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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 [精校] (奥丁般虚伪)



光听点菜时,那口流利用词讲究的声音,完全想不到会是这种长相。

她没有再提摘帽子的事。

福兰要了一份当天的晨报,细细阅读着。“虽然在海湾地区已经取消了通缉令,但不确定都城的安全厅是否还备案在录,所以,这副样子比较可靠。”他还记得被秘密警察追捕过的情况。

红雀剧团在韦伯港演出后,又去了费都,推断时间,现在应该已在前往都城的路上。受到官方邀请的剧团,在路上不会受到过多的盘查,混进去,通过剧团抵达坦丁,更妥当安全。

“我骑着马,比剧团要快。最多四天,就能追上去。”福兰想,“不过该怎么向团长解释马蒂达呢?我到现在都没找到她。”

快一点钟,福兰接过帐,牵着马离开。服务生这时才松了口气,她小声对同事嘀咕,“刚才的客人长得真怪。”

“管它的,至少他给你的小费比我伺候的客人要多。”同事不以为然。

“那倒是。”服务生说,然后,在老板的催促下,拿着菜单,朝新客人的桌子处走去,很快就将怪人的模样忘光了。

……

卓尔法·隆奇数着薪金,从马车上下来。

“侦探先生,我对你的表现很满意,还有件小事能拜托你。”马车上的富翁把头伸出窗户嚷嚷,“报酬提高到一千块。”

“不了,我马上会离开这里。”卓尔法回答。他还是穿着秘密警察惯用的行头,但身份已经不同。目前他专门帮有钱人调查难以启齿的私事,或者打探商业上竞争对手的商业机密。

收入时少时多,勉强够他和小马蒂达的生活。

对于姑娘,卓尔法总是会产生父亲般的疼爱,他四十二岁,这些日子,苍老得更加厉害,两鬓已经涂抹了几缕斑白,看上去有五十多了。但眼神没有变,依然是那种秃鹫般凌厉。

难以想象,这个一心想着向乌鸦报复,性格怪癖的前秘密警察,会从一个弱智的姑娘身上,体会到久违的亲情。他很久前就打听到,红雀正在海湾巡演,但出于某种不愿与姑娘分开的念头,卓尔法迟迟没有把小马蒂达送回去。

不过是时候了,卓尔法得知,有一位在西部暗警厅时关系还不错的同僚,被调到坦丁城安全厅参谋局当了个小官员,也许能去拜托他,让自己恢复原职。

而且据说红雀明星剧团也会去坦丁,到了都城,就是和姑娘分手的时候。想到这点,卓尔法觉得蛮依依不舍。

“借用安全厅的渠道,能更容易找出乌鸦。”他考虑,边想边走。在一家卖烧鸡腿的店铺前,卓尔法从口袋掏出票子,买了一只,又在隔壁的摊位买了一包糖,小马蒂达爱吃肉食和甜品。

他住在一家普通公寓的二楼,三急一停地敲着门,私人侦探是很有风险的职业,不能指望雇主能保守住口风,而那些被调查的对象,会千方百计打听到他,然后报复。

所以每次离家时,卓尔法都会嘱咐马蒂达,只有听到约定好的敲门方式,才能开门。

门开了,从缝隙里,露出姑娘的脑袋,“隆奇叔叔,回来啦?”

“嗯,还带着你喜欢吃的。”他扬扬手中的袋子,在姑娘的欢呼声中走进去,把食物放在餐桌上后,进了卧室,把枪放进带锁的抽屉里。

等他换好衣服,去浴室冲了个头出来时,却看到马蒂达没有大吃着鸡肉糖果,而是盯着一张破纸喃喃念着什么。卓尔法奇怪地拿过纸,是包糖果的废纸片,上面还油印着不少模糊的字,“……信我者,得永生……”卓尔法念到,是教会经常在大街上散发的宣传单,大概是糖果店老板拣回来,当了包装纸。

“我不信神。”卓尔法摇摇头,把宣传单揉成小团,扔进垃圾桶,“你怎么了?”他见姑娘呆愣地凝视着桌面,样子很古怪。

马蒂达慢慢把头转过来,一种很陌生的眼神与神情,“……天国的命令,即是圣焰与枪卑微的命运!”她梦游般,站起来,嘴里不停念叨着,眼睛空洞无光,卓尔法从那张绷得很紧的小脸上,没有看到平日里欢快到灿烂的笑容,而是……虔诚的庄穆,像圣殿之中被人膜拜的雕塑。

他抓住姑娘的双肩用力摇着,又摸着额头看是不是再发烧,急着满头是汗,正当他准备抱着马蒂达去找医生时,姑娘仿佛从梦中醒来,完全不记得刚才发生了什么。“叔叔,你怎么啦?”她说,然后一眼瞟到桌子上的食物,大叫着扑了过去,把嘴塞得满满。

