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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启者说 (江南南丶)


  秦轲点了点头,张明琦也没说话,挑着两桶水,一桶一桶地倒进马棚外的缸里。换做是以前,即使他身为修行者,有这把力气,但这种粗活是坚决不干的。
  在这个臭烘烘的马棚里,拿着大刷子一匹一匹地洗刷过去,最后弄得一身又是汗又是水,这种活计,哪里是他这位大少爷该干的?反正只要有银子,多得是人愿意替他洗马。
  想当年他在青楼一掷千金,现如今,他身上甚至连十两银子都拿不出来,更不要说给父亲换一个更好的住所了。
  家门中道衰弱,偌大的家产全都充了国库,这件事情彻底摧毁了父亲,现如今明明是五十岁的他,却像是一位风烛残年的老人,日日咳嗽,张明琦每每听到,都不由得一阵揪心。
  事情做完了,他清闲起来,倒是感觉自己有些不知所措了。今天营中给他放了假,而太学堂的课程也都已经上完,他又该去做什么?
  回家吗?
  可他现在最怕的,就是回家到那破屋中看到满眼的局促,还有父亲那一声接一声的咳嗽。
  自然,他只能一个人静静地发着呆,就这么消磨着时间,以前他还有很多乐子可以找:去戏园子包场,去青楼喝酒,在城外的马场打马球,或是约几个世家公子一同去林子里打猎……但现在,那些事情就跟以前的生活一样离他远去。
  “给。”正在他倒完水,坐在草垛上望着远处发呆的时候,阿布却来到了他的身旁,摊开的手上平放着几块淡黄色的糕点,泛着一股花香。
  张明琦觉得有些眼熟,仔细确认之后,才确定这糕点上的那几个字,正是自己以前经常见到的。
  “洪福记的糕点。”阿布微微笑着道:“麻烦你今天陪我刷马,又是挑水又是扫地的。只能用这个表示一下了,别嫌少……”说到这里,阿布有些不好意思,“我也没什么钱,洪福记的糕点真是贵得不像话……”
  洪福记,那里做的糕点是张明琦以前最喜欢吃的东西之一,自然,他家里采购了不少,用来放在各处当作茶点。他偶尔还会带上许多来太学堂,给那些跟自己关系不错的士族子弟们吃,毕竟有些士族子弟,虽说身份显赫,家里却未必能有他家有钱,想经常吃洪福记的糕点也并不容易。
  只是那些原本跟他嘻嘻哈哈的士族子弟们,如今都因为他家出的事情与他保持着距离,生怕他家的火会烧到他们身上,原本与他最亲近的那几人,甚至还在背后偷偷议论他。
  听着那些污言秽语,若非他早已经认清自己身份,只怕早就冲上去,与他们打成一团。
  而现在,看着阿布手里的糕点,他心里那股悲凉越发浓重,表面上仍然波澜不惊。
  “你在可怜我?”张明琦冷漠地挑眉。
  阿布怔了怔,没想到张明琦会这么说,赶忙道:“别误会……”
  “你不吃我吃。”秦轲从一旁走了过来,瞪着眼睛道:“谁可怜你了,我们只是想谢谢你,听说你喜欢吃这个糕点,才凑了点钱买的。就这么一点,我们凑了足足半个月的月钱呢。”
  “阿轲……别这么说。”阿布皱眉。
  秦轲哼了一声,伸手把属于自己那份扔进嘴里,感觉着那股兰花的香气在嘴中飘散开来,直到咽下,才满足地张嘴道:“不过这个真的很好吃啊,又甜又香又软,入口即化,比肉包子都好吃……只不过……吃多了容易腻……不如肉包子……”
  “肉包子吃多了也会腻的。”阿布笑着说道,“也就是你,一直对肉包子情有独钟。”
  “可能……这就是本命?”秦轲哈哈一笑,双手一撑就坐上了一座高高的草垛,双腿随意的晃着。
  阿布也坐在了草垛上,继续把糕点递过去,道:“先吃点吧。干了这么多活儿也该饿了,距离开饭还有一个时辰,先垫垫。”
  张明琦看着阿布手上的糕点,沉默许久,终于伸手。
  一口糕点进了嘴里,一颗豆大的泪珠却就这般跌落下来,撞击在他握着糕点的虎口,摔得粉碎。
  他咀嚼着嘴里的那份香甜,心里却满是苦楚。
  “谢谢。”他轻声道。


第192章 城门口
  五日后。
  马掌在建邺城平整的道路上一下接一下地碰撞着,“踏踏踏”的声音显得清脆无比,在满是行人的街道上,秦轲骑着高大的战马一路而过,引得无数行人都忍不住侧目。
  虽然沧海那批答应给荆吴的战马已经到达荆吴,但建邺城内并无如此大的马场豢养,所以是在建邺城之外的一处宽阔地建造了马场,专门用来收容战马和繁衍马驹。
  用不了多少年,这些北蛮战马改良的马种就会成长起来,在青州鬼骑们的胯下,驰骋疆场,建功立业。
  而这批战马作为荆吴接下来的重心,高长恭直接驻扎了三万荆吴军外加一万青州鬼骑,把营地围得犹如铁桶一般,就更不可能放任何一人进去观赏品鉴了。
  自然,在建邺城内,能有北蛮的高大战马的还是少数。所以秦轲胯下的黑风能引起这般多的关注,也是在常理之中。
  黑风显然对这个新打马掌的感觉不错,脚下如风,马臀一扭一扭,就像是个得了新玩具的孩子。秦轲也乐得看这匹调皮的黑马这样高兴,任由它撒着欢向前奔跑着。
  而在黑风的头顶马鬃繁茂之处,趴着一条细小的蜥蜴,正闭着眼睛晒着太阳昏昏欲睡,不是小黑又是谁。
  “怎么你现在这么喜欢在人家头顶睡觉?”秦轲看着小黑,忍不住笑道,“难道是因为毛多软和?”
