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易水当然不至于被一个女人踩两脚就痛不欲生,只是地窖里总共就三男一女,他却是受欺负的那个,怎么想怎么觉得憋屈。
但他想着秦轲既然能从蔡柱国府带回蔡琰,必然也还是与蔡琰有几分交情,此时也不好发作,只幽怨地看着蔡琰,咬着牙,一个字一个字地从牙缝往外吐:“好男不跟女斗……”
“你也不是好男,至少你身上有一股很淡的味道,也只有琼音坊的歌姬才会用那种异域风的胭脂。”蔡琰懒得看他,从碗里夹起一颗鱼丸,看了看,道:“你说你来定安城没几天,就这么急着去逛青楼?”
高易水猛然站起身来,义正言辞:“谁说逛青楼就不是大丈夫?小爷可是风雅人,自然有风雅的去处……”他脸上露出几分猥琐,笑道,“当然了,像是你这样的小姑娘,肯定是没法理解我们这种男人的风雅的。”
蔡琰翻了个白眼,道:“说得好像我没去过一样,我扮男人进青楼的时候,那些莺莺燕燕巴不得往我身上贴呢。”
“不不不不。”高易水摇头晃脑,看着蔡琰,竟然露出了几分怜悯,“你毕竟不是男人,没那种感觉……”
“好了好了。”阿布无奈地看着两人,“就这么点小事,你们倒是吵起来了,我等会儿要出去帮阿轲送封信,所以我就先不吃了,你们吃吧。”
“信?什么信?”蔡琰咀嚼着鱼丸,也没太多大小姐的规矩,甚至还因为鱼丸很烫发出了几声唏嘘。
高易水了然于心,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眼神促狭道:“是那位叫张芙的姑娘让送的信?”
“张芙又是谁?”
高易水呵呵一笑,忽然感觉找到了可以挤兑蔡琰的机会,清了清嗓子道:“人家可是来自群芳国的大美人,端庄娴静,气质高洁如白鹤,超凡脱俗,最重要的是,她对秦轲情根深种,不像是某位没点自知之明的大小姐……”
蔡琰一瞪眼:“你说谁没有自知之明?”
高易水看着她那抬起的脚,这回机敏地端着碗缩到了景雨身后,低声道:“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蔡琰皱眉道:“什么情根深种?什么自知之明?我跟秦轲什么都没有。”
“好好好,没有没有。”高易水喝着面汤,用海碗挡住了脸庞含糊道。
阿布看了一眼景雨,见他仍然眉头紧锁,坐在椅子上好像闭目沉思。
阿布走过去道:“阿轲进王宫之前把信给我了,这本来该他自己去送的,但他怕自己进了王宫出不来,所以把信交给了我。听说城中有群芳的使馆,我现在呆在这里好像也没什么作用,不如把这件事情办了,也免去他的一桩心事。”
高易水抬头看着阿布,哈哈一笑:“我怎么觉得你像是在给阿轲安排后事了?”
蔡琰白他一眼:“乌鸦嘴。傻大个,秦轲不是你好朋友么,你就对他这么没信心?”
“我对他很有信心。”阿布摇摇头,“只是我自己有些坐不住了。”
高易水也不拦着他,嬉笑着道:“也好,你去吧。正好替我跟那些姐姐妹妹们问声好。告诉他们,有一位英俊潇洒豪放不羁的俊男叫高易水,现如今还孤身一人,尚未成亲,要是他们有兴趣,可以出来见个面喝一杯。”
阿布苦笑一声,他已经察觉到了蔡琰在听到这一句话之后露出的轻蔑表情,心想这一对真是活宝,也就跟景雨打了一声招呼后,走出了地窖。
街市灯火明亮,宵禁令在唐国的许多时候不过是一纸空文,就连衙差都懒得去喊上一声。
阿布吸进了一口夜里微凉的湿气,一步一步地走进了人潮之中。
秦轲留给他有两封信,一封信是张芙所书,另外一封则是那位暂且定居在建邺城的乔飞扇所书,大概都是报平安的家书,不过阿布没有拆开看过,更没那恶趣味想要去偷窥,自然也不知道张芙和乔飞扇两人与群芳国那位女国主之间的关系。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举手之劳把信送到使馆去。
在定安城中,群芳的使馆坐落于城南一隅幽静,这么多年,这座使馆翻新数次,却从未有一次说要迁移。
这座使馆能在定安城这么多年,自然跟两国之间的关系密切有关系。
群芳的国土不大,更没有什么军队,甚至在许多年前它并不存在。
第266章 群芳使馆
在稷朝兴盛的时刻,群芳国所在之地被称之为“杨江原”,只因是一处平原,又有一条名为杨江的河流横穿而过,不但撑起了两岸茂盛的谷子,更滋润了这里水灵的姑娘们。
