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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神之旅 (辣椒小鱼)



胆大者两股战战,胆小者直接尿了!

“畜生终究是畜生!”鹰也是一条汉子,钢牙一咬,愣是持着三棱军刺纵身扑向了赖皮的真身。

现出本相的妖物实力远非人形可比,不管是力量还是速度都奇快无比,鹰虽然也是久经杀阵,他的那些对手都是人,即便有实力远胜他的,也能被他以奸计干掉。可这次他面对的是一头活了几百上千年的妖物,是狗中之王,又岂是寻常人类可比的?

一些厉害的狗和虎豹对抗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身为狗中之王的黄金獒甚至能够撕狼裂虎,与狮王争霸。以鹰的实力也不过勉强为之,和赖皮这等老妖比起来可就差得远了,一人一狗纠缠了几番,鹰那瘦小的身体就被赖皮一爪子拍飞出去,连着撞翻了我不少家什。

剩余的那些打手见此情景只恨爹妈少生了两条腿,一个个玩命的飞奔。只是赖皮岂会给他们逃跑的机会?身子一纵,逮着一个就是一口,咬不死也要他半条命。

两条腿的终究快不过四条腿,四条腿的比长翅膀的又慢了一截,可当四条腿的驾起长风,情况就又变了,即便是天上长着翅膀的鸟也飞不过它,何况区区几个吓坏了的喽啰!

鹰这次出来一共带了十二个人,个个都是好手。本以为对付两个学生,即便有些门道也强势不了哪去。在他手上弄死的人没有一个加强连也有三五个排,他亲自出马按照刘天水的逻辑也是手到擒来。他手下的那些人也都是他亲自训练出来的,寻常人三五个根本就别想近身,十个人一起动手,就算是面对百八十人也照样灭掉他们。可哪曾想,刘胜得罪的根本就不是人,而是两个神一样的男人,带着一条活了上千年的老妖怪!

也活该鹰倒霉,嚣张了一辈子,没死在人手里,倒是做了一条狗的盘中餐!

“刘家的人还真是够毒的啊!看来他们是非要急着投胎不可了!”将剩余的那些人处理干净后,赖皮重新化为五短三粗的模样,甚至都不需要审问,以他那一双鼻子就能嗅出这些家伙身上比他够味还重的奴性,这些人自然是刘家派出来的。

赖皮道:“我的族人已经找到了刘天水的把柄,只要能将那些材料取出,刘天水必然倒台,到时候他们刘家就是砧板上的鱼肉,想怎么收拾他们,就看咱们的心情!”

“那刘家虽不是龙潭虎穴,可以你族人的资质想要从那里取出一些机密的东西想来也不是易事。刘家的人不是傻子,不会不防备。除非你混进去,只是以你的体型混得进去吗?”我很是担心赖皮的行动能力。

尤其是他之前在褚凌云的手底下栽了一个大跟头,我就不得不更加小心的行事。刘天水手下绝对不会就这几个人,否则他也做不到在山城一手遮天,万一他的人破了赖皮的招也将他擒着了,那我就失去了最重要的一张牌,得不偿失啊!

刘家早晚都要被搞垮,可我不想付出赖皮这个代价。他虽然是一只狗,却也是我在毛大伟之外第一个助力,意义非凡。

说实话,我和赖皮相识不过两天,谈感情有些伤人了。可我没办法,想要干掉我的人太多了,如果毛大伟不在的话这条狗再挂了,可就没人能保护我了。眼下这种非常时刻我岂会将手底下唯一可用之人?狗?也糟践了呢?所以说,好钢用在刀刃上,赖皮留着还有大用处!

赖皮想了下,道:“我去虽然麻烦了些,不过我有一个老相识,要是她肯出手的话,定然能够手到擒来!”

“哦?快说是谁?”我急着问道。

赖皮道:“她叫媚娘子,是一只修炼一千五百年的狸猫,论起道行来比我还要高深,只是碍于本体弱小的缘故,所以她的实力远不及我。但在这飞檐走壁穿门取物,还真没有她到不了的地儿,入不得手东西!”

我听了大喜,道:“既然有这等高人,还不快快请来!”

赖皮苦笑一声,道:“不是我不愿意去请,怕是去了也请不来。”

“嗯?”

当下赖皮将他与媚娘子的恩怨细细说了一遍,原来当年赖皮修成正果幻化成人的时候曾与这媚娘子所化女子有过一段情缘,本来妖精成人之后对本体所处看得很轻,奈何赖皮太实在,这媚娘子也是个认死理的猫,一来二往两人就卡住了,日子久了倒也成了心结,两人都放不下身段,虽没有明说,却也用实际行动摆明了是老死不相往来。

现在赖皮说及媚娘子也是再无良策,不过为了帮我解决刘家,也不得不答应要去试上一试。

“感情这东西我说不出来个道道,但不管是人是妖还是狗,都要图一个痛快,你觉得现在这样痛苦的话就继续这么着,如果觉得不痛快就按照痛快的法子来。其他的我也不多说了,你就怎么爽怎么来吧!”除了这么说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这只深陷情网的狗了!

