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高峰,却充满着……霸气!
那是一种站在千万人之上,拎着血淋淋的屠刀的霸气!
大风起兮,云飞扬;力拔山兮,气盖世!{备注:这是作者的恶趣味,喜欢东拼西凑}在这种霸气的笼罩之下,她竟然……竟然有种想膜拜的冲动……
亚纪咬着牙,在腰间最嫩的地方,狠狠的掐了一下,让自己稍微清醒。
(不行!我绝对不能屈服!!)
高峰微笑着,慢慢的走过来。
他走得很慢,而那种霸气却越来越浓郁。
亚纪的嘴角,渗出一丝鲜血。她再怎么坚持,内心的抗拒之力,也是越来越弱。
(不能!我不能就这么屈服!他是恶魔,我……我要杀了他!!)
亚纪的身体,已被汗水浸湿。
她很艰难的,从空间戒指中,取出一把锋利的匕首,闪着幽幽的绿光。
这把匕首,淬有剧毒,见血封喉。
高峰已走到亚纪的跟前,搂着她的纤腰。
亚纪举起匕首,浑身颤抖着,摇摇晃晃的刺向高峰的心口。
高峰似乎并没有看见那把匕首,只是温柔的为她擦去额头的汗水,以及嘴角的那丝鲜血。
第一卷:风姿绰约第十二章 难言的滋味
‘叮’的一声,那把匕首掉落在地。
亚纪只觉得,自己的胸口快要炸开。
(怎么会这样的?!这不可能!!可是……可是,我居然反抗不了!)
高峰轻轻的将她抱起来,温柔的剥去她的衣服。
那种神情,就像是在剥刚刚煮熟的鸡蛋,不想它有一丝一毫的损伤。
感受到对方的手掌的炽热,亚纪的身体,颤抖得更厉害,也越来越酥软了。
她像是一条无骨蛇,软瘫在高峰的身上。
(就这样,让我死掉吧!)
高峰的双手,熟练的抚慰着亚纪的身体。
在霸王状态之下,他可以轻易让对方亢奋起来。
“给我!给我!!”亚纪搂紧高峰的脖子,在他的耳边呢喃。
火热的气息,灌进高峰的耳朵。
高峰自然不会拒绝亚纪的请求,立即行动起来。
他的双手,是那么的温柔;而他的冲刺,又是那么的迅猛。
温柔和迅猛,原本是矛盾的,现在却巧妙的融合起来。
在一浪又一浪的冲击之下,亚纪抛开所有的矜持和羞耻心,尽情的叫喊、痛哭……
这种滋味,是她从未品尝过的。
她原本以为,信浓在干那个的时候,已经是不错的了。
可是,跟眼前的这个男子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不,应该是天壤之别。
(我……我要死了么……就这样死了吧……)
亚纪彻底软瘫在高峰的身上,竟然昏迷过去……
当她醒过来的时候,高峰已经离开。
奇怪的是,她的衣服,竟然穿得好好的。难道,刚才发生的那些事,只是一场梦?
亚纪苦笑着摇摇头。那种比敲骨食髓更快活的滋味,是如此的清晰,又怎么可能是做梦呢?
她检查自己的身体情况,不禁微微一愣。
(这是怎么回事?法力上限,居然多了500点!)
(只是春风一度,就可以增加500点的法力上限;如果长期干那个,岂不是……天哪,对于我们女人来说,那个小家伙,绝对是个宝库!!)
亚纪的眼睛,登时贼亮贼亮的。她攥着拳头,语气极其坚定:“就算你逃到天涯海角,我也要找到你!”
正隐藏在附近的高峰,不禁打个冷战,喃喃道:“不就是干了你一票么,反正你也爽了,干嘛还死缠着我不放!”
