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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仙奴 (三念)



  “喜鹊?”他惊呀,他当然知道‘喜鹊’这个名字意味着什么,但他依旧怕死啊,可如月强而有力的攻势,他阻挡不来,束手无策,真的就要放弃了吗?

  他也知道她是为了让他死才接近他的,但怎么也没想到她居然是‘喜鹊’?听到这个名字的人早就吓得不成样子,但他除了胸口的痛苦之外,已经没有任何感觉。他能如此镇定,应该感到庆幸才对!

  秦小伽莫名其妙地看着对面的一脸冰冷的小英,疑惑道:“喜鹊?哪来的喜鹊,刚才明明还叫如月不是吗?怎么这会又叫喜鹊了?喂,你们两个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我会出现在这里?”

  秦小伽的声音只是在他的脑子里回荡,依旧传不到空气中。

  身体的主人却突然冷哼一笑,心灰意冷,虽然已经得知宫中有不少人要置他于死地,如月也是,即使如此,他还是喜欢她,本来还以为她是特别的一个,却没想到她也跟着同流合污;他并没有做错什么,只是出生皇家,身不由己,就这样不明不白陷入危之中,不能自拔。

  其实身在皇宫的他并不单纯,只是势单力薄,无反抗之力而已;他也知道自己的存在到处都似乎碍着别人,惹人嫌弃,仿佛连活着对他们来讲都是一个错误;他已经尝试逃离皇宫不下百次,但次次都被人发现;他总是被人背叛,身边都是他人的探子,没有一个可以信任的人;他唯一可以依靠的就是他的身份以及给予他这个身份的亲人,可是他们忙于国事,无暇顾及他,等到他们想起来的时候,他已经受害了;他想要个安静的生活都没有。

  如月见他犹豫,冷笑着说:“殿下,怎么呢?难道还要我帮你不成?”她时间不多,可不想继续留在这里白白浪费掉。

  最后,他决定了,眼睛直视眼前的如月,镇定道:“不用了,我自己来!”

  既然横竖都是死,那就自己选择最后一点尊严,他选择了毒酒,起码能有个全尸,但他绝不求饶,尤其是向着‘喜鹊’这一行人。如有来世,他宁愿做猪狗,抑或是做牛做马,也不要投身皇家,这个拥有了黄金屋却无法确保自身安稳的皇宫庭院,远远不像是表面上说的那样风光明媚,仅存的一丝希望也随着那一杯毒酒消逝而去。

  “别,老兄,就算你想要控制这个身体,可我还不想死啊,虽然这个身体不是我的,可是,我也有感觉的,喂,大哥,别喝,那是毒药啊!”

  秦小伽暴跳如雷,他不想死啊,也不想跟这个人一起接受相同的命运,他的身体也受不了;但秦小伽别无他法,眼睁睁地看着毒酒从他口中进入,共同承受着身体的那一层痛楚。

  毒酒下肚,想后悔已来不及,如月得意地笑后离开,喝了她的独门毒药,必死无疑。

  看到如此冷漠无情的小英,秦小伽心寒,全身发冷,他突然后悔今天约她去公园,结果却害了自己,还要在她眼前断气,多么希望这只是一场梦,多么希望能快点醒来,这样她依然是他暗恋的那个单纯美丽的小英。

  视线越来越模糊,直到最后那一刹那,秦小伽终于可以完全掌控住这具身体,可惜,已经太迟了,他奋力向前爬去,伸出手仿佛要触摸眼前的那一束光线:我不想死,我还不能就这么死去。

  ——

第一章:重生 [本章字数:4363 最新更新时间:2012-11-01 19:07:35.0]

   第一章:重生

  深夜 森林处

  孤独的月光发出璀璨的光,在黑夜中显得明媚无比;

  从乌黑的丛林中传出窸窣的声响,哐当哐当。

  “大哥,这可是皇家墓,被发现了可是要砍头的。”

  “大哥,说不定还要株连九族?”说话的人提着灯笼,十七八岁的摸样,惊慌地看着正在埋头挖坟的几名兄弟,见老大也没有一点反应,他显得更加害怕,这可是皇家墓,挖不得。

  老大他一脸窘样,穿着随意、被洗的发白的黑色棉布衫,眼里只有坟里面的宝贝,曾经也盗过一座贵族墓地,将里面的宝贝取出,所幸没人发现,享得清福,可是在欲望熏陶之下,变得一发不可收拾,连皇家墓也赶来盗取。

  可皇家墓地哪里是那么容易被挖的,这里常常有重兵把守,虽然宝贝多,但相对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况且这坟墓昨天才刚下葬,土质松垮,把守最严密的时刻,老大今天晚上就带他们来挖坟,原因无它。

