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徒 [精校] (奥丁般虚伪)
- 类型:玄幻奇幻
- 作者:奥丁般虚伪
- 入库:04.12
“你,等会去我的房间,有很多东西得学习。”芭蕊说,“发音,舞台动作,在两天里,你起码要初步掌握。”
第六章 明星(三)
平音、假音,台词韵调和谐,肢体动作,如何表达剧中人物的情绪,培养一位专业演员,得经过漫长的学习。
红雀这种野班子,倒不需要很专业,能基本上演出点剧中角色的神韵就够了。
“你的发音很好,但缺乏感情,干巴巴的。”
“动作更合拍点,根据音乐的节奏来决定肢体语言是激烈还是平淡。”
芭蕊指导着福兰,她准备改编以前很流行的一个剧本,很简单的复仇记,但在前面加上了一段剧情,英俊的骑士被邪恶的巫师诅咒,变成了丑陋的怪人,来符合福兰的仪容。
福兰的记忆力很好,台词两遍后就记熟了,这节省了很多事,让他有更多的时间来练习表演。
当天下午手续就办好,而妮可一个媚眼就打听到,集市那几天,除了刚来的一个马戏团,没有别的剧团来竞争。
这意味着是赚钱的好机会,只要福兰能演好角色;只要观众能接受一个丑人来当主演。
连夜搭好帐篷,第二天,红雀全团人进行排演,上午将整部戏排了一遍,下午,则挑关键剧情高潮部分,反复练习。
结局是骑士倒在血泊中,被爱人抱起,深情地亲吻,然后,骑士在吻中苏醒,妮可再没抱怨福兰身体好重、这么丑的脸还要吻下去,她们都知道,这个剧团能不能再生存、发展下去,就看明天的了。
福兰刚开始还不适应,但他很快理解到,表演,其实和他在审判厅,用狡猾的计谋和表情,来挖下陷阱,让犯人落入一样,在法庭,他要骗过律师和嫌疑人;在舞台,他要骗过观众。
他记得,曾经,他经常用夸张的语言和表情,来迷惑住所有人,让罪犯放松警惕,而不久前,他还装成贵族公子哥,从仇人手里骗了一大笔钱,让仇人身败名裂。
仔细归纳,这都是演技。
整整一天,他们都处于种精神高度集中的状态,不停商量如何弥补演出时的错误和漏洞。
“剧本结尾,骑士因为爱人纯洁的吻,变回原形。但我们怎么办?还是怪人,观众不会接受。”
“嗯,用烟幕,记得我们还有几个用于舞台效果的彩色烟幕弹,结尾就制造得朦胧点。”
“没适合福兰的服装。他个子太大。”
“把剧本改下,骑士因为容貌,一直披着大斗篷,现在去做个斗篷还来得急。”
到晚上,所有人都疲惫不堪,甚至吃饭时都没力气聊天,倒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
※※※※
黎明堡的集市日,当然无法和费都的狂欢节相比,四周庄园的伙计、居民,纷纷将些土特产带到市集,而采购的商人,也乘着马车来到此处。
没时间打广告,发传单,红雀惟有在第一天免费,第一天往往是最不赚钱的,只有人们谈好了买卖,处理好事儿,才有闲心来观赏戏剧,所以,最后三天才是收入的主要来源。
但第一日的口碑很重要,如果反响不好,后几天根本没人来看。
免费还是有吸引力,大帐篷里的人很多,甚至在附近摆摊的小贩子,见暂时没顾客上门,也挤到门口观看。
“您要去黎明堡集市吗?
芜荽、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
代我向那儿的一位姑娘问好,
她曾经是我的爱人……”
这是很流传的诗歌,在这里巧妙的改动了下,将诗中的地名变成黎明堡,来讨好当地的镇民。
当看到从幕后出来的,是个丑八怪时,观众很惊讶,原先,他们以为这是剧团猎奇用的报幕员,但没多久,人们哗然起来,居然是主角,而且扮演着骑士角色。
福兰站在台上,有点紧张,时刻注意着台下的反应。
妮可的上场让议论平静了下,漂亮的姑娘吸引了观众的注意力,但福兰又出场后,讨论又开始了。
“这剧团怎么搞的?”
