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也疯狂 (推倒那只天使)
- 类型:玄幻奇幻
- 作者:推倒那只天使
- 入库:04.12
“瑛里华,就是现在!”林辰在心底一声低喝,一道白光投射在半空之中。
一个身影手持匕首瞬间刺进了布德的后心,做完这一切,瑛里华的身形快速向后暴闪。
“啊——”
布德一声惨叫,摔落在地,而那把匕首却因为他的体重,被这么一压更是“噗嗤——”一声完全扎进了他的身体。
鲜血涓涓地淌了一地,布德肥胖的身体在躺地面上,人不断地喘着粗气。
林辰一脚踩在他的肚子上,将脸凑了上去,嗤笑一声:“你难道不知道在战斗的时候不要把自己的后心暴露给敌人吗?而且……在你自以为即将结果敌人的时候是最容易发生阴沟杀人事件的呢。”
“你……你们……咳……”布德挣扎着,神色怨毒,“血狼…佣兵团不会…放过…你们的……”
“真是没学乖啊!”林辰不以为意的一笑,“你刚才在战斗所以没听到我们之间的谈话吧。所以我再大发善心的告诉你一遍好了:
记住我是谁,我从前的名字是——夏伊·马尔!我就是你们历史书上说的那个十恶不赦的大魔王。”
“什…什么……”布德惊恐的睁大了眼睛,想要再说些什么,但是流进肺部的血液却开始让他窒息,仿佛被扼住了脖子,再也发不出声音。
“所以,你的灵魂我接收了。”林辰眼睛一眯,一股血色火焰从他的掌间升腾而起,飘落在布德的身体上。
恐怖的高温很快就扼杀了布德最后的生机,甚至连血液也蒸发干净,原地只剩下一摊小小的骨灰。
这不是一般魔法师施展的火系魔法,而是源于魔王血脉的力量!
魔王之火,煮海烧天!
确认完华儿小萝莉并没有受什么伤之后,林辰突然间虚脱似的一屁股坐在了地板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虽然前面他还在嘀咕黑子的事情,但实际上他也好不到那里去,对于他一个宅男而言,他也是第一次杀人。
不过他是更清楚的知道,这个世界力量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法律只针对平民而已。
如果今天他被杀了,死了就是死了,也不会有什么人会去追究责任的。
稍做恢复,林辰吸收掉最后一个恐惧的念头,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宝典上绽放出一阵光芒,这一次的战斗直接让宝典提升了一级,召唤技能倒是没升级,看样子也不是一级跟一级对应的。
宝典这次升级奖励了他一个宝典技能,林辰很欣喜的查看起来。
“我了个去,玩我?!”不一会儿林辰居然破口大骂,“奖励的技能居然是召唤?!这个召唤跟那个召唤技能有神马关系嘛?!”
【召唤】:召唤无双神剑神剑投影,拥有神剑本体百万分之一的威力,存在时间十五秒,冷却时间180天。
林辰的眉头皱成了一个川字,百万分之一的威力?这还能剩下多少威力嘛?林辰很怀疑这点威力能不能砍死一只蚂蚁。至于十五秒那个存在时间限制就不说了,居然还有个180天的冷却时间?!这货坑爹吧?
不过林辰虽然想不通,但是令他欣喜的地方还是有的,这次战斗,让他直接提升到了一级九品的地步,估计没多久就可以升到二级的水准了。
华儿小萝莉(喜滋滋地):“辰,我要吸血~”
林辰故意一瞪:“说好你自己干掉就给你吸的,现在不是你自己干掉的。”
华儿闻言立即换上了衣服楚楚可怜的表情:“辰……你……”
“刚才可是说好的噢!”林辰环抱着双臂,“所以……喂喂!你别二话不说直接咬上来啊啊啊……!”
第十五章 终于见着人了
自从上次林辰干掉那二十几个佣兵之后,一转眼几天的时间已经过去。
林辰这段时间在干什么?巩固修为?那是不可能的,宝典提升上来的修为比自己练的还扎实,林辰想要根基不稳都不可能。
事实上他一直在考虑自己提升实力除了杀人的时候吸收恐惧之力难道就没有别的方法了?
