇也拥有着一家,也是整个小镇上唯一大的一家小酒馆,迪戈酒馆。

因为是镇子上唯一的酒馆,虽然规模小了点,但是生意倒也不错。廉价的妓女,廉价的麦酒,廉价的烤肉,对于那些在野外过了几天的旅客,已经具有足够的吸引力,让他们乖乖地掏出自己的腰包。

南方夜晚的天气变得也快,刚刚还是夕阳映晚霞的样子,太阳这才刚落山不久,地上就起风了,威势还不小,看起来是要有场大雨的样子。

当林迪的车队到达迪戈酒馆的时候,外面的风,已经带有呼啸声,酒管的招牌也在狂风之中不断“嘎吱”作响。

林迪轻轻合上手里的书,将车里的马灯熄灭,披上了一件外套,才走下马车。

抬头看了一眼那生了锈的招牌,林迪吩咐一声,“大家今晚可以好好享受一下美酒了。”

连续几天的路程并不容易,即便这些罗斯家族的精英骑士,也已经疲惫不堪,这些骑士全都欢呼出声,随着林迪进入了小酒馆。

林迪这一行人的到来,立刻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毕竟这里只是南方的一座小镇,一下子出现这么多穿戴鲜亮的骑士,还是很扎眼的。

当林迪进来的时候,前面探路的骑士已经为他准备好了一下,在墙角已经清空的一张干净的桌子。

其他骑士,全都围坐在林迪周围的桌子,将林迪安全地保护在圈子里。

林迪从口袋里掏出几个金币,交给早就候在在一旁的店老板。

“给这些骑士每人来一大桶上好的麦酒和一块牛腿肉,还有,我希望我们的马匹能得到最好的照顾,剩下的钱,就当是小费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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