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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聊斋不是克苏鲁 (秦安忆)


  “老弟……这这这这……”刘谋被惊的手足无措。
  “这应该就是法海和尚说的酒虫了,这小家伙长得还挺别致啊。”秦月楼将瓶子拿了起来,观察着酒虫,而后正色问着刘谋。
  “话说回来,老哥,这虫子我给你塞回去?”
  “妈耶,可别吧,起先是没什么感觉,毕竟没见过,但是吐出来的时候我才觉得这玩意长得像根零巴,我还要塞回去不成,我就不要了,怎么处置还是随你吧老弟。”反应过来的刘谋满脸嫌弃。
  “啊这?这小虫子哪里长得像零巴啊?”秦月楼左看右看也没看出来这虫子哪里像。
  “别别,我反正不想要。”刘谋摆了摆手,有些干呕,居然直接快步出了门。
  秦月楼看着酒瓶里的酒虫,心里想着留着算了,指不定以后要拿来酿酒。
  于是便朝着酒瓶里兑起了其他的生命之水,而后几个门口看热闹的人纷纷走了进来,想看那酒虫。
  秦月楼也没想藏着掖着,大大方方的摆在柜台上供人参观。
  就连诗乡城太守桑晓明也在其中。
  “这事儿我得记下来,还真挺奇怪的。”桑太守啧啧称奇。
  秦月楼看着这位酷似小明哥的太守,心里也啧啧称奇。


第一零章 伏狐
  秦月楼将生命之水倒入进了水缸里,此刻的水缸已经成了名副其实的酒缸,接着他便掏出了那个装着酒虫的酒瓶。
  拧开瓶盖,那酒虫飞也似的弹进了酒缸当中。
  说来也怪,这酒虫不住的喝酒,可身体却并未变大多少,但好像达到了一定的量,它的顶端大眼处开始了分裂。
  通过酒液摄入,这个分裂的过程被加快了许多。
  “这酒虫是有丝分裂么?”秦月楼观察着酒缸当中的酒虫。
  他回想起了法海所说的话,当酒虫在体内的时间足够长,宿主所需要摄入的酒量也会大增,如果酒量不足,那么反而会腹痛难耐,这或许便是因为酒虫在体内分裂的结果。
  因为一方没吃饱,所以就要搞事情。
  可惜没有专业仪器,他也没有专业知识,不然他倒是挺想研究一下这酒虫的。
  酒缸当中的酒液下降速率十分平均,而且有丝分裂也在持续的进行着,于是酒虫的数量便开始以指数倍数开始了递增。
  秦月楼捞出了一条酒虫,接着甩进了旁边准备好的水缸当中。
  这酒虫入水便如同蛞蝓遭了盐一样,开始溶解了起来。
  清香与馨香从那水缸当中溢出,闻不出半点酒味,也可能是因为被旁边生命之水的刺鼻酒精味掩盖住了。
  秦月楼看着那只酒虫渐渐的变小,直到最终消失,那水缸当中的水也全被转化为了酒液,酒液清澈如同纯净山泉,可那扑鼻的清冽酒香却昭示着这是酒而非水。
  但秦月楼没有轻举妄动的尝一口,反而是从系统处兑换了一块圆与英荚同,净与云母匹的单片镜。
  【便携式光学显微镜(单片镜)】
  它看起来像是单片镜,可实际上却是显微镜,秦月楼看了眼附赠的说明书,很快上手,于是趴在了那酒虫转化的酒液前,将附赠的滴管取出,汲取了些许酒液,随后滴入到同样是附赠的玻片上。
  将玻片放在水缸边沿,秦月楼将单片镜卡在了右眼眶中,而后通过扫描视网膜,接着根据瞳孔的移动开始选取放大倍数。
  倍数放大,目前处于一百倍,酒液当中密密麻麻的布满了细小的颗粒物,而这些颗粒物也在做着无序的运动。
  秦月楼看的的眉头微微一皱,发现问题并不简单。
  虽然他并非是生物学的高材生,但是一些简单的猫腻还是可以发现的,这些颗粒物全都在做着无序运动,就像是在液体当中游泳一般。
  这是否说明,这些颗粒物,是具备活性的?
  接着是放大五百倍,而这个倍数也在逐渐的增加着,秦月楼本就紧皱的眉头拧巴着呈现出了一个“川”字形状。
  最终在一千倍出头左右,这些具备活性的颗粒物呈现出了真容。
  身赤红,口眼具足,活脱脱就是细胞大小的……酒虫。
  秦月楼将酒虫所转化的酒缸用缸盖盖起,收纳进了仓库,而后将水缸里分裂的酒虫一条条捞起来塞入到了空酒瓶当中。
  酒虫的存续依靠酒液,酒虫的分裂依靠酒液,那这些细胞级的酒虫在进入人身体当中的时候会如何?
