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贼!”赤眉咬着牙道:“我非将你千刀万剐!”
“出口伤人,真是没文化的野蛮人。”程大雷撇撇嘴:“不过呢,我们是礼仪之邦,即便是对待野蛮的客人,也要保持礼仪和风度。这是与你送别礼物,带回去吧。”
嗖……
一物从程大雷手中丢过来,咕噜噜滚到城头下,这是托蛮的人头,他眼睛睁大,牙齿咬紧,即便已死,他还保持着狰狞模样。
“托蛮!”赤眉血红的双眼盯着程大雷:“狗贼,你……”
“住了吧!一个手下败将,有何资格在我面前狺狺狂吠?”程大雷一字一顿,如叩击赤眉的心门:“你已经败了。”
围城将近二十日,以一万铁骑打五千老弱病残,赤眉没有打下蛤蟆寨的一草一木,己方反而死伤惨重,如今所率部幸存者不过四千余人。
“跳梁者虽强必戳,犯我山河虽远必诛,尔等披毛戴角,茹毛饮血的畜类,也敢妄图国器,今日天道不来罚你,吾来罚你!”程大雷义正词严,最后摆摆手:“何况你还不够强。”
噗!
马上赤眉忽然吐血,身体晕倒。
咦,这算雄辩技生效了么。
第182章 侠之大者
戎族大帐。
各部落的头领进入大帐,离开时每个人都会发出一声长叹。有巫医端着绿色的药汤,递给榻上的男人。
“王子,药已经熬好,您把它喝了病就能好。”
赤眉拥着厚厚的毛毯,强撑着身体坐起来,药液咕咚咕咚灌入腹中,下巴挂着绿汁。
从回来后,赤眉就病倒了,身上冷一阵热一阵,乏力得连刀都握不紧。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知道自己的病什么药都治不好,自己患的是心病,心病还需心药医。
他们为何能识破自己的诱兵之计?
卧榻这几天,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难道是自己的表演不够完美么,还是因为对方有千里眼,顺风耳?
这种敌人了解自己,自己却看不透对方的感觉实在糟糕。
部落中带出来的族人已经伤亡过半,有何面目回部落,有何面目去见那位从不正眼看自己的父王。
习惯了胜利的赤眉,终于发现失败原来是件这么讨厌的事情。
“弟弟,你真令人失望呐。”
人未到,声先至,刚听到这声音,赤眉就皱起眉头,冷冷的看着帐门。
一道人影缓步而入,穿著书生儒袍,手中折扇,腰间佩剑。看这幅打扮像极了江南或京州的才子,但他深陷的眼窝,金色的眸子还是暴露了他的身份。
北蛮部九王子,金问道。
金问道的确是北蛮部的九王子,至于他究竟是不是北蛮王的第九个儿子,怕是没人知道。不过能够封王,被人称作殿下,证明他在北蛮王眼里还是有些重要的。呼尔勒死后,他是极有力的王位竞争者。
此人虽生在北蛮部,但却挚爱帝国文化,服装饮食都以模仿帝国为荣,自己还给自己起了个帝国名字。
“九哥,你这么来了!”赤眉脸上的冰冷敛去,换上热切的笑容。
“若你中用些,我需要亲自来么。”
金问道用折扇敲在赤眉头上,像呵斥一只幼犬,赤眉眼底寒芒一闪而逝。
“父王要的东西,你拿到没有?”金问道。
“敌人十分狡诈,暂时还未……。”
“打了二十日,还拿不下一座破城,亏你还在父王面前夸下海口。”金问道摆摆手:“我已来了,现在由我接管一切。”
多么趾高气扬吧,这种习惯发号施令的语气还真是令人讨厌!
北蛮王有诸多孩子,本来呼尔勒最受宠爱,但呼尔勒死了,其他王子才有了争夺王位的机会。
有希望争夺王位的一共十人,大家都在想方设法拉拢草原上的部落,给自己称王的路上添砖加瓦。
像这次随赤眉出征的小山部、犬丘部等都是势力较弱的部落,所以选择投靠势力较弱的十王子赤眉。若这一战能打赢,那么这些部落将成为自己的争王的筹码。
可现在打输了。
金问道一来就要接手统帅的位置,那么,自己辛苦拉拢的势力,都将成为他的人。
“九哥,我的病并无大碍,依旧能够领兵,我必打破蛤蟆寨,取回父王要的东西。”
“有影响的不是你的病,而是你的脑子,你太笨了,根本不懂得打仗是怎么回事。”金问道又一次用折扇敲击赤眉的脑袋:“现在我将召集他们议事,如果你的病死不了,就睁大眼睛看着,我如何三日破城。”
……
“喂,那个南人把马粪清理一下!”
