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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天赋是复活 (阿酸呀)


  小姑娘皱起稀疏眉头,“脑袋勾下来。”
  陈九低头。
  小姑娘踮脚,伸着手,就要帮他擦掉眼泪。
  她的小手刚伸出一半,便如风沙飘散。
  陈九呆滞看着。
  穷欲突然出现,哈哈大笑,“原来是个光有善心,毫无本事的废物!”
  它又讥笑道:“你真可怜,没本事,有善心,这两点都占了,实在太好笑,你说你要是没本事,就不该有这种善心,不然到头也只是白白折磨自己而已。”
  陈九木然站着,看着手腕上的那枚翠绿珠子,没有再流泪。
  天地恢复,回到了孤鹜山之中。
  年轻人失魂落魄的走了,他去了临海的一个城镇,躲在里边,坐在深巷,看着来往人群。
  他仔细的看着里面每一位人。
  没有人做坏事,可都看着不像好人。
  穷欲则在注视着陈九。
  扭曲的心灵是它最好的补药,它怎么可能就这样放过陈九呢?
  它会吃掉陈九。
  吃掉原先那颗善良、随和的心灵。
  陈九在城镇中呆了一个多月,面容枯槁,发丝凌乱,眼神经常迷茫,他好像就要想通了。
  在他深夜路过一间小屋时,突然听到一声惨叫,随后又寂静下来,静得让人发慌。
  小屋微弱的昏黄灯光熄灭了。
  陈九推开门,悄无声息地走了进去。
  温热的鲜血从门口流出,打湿了他的鞋子。
  地上有一对老夫妻的尸身。
  还有一个趴在他们身上,正在咀嚼的似人身影。
  那道身影听闻动静,转了过来,狰狞的丑陋面目上全是鳞片,嘴角满是鲜血,它看着陈九,有些诧异。
  “仙师……大人?”
  陈九悲哀看着它。
  它似乎受不了这种眼神,面色逐渐凶狠。
  ……
  穷欲走进小屋时,看见年轻人跪坐在屋内,身旁三具尸身,他的手上也全是鲜血,还在微微颤抖。
  穷欲惊呼道:“死人了,这可不太好,要是你那日把这少年杀了,这对老夫妻也就不会死了。”
  它又嗤笑道:“这少年杀了他们,其中也少不了有你的功劳。”
  陈九在身上擦了擦手中鲜血。
  他想通了。
  人性本恶,是要压制的,不能任由它释放而出。
  这天下就是缺少了太多规矩。
  而穷欲则是给了他们释放人性的机会。
  年轻人站起,那双眸子或许是因为染了血的缘故,猩红得吓人。
  穷欲怔了一下,没来由的有点怕,可它很快就笑了。
  它又不会死,怕什么。
  陈九突然洞穿了它的心脏,溅射出一大片鲜血。
  穷欲痛苦哀嚎一声,它不敢置信,惊骇一声,“天生降妖师!”
  陈九眼中光芒越渐浓烈,似在灼烧。
  他将穷欲杀了一遍又一遍。
  直到它不再有动静,整个身躯像是已经干涸。
  陈九仍然不厌其烦,一下一下的洞穿着它的胸口,翻出大量鲜血。
  陈九眼中光芒灼灼逼人。
  穷欲已经死了。
  年轻人全身都是鲜血,甩了甩手,站起身,走出了屋子。
  天幕月光皎洁。
  年轻人面无表情,沿着铺满月光的道路,缓步走远。


第九十七章 新生
  陈九将青衫洗好后,打算从蘇螺城往北走,他买了一头驴,至于为什么不买马,原因也简单。
  驴肉火烧好吃。
  青衫客牵着毛驴,还未出城,就遇见了熟人。
  是那“鬼手”曹挟,正向他走来,二话没说,直接掏出五枚丑牛钱,向着陈九说道:“陈道友,能否送我一程?”
  陈九皱眉,“我不随便杀人。”
  曹挟愣了一下,解释道:“呐,我的意思是,陈道友能不能把我送到宗门,我得罪人了,有点怕。”
  陈九问道:“你宗门在哪?”
  曹挟回道:“一路往北即可,不远的。”
  陈九便点头,“那顺路,钱我也不要了,你和我一起走就行。”
  曹挟听完便皱眉。
  呐,为啥道友不要钱呢?为啥顺路呢?为啥他也要往北呢?
  呐呐呐,这是为啥呢?
  陈九没管他,已经牵着毛驴开始往城外走了。
  曹挟赶忙跟上。
  陈九忽然问道:“渡船上的那个女人之后怎么呢?”
  曹挟怔了一下,反应过来,回道:“那女人呀,到岸后好像被一位金丹大修士接走了,那大修士我见过一次,来头太大,好像是晗晗宗的首席弟子,名叫顾三重。”
  曹挟又感叹一声,“呐,啥时候俺也能成为这样的大修士呢?”