  以此进行假设的话,细胞级酒虫在一个不经常喝酒的人体内应该会被白血球很快杀死,因为那是异物,
  而在一个经常喝酒的人体内,这些酒虫就会被养大,白血球也无法吞噬,从而继续长大。
  秦月楼继续观察着酒液里酒虫的情况,这些细胞酒虫已经有一部分开始相互吞噬了。
  秦月楼吐出一丝火焰,将酒液烘干,连那附赠的玻片也被他扔到了脚底下踩碎,碾了碾。
  “这东西虽然可以酿酒……但还是别卖出去比较好,虽然也算间接知晓了这酒虫如何培育,但是还是等那个什么神通仙酿取得以后再说吧。”
  暂时来说,那些酒虫被秦月楼束之高阁。
  研究完了酒虫以后,秦月楼也将单片镜收了起来,回到了酒铺前房。
  那桑晓明太史正在润色今日所见的奇闻,特地向秦月楼借了笔墨纸砚就为了记载这奇闻,估摸着是要纳入野史当中,这野史只当是乡野杂谈,桑太史写着玩玩的,毕竟正史的记录编纂才是他的主职。
  太史职位说高不高,但说低也不低,确切来说大靖的太史官职只管记载史事,编写史书,也就是通俗意义上的史官,只是桑太史只是诗乡城的太史。
  太史每年都要将记载的史料递送入宫,而后参与编纂修改,最终呈上给皇帝去阅览。
  不过现在未到年末,因此桑太史还算悠哉,所以他才能大早上闲逛看到酒虫被诱出的一幕,继而在有家酒铺中借了个位置,又借了纸墨笔砚准备记录。
  “十三少,刚刚在后院鼓捣什么酒呢?光闻着我就知道那是唇齿留香的好酒了啊。”桑太史也同旁人一般称呼秦月楼为十三少。
  就如那些绰号一般,“十三少”这个绰号也印在了秦月楼的身上。
  大靖并非重农抑商,而是士农工商四民排名不分先后的平稳发展,当然其中也有朝廷能人宏观调控,因此商贾之家地位并没有多低。
  所以桑太史称呼秦月楼为“十三少”其实也带了一些兄长看弟弟的意思,毕竟秦月楼的年纪摆在那里。
  “啊,这个啊,是酿失败了的酒,只有香味,但是尝起来酸涩无比,因此我准备将其制成香水。”秦月楼随口搪塞着。
  “香水?哦,你是说胭脂水粉吧?哎?你这个词……还挺新颖的,赶明儿记下来。”桑晓明称奇道。
  大靖的大部分情况和秦月楼所了解的古代差不多,女子多用胭脂水粉做妆容打扮,虽没有前世那般发达的化妆邪术,但也是有好看妆容的。
  但是香水这种东西还真没有,一般人都会选择佩戴香囊,可香囊当中香气微弱,多用来防治蚊虫。
  不过那酒虫酒确实给秦月楼开辟了些新思路,不能喝,难道还不能喷在衣服上做香水了不成?但是那些细胞酒虫通过呼吸道进入体内可咋办?算了算了,还是束之高阁吧。
  “说起来,月楼啊,等会可否请你家几个家丁陪我回去一趟,有赏银的。”桑太史编写着,也出声问着秦月楼。
  “怎么说?小明哥?你已经是个成年男子了,该学会自己回家了。”秦月楼打趣道。
  “这事儿可怎么说呢……我每次出门以及归家都要经过一处荒宅,也正是经过了那荒宅以后,我总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跟着我,可当我回过头以后身后却并无任何人影踪迹,我怕是撞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因此特地去求了护身符,但,这情况仍旧发生,可我转念一想这大中午的怎么可能会有那种邪祟呢?所以我昨天起了个心眼,故意晃荡到了一处拐角,然后就在拐角处等了起来……你猜我看见了什么?”桑太史问着秦月楼。
  “别卖关子啦小明哥。”秦月楼笑答道,“不过让我猜猜啊,正所谓荒宅当中不是狐精便是艳鬼,能跟着你的……要么是个漂亮女人,要么是只漂亮狐狸,而且你也说了是中午,
  所以我猜是狐狸。”
  “嘿,你小子行啊,我们诗乡城里风传十三少天生早慧,这话果不其然,你说对了,还真是只狐狸,这狐狸一双眸子灵动至极,举爪投足都自生一股子风韵,而且浑身皮毛纯白,漂亮极了,啧啧,那狐狸可真漂亮,我倒是有心把这狐狸带回家养,但你说我带你的这几个伙计该怎么把它降伏?”桑太史问着秦月楼。
  秦月楼差不多明白了,因为桑太史家中并无仆人,毕竟桑母事事都喜欢亲力亲为,所以也就省却了仆人,于是桑太史才会问秦月楼借家丁。
  “说服她呗。”秦月楼随口一说,接着斟酌了起来,毕竟他也怕桑太史来硬的,那狐狸要是有什么道行,桑太史估计要倒大霉,甚至是死掉,十三少心思还算玲珑,略微斟酌以后便脱口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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