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霸王状态下,跟女人戏耍,居然可以提高对方的法力上限。
在星际位面的时候,根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原来,必须拥有全属性的肉身,再启动霸王状态,才会有这种奇特的效果。
因为,全属性的肉身,一旦启动霸王状态,就会吸收大量的天地元素,再凝聚为精纯的灵气。
不过,由于肉身和等级的限制,这些灵气无法长期保存,却可以转移到女方的身上。
阴阳互补,天地和谐。高峰并不知道,这种奇特的能力,将会为他带来多大的烦扰。
以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他不得不四处躲避,那些疯狂的扶桑城女修士的追捕。
他以为,对方要把他剁成肉酱。
其实,那些疯狂的扶桑城女修士,只是想让他为自己增加法力上限,却又不好意思说出来……
第一卷:风姿绰约第十三章 魔兽时代
高峰目送亚纪离开之后,便留在附近的森林,一边狩猎,一边寻找材料。
炼丹的材料主要是各种药草,炼器的材料主要是各种矿石。
而魔兽的魔晶核,既可以用于炼丹,也可以用于炼器。
在永恒国度,那些可以施展魔法的飞禽走兽,都叫做魔兽。
在众多种族中,魔兽最难进化出无限接近人类的智慧和情感,却偏偏有着令人垂涎的魔晶核,成为修士的狩猎对象。
不过,那些魔兽,要么一出生就拥有强横的肉身,要么拥有特殊的天赋异能。
拥有一定的智慧之后,它们甚至可以修炼更加高级的魔法。
至于那些兽人、矮人、精灵、地精、侏儒、妖怪、恶魔、亡灵之类,反而智商比较高。
长期在狩猎区行走的修士,一般不会去招惹那些智慧生物。
毕竟,有时还需要那些智慧生物的帮忙。
兽人是任劳任怨的,矮人的炼器技术一流,精灵擅长箭术和各种技能,而地精和侏儒的生意头脑很发达。至于那些妖怪、恶魔、亡灵之类,多数是躲在黑暗中,守护着某些东西。
在狩猎区中,如果你碰到贩卖药水和卷轴的杂货铺,多数是地精或侏儒开的。
如果是铁匠铺,在里面打造和贩卖装备的多数是矮人。
偶尔也会碰到一家树屋酒吧,必定是某个浪漫风流的精灵在经营。
当然,如果碰到那些提供特殊服务的夜总会,你也千万不要惊奇。
虽然,这些夜总会的老板,多数是修为比较高的妖怪、恶魔或亡灵,但请你放心,他们绝对会好好招待肯花钱的顾客。
不过,如果你敢吃霸王餐,下场必定会很悲惨。
已是黄昏。
高峰杀了六只风狼,发现空间戒指中的药水已经不多。
(附近应该会有杂货铺,这就去补给一下吧。万一遇到消耗战,药水供应不上,会很憋屈的。)
他跃上树梢,施展‘鹰眼术’,观察四周。
在森林的西北方,灯光闪耀,应该有一个小型的集市。
高峰干脆留在树梢上,向着那片灯光飞奔。
“哪天,真应该驯服一只会飞的魔兽,可以代步。”高峰笑着轻声道。
一股淡淡的清风,在他的脚下缭绕,使得他的脚步更轻,速度更快。
这是风系技能‘极速’,可以加快移动速度,还可以尽量不惊动栖息在森林中的魔兽。
不一会儿,高峰已接近那片灯光。
那里果然是一个小型的集市,既有杂货铺和铁匠铺,也有树屋酒吧和夜总会。
在集市的四周,由高约十米的楠木,围成一个圆圈,只在前面开了一个大门。
一层近乎透明的彩虹光罩,将整个集市覆盖起来,可以防止魔兽闯入。
在大门的前面,有一大片空地。来自四面八方的修士,会先去那里验证身份。
凡是拥有修士称谓的智慧生物,都有一张灵能卡。
用灵能卡在大门上的感应器刷一下,才可以进去。
高峰从树梢上跳下,向那个大门走去。
此时,正在大门外验证身份的,是一个有着紫色头发的魁梧男子,浑身散发一股剽悍的气息。
他收好灵能卡,正准备走进去,忽然扭头看了看高峰。
打量高峰一阵,目光停留在那把彩色的天机伞上。
“原来是你。”那个男子望着高峰,咧嘴一笑。
第一卷:风姿绰约第十四章 打劫是个技术活
高峰的天机伞,是用特殊材料炼制的,如果通过它来施展技能,只需要消耗五分之一的灵力。
譬如,施展某个技能,原本要消耗100点法力值;如果用天机伞施展该技能,那么只需要消耗20点法力值。
因此,高峰向来是伞不离手,手不离伞,伞在人在,伞亡……咳,肯定是很痛苦的。
幸好这把天机伞是稀有物品,只要高峰不舍弃,那么谁也夺不走。
不过,他没想到,这把天机伞,居然把他出卖了。
那个有着紫色头发的魁梧男子,叫东主马,既是雷属性的九星灵师,也是苍鹰佣兵团的高层。
之前,那个叫信浓的男子,返回扶桑城之后,立即通过空间戒指的通讯功能,将高峰的特征传给大伙儿,让他们留意一个拿着一把彩色钢伞的少年。
因此,东主马一看到那把彩色的天机伞,就把高峰认出来了。
高峰微微一愣:“你认识我?”
瞥见东主马胸前的那个苍鹰团徽,不禁暗叫一声:不好!
立即打开天机伞,对着东主马滴溜溜的旋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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