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这小子刺了几十下枪,就肉眼可见的疲惫了,挨了几下打,甲衣上还插着两根箭矢。
洪小四打架也不念诗了,两口八斩刀神出鬼没,每一次出动,便割掉一条性命,而且这家伙敌我不分,只要妨碍他们这三人队形的,刀口直接劈上去。
这家伙在战场上发挥的作用,比在江湖上至少要大上一半。
戚笼理所当然的居正中,除了自己杀人外,还要照顾着薛白这小子,免的这小子打的过于兴奋,杀出兵线外,被乱箭射死,被围杀而死,又或是打飞射向三人的暗箭流矢。
烛龙‘昼眼’的三百六十度视角,简直相当于开个小地图。
饶是如此,他也多多少少有些疲倦。
战场上的厮杀虽然凶险,但两股大军交战,并且杀穿兵线,总共也不过半盏茶时间。
敢死队不愧是精锐,一圈扫下来,真正掉队和死亡的,也不过二三十人。
而其他葛家堡的堡兵可就是大面积的伤亡,不是整军崩盘,就是逃亡,接下来的白刃战基本上是指望不上了。
大胡子军将的胡子上滴着血珠,身上还挨了两刀,刀口极深,是砍穿了甲衣落在肉上的,手上一根铁枪枪头断了半截。
虽然杀出来了,但他表情依旧很难看。
无它,原本应该做为辅助的三支马队全部‘阵亡’。
而且从阵外看,黄沙裹雾,而哪怕进了阵中,依旧黄蒙蒙一片,只能模糊的看出人影。
寻常法术可没这效果。
“还请三位助我一臂之力。”
大胡子盯上戚笼三人,刚刚三人的杀伤力,抵得上半支马队。
戚笼还没开口,洪小四就直接道:“没问题,不破阵,我们也走不了。”
戚笼扬眉,却没有反驳,他知道洪小四必有想法。
等大胡子在前方探路的时候,洪小四才小声道:“找到赶尸道人前,先跟他们一路,杀掉赶尸道人后,再跑路。”
“葛爷,这些人都是死尸啊!”
其中一位兵丁突然惊恐叫道,大战之时热血激昂,但大战之后才发现,刚刚缩对敌的,居然都是尸体!
是尸体套着甲,在跟他们搏杀。
“赶尸道人是铅汞道人的一支,属于陈国五大世家中的招仙郑氏一脉……”
半途中,洪小四短促的介绍了遍赶尸阵。
要知在钟吾古地,所有法术都是风水之气所化,寻常道人以一己之力,能刮个风、召个雨,已经算是道门高手。
除了金丹高人,普通道人驱使风水之气是有限的。
而风水之气又多半藏在山穴、水脉之中,挪不得窝。
赶尸道人却另辟蹊径,化尸藏煞,驱使大量尸体,制造大型的‘鬼打墙’阵势,在战场之中,尸体越多,这阵势的威力就越大。
而除非破开阵眼,也就是杀死布阵的赶尸道人,不然几乎不可能破阵。
在关外,对付这等手段,也是斩首战术。
只不过在这里,大胡子军将不知道真正目标不是领军之人,而是赶尸道人。
“……铁骨尸刀枪不入,但移动缓慢,不要久战。”
“白尸怕法术、紫尸身藏毒。”
“飞尸是用鹰隼大鸟炼成,它在哪里,赶尸道人就在哪里。”
“小心不化骨,这种活尸最少也是一流高手的水准。”
“游尸是最恐怖的,是赶尸道人脱去肉身,人尸合一,一旦炼成,除非烧尽尸体,不然根本不知道他真身在哪里。”
洪小四做为都督府的军将,自然明白陈国奸细混入山北道代表什么,所以没有半点隐瞒,和盘托出。
而戚笼面色也越发严肃。
吕阀的人和关外的势力沆瀣一气了?
第94章 枪
虽然钟吾古地的人嘴上不说,但对于那已经毁灭的辉煌古国,多少有那么一丝家国情怀。
听到吕阀的人勾引外敌入关,下意识的会那么一皱眉。
戚笼之所以对吕阀抱有一丝丝好感,是因为这吕姓军阀是少数对平民和善的正派军阀。
他不喜欢向弱者挥刀之辈。
陈国是门阀大国,国内有上百高姓门阀,中山国据说还保留着钟吾古国圈养奴隶的传统。
让这两国入关,至少在这钟吾古地生存的普通人,绝对没什么好下场。
他念头一动,无头骷髅昼眼大亮,探照灯般的光芒开始遍扫整个军阵。
只有尸兵的军阵中,一下子多了无数道浅黑的身影,这些人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满脸呆滞,左脚踩,右脚踏,那阵中无数起伏的陷马坑,正是他们踩出来的。
‘这是——被屠城的普通人?’
