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当家,大当家!”高飞虎拦住了骑着黑牛的程大雷:“你这可有些不够意思呐,其他人都出去打仗了,连豹子都出去了。为什么你不给我派令,你这是看不起我啊,难道我连豹子都不如。”
“呃哈哈……”程大雷跳下黑牛:“啥话都说明白了,可就没太多意思了。”
“……”高飞虎。
“好啦,我正要找你呢,眼前有一件大事,正要交给你办,其他人都办不了。”程大雷揽住高飞虎的肩膀。
“什么任务?”
“留守黄沙城。”
“呃……你这还不是一样嘛。”高飞虎不满道。
“怎么能一样呢,我还没说完呢。”
程大雷低声冲高飞虎耳语一番,高飞虎这才恍然大悟,忙点头道:“是是是,大当家我一定将这件事办妥了,您把心放在肚子里。”
“交给你我自然是放心的,老实说吧,整个山寨我最看重的就是你。”程大雷拍着高飞虎的肩膀:“不然,这么重要的任务我为什么不交给别人,放心大胆的干吧。”
程大雷骑上黑牛,在高飞虎激动的注视中,骑着黑牛出城。
事实上,程大雷的确有些放心不下高飞虎,眼前这一战,必然是一场血战,程大雷并没有必胜的把握。把高飞虎这一千人带上战场,是嫌他们活得命太长,最后估计能剩下几十个已经算不错了。
所以,程大雷才让他们留守黄沙城,尽量减少没必要的牺牲。
在夜半的时候,程大雷感到了饮马坡旁的蛤蟆军大营。
夜亮如水,如水的月光落在湖里,亮晶晶一片。
蛤蟆军在饮马坡上扎营,算是占据了有利战略地形。程大雷借着月光往对面往,能看到帝国军扎下的大营,篝火如星,帐篷连成排,几乎一眼望不到边际。
“对面什么情况?”程大雷问。
阿喜道:“我们白天一直盯着他们呢,现在扎下的有三万人左右,李星的扬州兵已经到了。当然,这不是全部,陆陆续续,还有人往这边赶,最后对方的人数当在五万左右。”
“啧!”程大雷感慨一声:“还真是财大气粗呐,挥挥手就是三五万人,看咱们,挤牙缝才挤出了这万把人。不过,这不是他们全部吧……”
“帝国军目前的兵力在十万左右,陆陆续续,还有京州和青州的兵补充过来,当有十二三万人。现在屯在咱们对面的兵,还不到他们一半。”
“一半就一半吧,一比五可以打了。我们准备得怎样?”
“一切按照大当家事先的吩咐,早已开始准备了,明日天亮前就能准备妥当。另外……”阿喜压低声音:“另外,喜字队也要展开行动,大当家要不要去看看。”
“走。”
程大雷由阿喜引着,来到营地的偏僻处,面前是五十名喜字队成员,人人身着黑夜行衣,腰间插着短刀,手里揣着连击驽,见程大雷过来,都挺直了腰杆。
喜字队负责情报工作,有时候为了得到一份情报,免不了就要深入敌后。白元飞曾有空手探入敌方大将营帐内,从对方枕头边偷出一份情报出来的事情。如果不是担心事后脱不了身,他差点砍掉对方的脑袋。
喜字队都是由长安城附近的江湖人组成,全员有五六百人,也是猫有猫道,鼠有鼠路。当初训练他们时,还是颇费了一番力气,才将他们身上的江湖气洗刷干净。
在蛤蟆城,喜字队是当特种兵用的,这一次,就是由他们夜里出动,先给帝国军一个下马威看看。
“今天,是头一次集体执行任务,都给我将招子放亮些,别丢了我们的人。”
阿喜虽然不能亲自上战场,但战意很澎湃,他训完话之后,冲程大雷道:“大当家,要不你给他们讲两句?”
