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柱……”
张明琦伸出一只手,止住了狼青话语,脚下迈出一步像是居高临下地望着那人,目光有些冰冷:“我不明白,若你真的要报信,早几个时辰之前我们就已经被抓,但既然你抱着觉悟杀到了刺出,为何又会把事情告知给他人?”
一颗硕大的汗滴缓缓地从黎柱的额头缓缓流下,尽管他低着头,却依旧可以感觉到周围全是同袍兄弟们冷厉如刀的目光。
毫无疑问,只要他有什么可疑动作,就会被格杀当场。
但他依旧握紧了拳头,保持着拱手的姿势道:“几年前孙家曾许我金银,但我从未答应过。从我入青州鬼骑开始就誓死效忠大将军,以前没有变,现在没有变,将来也不会变。今日的事情,我只是做了份内的事情而已。”
“好一个份内的事情,但不知道你说的这个份内是谁的份内。”张明琦声音尖锐仿佛夹着刀枪,“大将军现在正被人挟持,我们拼死解救,结果你却以出卖我们来报答大将军?”
“我没有出卖大将军,只是……”黎柱抬头看了张明琦一眼,随后又低下头去,“我不能说。”
“我也不想再听你说。”张明琦眉眼间露出疲倦之色,只是摆了摆手,示意几人把他带走。
此番起事,他选择了向来对高长恭亲卫营,除了亲卫营实力强劲之外,就是为了避免风声走漏。
但他没有想到,即使在这些人本该最为忠诚的人们之中也出现了叛徒,现在看来或许一切都是天意。
“荆吴难道注定又要动乱?”张明琦望着天际,低声喃喃。
虽然军中也有一些人说高长恭甚至有把他当成继任者的意思,但张明琦从来不觉得自己有资格做高长恭的继任者。
那是一颗天上的星辰,谁敢想象自己会有一天能与他并肩,甚至夺去它的光芒?
这一次的事情也证明了,他距离高长恭依旧有着太大的距离,至少若是高长恭本人,必然不会被抓到这样一个疏漏而满盘皆输。
可他依旧不甘心,即便他不能成为那颗星辰,但又怎么能就此止步?
他知道所有人都在注视着他,期待着他在这样的绝境中能说些什么鼓舞他们低落的情绪。
但他突然不想再说,只是握紧了拳头,张明琦握住了刀柄,不发一言地开始逆着人群开始向着反方向走去。
周围是一张张或年轻或老成的面孔,他们的神情或疑惑或惊讶或深思,但有一个共同点,他们的目光全部停留在张明琦身上。
张明琦经过所有人的身侧,把他们的面孔重新一张张印入脑海中,直到最后走出人群,一只手开始把刀身出鞘,仿佛一个背负着沉重负担的老卒,佝偻着背向着战场走去。
不需要言语,很多人就自然而然跟上了他的背影,一个,两个,三个……人数不断增加,最终数百人全部跟上了他的步伐,银色的刀身出鞘,汇聚成一片月光。
张明琦想,他可以不做那颗启明星,只要能纯净如皓月当空,走好这最后一程,哪怕死了也没什么可怕的。
所以他不需要说话,因为他的举动就是最好的证明,比任何言语都要有力量。
第734章 囚徒
张明琦再度睁开眼睛的时候,耳畔是自己脚上镣铐的叮当声,眼前那道身影静静地站着,好像一座守望着田野的高山,几乎听不见一点呼吸声。
他略略地看了一眼,也没有太过在意,只是躺在稻草上伸了个懒腰,笑了笑:“偷看别人睡觉可不是什么好习惯,何况一个又脏又臭的死囚,没什么值得一看的吧。”
昨夜的厮杀,使得他如今身上满是暗红色的血迹,一头脏乱的头发间还夹杂了一些枯黄的稻草,额角同样板结了一块淤血,使得他看上去脏乱且狼狈。
站姿笔挺的孙青听到这样的话,眉头微微一扬,随后对着牢门外的狱卒轻轻道:“烧些热水,给他清洗一下。”
军中并没有临时的监狱,但这座亢洲的监狱却是建立已久,一应物什俱全。
只是平淡的一句话,那些急于讨好孙家大少爷的狱卒们很快就忙碌起来,随着呼哧呼哧的喘气声,几名狱卒抬着热水进了牢门,又恭恭敬敬地退了出去。
张明琦这时才坐了起来,望着孙青,轻笑了一声,倒也不客气,直接拿起水瓢,接过雪白的毛巾,开始认真地清洗身上的血迹。
冰凉的井水和滚烫的热水混合着滑过皮肤,带走那些凝结的血块,同时也掠过背上被刀割裂而出的伤口,他这才感觉到些许疼痛。
但张明琦眼也没眨,只是一瓢接着一瓢,认真地清洗着身体,似乎将这两桶水当成生命中的最后一份珍贵的礼物。
换去了一身脏破的衣服,倍感干爽洁净的张明琦长出了一口气,顺手用水瓢喝了一口井水,满意地点了点头。
“出来吧,一起喝一杯。”看着张明琦料理好了自己,孙青转过身,任由牢笼的大门敞开,径直向着狱卒平日里用的桌子走去。
不做任何看守,也不派狱卒押送,自然是因为孙青有那样的自信,即使张明琦想要逃脱,他也能保证在一息之间把这个高长恭最为看重的学生手刃身前。
张明琦自然也知道这个道理,昨夜的那场大战之中,他亲眼看见孙青一人对阵三名小宗师并且一一将之杀死,这个原本就是孙家天赋异禀的年轻人如今越发变得像个怪物。
或许,他真能打破高长恭破镜的速度,成为当世最年轻的宗师高手?