稷朝的一位君王在出游的时候,路过此处,感叹庄稼繁茂的时候,也感慨此处美女众多,因此流连忘返。
只不过,自古多情君王大多没有什么好下场,这位君王虽是个有情之人,却不会理政,仅仅只是他来到杨江原两月,稷城就已经被王侯攻了下来,那座大殿也在短时间里换了一个主人。
有人建议他以天子声威,号召各地起兵勤王,结果他却在慌乱之中跌进了茅坑淹死了。这样的事情,在当时沦为笑谈,而那名陪伴他两月的女子和她肚子里的孩子,自然也就成了孤儿寡母。
新朝皇帝为了安抚宗亲,专门把她接到了稷上好生供养,而那女子也是刚烈,女儿刚出生不到半月,就在宫中悬梁而死。
皇帝觉得过意不去,于是就封了那尚在襁褓中的女孩一个“女爵”,并划杨江原等三城之土为诸侯国,赐名群芳。
直到今日,群芳国已历经百年风霜,与唐国之间关系密切,犹如唇齿。
但遗憾的是,群芳并非是唐国的所有牙齿,而只是其中的一颗,甚至是一颗即将掉下来摇摇欲坠的牙齿,若是某一日唐国心情不好,想把这颗牙齿敲下来丢出去,那也只是一个念头的事儿。
群芳地小人单,举国之土几乎都是平原,甚至都不需要重兵去攻,只要一万骑兵冲锋,便可以直到群芳国都之下,群芳也是知道这样的处境,所以早早就抱住了唐国的大腿,年年进贡,又不断地指派女子和亲,这才在这样的乱世之中勉力维持。
杨太真,就是当年从群芳嫁到唐国的,只不过这些年她逐渐掌权,成为唐国一颗政坛新星,群芳的地位也水涨船高,现如今唐国已经少有人敢视群芳为偏僻小国,反而都向往群芳美女如云,总想着一生总要去游历一次才好。
阿布一路走一路把自己在太学堂里学到的东西如同书本一般在脑海中再度翻开,感慨了一声,心想群芳这样的小国还真是难做,它们就好像是乱世之中的零散的绵羊,在一群狮虎狼的注视下静静地吃草。
即便他们未必没有牙齿,却根本不敢露出半分,因为他们一旦不自量力起了一些不该有的心思,狮虎们就不可能再容他们继续生存。
他们用来咀嚼草料的细碎牙齿在那些尖牙利爪的面前,就如同螳臂当车,根本没有任何胜利的希望。
这么想着的时候,他已经到达了群芳的使馆,使馆的大门敞开着,里面灯火明亮,却没有看见有门房的存在。
阿布本想把信件交给门房就走,但现如今倒是不进去也不行了。
“有人吗?”他轻声呼唤,但似乎使馆并没有设防,他抬脚跨过门槛,进了院子,走向了里间。
他的耳畔逐渐传来一个女子的声音:“宫里的人怎么说?”
“不知道。”另外一女子跳脚道:“这眼看着我们献舞的时间都过了不知多久,结果我们连宫门都进不去了,这是演得那一出?”
阿布缓缓推开门,两位女子顿时把目光扫了过来,两人的目光里都是带着几分诧异:“你是谁?”
其实阿布反而更加诧异,刚刚他在门外听见声音的时候就觉得有些熟悉,现在,就在此刻,就在他的面前,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婵儿姑娘?”
名叫婵儿的女子此刻一身的裙装,但不是平日里穿着的裙子,而是舞台上的薄纱裙,屋内燃着炭火,所以她也没有加以掩饰,雪白的脖颈、柔美的香肩、精致的锁骨,红色的裙装宛如火焰绽放。
阿布看得有些呆,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婵儿捂着嘴,有些奇怪为什么这个男人会说出自己的名字,但上下打量,仔细地想了想,终于回忆起来:“你是……那天晚上的……”
阿布连连点头,正打算开口说些什么,却听见一缕锐利的风声,他眉头一紧,身体已经自然做出反应,随着他双腿一跺,他整个人顿时在地上滚成一团,一点寒芒穿过他的身侧,然后是“咄”地一声。
一只纯白的羽箭,在门板上兀自颤抖。
然而阿布还远远没有到松口气的时候,这也不是下雨,不是劈完了雷泼完了水就雨过天晴漫天彩虹,一支羽箭的背后,往往藏着的不是逢迎的笑脸,而是另外一支潜藏在暗处的羽箭。
阿布没有说话,但无声之间气血已经贯通全身,筋骨甚至在咔嚓嚓地作响,从建邺城到邬县,再从邬县回建邺城,这一路高长恭虽然没有专门教如七进剑一般强大无匹的招数,然而在高长恭的打熬之下,他的气血修为却远比秦轲进步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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