洪小四说过,屠城之后,赶尸道人会把气血旺盛者炼成尸兵,而其他人则炼其魂、收其魄,封印在大阵之中,日夜受兵戈之气折磨。
戚笼眼中煞光一闪,‘昼眼’忽然跳出眼眶,悬挂在高空,刹那间,光芒大亮,仿佛有一道火焰巨蛇绕阵而转。
而在这光芒照射下,这些冤魂脸上的胆怯、恐惧、怨愤渐渐消失,一股天然的生气从其身中孕育而出。
天行有常,不以尧存,不以桀亡。
没有怨气,自然就无冤魂。
而这般举动自然引发阵势主导者的反击,一股股尸烟像狼烟一般汹涌而上,与日光一交,邪意开始压制正意。
无头骷髅顿时像陷入泥沙之中,行动困难。
然而这时,一道道‘扑闪’着的黑影飞腾半空,细看之,像一只只缝着手足的鹰隼,一共十三只,每一只鹰隼的脑袋上,都套着一只骷髅头。
‘飞尸!’
可惜昼眼目光乱扫,并没有找到赶尸道人的踪影。
这些半鹰半尸飞腾到火焰大蛇身上,居然看开始啄了起来,每一次啄击,就有一丝火光被撕扯掉。
这‘昼眼’可事关龙脉秘窟,损失不得,无头骷髅连忙召回眼珠,入眼所见,果然有一丝丝模糊。
‘找死!’
眼中煞光大亮,风雷聚双腿,狂风大作,闷雷连响。
五杆小旗飞射而出,吸取军中煞气,骨甲上火焰蒸腾,荧惑大刀应运而出,风雷滚荡,刀光化作一道火焰弧线,重重劈在了飞尸身上,这怪鸟直接被一劈两半。
不过剩下的飞尸见状,竟然发出一声声摄人心魂的怪异叫声,从四面八方朝着骷髅围杀过来,那鹰喙忽然长了半截,上面长满了骨刺锯齿。
双方纠缠争斗,竟都一时收拾不了对方。
‘我这具龙煞化身,连萧道人这种火工、风水同修,几乎要炼就命神的精英道士都能对付,居然收拾不了这些尸鸟,赶尸道人果真有些门道。’
不过也并非完全没有好处,有龙煞分身牵制,地面上的尸兵开始大面积的向双方交战之处冲去。
也是因此,这伙儿敢死队连杀带闯,相对顺利的冲入中军大帐中。
“火!”
大胡子武将低吼一声,敢死队准备已久的燃具四面乱丢,不过片刻,火光四起,尤其是重点照顾的攻城器具上,几乎都燃烧了起来。
这是敢死队真正的目标。
“你误会了,我们并不打算用这些玩意攻克你们葛家堡。”
一道温柔的男声响起,再然后,马蹄声响起,昏沉的黄雾之中,马蹄声响起,是一只漂亮的、稍显有些矮的小母驹,以及驾在马身上,那一根碗口粗的马上枪。
人枪合一。
枪是标准的马枪,纯钢制,相当于两个人那么长,诡异的是,这一枪刺杀过去,竟然不带有一丝风声。
要知道就算是一根普通木杆子,用力一挥都会带出‘呼呼’的风声。
若没有对方的话,若不是马蹄声的响动,他根本不会注意到有这么一口枪。
而且对方那相当于提醒的声音,也代表着对方根本不屑,或者说不用偷袭。
葛大胡子也是宿将,知道这时候只能进不能退,大吼一声,两臂高鼓,手中两口大刀一前一后,像车轮一样连劈了过去。
这是他的惯用招,号称车轮烈火斩,最强的一次记录,是在一次战场上,连续将十个披甲兵丁一劈两半,因此得了‘车轮将军’的美名。
然而刀枪相撞,大胡子虎口直接崩裂,一股猛力直接把自己挑飞当场,大胡子脑海一片空白,两口大刀一前一后落下来,插在地上,刀面上透出一个腕口大的洞。
“十马之力!”
一个精锐骑兵,有着一手惯用的枪术,骑着一匹高头大马,人马合一使出的刺枪,其爆发的力量差不多有七百斤到一千斤,也就是一马之力。
但对方一枪之下,竟然相当于一个精英骑兵,一匹高头大马,人马合一爆发出的力量乘以十倍,并且全数汇聚于枪头那一点上。
这种力量的恐怖已经超越了人力的范围,达到了枪术深层次才有的一种变化。
一枪之下,大胡子看到了无数密密麻麻的枪影。
“原来是武状元的枪!”
据说中土唐国武状元考核之中,枪术一环用的是千斤枪,枪身端着一碗水,然后百丈之距冲刺,连裂十甲而水不溢,便是状元之才。
对方出枪,用时轻描淡写,刺出来却有十马之力,称之为武状元枪,绝对绰绰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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