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有人藏在树林里!”
亲兵们闻声顿时脸色大变——让不明来意的人物潜近大帅身边,这可太危险了!
两名亲兵立即站上前,用身躯和盾牌挡住了孟聚,其余的亲兵纷纷擎出刀剑,小心翼翼地散开来,朝那片树丛围了过去。有人擎出了弓箭,瞄准了树丛就要乱射——就在这时,树林中响起了嚷声:“不要放箭,不要放箭!大都督,咱们可不是敌人!”
“滚出来,再不出来就放箭了!”
随着悉悉索索的响声,树林里钻出了两个人。看到领头那山羊胡子干瘦中年男,孟聚的心情顿时放松下来了——世上事还真是巧,刚才自己刚说到易先生呢,他立即就出现了。
孟聚摆摆手,示意部下们不必紧张。他笑着迎了上来:“原来是四夷馆的陆管事,本镇还以为是谁呢,差点出误会了。这么巧啊?”
挂着满身的树叶和灰尘,易先生“唰”地擎出了扇子,拿在手中摇晃着:“大都督,今晚风清月明,某家出城来郊游把赏明月,没想到恰好碰到大都督,原来您也有这番风雅情趣?相请不如偶遇,不如你我一同赏月吟诗如何?”
这家伙不骚包会死吗?
孟聚忍住笑:“能在这荒郊相遇,这也是本镇与管事难得的缘分,既然先生有邀,那本镇也不客气了,咱们不妨漫步月下,一同赏月吟诗去吧。”
他做个手势,亲兵们纷纷应命退开,遥遥散布在周围左近。
士兵们散开了,孟聚这才有空暇打量了下易先生的同伴。看到来人,他微微一愣:眼前人一身白色书生袍,身材高挑纤细,瓜子脸白皙而洁净,眼波流转,明眸洁齿,却分明是个男扮女装的女子来着。
第二卷 北疆风云 第二百四十八节 乱离
看到这少女,孟聚的第一反应是:易老鬼那贪花爱色的老毛病莫非又犯了,接头时还带个相好的过来?
但马上,孟聚醒悟过来:这少女笑靥如花,秀眉如剑,美丽中透着一股颐指气使的贵气。她打量自己的眼神,象有一把剑在戳着自己。看气质就知道,这女子的出身非富即贵,易先生能勾搭的都是些怀春小寡妇,这种层次的豪门少女,可不是他能搭上的。
少女也在打量着孟聚:眼前的男子穿着一身褐衣魏军军装,除了腰间一把黑鞘的长剑外,他不戴任何饰物,衣裳用黑牛皮在腰间束得紧紧的,身形笔挺,腰挺肩平,整个人透着一股干净利索的劲头。
他有着一张轮廓分明的鹰脸,脸庞被日头晒得黝黑,瘦骨嶙峋,唇边有着淡淡的胡须——这是一张饱经磨砺、军人的脸,一张很有内涵的脸。他的眉目间蕴含着深深的忧郁,仿佛铭刻着一道思念。当他注视着人的时候,对方能感觉得到他目光的深度。
在见到孟聚之前,少女一直以为,所谓美男子,说的就是那些擅长吟诗赏月、白脸红唇、比女子还要弱不禁风的文弱书生呢。但这位来自遥远北方边关的大魏国武将,却为她展现了男儿的另一种美感。尽管他并不符合目前江都流行的主流审美观,但即使以最挑剔的女性眼光来看,他也是令人赏心悦目的。
易先生干笑两声:“孟校尉,我来给你介绍,这位姑娘是我的同僚……”
孟聚扬扬剑眉,笑道:“同僚?”
“嗯嗯,你就不要问了,总之,这位姑娘是可信任的人,咱们说话不必避她的。”
少女温婉一笑,插口来说:“易主事,孟将军是自己人,我们应当坦诚相见,奴家的身份说了也无妨——奴家姓沈名惜竹,官居北府河南厅参事,与易主事是同僚。”
她提起长衫,对孟聚行了个女子的屈膝礼,甜甜笑道:“孟将军的威名,奴家是早有耳闻了。将军少年英雄。于北疆横空出世,纵横北疆和中原,身经百战从无败绩。
金城之战中,将军犹如神兵天降,孤身夺城,黑刀之下,万军降服——此等传奇战绩,可谓前绝古人后愧来者。对将军,奴家早就心驰神往,只可惜敌我相隔,无法见面。
直到数日前,奴家才知道,将军还是我大唐北府的鹰侯校尉。孟将军身居伪朝一品高位,却依然心怀忠义,恪守华夏正统,甘冒巨险潜身敌营。实在令奴家钦佩有加!