赖皮深吸一口气,像是做了多大决定的样子,道:“也罢,我就再拉一次脸,豁出去得了。如果她能出山的话这事就大圆满结束,要请她不得,这事就到此结束吧。缘起缘灭都有个法度,就看这缘深缘浅了!”

都说狼走天边吃肉,狗走天边吃屎,从赖皮这拧巴的性子上就能看出来,这话确实不假的!

不过再想到梦逍遥那妮子,我就觉得我他娘的还不如这条狗来的干脆!

第二十八章 闯(求收藏!!)

赖皮当夜就去找媚娘子,我这边也没闲着。刘家的人几次三番的过来,如果我不送他们点礼物,只怕他们还觉得我是只病猫呢!

两年前老头走的时候我就曾经给他们留下过深刻的印象,不然他们也不会一开始就派杀手过来。他们是记得我这只疯狗会咬人,可他们忘记了一旦被我咬上,那就是不死不休!

两年的时间能够改变很多东西,也能让人忘记很多东西,如果我再不去给刘家的人提个醒,他们就不会想起曾经的伤疤究竟有多狰狞!

我从外院拉出我的那辆黑摩托,这是老头还在的时候捡到的废品,后来他和我一起动手改造成了一辆跨子,老头走的时候又把跨子改成了黑摩托,原本衔接的地方也稍作了处理,正好能放下一把开山刀和一根棒球棍。

“南山破烂王”可不是褚凌云的一句恭维,也不是别人的玩笑,而是我凭着手中的棒球棍一棍一棍砸出来的!

这两年来我一直没有忘记给它做保养,只是一直没有机会拉出来溜溜,这老兄弟也算是明珠蒙尘,今夜你我兄弟再上征程!

黑摩托发出“嗡嗡”的轰鸣声,其声之大方圆五里地都听得一清二楚,也幸亏南山这地儿地广人稀,不然非得被按上个扰民的罪名。

一道黑色的身形电光火石般闯入了黑夜之中,直奔北城区的刘家大院杀去。

鹰在刘天水手下办事深得他的信任,鹰也从来都没有让他失望过,每当有什么难题,刘天水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整个他当年收养的鹰隼。

手底下十二名战将个个都是高手,有鹰坐镇,就算是对上百十号人也能轻松取敌首级,所以刘天水觉得这场风波到此结束了,他终于可以消停一段时间了。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该怎么善后还是个问题啊!”刘天水摸了摸自己几近秃瓢的脑袋,“几天前他曾经和王晨闹过矛盾,看来只有将祸水引到云霄阁了。借此机会解决这个大麻烦,对我将来的升迁也有大好处。一箭双雕,美啊!”

就在刘天水想好事的时候,外面仆人来报说有人闯进来了,手底下兄弟阻挡起来有些吃力,问他要不要将“猎鹰”放出来。

这“猎鹰”是刘天水养的一支私人部队,平时打着地痞流氓的旗号替刘天水解决一些他不方便出面解决的事情,而鹰则是这群人的头头,又有几名杀手做教官,他们的战斗力绝对不比一般的特种兵差到哪里。

“三叔,这……”刘长福也有些慌,刘家大院防御可是很坚固的,保镖、打手日夜巡视,竟然能被人打进来,这简直是刘长福无法想象得到的事情!

“一群废物,难道你们就挡不住他?”刘天水怒声骂道,很快他就冷静下来:“来人有多少?云霄阁的人还是军方的人?”

那仆人道:“只有一个,像是个混混,不像是军方的人。至于是不是云霄阁的就说不准了。”刘天水一惊,对方只有一人就冲破他的重重防御闯进内院来,看来这人不简单啊!为了小心行事,刘天水点点头,道:“让‘猎鹰’出面,我要活的!”

“是!”仆人退下,眼光之中流露着一丝嗜血的味道。

这仆人跟随刘天水时日不短了,各种情况他都清楚,甚得刘天水的信任。他与鹰一明一暗,一文一武,愣是帮着刘天水处理无数大小事件,颇受刘天水的倚重。在刘家,就算是刘长福都要给他三分面子,除了“猎鹰”之外,大小人员随他调动。可见权势之大。

老仆传了刘天水的令,自己也跟在后面,他倒要见识见识,究竟是什么人胆子这么肥,敢在他们刘家闹事。

“三叔,要不要我也去看看?”刘长福在房间里坐也不是,站也不是,这些事情来的比较凑巧,他当然有不可脱卸的责任,这时候要再不出面,在刘天水的心里可就没什么分量了。刘天水道:“也罢,你去主持大局吧,别让人觉得我刘家是菜市场,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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