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也知道问错了话,赶忙转移话题。
“不知王先生对眼下局势有何看法?”
看法的确是有,但我有必要跟你说么?一群废柴,被刺客摸进大门了都浑然不觉,今天要不是我在,文二小姐就可以在人生这局游戏里打出GG了。
不对,是被人拔网线了。
见我态度冷淡,洛克更是尴尬万分。我觉得欣赏一个肌肉壮汉的尴尬姿态半点美感也无,便转身离开……从石板路上走下去,继续踩草坪了。
我也不是真的闲得无聊,只是感觉这片草坪里藏着些不大不小的祸害,未必伤得到人,但留着总归不如挖出来。在草坪上踩了几分钟,总算找到了这股违和感的源头。
挖开草皮,我从土壤中取出一枚黑色的圆球。捧在手里,仔细辨识了一番,才认出这东西是什么。
此时光头洛克又跑过来,表情尴尬以至扭曲:“王先生,那个东西……”
“这个是一种瘫痪型地雷,非常罕见的型号,因为性价比不足,从量产到停产不过一个月时间,流传于世的数量非常稀少,作为收藏品的价值却不低,想不到渡鸦还真舍得下血本,将这种东西埋在草坪里。嘿,也不知是什么时候下的手,莫非刚才那伙警察里混着千面人在里面?”
我一边细细分析形势,一边看洛克汗如雨下,你紧张什么?莫非地雷是你埋的?
“这个,王先生,这个地雷,其实是我们埋的……”
果然是你!看我砍了你这反骨仔的狗头!
大门口传来文大小姐的喊声:“给我住手!”
好吧,那就不杀了。
我随手把地雷扔给光头,他一阵手忙脚乱,冷汗如雨。
不等大小姐过来质问我,我抢先开口:“你们这帮神经病,在自己家里埋地雷!?扫雷游戏电脑就有,嫌玩得不过瘾么!?你们炸死自己不要紧,我这任务失败的记录谁给我抹了?”
文大小姐一副头疼之极的神情,在我面前深呼吸了几次,才开口说道:“这是文家布在围墙内部的瘫痪型地雷,是为了防备不速之客的。地雷只会让人身体瘫痪,不会致命。而且自家人也知道地雷埋在哪里,不会出错的。”
不会出错!?一帮无知群众摆弄军火,还敢自吹不会出错!?我发现大小姐你简直比陶教授还要无耻啊。
“王先生,埋设地雷的是洛克他们,并不是无知群众……”
“我说是就是!……也亏你们想得出来,在自家院子里埋地雷,还自以为周全,如果对手真只是些鸡鸣狗盗之辈也就罢了……嘿嘿,等哪天你们不留神踩上亲手埋下的地雷,再发现那火力暴增十倍不止的时候,可别说我没提醒过你们。”
这种事,渡鸦真的做得出来,倒不是我吓唬他们。主脑坦尼斯诡计无穷,配合千面人,就算真的在我眼皮底下把地雷掉了包,我也不会感到意外。我守在家里,总不可能时时刻刻把感知扩散到整个浮空平台,被人家在建筑外做些手脚,很正常的事。
“好,既然王先生这么说了……洛克,待会儿带上你的人,将这些陷阱地雷都拆卸了吧。”
大小姐最值得人欣赏的就是这一点:知错能改,不知错也能改。见她眼里分明还有不服,这命令照样还是发了出去。
“王先生还有什么吩咐?”
我想了想,对文筠说道:“晚上我想吃猪肉炖粉条。”
“……”
大小姐转身就走了。
母星人就这么听不得真心话?
正想着,大小姐忽然回头问我:“你真想吃?”
“在你家吃了几顿饲料,的确是想吃点真正的饭食了。”
“哼!”
到了晚上,餐桌上果然多了一盆猪肉炖粉条。
文家的厨师,是文老爷子特地从天京大酒店聘来的退休大厨,手艺自然是好的。一道再平凡不过的家常菜,却被他做出了我从未想过的诸多变化,我用筷子夹了肉块送进嘴里,那鲜美绝伦的滋味,有生以来还从未尝过。
一块普普通通的五花肉,在入锅前便经过多次腌制加工,除了朴实浓郁的肉香,更有阵阵清香滋味,去了口中的油腻,却留下鲜美的余韵。
只是,毕竟还是少了些什么。
我叹了口气,对身旁的仆人说道:“去厨房给我拿瓶醋来,另外,把我眼前的面包都撤下去,我只要白米饭。”
餐桌对面的文家二小姐有些好奇地看了我一眼。
待仆人捧着一瓶米醋过来,我不由又是叹了口气。
并不是我喜欢的牌子啊。
接连两次叹息,却把文大小姐吓到了,猛地将面前的餐盘一推,而后对文茵叫道:“小茵,不要吃了!”