  小黑也没理他,他现在似乎越来越有主见,只是趴在黑风的头上,继续睡觉。
  “这一次是公瑾大人帮忙借的黑风……到时候我把黑风还回去,你可只能去马棚里睡啦。”秦轲揶揄了一声,其实想想小黑在他衣服的胸口位置呆了几个月了,陡然离开,还真让他有些不太适应。
  抬起头,看着那正在不断涌入行人的城洞,秦轲下了马,从自己的怀里找出令牌,牵着黑风,靠近正在检查路引文书的卫兵。
  “你,你这弓可不行。”卫兵正皱着眉头,看着那名猎户打扮的百姓,“建邺城有律令,弓上一石,不得带进城内,你这牛角弓已经不合律令了,要么你就寄存在我这,要么你就回去,明儿再来,记得别带这玩意儿。”说到这里,他狐疑地看着猎户,“这么重的弓,你拉得动吗?”
  他的怀疑也不是不无道理,眼前的猎户虽然骨骼宽大,但身形并不怎么精壮,脸上也略显发福,估计也不是能上山猎杀虎豹的狠人,如果拉不动,他带着这弓做什么?若是那些纯粹打打野兔山鸡狍子的短弓,反正他也懒得管,爱带就爱去。
  猎户脸上也有几分愁苦之色,他抚摸着自己手上的牛角弓,道:“老爷,您眼力好,我哪儿能拉开这弓?这是我爹做的,他生前是个工匠,有一把做弓的好手艺。我这当儿子的不争气,没学成,只能当个猎户,最近山里的猎物有些少,家里又生了个孩子,缺钱置办些家伙事,您要是把我这弓给扣了,我拿什么去卖?”
  卫兵依然皱着眉,道:“要卖弓,城门外摆个摊儿就是,何必进城?”
  “门外那些人卖的都是什么破铜烂铁……”猎户满脸的期许,抚摸着牛角弓的那光滑的弓身,“这可是好东西……也只有城内的那些大老爷们才识货,在外面,那些人就用一两银子就想把我这弓给收了,我要是这么卖了,都不知道死了之后怎么去见我爹!老爷你通融通融……求您了。”
  城门本就排着长队,无数人正等着进城,后面的人看着猎户一人耗费了这么多时间,顿时有些不悦,几声骂声也就传了过来。
  “诶!前面的,不让你进就是不让你进,你在那里废什么话!一把破弓,一两银子还买不得了?还找大老爷?我看你就是个江湖骗子!赶紧让开,我们还急着进城呢!”
  “就是就是!”
  卫兵看着那眼中有热泪的猎户,顿时也有些为难,百姓不识得弓箭的好坏,可他从军多年,虽没当上个将军,却对这些弓弩有了鉴赏的眼力,也不知道这位猎户的父亲生前是哪里的工匠,但这这把弓,就连他都不见得能拉开一半,也只有那些军中猛士,才能发挥这把弓的威力,放在门外出售,确实有些不妥了。
  可律令毕竟是律令,平民百姓不得携带一石弓弩入城,他若是敢轻易放了这人入城,到时候出了什么问题就得他来承担,他一个小步卒,哪里承担得起?
  正当这时候,他听见战马响亮的喷嚏声,踏踏踏的声音传入耳朵,然后是一个少年人的略显稚嫩的声音:“卖给我吧?”
  卫兵转过头,看清了秦轲的脸颊,微微一愣,而秦轲也是一愣,两个人对视了一小会儿,秦轲顿时发现面前这位卫兵就是当初他在进城时候检查他文书的那一位伍长,阔别多日,竟然又能看见这张老面孔,经历了许多事情的秦轲不由得露出几分笑容。
  其实那天高长恭出城,这名伍长也在,他早就看见了跟在高长恭身后的秦轲,现如今再度见到,脸上也是露出了笑容:“这位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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