  如果只是普通的财宝,老大怎么可能会冒这个险,可以再等上个几年,消息减淡的时候再来,危险性会大大降低。

  但这座坟里面葬的是一个月前因病去世的皇长孙,他身上藏着一块宝贝——晶石,用千年老神龙心脏之处的龙鳞锻造而成的一块晶石,那才是无价之宝,让老大这么急急忙忙带着他们来挖墓的主要原因。

  相传,拥有这块晶石,可保益寿年年,青春永驻;死者留在身上,可保身体终年完整,不会受到外界侵蚀而腐烂。

  一个月前,皇长孙去世,全城轰动;

  伤心欲绝的老皇帝把最珍贵的晶石放在皇长孙身上,这是内幕消息,老大从官府口中打探到的。

  一个月后,皇上终于忍痛将皇长孙下葬,结果第二天,他们就来了,说实话,身为盗墓者,他们的行动真的是太仓促了点。

  可他们也很无奈,因为想要那块晶石啊。也不是怪老大猥亵死者,有多少人觊觎那块晶石,就算老大不来,也还是会出现第二个贼。

  所以,他们先下手为强,第二天夜晚就出发了,但还是非常担心此刻外出巡逻的士兵突然归来。

  老大挪动他那个肥胖的身子,矫健地迈过步子,在另一头比较舒服的地方继续手上的工作;真搞不懂,他干这一行这么辛苦,还能吃得那么胖,而且身子这么壮。

  在他眼里,晶石的诱惑远远胜过千军万马,黄金万两。

  老大朝着提着灯笼、身体因为害怕而哆哆嗦嗦的新人吼道:“你这个胆小鬼,怕个啥,反正现今皇帝老子克子,过不了多久也会改朝换代,这块晶石在这小子身上太浪费了。”

  听到这个,提灯的新人微微一愣,更加紧张,灰白色的麻布衫在黑夜里变得更加暗黑,与黑夜融成一体,他加入他们也不到两个月,就要做这种事,身心得不到休息的时刻也只能就这么跟着。

  旁边帮忙挖坟的兄弟却跟着瞎起哄说:“就是了,黄杵,你怕什么,跟着老大就能享清福,以后你就知道了,你也该知足了,对吧?老大?”

  “那是当然!”

  黄杵不敢再说话,但他依旧很害怕。

  坟墓渐渐被挖开,几人将里面的玉棺抬了上来。

  老大小心翼翼地撬开厚重盖子,几人将盖子慢慢揭开,一看,大惊,里面没有尸体。

  里面全是陪葬的宝贝,金银珠宝,珍珠玛瑙,什么都有,却没有一件是他们想要的。

  除了老大,其余弟兄早就两眼发光,这下子,发财了。

  皇家墓就是皇家墓,连个棺材都是玉雕的,价值连城,哪像他们寻常百姓家,用的都是木头。

  黄杵紧张地看了一下,突然眼前一亮,忘记了初衷,慌张的心渐渐变的喜悦,无比激动,暂时总算安心了。

  可惜的是,皇长孙的尸体并不在这,有的仅仅是陪葬品,看不到皇长孙,他又显得有些失望。

  原来如此,皇上也考虑到了有人会前来挖坟这一层,尤其是因为觊觎皇长孙身上的晶石,便施了个障眼法,把尸体葬在了别处。

  啪!

  “可恶,我怎么没有想到?”老大拍打着水晶棺怒吼道,有些懊悔。

  当初只是想到要盗取宝物,把这座山上上下下全摸透,从来也没想过皇家的人也这般坏心眼。

  黄杵微笑着试图劝解:“老大,有了这些财宝,也够咱们吃八辈子了,晶石的事就算了吧!”他可不想再动皇长孙的墓地。

  黄杵说的话也没错,他们要的是宝贝!这一箱已经够他们吃上几辈子了;话虽如此,可他就是不甘心,金银珠宝当然好,可晶石才是他的最终目的,而且还有传言说晶石身上有着奇特的力量。

  小弟们的欲望是很小的,这是老大训练有素,他很满意。

  但看到这样的情况,他又有些后悔当初自己没有稍稍训练一下他们的野心。

  有了金银财宝,他们就满足了,连晶石也顾不上,怎么能当个好贼?

  老大气急败坏地怒吼:“可恶,没有晶石,这些财宝有什么用?”

  晶石所拥有的力量无人所知,放在尸体上也只能让尸体保持永久生前的摸样,根本就不能发挥其真正的力量,有何意义?

  “啊,老大,痛,轻点!”

  “一个死人,还要占着如此宝贝,真他妈的浪费!”得不到宝贝,他得要发泄一下,抓起一名小弟痛打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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