文二小姐被姐姐吓得浑身一颤,盛满热汤的汤勺就此落在桌上,汤汁四溅,烫得文茵不由轻呼出声。
……这对姐妹是在故意搞笑么?
我一边用极其好奇的目光看着始作俑者文大小姐,一边拧开醋瓶,将米醋倒进猪肉炖粉条的瓷盆里。
文大小姐瞠目结舌:“你,你这是在做什么!?”
“加醋啊,看也看出来了吧。”我一边说,一边猛往盆里倒醋,片刻间一股刺鼻的酸味已经在餐厅里弥散开来。
大小姐又问:“这……莫非是菜里有毒?”
“莫名其妙,哪来的毒?”
“既然没有毒,你加这么多醋做什么!?”
“我喜欢,你管得着么!?”
说着,我用筷子夹了大块肉块,就着粉条菜汤一道送入口中,原先的种种美味已被醋酸覆盖地七七八八,呛人的酸味让我不由微皱起眉头,这滋味绝对比不上原先的美妙。
但我就是喜欢。
大学时候,我最喜欢的便是这物美价廉的猪肉炖粉条,食堂大师傅的手艺欠佳,我便用醋去调,我喜欢吃酸,将一碗猪肉炖粉条用醋浸得只剩下酸咸两味,也就能入得口了。嘿,这番滋味,贵族人家的千金们又何尝理解得了了?
大学毕业后,风吟去了天京市公安局,我在母星流浪一年,接着又去新界一年,期间风餐露宿,各地野果山泉都吃过喝过,却再也没有尝过华夏家常菜的滋味了。
真是久违的感觉了。
我心中涌起沧海桑田之感。
三分钟后,盆底见空,那旧日情怀也如海枯石烂,从心中退去。我从口袋里掏出一瓶口香糖,丢了两片进嘴里,将饭菜的余香洗掉,同时甩去了最后一丝惆怅。
做人,还是要向前看。
那边文家姐妹连开胃汤都没喝完,见我餐桌上虎踞鲸吞的过人英姿,纷纷反刍,将菜汤喷了出来。
两人连忙又用餐巾擦拭,文大小姐脸颊绯红,暗自怒骂:“粗坯!”,文二小姐却凝视我半晌,放下刀叉,问道:“王先生,你在成为雇佣兵前,是做什么的呢?”
我认真思考了一番,答复她:“作人。”
“……”文大小姐的汤又喷了。
莫非大小姐也不喜欢这汤?唉,这汤虽然色泽浓郁,却淡如白水,简直是笑死卖盐的。
文二小姐却不介意,追问我:“王先生,你难道就没有过普通人一样的生活吗?”
唔……这么说来,在我能力觉醒前,的确有过一段碌碌无为的时光。直到我从孤儿院被赶出去,自力更生后,才渐渐发现自己的与众不同。不过成为雇佣兵却是很久很久之后的事了。期间经历虽说不上惊心动魄,却多少有些精彩之处……记忆的闸门一经打开,旧日种种便如潮水般涌上心头,嘴里嚼着的口香糖霎时没了味道,那股夹着醋酸的五花肉香又一次回荡在唇齿间。
实在是好味道啊。
“王,王先生……?”
“哦,不好意思走神了。如二小姐所说,我过去也曾是普通人,借着非凡的天资以及过人的智慧终于成为绝世高手。所谓成功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天赋加百分之一的灵感,希望二小姐引以为鉴。”
文茵哭笑不得。
“既然王先生也曾如普通人一样生活,为什么之后要去作雇佣兵呢?”
我倒是想作两天国家主席的,可惜反对呼声比较大。
文二小姐终于直奔正题:“剥夺别人的生命,真的那么有趣吗?”
“杀人的确没什么意思。不过就算是绝世高手也要混口饭吃,世道不易啊!”
我喟然长叹。
二小姐生气道:“王先生既然自诩绝世高手,又何必非要去用他人的性命换取金钱?”
不然还能怎么?学普通人那样,西服笔挺地走出校园,辗转于各个公司的人才招聘处,而后按时领取微薄的薪金,承受方方面面的重大压力,将人生最宝贵的年华贡献给头顶上的大资本家们?
你当我是SB么?
文大小姐听不下去了,怒而起身:“你就自命不凡去吧!你的朋友风吟先生同样是绝世高手,却愿将一身技艺奉献国家社会,你为什么就没有那份觉悟!?”
我非常鄙视地看着大小姐:“你自己又有那觉悟么?有本事就把你的所有身家都捐给慈善事业去。”
文筠大怒:“我为慈善事业做出的贡献至少也比你多出几万倍!我为国际红十字会捐献过十亿华夏币,你又捐过多少!?”
“啧,你这剥削剩余价值的资本家,身上哪一个铜板不是他人的血汗?捐十亿又如何,还不是慷他人之慨。”
文筠怒极反笑:“照你这么说,这天下就没有好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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