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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英雄谁是英雄系列全集 (温瑞安)


笑得我。
其实是啼笑皆非。也无所谓,反正,我这“无数”名字在87年已拟订了,对外一公布,在香港,马上有我的小说、连环图什么的,用了一次又一次,一直到今年还用个不体,乐此不疲。
以前,在电影里常发现自己的情节:例如“91神雕侠侣”里郭富诚所用穿透人身的绝技跟我笔下“游侠纳兰”里白小痴的神秘武功(89年作品)是一样的。“黄飞鸿”男儿当自强乃至“龙城歼霸”都有白莲教、海盗、张保仔拿自己“封神”的挤段,跟我写“大侠萧秋水”里九鲫神尼的情节(87车作品)没啥两样。这一次,自外面回到香港,刚好遇上春节当期,找几部电影一看,哗,什么“大内密探零零发”,把我写孙青霞的兵器是机关枪的雏型(95年己在香港报刊公开发表,在“群龙之首”和“风流”二文内均有述及),甚至连机器的名称(我称之为:腾腾腾,戏内改为拂拂拂),“隔山打牛”,隔牛打山上的功失(80年作品)“神州奇侠”时期的燕狂徒用过,89年作品“少年四大名捕”也用过),全都占据了,连“冒险王”的李连杰以笔作为武器(91年六人帮)系列陈剑谁的秘技也派上用场,实在林林总总不胜枚举,只好谈句:如有雷同,实属抄我。这样,实在是一种变化的恭维:太有成就感了。
不过,难道除了抄袭、模仿之外,大家不能稍为用心创作、或略为尊重原创者的版权吗?
当然类似像“少年无情”的假版书,从出版人到冒写人姓甚名谁和他们的资料运作,我们都己掌握住了,但仍为存厚道、匿其名。至于要不要循法律途径或其他方式讨公道(例如:我每年初稿都有买保险,若遭人冒充、抄袭、滥印,千万经济上的损失,可经由保险公司追索赔偿……),我和我“自成一派”的朋友,仍在细议、斟的中。只要不太得寸进丈,我们也不想迫人于绝——只要对方不要再写、追逼。
当年我一度身陷囹圄,迫离台湾,台不法商人居然把“温瑞安”三字在中央标准局作下注册,成了商标,反而我这“真温瑞安”还不如“假温瑞安”来得合法,当真是奇谈。后来,我透过朋友安排,开了记者会,发布了这申明,舆论马上注意此事,作了检讨,不久就收到该出版社负责人的致歉,保证不再类犯此事。以后果然“假温瑞安”为之杜绝。
对盗版假书,台湾有舆论平衡,香港则报海关后十天内将一切假书尽数充公,中国大陆呢?难道非诉诸法律就不敢制裁吗?若真的要用到法制程序,又愤何以堪呢?是否除此之外,就是无法无天,别无他法吗?
本来创作是:预支五百年新意,到了千年又觉陈。可是到底是自己的孩子,谁忍心他给人凌辱、假充、践踏、糟贱?
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香江四十八年来最寒冷的一个春节刚刚过去,我还是返回我的“不屑远虑,谢绝建忧,无喜无忧,物莫能伤”的感情世界去吧。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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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天下有敌》

