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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狐 (流浪的蛤蟆)


那是一段惨痛的历史。
时移世易,物是人非!
一切老古董,老腐朽,都该被扫入垃圾堆。
这个世界,这个国家,要换新天。
1975年1月24日,晴,宜嫁娶!
参加了两位老朋友的婚礼。
实际上,是一个老朋友的婚礼,只有新娘是我的老朋友,新郎我认识,却并不算熟,也权当他是个朋友吧。
两个人加起来快五百岁了,年轻的时候不知道珍惜对方,闹翻了也不知道多少次,现在都老的不能看了,才终于决定在一起。
来参加的老朋友,算上我一共有五位,我们互相间都有三四十年没见了。
大家都很嗟吁。
1978年8月4日,晴,不宜出门,不宜访友!
今天接到了两位老朋友的讣告……
三年前,刚刚参加过他们两人的婚,小有难过,身体的缘故,没去参加葬礼。
我其实是担心,他们两口子拿我炼幽神法。
寿命殆尽的老朋友们,越发的疯狂了啊。
1978年7月10日,晴,不宜访友!
我发出的一封书信,没有得到回应,失去了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位朋友的消息。
当然,我相信世界上还是有同类的。
老一代人在故去,新的修行者在诞生。
这个国家有一种叫做人口普查的东西,每次人口普查都会不见了一批百岁老人。
有一种学术观点认为,很多一百多岁的老人都是因为户口制度不健全,造成的虚假信息。
我相信,那些百岁老人要是都“见了”,真不是什么好事儿,里头不知道参杂了多少“异类”。
这个国家不久前,宣布要开始第四次人口普查。
也许今年,也许明年,就会再有一波百岁老人消失潮。
因为这个政策和户口的普及,我每隔一段时日,就要更换身份。
我原来的身份再不能使用下去了。
我的肉身也不能再使用下去了。
我已经挑选好了全新的身份。
一个中考数学只有31分,却立志想要赚大钱,发大财,让全天下打工人都走向九九六幸福人生的少年!
好像姓马!
1980年1月6日,阴,有风,下午可能有暴雨,不宜转世。
转世出问题了。
我只能短暂保持清醒,这个世界的天地元气,又浓郁起来,杂气并没有消退,也越发的浓郁……
杂气增长的速度,比天地元气要快至少五十倍。
已经有不经过任何修炼,自然觉醒超卓能力的人了,这特么就离谱,古代可没有这种人。
嗯,上古时代,倒是有这种存在,所谓天生神人,以及各种的珍禽异兽,就是不须修炼,天然有种种神奇伟力。
我没有经历过那种时代,我才几百岁,那都是几万年前的事儿了。
我能使用一部分古老的法术了,新法修行也有两门突破了三阶。
这点进步,不足以延长寿命,还是得转世……
1980年12月25日,仍旧暴雨,宜转世。
再次转世成功了。
上次转世失败,我痛定思痛,改变了转世的方式,这一次从胚胎开始。
转世的损耗太大,必须要陷入沉睡,十岁前无法觉醒,只能做个普通的孩子。
我很确定,地球上的灵气复苏了。
杂气……也浓郁到了可怕的地步。
很多老朋友,应该也会归来吧。
暂时不会有日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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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欢拎着垃圾袋,走出了家门,根本连看也不多看一眼,随手轻轻一送,垃圾袋就轻飘飘的飞向了街对面的垃圾箱。
垃圾袋在空中解体,自动干湿分离,分别落入不同的垃圾箱,准确的令人咂舌,力度恰到好处,完美符合二十几年后才会颁布的《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今年是1993年,胡欢十二岁,东南林业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一年级就读。
他除了宅一点,跟同龄人没有任何不同。
硬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他总被脑海中莫名出现的记忆碎片困扰。
这些支离破碎的记忆里,他是一头狐狸……小公狐狸!
小狐狸也就罢了。
他还有经常被人撸的记忆,画风很不对劲,狐狸又不是猫?