  陈九没说话,牵着毛驴和曹挟一起出了城,两人走得并不着急,一路上看山看水看树看花。
  曹挟有时候还会叫着陈九去偷看洗澡的姑娘。
  陈九牵着毛驴一个劲摇头不去,曹挟与他熟稔后,越渐放得开,牵着他就硬拉着去。
  结果别人家姑娘发现了,曹挟被破口大骂一顿,陈九啥事没有,那姑娘还对他暗送秋波。
  两人是灰溜溜跑了,曹挟之后就经常喃喃念叨着,“呐,为啥呢?”
  陈九无言,毕竟曹兄弟长得确实寒碜了点,这也是看的出来的,他就不说出来打击别人了。
  那头小毛驴并没有活多久,被嘴馋的两人做了火烧。
  毛驴也算功成身退了。
  两人有时路过荒山野岭经常会见着尸体,曹挟便会过去,将尸体火化了,然后捧着骨灰,喃喃念一句。
  “呐,把你骨灰给你扬了。”
  这样做的原因,曹挟也和陈九解释了,这种荒山野岭上的尸体,多是仇杀,死时怨气浓厚,有极大可能尸变,火化之后,死得安稳。
  曹挟似乎对这些山野村庄的事情有着极特殊的感情,遇见春耕时,还会凑上去看两眼,然后指导别人如何插秧,要是急了,就自己挽起裤脚帮那人去做。
  曹挟之后也对陈九说了,他本来也是乡野村夫,种了半辈子的地,后来被征兵叫去,在战场上侥幸留了一条命,又好运被一位修士看中,进了宗门,如今就是这番模样了。
  用曹挟自己的话来说,他就是个撞了大运的乡巴佬。
  陈九有时也会笑着和他说,说自己也是好运,得了个不错的天赋,却也没什么本事,懒散性子、不思进取惯了,后来也是活该什么都护不住。
  年轻人说这话时,笑得很难过。
  曹挟愣了一下,安慰道:“没事的,俺也一样,要是本事够大,当初也不会一走就是几十年,难得自由了,想回去尽孝道,结果爹娘坟头草都长三丈高了,奶奶个腿的。”
  陈九笑了笑,“没看出来,你其实人还挺好的。”
  曹挟也笑道:“要是人好不好真能用看出来的话,那就好了。”
  只是这怎么可能呢?
  所以才说人心叵测啊。
  两人行至一旬时,天际有飞剑划过,往北直行,转瞬不见。
  曹挟感叹一声,“呐,剑修就是威风。”
  这个“呐”是他的口癖,有时说有时不说,并无什么特殊意义。
  陈九没有说话,他感觉前方远处有什么东西在勾动他的心弦,有时他的眸子也会毫无预兆的跳起金光,忽大忽小。
  曹挟见了,竖起大拇指,“牛逼呀。”
  两人越向北走,这种感觉就越为强烈。
  等着陈九杀了路边一头害人的妖祟后,他终于知道这种感觉是什么了。
  是降妖师。
  前方有妖,他得去杀了它。
  陈九眼中已经是金瞳了,他的血脉在颤动,渴望着一场蜕变,不只是“神人”,还有其它。
  远古时代,降妖师并不叫降妖师,而是叫做吃妖人。
  往后几日,他们经常会遇见修士,也是朝北而行。
  两人行至河岸边时,会见到一些短小白布沿河飘荡,曹挟每看到这些白布,便会略微沉默,然后骂一声,“马拉巴子!”
  陈九轻声问了原因。
  曹挟愤愤道:“在这附近有不少城镇,尤其是乡野农村,极其重男轻女,家中只要一女,如果再生下来不是男童,那就直接裹上白布,丢至河中淹死。”
  更多的曹挟没说,他也不忍心说。
  其实很多女童出生还没睁眼,刚哇哇叫了两声,就被裹上白布,丢到水中了。
  谁能想到,迎接出生的竟然是死亡。
  陈九站在河边,将那缓缓流过的白布捡起,挖了一处坟冢,把白布埋了进去,算是一处衣冠冢了。
  两人走至上游时,刚好看见一位尖嘴的中年男子,怀中抱着裹着白布的婴孩,正要往淮水里丢去。
  陈九叫住了他。
  尖嘴男子疑惑转头,不知何事。
  陈九一字一句问道:“为什么要丢?”
  尖嘴男子皱眉反问,“我不丢,你帮我养?!”
  曹挟大骂一句,“草你吗的,老子来养又如何?你这畜生东西!”
  尖嘴男子哼了口气,似乎不屑与他们争辩,忙道:“行,给你给你。”
  他像丢弃肮脏废物一般,焦急的把婴孩递到了陈九怀中,转头就走。
  陈九抱着女婴,她似乎很懂事,一点也没有哭闹,只是安静的呼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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