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村庄被整个屠光烧光,良田荒废,房屋成废墟。
诸人脸上表情都不太好看,走在春雨中,混没有什么闲情逸致。
行至一座荒废的镇子中,一座土墙后忽然响起古怪声响。
诸人靠近一看,顿时气得三尸神暴跳,五灵豪气腾空。只见土墙之后,一戎族正在糟蹋一帝国村妇。
都是火爆性子,关鱼第一个跳过土墙,将那戎族的脑袋砍了下来。他正准备搭救那妇人,只见那妇人扑到一旁,抓起一张面饼大嚼特嚼,坦胸露乳浑不在意。
程大雷骑着黑牛向远处去,没有在此间停留。事实永远比想象更残酷,戎族杀进帝国,在帝国境内烧杀劫掠是很平常的事情。若糟蹋了莫名女子,能随手施舍一些干粮,都能算积德了。而也免不了,有女子以身体为货物,与戎族交易一些裹腹的粮食。
活着向来不易,想要在战时活下来更难,而为了活着,人当然能做各种各样的事。
不多时,关鱼追上大家。程大雷还没开口,他便道:“我把那女人杀了。”
程大雷也没有说什么,摆摆手叹道:“都不容易。”
关鱼最重仁义,在他想来,既然有损仁义,为何不去死。于此,程大雷也不好说什么。不过战争是男人挑起的,怪不到一个女人身上,她也未必该死。
“大当家,戎族欺天太狠,咱们便不做些什么嘛?”关鱼道。
戎族人与帝国人,都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但在彼此看来,却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生物。戎族打到帝国,自然是烧杀劫掠,无恶不作。而帝国人遇到戎族人,所作所为也好不到那里去,堪称有过之而无不及。
即便是帝国诸侯间互相讨伐,也常以屠城奖励手下士兵。杀人越货是搏命的目的,并不是每个上阵的人都想着为国为民。
“做些什么?”程大雷松松肩膀:“诸位想做什么?”
“自然是与戎族面对面的碰一次,将他们赶出帝国,最好赶尽杀绝,令其再不敢犯我帝国。”关鱼道。
程大雷回过头,见诸人都望着自己,眼神火热。
“你们都是这么想的?”程大雷问。
诸人都点了点头。
高飞豹、高飞虎,关鱼、花荣几个,出身各自不同,但同属帝国人,同戎族势不两立,自然看不得戎族在此地嚣张跋扈。
程大雷迟迟不肯发兵,算着是少死伤一些弟兄,大家可以在凉州关起门来做安稳日子。
然而,程大雷算漏了一节。为了某些事,人是可以不怕死的。
“会死很多人的?”程大雷慢慢道。
“大丈夫死则死矣,终日苟活,百年之后仍旧逃不过一个死字,倒不如轰轰烈烈一场。”关鱼道。
“着。”程大雷道了一声:“既然诸位不怕死,本当家也不是没胆子的,便陪弟兄们轰轰烈烈一场。”
诸人一起拜道:“听凭大当家吩咐。”
程大雷将腰上匹夫剑摘下,递给花荣道:“花将军回凉州一趟,持此剑为令,暂调蛮字队一万人马入关。”
第868章 天子呕血
“长途行军不易,沿途又关隘重重,大军怕是很难通过这些军镇?”关鱼道。
程大雷一挥手:“让秦蛮打过来。”
凉州诸人磨刀霍霍,早就想与戎族一战,只不过程大雷一直压着。如今程大雷终于松了口,自是人人兴奋,期待着与戎族开战那一天。
“速去速回,沿途要多小心。”程大雷对花荣道。
花荣答应一声,得令离去。
等他将秦蛮的一万大军带到,凉州程大雷所属,就算真正加入这场乱战当中。现在不过是小打小闹,混个热闹。
看着花荣离去的背影,高飞豹道:“大当家,戎族少说也有五六十万人,咱们只调来一万人马,是不是有些不够用?”
戎族这次入侵出动大概有二十万人,经过连续战斗,难免会折损一批。可算上他们掳来的民夫,战胜获得的俘虏,七七八八加在一起,至少有五十万人。
调动一万兵马加入这场混战,看上去的确是水滴入海,起不了太大用处。
程大雷摆摆手:“大有大的难处,小有小的优势。仗打到这个地步,已经不是简单的兵力对比。天时地利人和,都是我们要与戎族争的。花荣一来一去都需要时间,趁着这段时间,我们先看看下一步该做什么?”