因为对将军实在太仰慕了,听说将军回到了洛京,奴家厚颜请易主事引荐,不请自来了,就是为见将军一面,还请将军原谅奴家的冒昧。今日终于有幸得见我大唐的光荣,天下第一猛将,奴家深感荣幸,足以告慰平生矣。”
先前,孟聚在北疆也有着“万人敌”的赫赫威名。但那毕竟是边塞,离中原太过遥远了,中原的官兵和百姓也不大买账。经过金城一役后,他才真正奠定了自己的无敌威名。
现在,这位漂亮的沈参事口口声声说很仰慕自己。一口江南姑苏口音说起话来又爹又绵,每句赞赏都扰到了孟聚的痒处,尤其她提起了孟聚最得意的战绩金城之战。还称孟聚为“天下第一猛将”——孟聚简直象热天里喝了一杯冰冷饮,全身舒爽。每根汗毛都舒服得左右摇摆。
“沈参事过奖了,末将愧不敢当。参事大人潜入北国。亲身涉险,巾帼气概不让须眉,末将也很佩服的。”
沈惜竹笑而不语。她望向易先生,后者会意,上前来压低了声音:“孟校尉,北府有个重要任务要交托你。”
孟聚眉头紧锁,愁眉苦脸——按照以往的经验,易先生这话接下来的准是一堆麻烦事。现在自己的烦心事已经够多了,哪还有心情帮北府料理杂事?
倘若今天只有易先生,孟聚还可以跟他讨价还价,顺势再把他勒索一番。但今天,旁边还站着一个河南厅参事在后面押阵——这小姑娘用亮汪汪的眼睛望着自己,两个小酒窝甜得快要淌出蜜来。在她充满仰慕之情的美眸注视下,孟聚委实说不出拒绝的话来了——勇猛无畏一心报国的英雄可真不好当啊!
孟聚硬着头皮说:“一切为了复兴大业!既然是朝廷有差遣,末将自然义不容辞。易先生,请说任务吧。”
易先生与那沈参事对视一眼,他奸笑得象抓到了小鸡的黄鼠狼:“呵呵,对你来说,这任务很简单的——北府希望你立即率军起义,拿下洛京。”
听到这话,孟聚吓了一跳。他盯着易先生足足看了五秒钟,跳起来骂道:“姓易的,就算你想赖掉欠我的债,这事也不是不能商量的,你不必做得这么绝,非把我往死里整吧?”——大难当前,英雄形象却也暂时顾不上了,还是自己小命要紧些。
易先生老脸一红,那位沈参事却是来插话了:“孟将军,您想岔了。奴家保证,这件事并无危险,也无害处。”
“沈大人,末将失礼了。但您该知道,洛京是伪朝的皇都,兵马守备森严。末将只有区区三千兵马,要在鲜卑人统治的中心区起义,这不是等于让末将去送死吗!”
沈参事嫣然一笑:“孟将军在战场上所向披靡,但在庙算一项,却是有点弱了。北府得到了确切消息,在洛京一带,慕容家的兵备十分空虚,洛京金吾卫的主力兵马全去相州了,在洛京,慕容家只剩下守卫皇城的几百宫廷侍卫和京兆尹衙门的捕快民壮而已。
孟将军,您掌控三千精锐战兵,四百多名铠斗士,只要您首倡发难的话,出其不意之下,拿下洛京绝无问题。一旦夺下洛京,就等于断了慕容军的补给和后勤基地,功劳巨大。”
沈惜竹说洛京没有多少兵力留驻了。这句话,孟聚倒也相信。接连数场大败,慕容家的兵力资源也是濒临枯竭了。尤其是孟聚亲身经历的那场金城大战,倘若不是自己出手救了一把,轩文科那蠢货险些要把慕容家的最后一点家底给败光了。现在,为了填补战线缺口,慕容家已经是把能拉得出的部队都在往相州调,孟聚这两天在洛京看到的,不要说平时满街乱窜的金吾卫兵没了踪影。就连青壮年都少了,可见慕容家抓壮丁抓得多厉害。
“沈大人,突然袭击的话,或许打下洛京并不难,但要守住洛京,这才是难事。洛京四战之地,慕容家的相州大营离洛京不过十来天路途,末将一旦举事,他们势必全力反扑。
在我们南边,还有伪朝的江淮大都督朴立英。他是铁杆的鲜卑贵族,对伪朝死心塌地。对慕容家和拓跋家的内讧,他可能未必会插手,但末将若是举事的话,他是绝无可能坐视不管的。四面八方都是敌人,末将再能打。被数十万鲜卑兵马围攻,绝对难以支撑!”
沈惜竹轻轻点头,她细声慢语地说:“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鞑虏兵马还有一些力量,将军现在有所顾虑,那也是正常的。但须教将军得知,朝廷对中原的讨伐即将打响,鞑虏朝已是日落黄昏,那些至今还为鞑子卖命的兵将早已心生异志,即使他们看起来还是声势浩大,其实不过回光返照的乌合之众。
奴家可以给将军保证,只要将军在洛京首倡义旗,朝廷的支援大军立即就渡过长江,北地的各路义军也会起义声援将军,面对遍地烽火。鞑虏军队将首尾不能两顾,无法全力对付将军。只要将军您能在洛京坚持一个月,朝廷的援军必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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