“两人不相配啊,骑士是这德性,我也能去演了。”
福兰里面穿的衬衣湿透了,掌心冒着汗,“冷静,再怎么样,也把戏演完。”妮可看出了他的不妥,暗示他。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在乱哄哄的声音里,福兰将杂念压制住,认真表演,那位骑士,经历了最恐怖的磨难,仍然坚持着美德,在充满荆棘的路上前行,如那无边无际的黑暗里,微弱、但绝不熄灭的光辉。
他完全进入了角色,耳朵里再也没有观众的嘘声,没有初次担任主角的彷徨,他迷醉在了故事里。
“我已疲于叹息,被悲伤所侵袭,身陷敌人的谋略之中,仇敌逼迫我的灵魂,想把我驱逐到黑暗之中,主啊,求你使他们恐惧,让他们知道自已不过是人。”他喃喃念颂的台词,那些仇敌的样子,浮现着,居高临下,朝着他讽刺地笑着。
“让他们知道,自己不过是人。”福兰仰望着佩姬、黑帮头子、闪耀的金雀花,“……你们,不过是人。”
当妮可狠狠掐了他一下,福兰才惊醒过来,幻觉消失了,而整个帐篷里,鸦雀无声,起初是一个人,然后是两个、三个,所有人都拍着掌,有些女士,还哭了。
他们忘了那个蹩脚和丑陋的主演,只看到,一位苦痛与坚强的骑士。
第一幕谢幕时,妮可不停问,“你是毁容的吗?你毁容前,是不是专门学习过戏剧与表演,太真实了。”
“完美,我想我发掘了个大明星。”团长也惊叹着鼓励他,“但别把剧本弄成悲剧,要轻快些。”
“我刚才做了个梦。”福兰轻轻地自言自语,然后,他直起身体,将手伸给妮可,“女士,下一幕要开始了。”
严格来说,福兰的表演,在真正的行家眼中,很幼稚,假如这里是更大点的城市,观众是群经常观赏名家戏剧的人,那他肯定演砸了,幸亏这里是黎明堡,是个没有剧院的小镇子。
他让他们,着迷了。
结局时,掌声与欢呼,几乎震破了帐篷。
“呼,剧团保住了。”芭蕊在后台,兴奋得颤抖。
第六章 明星(四)
受人关注,并不符合我的计划。福兰想,他没料到自己能受到欢迎,三天的演出,剧团的帐篷里每天都坐满了人,人们爱看他的表演,由卝文卝人卝书卝屋卝整卝理不是那种小丑演的滑稽剧,而是喜欢看到听到,一个丑汉悲怆的腔调。
剧团每个人,都如同生活在梦中,绝无仅有的事儿,妮可老盯着福兰使劲瞧,然后说,“真奇怪,难道人类的审美观变异了?”
无论如何,现实中真有奇迹诞生了。
红雀每天得演三场,有时还会再加演一场,到第四天,他们甚至演了五场,连结尾的烟幕弹都不需要了,黎明堡已经接受了福兰的容貌,每次谢幕时,全场起立,欢呼声让大帐篷的架子都在微微晃动。
镇外的旷野与河边,生长着挺拔的小白桦和淡黄的小花,但这几天,花被拔得一干二净,那些花瓣,被人们在帐篷里抛洒,以至于,每天收班时,不得不请了几个临时工,清洗如铺着一层花瓣毯子般的地面。
芭蕊神采熠熠地抱怨,每天的零碎票子,让她数得手指抽筋。
扩展剧团规模的话老挂在她的嘴边,而另一个竞争不过,收入惨淡的小马戏团,她已经开始接触,看能不能合并,当然,分成时,红雀得占大头。
集市结束的前夜,一位年轻人来到镀金玫瑰,他面容白净,头发梳理得整洁,衣服有些陈旧,但显得得体,是那种受到过良好教育,但没什么富余财产的中下等阶级的人。
“我是个剧作家。”他开门见山对芭蕊团长说。
“噢,先生,我们这种巡回剧团,可请不起剧作家。”
“这几天,红雀剧团可是轰动一时。”
“当然,我们的卡西莫多,演得棒极了。”芭蕊得意洋洋。
“但这种势头能坚持多久呢?”
团长有点不高兴了,“先生,乌鸦嘴的预言家,可是会被烧死的。”
“女士,这是实话。”那人仔细分析,“一连六天,贵团都是演着同一出戏剧,虽然改编得不错,但最大的功劳,还是得益于原作的精妙,一个成功的剧团,不能缺少自己的原创剧本。”
“请说下去。”团长有了点兴趣。
“人们捧场你们的戏剧,是因为新奇,从戏剧诞生起,从来没有个丑人,能正儿八经过地担当主演,那些人,一般只能作为剧中滑稽的点缀,卡西莫多的出现,满足了观众小人物的心理,他们能带着种优越感,来欣赏剧情,‘哦,连他都能拯救公主,对抗黑暗,那我应该也能’,观众的优越感能更好的满足自己的想象力,为卡西莫多先生欢呼,也是为小人物渴望创造奇迹的梦想而欢呼。”
“你这么说,是指卡西莫多其实演得并不好?”芭蕊气恼,如果这里不是旅馆而是红雀的营地,她早就把这乌鸦嘴赶出去了。
“是的。”乌鸦嘴继续说,“他没受到过专业训练,表演技巧其实很幼稚。但,这都不是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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