温瑞安《天下有敌》


第一章 这是我死的日子
1.你听到雷声吗
他每走十八步就要发出一声嘶吼,以消弭太狂烈的战志。
战志已烧痛了他。
也灼痛了他的剑。
甚至更染红了大街。
这是蓝衫街。
蓝衫街是京戏里的一条大街。
大街最大的特色就是。
热闹。
——什么是热闹?
热闹就是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生气勃勃、车水马龙的总称。
所以,请注意;热闹只是外表的事物。在过年放鞭炮,在元宵看花灯,在端午赛龙舟,在重阳齐登高,都很热闹,但热闹归热闹.人的内心不一定就很快乐,甚至可以仍然很孤寂,非常的孤寂。
因为孤寂纯粹是内心的感觉。
这条街也是这样子。
这条蓝彩街街面很宽,很阔,也很干净、平坦、整洁,但行人却不多,店铺亦少,整条街看去,大得有点教人心慌。
行人不多、店铺少,这样的街怎么大得起来?
答案是:可以。
因为这条街是供官家、贵人、皇亲国戚走的“官道”。后来;也是因为住在这条街的达官贵人,觉得太冷清了,他们觉得不够兴旺,于是,才一声令下,客让这条街可以在傍晚以后在街边摆卖,这条街才算开始热闹起来。
也因如此,这条街在大白天里,显得分外冷清。这时候也能摆卖的,多半跟这些住宅里的权贵“有些关系”,不过,跟这些人“有关系的”的摊子,卖的多半不会让寻常百姓太感兴趣的东西。
是以,大街不一定就热闹,有时候,一些小街小巷小微小弄,里面都挤满了人,水泄不通,好玩的好吃的好乐的好看的多不胜数,那才是真正属于老百姓的“大街”。
这道理就正如庙大不一定灵、人高不一定强、声大不一定就凶一样。
他的声音却不算太大。
也不很凶。
可是却很有杀气。
——杀气是什么?
杀气其实是一种要命的味道。
他确然很要命,事实上,战斗只不过开始了半盏茶的光景,丧命在他剑下的,已有十七人。
——十七名“金风细雨楼”的精英!
——十七名“风雨楼”的精英,已断送在他的剑下。
的确,在初杀第一个人的时候,他是有点犹豫,有些顾虑,有些微儿杀不下手。
因为他的目标不是来杀这些人的。
这些人还不配他动手。
他要杀的只有一个人。
只有这个人才值得他(和他的师兄弟)动手。
可是,他若要杀此人,就难免失除掉这些保护这人的“障碍。
所以他只好大开杀戒。
当地杀了第一个“障碍”后,杀性便给激发,杀气激布。
他杀红了眼,杀红了剑,也杀红了长街。
——现在这一条街,绝对已不是“蓝衫街”,而是“红”:血染蓝街!
他杀上了瘾,杀了一人又一人,把前仆后继保护那人的忠心子弟,—一歼杀。
他不留手.也不留情。
他剑下决不留命。
因为他是“剑神”。
温火滚。
他现在已杀上了火。
而且还是滚烫的火焰。
他要杀的人正是:
戚少商!
——当今“金风细雨楼”代总楼主!
他要杀戚少商的理由是:
为师兄弟报价!
——因为,“剑仙”吴奋斗,“剑鬼”余厌倦都死在戚少商的狙击下,至于“剑妖”孙忆旧,则完全是给戚少商设计陷害的。
这是“七绝神剑”中老么罗睡觉的判断。
——老么的判断一定正确!
吴奋斗、余厌倦、孙忆旧一死,“七绝神剑”剩下的“剑神”的意见立即起了分歧:“剑魔”梁伤心的看法是;“他们死了也活该,这叫天意收拾了他们——谁叫他们活着的时候就是不团结,老爱跟我们作对!”
可是“剑神”温火滚却不同意:“无论怎么说,他们都是我们的师兄弟,有人害死了他们,我们自当为他们报仇——连大侠萧秋水都说过一朝是兄弟,一生是兄弟。我们不替他们复仇,别人会笑话,自己心中也说不过去。”
“剑怪”何难过却比较温和:“孙老妖、余老鼠、吴老仙他们的确嚣张过分,对咱们口限心不服,面和气不和,可是这伙却不能不报——若然不报,有损威信!我们不加听老幺的裁决。”
“老幺”自然是“剑”罗睡觉——他是“老幺”,因为这七人中要算他最年轻,但若论剑法、名气、威望、地位,当然以他最为老到!
所以他说的话就是最后裁断。
“仇是一定要报的。”理由有三:
罗睡觉说话的时候是闭着眼睛的。根据地的说法,一个人平常一日的精力,多用在眼神、眼力上,是以,他若果没有特别原因,就一定闭着眼睛,节省精力,也储存每一点。每一滴的精神力量。
他从不浪费自己的力量。
他的师兄们简直还怀疑地也储藏、节约他的精液,经过细心与长期的观察,谁都没有发现过这“小师弟”自淫、遗精、嫖妓乃至发泄过。
“一,此仇不报,京城、江湖、武林均没有香等立足之地。杀了戚少商,可使‘风雨楼’群龙无首.咱们却可立威于天下!”
“二,陷害他们的是戚少商和金风细雨楼的人。他们杀得了孙妖、余鬼、吴仙,就一定会斩草除根,迟早会找上咱们。咱们理应先下手为强。”……三,咱们以报私怨、江湖仇杀的名义除去戚少商,那就正合蔡太师之心意。太师复出视事,指日可期,咱们先领一功,他回自有犒赏。我们可以说是公报私仇。在公在私,这一仗都一定要打;这个仇都一定要报。要不然,皇上反而误信了这娃戚的奸徒,而忽略了咱们的实力和忠诚。”
“还有一个附带的理由。”罗睡觉慢条斯理地道;“我想杀死戚少商。”
温火滚忍不住问:“为什么?”
罗睡觉道;“因为我看他不顺眼。”
这就是理由。
这理由已足够。
——你要支持一个人或反对一个人的理由,往往只是对方“看得顺眼”或“看不顺眼”而已,这理由听来十分荒唐,其实却十分真实,这是“人夹人缘”,看似荒谬,实则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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