“叔叔,什么时候带我去找爸爸呀。”马蒂达边吃边说,差点被咽到。

“马上就去……慢点吃……”卓尔法擦着汗,看着恢复原态的姑娘,心下狐疑不已。

第九章 卡西莫多·伯骑士归来

傍晚时分,费都老区一条胡同最深处的宅屋,迎来了位特殊的客人,租客是个收旧衣服的布贩子,听到敲门声,“谁啊?”他推测是买卖来了,等打开门,一个高大身影带来的压迫感让布贩子后退了两步,来客站在阴影中,戴着大帽子,看不清楚脸,神秘极了。

布贩子猛地冒了身冷汗,他想起自己租的房子是所凶宅,几年前曾经发生过命案,但等他瞧清楚来客那身料子不错的行头后,很快打消了他的恐惧。

“先生,能让我进来吗?”

“请问您有何贵干?”布贩子让开身子,暗想着有钱人为什么会来这种又破又烂的鬼地方。

“五十个恺撒,先生,您可以将这间屋子借我使用一个小时。”

这笔交易很快谈成了,布贩子甚至没询问对方到底有什么目的,他摸着兜里的票子,走出屋子,站在巷子外,随便找了台阶蹲下,摸出烟咀着。

“嘿,你在这干什么?”有认识他的人路过,问道。

“说起来你肯定不相信。”布贩子得意地说,“我在这站一个钟头,就能赚五十块。”

“得了吧,你这个想钱想疯了的财迷。”听到这说辞的人哈哈大笑,没人相信。

布贩子耸耸肩,继续抽着烟,他望着夜色笼罩下的租屋,那栋残缺的破宅子,难以相信地想,“有钱佬都是群喜欢干怪事的神经病。”

福兰·弗莱尔在房间里慢慢走着,微弱的烛光摇摇曳曳,家具摆设在地上投射出巨大的影子,一明一暗的光芒下是靴子踩踏在腐地板上嘶哑沉闷的声音。

“别闹了,饭好没好呢。”

“如果再让我吻一次,就放过你。”

“汪、汪……”小狗摇着尾巴,抱怨主人们慢手慢脚,还没准备好食物。

厨房现在已经是堆满杂物的储藏室,只有钉在壁上的小柜子,与油烟留下的黑印记,提醒着这儿曾是烟雾缭绕,飘着饭菜香味的地儿。他闭着眼睛,仿佛在寻觅着往昔的回忆,良久。

穿过客厅,走上楼梯,手指摸着油漆斑驳的扶手,在二楼的一间卧室里,他停下来,凝视着靠窗的墙壁上,刻着一道道痕迹,那是他曾经寄出求职信后,在期待不安的日子里,自我安慰计算时日画下的。

他在这里拥有过贫苦但幸福的家庭,在这里重新振作,确定过新的人生目标,也是在这里,流下了他家人的鲜血。

“复活后,我第一次回到这里,也是最后一次。”福兰轻轻地自言自语,“都改变了,无论是人,还是物。永恒的,惟有回忆与时间。”

在走出大门时,福兰深呼了一口夜晚的空气,“我在这里叹息就能改变什么?已发生的,不会重来,凶手们还没惩戒完毕,他们把残暴的手段施展给我,很好,我学会了,一定会照着教训,奉敬回去。伊戈·安德希杀了我,我还给了他。金雀花毁了我的人生,我也得毁了它的未来,还有那个叫乔·考利昂的同谋……罪罚相等,这即是人世间的公正。”

他走出巷子,牵过马,离开了老区,在出城的路上,经过巡警厅门前的广场时,稍微停留了下。“老朋友,祝福你。”福兰念叨着莱姆探长的名字,每年在探长的生辰,他都会邮寄一份匿名礼物过去,“希望日后,我还能继续祝福你。”

然后,他纵马,离开了费都,不再回头。

※※※※

伊费茨塞是一座喧闹的镇子,因为地处从海湾地区通往都城的要道上,人流量比得上一些大城市,住宿服务业发达,全镇有二十四家提供客房的大型旅馆,而圣乔治大饭店则是其中的佼佼者,这家老字号的饭店原名“老酒鬼”,以自家酿造的高度白酒著称。

但在几十年前,先帝圣乔治七世的御驾,曾在老酒鬼住过一晚后,精明的主人立即把店名改成圣乔治,来纪念这次体面的荣誉,而皇帝的房间,则被改成超级豪华的套房,只提供给过路的达官贵人租用。

他打探过红雀去坦丁的路线,知道剧团在圣乔治大饭店订了整整一楼的房间,但因为抄小道,来早了一天。

福兰于树木苍翠的前庭下马,对前来接待的侍者说,“客满了吗?”

“还有几间房。”侍者接过缰绳。

他进入饭店大厅,因为出众的身高,与摘下帽子后,奇异的外貌,很快引起了饭店客人们的注意,“瞧刚进来的那个人,像个魔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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