吸收恐惧之力比杀怪拿经验升级现实得多——实在是杀怪给的经验值太少了。
不过就目前而言,他还没有想到什么比较好的方法——唯一有一点思路的就是——拍恐怖电影。
不过拍一部电影需要做的工作可不少,尤其是在欧兰大陆上能够记录画面的似乎也唯有上次那个达克使用过的记忆晶石。
但是这种晶石记录的效果很差,播放出来的感觉就像是破旧的老式电视机,而且还有使用次数限制,一般播放十次左右晶石就会碎裂失去作用。
更关键的是这种晶石的记忆量实在太小,林辰向老博格询问了一下,记忆一段一个小时的画面加声音所需要的晶石大小差不多要一立方米的大小——先不说有没有这种大小的晶石,就算有,价格肯定也是贵的离谱。
如果要拍电影那么他的当务之急首先是要制作出摄影的设备出来,不过林辰在地球上纯宅男一枚显然不可能会有这方面的研究。所以林辰现在的打算是等召唤技能的等级上去了,召唤几个相关方面的科学家之类的角色出来研究摄影设备的制作——而且很多东西还得用异界的材料代替。
只不过这种角色他现在只有两级的召唤技能似乎还是召唤不出来的,所以林辰只好作罢。
至于究竟在什么地方播放又或者以什么样的形式推出“电影”这种全新的概念林辰现在心里也完全没有什么底。
至于写恐怖小说神马的直接被林辰否定掉了——他确信自己的文笔没几个人会看的。
“博格,你确信这条路对嘛?”林辰越过一道横卧在地面上的粗大树根,转身对着身后的老博格问道。
林辰、瑛里华、黑子、华儿、老博格五人正在永夜森林里前进着。
黑子时不时地瞬移一下,华儿直接飞行,瑛里华速度也很快,结果应该带路的老博格反而落在了最后。
准确的说他们是来逃难的,他们杀掉血狼佣兵团的人的第二天就收拾离开了地下城堡。。
他们杀了那个什么血狼佣兵团的副团长,对方肯定不会善罢甘休,而他们现在的实力偷袭才搞定了之前那些人,再来第二次对方虽然全灭但再来人肯定会谨慎许多。说不定比那个布德更强大的团长也会亲自过来,那还不是现在的他们可以抵御的。
林辰虽然很不爽自己堂堂大魔王居然也要像丧家之犬一样去逃难,却也不得不承认,如果来的人比这一波更强的话,他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
他也已经暗自下了决心:敢让堂堂大魔王避退的你们血狼佣兵团是第一个,很快就会回来送你们找你们之前的弟兄们喝茶去的!
城堡里的所有东西都已经被林辰丢到了奇幻宝典的储物空间之中,所以几人也没什么行李,一路走过来倒也轻松很多。
林辰本来一直担心的一个问题也已经不是问题——他本来一直担心自己每次战斗都召唤宝典出来会不会引起有心人的注意觉得这是个什么宝物结果还要来玩个拦路打劫神马的?又或者拿着本金属皮的书本战斗会不会显得太特立独行?
老博格给出的答案是:大陆上的魔法师们虽然多数释放魔法的时候使用的是法杖,但是也有人使用魔法书的,这两者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都是辅助的道具,只不过很多魔法师还会在魔法书里固化一些高级魔法的释放步骤,从而简化释放的过程而已。
所以从稀有度来看肯定是魔法书更高,但是并不会引得他人诧异的——穷的响叮当去当强盗的不算。
“主人,因为要避开永夜森林里的一些魔兽,所以我们绕了比较远的路,不过照目前的速度来看,我们最多还有一天的时间就可以离开永夜森林了。”老博格手中地图林辰也看过了,画的那叫一个印象派风格……反正林辰是看不懂,只要能够走出去就行,究竟是哪里无所谓。
他这次离开永夜森林躲避倒是其次,关键就是想办法提高实力,再者就是找到被封印的力量的消息。
又是大半天的时间过去,已经是老早过了晚饭的时间了。
“啧啧,终于到了。”林辰回头打量了一眼稀疏的树木,再看一眼眼前各处灯火的小镇,算是松了口气。
“主人,这里是位于永夜森林北部的海维镇。”老博格翻了半天地图才确认道,实际上他也是第一次到这里来。
“哦,随便找个地方住下吧。”林辰随意的点点头,看向众女“怎么样,你们是回宝典空间休息还是在旅店睡觉?”
……
林辰眼角有些抽搐的看着眼前这家打着“希尔顿大酒店”名号的旅店,无声的叹了口气,伸出手来把额头上的青筋一根根的按回去,终于领着众人走了进去——这是小镇上唯一的一家旅店。
“不好意思,本店已经客满,餐厅区工作人员也已经下班,还请各位明天再来。”前脚刚跨入旅店,后脚就是店堂里一个大堂经理模样的年轻小生面带微笑的把几人从天堂扔进了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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