所以他大大方方地跟在孙青的身后,只是脚下拖着镣铐,走得有些缓慢,拉下了几个身位。
桌上的是烧鸡、肘子、加上几道碧绿的小菜,张明琦坐了下来,看见孙青正要给他倒酒,摇摇头:“不必了,我戒了。”
“戒了?”孙青停在半空中的手稳得没有半点颤抖。
“戒了。”张明琦肯定地点了点头,伸出双手去撕扯那只烧鸡,笑着道:“你知道的,我最近成亲了,内人总管着我不让我喝酒,怕我耽误正事。”
“我记得你以前最喜欢喝酒,尤其是雨霖居的杜康。”孙青还是缓缓地倒满了白瓷的酒杯,又给自己也倒满,端起了酒杯,“我敬你。”
既然提起了以前,就算是张明琦也不得不卖孙青这个面子了,于是他同样举杯,和孙青共进了这一杯,发现这杯中的酒水居然真就是雨霖居的杜康,有些惊讶,又有些感动。
雨霖居远在建邺,自然不可能在一夜之间运送到此,想必是孙青提前就备了一些在亢洲。
虽然当初张孙两家交好的时候,他也曾经来过亢洲游玩,孙青甚至和他同行在山中猎过野熊,烤过兔子,眼下虽时过境迁,孙青依然还记得那些存着的好酒,也算是有心了。
其实和孙青真正相处过的人都会知道,虽然这个人面上十分冷漠,却也是个有情有义的人。
只不过他的性情太过骄傲,始终不愿意把温情软弱的那一面展现给人看,才给了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
聚拢在他身边的,要么是为了结交这位代表着孙家未来的青年才俊,又或者是为了从孙家得到一些好处。
这些人或许可以在平日里为孙青摇旗呐喊,但真正到生死之时,恐怕没有一个会愿意为他两肋插刀。
张明琦想到这里,也是微微叹息一声,道:“我大概能猜到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我还是想说一句,只为了和你父亲为敌,就要拉上整个荆吴,实在不是什么明智之举。”
孙青没有急于回答,只是继续给自己倒酒,这一次他是独酌,目光里似乎蕴含着一些思考。
张明琦眼见孙青似乎有几分松动,也继续道:“何况你劫持了大将军又如何?纸是包不住火的,迟早有一天这十万大军都会意识到可题。你那个叔叔孙同实在是个蠢货,他打出的‘清君侧’旗帜根本就是个笑话。整个荆吴都没有几人在乎那个年幼的小国主,他却要以这样的名头让自己人打自己人,最后失败的也只可能是他。”
虽然这样的话有些不敬,但确实是实话。
只要是真正了解荆吴朝堂的人都知道,诸葛宛陵当初之所以会选择那有叶王血脉的刘家孩子作为国主,其实是和士族之间相互退让的结果。
士族绝不可能接受诸葛宛陵自己称王,因为这就意味着诸葛宛陵是“君”,而他们变成了“臣”,两者之间的合作也就变成了不平等的合作,到时候诸葛宛陵以君父之名把他们列为叛逆,他们要如何自处?
抬出那个孩子,却可以作为缓冲,使得荆楚帮、士族两方互相制衡,以免任何一方轻易坐大。
虽然这样一来会牺牲一个有些无辜的孩子,但这些事情显然不在双方的考虑范围之内。
“说完了么,那我说说吧。”孙青听到最后,瞳孔中的眼神重新凝聚,带着几分嘲讽意味地道:“你知道你为什么昨夜会败在我手下么?因为从一开始,你就弄错了一件事情,我从来没有劫持大将军,也不需要劫持大将军,因为这本就是大将军自己愿意去做的。”
张明琦先是一怔,随后立刻断言道:“不可能,大将军怎么可能做出这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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