程大雷骑着黑牛走在前面,诸人随在他身后,大家准备返回目前的大本营,为下一步行动做计划。
一路上程大雷沉默寡言,只听着身后几人议论纷纷,为即将到来的战争感到兴奋,程大雷却并未参与其中。
一万兵力的确有些少了,程大雷同诸人说了一部分原因,却不是全部原因。
最根本的原因,是程大雷根本不想参与这场战争。
戎族与朝廷的战争,争的是天下。李乐天如何,野原火如何,无论谁是这个天下的主人,说来说去,都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归根结底,并没有太大差别。
既然如此,又为何要混入这场战争。
当然,战争并不是完全没有意义,如果能帮助李乐天守住长安,就可以阻止戎族侵入中原的脚步。若能将他们击溃,戎族至少有十几年时间不敢侵犯帝国,帝国也可以腾出手来,收拾清楚自己的事。
身为一军之帅,若让手下人知道程大雷根本不想开战,士气怕是会受很大影响。
所以程大雷不能在人前暴露内心想法,同时也要说服自己加入这场战争。便全力以赴帮李乐天击溃戎族,守住长安城。
“大当家,戎族人多势众,正面冲突咱们不占任何优势。不若从粮草下手,切断他们的后勤。”
目前的营寨内,诸人聚在一起议事,高飞虎率先开口。
程大雷点点头:“也并不是没有道理,戎族粮草是怎样状况?”
“这我倒是有所了解。”关鱼道:“戎族对粮草的处理方式与帝国不同。帝国是集中管制,各军按需取用。但戎族的粮草主要靠四处劫掠,粮草存储在各营之中,有些队伍抢得更多一些,有些队伍抢得不够多,就要饿肚子。”
“如此的话,咱们倒是不好下手。”程大雷叹了口气,皱眉沉思。
在帝国人眼中,戎族极其野蛮。这并非没有原因的,他们眼里没有帝国君臣父子这一套,伦理纲常也很混乱。但戎族就是靠着简单,野蛮,残忍这些特点,在帝国的土地上横行无忌,打败了自诩文明,精致的帝国人。
比如在粮草管理上,各营自给自足当然有很多缺点,可也避免了粮仓被敌人所趁的局面。
程大雷托着下巴,琢磨着自己下一步该做什么。大军未至,能做的事情并不多,但大家这段时间也不能闲着。
关键是,长安能不能撑到戎族赶到,都是个问题。
……
长安城内的情况绝对谈不上好。
而且,也没有任何好转的迹象。
屠城令已经传到城中,戎族的作风大家还是有所了解的,对于他们而言,屠城是很寻常的事情,不屠城才会令人奇怪。
马孟起带着一万精兵出城,之后一去不回头,至于他遭遇了什么,眼下也无人知道。
戎族发动五十万的人力攻城,亏的是长安城,这里城池坚固,若换做一般城池,怕是一人一口吐沫,都能将城池淹没。
日日攻城,日日守城。在李乐天的率领下,这座城池抵过了戎族一轮又一轮进攻。
不得不说,李乐天善守之名,在此战中得到淋漓尽致的展现。
可这些并无法改写结局。
不得不说,李乐天的确是一位称职的帝皇。堪称兢兢业业,就连后宫的嫔妃内,也不记得他有多久没回过寝宫。
李乐天刚继位不久,就遭遇了一件又一件的麻烦事。直到现在,也没确定皇后人选。而或许是正义教糟蹋后宫的事给他留下阴影,他后宫嫔妃的数量并不多。在女色这件事上,他一直很克制。
没有沉迷女色,没有被权臣左右,也没有各种各样普通人可以有,帝皇不该有的嗜好。
据说,李乐天幼时甚爱击剑,在长安城还很有名气,只不过明帝说了一句,此是匹夫剑,只能血溅五步,浮尸二人,不是天子剑。
于是他便弃剑不学,一心琢磨帝皇术。要先成为一个合格的王子,再想着做一个合格的帝皇。
兢兢业业,夙兴夜寐,于是走到今日,面临的……是一个千疮百孔,七零八落的帝国。
白日巡视城防,夜里批改奏折,戎族打过来时,他便第一个站上城头,与戎族血战。
靠着这股把自己榨干血肉的势头,他守住了长安城,可又还能坚持多久?
三更天时,就连掌灯太监都忍不住打了哈欠,李乐天仍在批改奏折。
如今的长安,要紧的还是粮草。许多人已经食不果腹,某些豪门大族手中还藏着一些粮食。要想办法把这些粮食挖出来。
“咳咳咳。”
忽地一阵剧烈的咳嗽,李乐天用秀帕捂口,咳出一阵鲜血。
身后的掌灯太监变了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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