“请大当家训话。”喜字队齐声道。
“蛮好,蛮好。”程大雷摆摆手:“给我也准备一套衣服,今夜我和大家一起行动。”
“大当家,你……”阿喜惊得不轻。
“怎么了,小看我是不是。”程大雷信心满满:“我也是个江湖人呐,当初我在江湖上混的时候,你也就是给我端茶倒水。”
“是是。”阿喜不得不承认这一点:“但大当家还是要小心,毕竟,您的安全要紧。”
“好啦,好啦,我知道了。”程大雷挥挥手:“去给我准备衣服吧。”
阿喜无奈答应,为程大雷准备了衣服武器,程大雷进营帐换过衣服,腰里别着匹夫剑,手中也揣着山寨生产的连击驽。
趁这个时间,阿喜赶紧给手下人嘱咐:“今天,一定要保护好大当家的安全,千千万万,不可让大当家出了事。大当家若有个闪失,我拿你们是问。”
程大雷换好夜行衣后走出了大帐,不知怎地,看到喜字队的表情相比之前有些紧张。
“现在……”程大雷大手一挥:“出发。”
夜幕中,几道人影悄悄离开了营地。喜字队派出五十人,每五人一组,互相之间配合行动。
大战来临之前,双方都派出了斥候,盯着敌人的风吹草动。今天程大雷策划的这场行动,便是针对敌人的斥候,在战争开始之前,先打掉敌人的眼睛和耳朵,另外给帝国军一个下马威。
当然,今夜喜字队又有了别的任务,就是全力保护程大雷,每队的组长心脏都提到嗓子眼,盯着程大雷的一举一动,生怕程大雷出了事。
然而,几乎刚刚离开营地,他们就发现一个糟糕的消息:程大雷不见了。
第476章 刺杀
黑夜里,连只鸟叫都没有,南飞的燕子这个季节还没有北归,春寒入骨。
程大雷一离开大营,就像换了一个人,本来是笨重的蛤蟆,此刻却轻巧的像只麻雀。身无彩凤双飞翼施展开来,很快便消失得无影无踪,至于喜字队定然是跟不上他的步伐。
眼前是一片湖泊,荒草萋萋,倒是没有窥见什么人影。手里一直揣着连击驽,但程大雷对此不报什么希望,他主要的依仗还是腰间的匹夫剑。
前方荒草堆里,一道亮光一闪,这并不是湖水的反光,而是兵器的光芒。
程大雷窝在地上,悄悄举起了手中的连击驽,二十步内,这连击驽可以造成致命伤。程大雷还是第一次实战使用,却也可以试一试效果如何。
他试图瞄准,扣动扳机,嗖地一声,弩箭射出,射在了枯草中。
程大雷撇撇嘴,威力是有的,但自己这准头实在差点。
但这弩箭落地的声音已经惊动了敌人,对方站起身,准备查明情况。紧跟着,程大雷飞身赶到,匹夫剑出鞘,刺入了对方的喉咙。
临死之前,对方没来得及发出任何声音。
程大雷将剑拔出,把剑上的血在对方衣服上擦干净。看了看周围,没有被任何人发现,程大雷又走回原来的位置,将连击驽从地上捡起来,看了看又丢在地上,一脚踩碎了。
这种东西,还真是不适合自己使用呐。自己最擅长的,除了斧头,就是手上这柄匹夫剑。
自己要是白马宝剑走江湖,何尝不能闯出个侠客名声,和那些小姐女侠逗闷子。可此时此刻,自己却为何在这里做这些事情。
他收拾起心情,开始寻找下一个目标,执行下一次击杀行动。
于此同时,喜字队的击杀行动,也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五人一组,有人负责寻找目标,有人负责警戒,有人负责击杀。他们都经过训练,都是从江湖上来得,有资格执行这样的行动,本身武艺都是过得去的。
他们配合默契,杀戮干净利落,将敌军的斥候,一个个拔掉。这次行动,他们同样也希望能够有个完美结果,也好在其他队伍前露露脸。
在顺利执行任务时,他们心里也有个担心,就是程大雷现在究竟在什么地方。
因为纪律的原因,他们执行任务时都不能开口说话,不过每个人心里却都悬着一块石头。
在黎明时分,各小组分头撤回,返回了大本营。天就要亮了,夜里悄悄拔掉那么多眼睛,帝国军反应再慢,这个时候也该有个察觉,再不走,怕就走不成了。
每个小组都有收获,所击杀的斥候,他们的腰牌都被带了回来。到时候山寨论功行赏,这些都是凭证。
少的三四枚,多的七八枚,每个小组都算是出色的完成了任务。不过大家的心情都不算太好,关键是大当家现在回来没有,如果大当家出事折在帝国军里,那可是杀多少人都没办法弥补的过失。
心事重重的走进大帐,还没准备好怎么开口,就见程大雷圈着双手坐在大帐里。
“都回来啦?”程大雷道。
“大当家,您,您什么时候回来的?”一人愣愣道。
“喔,天太冷了,我就提前回来了。”程大雷随口道:“你们呢,行动还顺利么?”
“禀报大当家,喜字队五十人,全员安然无恙,共击杀敌人七十三人。”
“蛮好,蛮好。”程大雷把一堆腰牌堆在桌子上:“能够平安回来就好。这算起来有近一百人了。”
诸人眼睛都瞪直了,即便谈得上顺利,想要不知不觉击杀一名斥候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程大雷轻描淡写,一个人所杀的斥候,便抵得上三五个小组的击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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