几个戎族聚在一起,用手中石块砸向孟子云,看着他惊慌失措的样子,几人哈哈大笑。
孟子云却不敢流露出任何不满,他用铁锹将马粪装在粪车上,忍着恶臭。
不是他没有羞耻心,而是他已习惯了这种侮辱。所以有时候习惯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但这毕竟是一件很累的事情,孟子云站在太阳底下发了会儿呆,看着远处起伏的山峰。
随之,不知怎么回事,他看到山峰上一棵杨树动了动。他以为是自己眼花了,又看了一眼,发现不仅杨树在动,树下还有一个人影。
孟子云的心砰砰跳动起来,他一直等待一个机会可以令自己被重用,然后带兵杀进蛤蟆寨,将程大雷千刀万剐。
如今,自己等待的机会仿佛到了。
他在黄昏悄悄离开大营,爬近那座山峰往上望,树下的确有个人,蓬头垢面,可孟子云还是一眼认出对方是谁。
林少羽。
他几乎是飞奔着跑回大营,闯入了金问道的大帐。
“你是南人?”金问道。
“嗯。”
“为何要加入我们?”
“我于那贼人有夺妻之恨,刻骨难忘。”孟子云咬着牙道。
“好,以后你就做我的马夫吧。”
“马夫……”孟子云难以相信,自己禀报如此重要的信息,得到的只是一个马夫的职位。
“放心,等你真杀了那贼人,会有你更好的位置。”
金问道笑笑,看着远处的牛角峰,忽然呵呵笑道:“有意思,有点意思。”
……
牛角峰。
林少羽躺在大石上,缓缓活动着双腿,身边摆放着面包和净水。
这不是一件太好的差事,先不说发潮的面包,冰冷的山石,便是长久无人说话的孤独,就可以令一个人神经崩溃。
但林少羽不觉得痛苦,反而有几分荣耀。
从未向别人说过,他乃是世家之后,不然也置不起一套行走江湖的装备。从小到大,耳濡目染着那些英雄故事,他也想成为那种传说中的人物,在世人口中流传。
直到迈入江湖,才知江湖艰难。
直到现在,林少羽才觉得自己正在做一件好事。驱除蛮夷,救黎民于水火,这当然是一件好事,做一件好事很重要,难道不是么?
夜来,漫天星斗。
忽然听的有走路声,借着夜光看去,只见爬向山峰的道路上,铁矛发着瘆人的寒光。
来了!
既然敢来这里,便注定有被发现的危险,不过是时间长短而已。
林少羽精神一震,握紧自己的铁枪,夜里枪身挂着露水,摸上去湿漉漉的。
他毫不犹豫的出枪,向靠近山峰的一人狠狠扎去。
一点寒芒先到,随后枪出如龙。
这一枪的名字是:破浪枪。
第183章 兵临城下
枪名破浪,便有逆流而上的意思。
林少羽的枪法不如何,刚出世时,程大雷靠着三斧头就可以虐他。破浪枪讲究一力多劲,练到极致能够一枪九叠,劲力层层不穷。而林少羽学枪多载,如今也不过能做到一枪三叠的程度。
一个人天赋不如何,又不够努力,还想做大侠,事情就有些尴尬。
但今日握枪,感觉和以前不同。这柄陪伴自己许久的铁枪上面,除了湿寒似乎还有莫名的力量传递到自己体内。
心更稳,眼更利,力更沉。
一枪扎出,迎接他的是咚地一声。
对方用了盾牌,含义便很明显,不是要杀死自己,要的是活捉。
枪抵在藤盾上,陷入半寸,随之发力,一枪五叠。
林少羽爆发了他从未有过的实力,枪劲滔滔不绝,如大浪拍打礁石。
然后,洞穿盾牌,穿透敌人心脏。
是因为在做正确的事情么,所以能够发挥潜力,或者说隐藏属性生效。
夜,双方保持着默契,谁也没有做声,杀戮安静,只是偶尔有死亡前的惨叫发生。
通向峰顶的道路极其狭窄,所以每次林少羽面对的敌人并不多。而他的枪法又出奇的沉稳,例不虚发,很快山道上便挤满尸体。
但,人力有时而穷。
戎族前赴后继,踩着同伴的尸体前进,盾牌一层层压上来。
林少羽终于力竭,握枪的手轻轻颤抖。
大概,快结束了。
却没有那种死亡前的恐惧,他向山峰下看了一眼,黑不见底。
若自己一跃而下,会有人知道自己在这里做的事情么。或许自己也能像那些崇拜的前人一样,在说书先生口里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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