被撸也就罢了,他还要经常被迫cos,从饱学书生,俊俏书童,风骚墨客,到投行大佬,职业经理人,英语老师,人民富豪……无所不包。
这尼玛就很离谱。
灰常离谱。


第二章、末日提前
今年是1993年。
这一年的一月一号。
捷克斯洛伐克正式分裂为捷克和斯洛伐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正式施行。
香港星光唱片公司成立。
浙江电视台钱江频道正式开播。
CCTV-2定位为“以经济为主的综合频道”,频道名称定为“经济·综合频道”
深圳市撤销宝安县设立宝安区和龙岗区……
这一切都跟胡欢这个初中生没有任何关系。
他现在最犯愁的事儿,就是怀疑自己有病,还是很严重的精神病。精神病这种疾病,一般人得上了就治不好,非常令人糟心。
胡欢除了脑子里,总是莫名出现各种匪夷所思的记忆碎片,最近还经常感应到有人……或者说某个东西在呼唤自己。
活像是他有一个失散多年的童养媳。
胡欢扔掉了垃圾,把双手插在裤袋,有些茫然。
他父亲是个赌鬼,开赌场的那种赌鬼。
母亲是非典型小太妹,十三岁的时候,就能拎着片刀跟两个彪形大汉对砍,还把对方砍的浑身是血,从街头追撵到街尾。
任何小孩出生在这种乱七八糟的家庭都是一场原生的悲剧,何况他还是一个才十二岁,就怀疑自己得了精神病的少年!
未来的人生可咋整?
这个年代的中国,网络还未普及,网吧还未出现,电子游戏厅才是民用儿童娱乐的主流,可家里根本没有这份零花钱给他。
胡欢没钱去打游戏,可也不想回家。
“这不是欢欢吗?”
“怎么!”
“想找个乐子玩吗?”
三个二十几岁一身流里流气的打扮的青年,见到胡欢显得格外热情。
胡欢扭身就走,他可不想沾染这几个家伙。
这三个青年经常出没于家里的赌场,典型的不是好人。
为首的青年见胡欢不愿意搭理他们,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显得有些得意,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得意什么,就是觉得能够让胡欢扭头就逃,是件挺有面子事儿。
“欢欢,别走啊!”
“就是,跟哥们一起耍耍。”
“带你去见识一下花花世界。”
在三个青年的起哄中,胡欢走的更快了,他对”欢欢”这个绰号深恶痛绝,没人会喜欢听起来像一条狗的名字的绰号。
他没走多远,就被七八个高中生给拦了去路,领头的一个又高又壮,颊生横肉,一脸狞笑的问道:“道林哥跟你说话呢?你怎么这么没规矩?”
三个青年的脸,就像是开了染缸,一起变了颜色,为首的那个大喊道:“小兔崽子,不要干过份的事儿!”
又高又壮,颊生横肉高中生,还以为这是对自己的鼓励,得意的一笑,说道:“道林哥可是真生气了……”
他的话音还未落,就听到通的一声闷响,自己肥壮的身躯飞了起来,晕过去之前,脑子里唯一的念头是:“道林哥为什么打我?”
被叫做道林哥的青年,一脚踹飞了拦路高中生,一头冷汗的骂道:“你们是谁家的小崽子,居然敢拦住欢哥的路?知不知道,这半座城都是欢哥家的?”
几个高中生被骂的一头雾水,他们是真不知道胡欢是谁?怎么能想到,在自家小老大的带领下,拍人家道林哥的马屁,却拍正了马脚?
胡欢没有搭理这些人,反而加快的脚步,几分钟后,他定了定神,发现自己闯入了一家废弃工厂的厂区。
这里是附近小孩子的游乐场。
小时候,胡欢也经常来这儿玩,那时候这家工厂还蛮热闹。
没有任何征兆,胡欢的脑海里,忽然跳出无数稀奇古怪的记忆,种种支离破碎的画面一股脑的被塞入了进来。
就好像把一个人的人生,敲碎成亿万碎片,随机强买强卖,这种感觉绝不好受。
胡欢的脑子,宛如被烧红的铁针攒刺了三千六百遍,痛的蹲在了地上。
脑海里浮现的记忆碎片,似乎跟某个隐秘的组织有关,里头各种奇怪的人,什么怪物都有,非常的荒诞不经,完全不可想象。
“卧槽!”
“我这个病,发作的越发频繁了,真得去看医生,回头问妈要点钱吧。”
这股刺痛来得快,去得也快,只是几分钟就消失了。
胡欢忍过了“发病”,喘了口气,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正要站起来,却被地上的一个东西吸引,它埋在泥土里也不知多久了,只露出一个琥珀色的外壳。
胡欢一时好奇,在旁边捡了一根树枝儿,不过一会儿,就把那个东西给挖了出来。
它是一个巴掌大的海螺,但胡欢从来就没有看到过这么漂亮的海螺,它的外壳上还镶嵌了好多金线,完全就是一件工艺品,根本不像自然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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