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柿子山附近的摩云岭住着一只白毛老猴,善知天下之事,我曾经备了厚礼去请教他,问他怎样才能再次使用霹雳珠。”
妖小乙马上想到了自己的火云珠,于是急切的问道:“他怎么说的?”
花袄郁闷的说道:“他对我说,扔了吧。”
“唉,霹雳珠救了我很多次性命,我怎么也舍不得丢。”
花袄从手腕上解下霹雳珠,似乎想要扔掉,但最终还是把它套回了手腕上,说道:“我曾经仔细地想过这件事情,白毛老猴说的一点没错。”
“以我的修为,永远也不可能打破天道的桎梏,强行使用霹雳珠……如果我有那样的修为,霹雳珠对我也就没什么用了。”
“白毛老猴告诉我,霹雳珠对我而言就是废物,不仅是废物,还是招灾引祸的根由。”
“那些实力高绝的洪荒大能,肯定有使用先天宝物的方法,霹雳珠留在我的手中,必然会引起他们的觊觎,到时候不仅保不住霹雳珠,性命也会一起丢了。”
花袄说道这里,很是同病相怜的拍了拍妖小乙的肩膀,说道:“小乙兄弟,看样子你也有先天宝物吧?”
“如果不想把它丢掉的话,就和我一样把它藏好,千万不要拿出来,否则一定会给自己招来祸灾。”
妖小乙苦着脸点了点头。
花袄狠狠地咬了一口黄羊肉,叹道:“唉,我这一身本事全在霹雳珠上,霹雳珠被禁之后,我就跟废物一样,不仅没有什么自保之力,甚至连口血食也抓不到,这可怎么办呐……”
妖小乙挠了挠头,说道:“那我们可以不去朝歌啊。”
花袄听了苦笑了一声,说道:“聚妖幡乃号令妖族之宝,一旦祭出,所有妖族都必须尊其号令,如有不从,万妖共戮……”
妖小乙干笑了两声,说道:“我们悄悄地逃跑,没人知道的。”
花袄摇了摇头,说道:“小乙兄弟,你想必不知道,聚妖幡一旦祭出,会在所有妖怪身上种下印记,如果不尊号令,那印记就会显现出来,到时候会成为妖族公敌,无论走到哪里都无处安身。”
妖小乙脑袋转得很快,马上想了一个折衷的办法:“对,我们不能逃走,不过花袄兄弟,你看我不会飞行,个子不高,腿还短,也不认识路……我的意思是我们走得慢,但可不是不去朝歌……”
花袄眨了眨眼,明白了妖小乙的意思,马上接着说道:“没错,我们走的慢!”
“你看我虽然是鸟妖,但我长得太胖,其实飞不了多远的……再说,我的腿更短……不过至尊有令我们不能不从,就是腿再短,走的再慢,也要走到朝歌去!”
花袄撕下一条黄羊腿,递给妖小乙,说道:“小乙兄弟,我们先慢慢地把黄羊吃完,吃饱了才有力气走路。”
黄羊不大,也就二十多斤,妖小乙和花袄足足吃了一天,然后寻了个林子,精挑细选出两根树枝,一人做了一根手杖。
“我会一点炼器之术。”
妖小乙摩挲手杖说道:“我看你也没有什么趁手的兵器,不如我们把这手杖炼制一下,也好有个东西防身?”
花袄大喜,急忙把自己的手杖递给妖小乙,说道:“那太好了,咱们妖怪可很少有会炼器的。”
两只妖怪心照不宣的相视而笑,找了一个背风的土崖停了下来,准备炼制手杖。
按照妖小乙的意思,应该先寻些金石打制加工手杖用的刀具,然后再进行炼制,但花袄终究没有那么无耻,送给了妖小乙一柄青铜小匕。
妖小乙没有雕刻的手艺,弄不出龙头手杖、凤头手杖、鸡头手杖之类的东西,只好把树枝修的光滑笔直,然后在手杖握手处镌刻了一枚样子很像树木的血炼符文。
这枚符文内蕴的涵义是生机,妖小乙认为用这枚符文炼制的手杖能够治愈持有者。
“来,用你的鲜血把这枚符文涂满,然后用妖力反复淬炼,直到能够激发符文为止。”
妖小乙告诉花袄。
他不想用自己的血淬炼符文,这是给花袄的手杖,还是用他自己的血液比较好。
用血炼之法炼器,时间长短并不固定,会根据器胚材质、鲜血的强度、所处的环境等各种因素变化,手杖材料只是凡木,花袄只在淬炼了一遍就炼制完成。
“这就好了?”
花袄惊讶的看着沾满鲜血的符文隐入杖中,感觉自己跟那枚符文有了一种特殊的联系,于是激发了符文。
一道拇指粗细的雷电自手杖符文处射出,击打在前方的土崖上,把土崖打了一个直径约二十厘米的深洞。
闪电的威力还算可以,虽然比不上妖小乙的掌心雷,但一般的精怪却也禁受不住。
“哇,小乙兄弟,你能把凡木炼成法器!”
花袄又发出了两道雷电,兴奋地告诉妖小乙:“这样的手段很了不起,就是精于炼器的人族修炼者也很难做到!”
“我在朝歌呆过一段时间,和很多人族打过交道……这种用凡俗材料制作的法器,在朝歌非常抢手,我们可以高价卖给人族……”
花袄说道这里,忽然想起现在的局势,于是改口说道:“我们可以等大王平定了西岐再去卖。”
妖小乙知道西岐不可能会被平定,但他的心思不在那里,他关心的是手杖的变化。
“我勒个去……我想炼制一根能够治愈伤患的手杖,怎么反而能发出雷电,是哪里出了问题呢?”
妖小乙一边思考,一边和花袄聊一些关于朝歌和人族的事情。
花袄很是健谈,妖小乙听得很仔细,还时不时询问,总算对当前人族和妖族的情况多少有了一些了解。
时间能够冲淡一切。
东胜神洲和南蟾部洲的人族和妖族之间的仇恨早就不像以前那样水火不容,而是如同水乳一般交融在一起。
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现象。
不管哪一个种族,只要拥有智慧,就会进行交流。
交流的时候,生存和发展必然是第一主题,所有有利于生存和发展的行为,都会在第一时间沉淀下来,只有继承了它们,才会在洪荒世界存在下去。
第89章 花袄(2)
“人族是女娲圣尊造的,原本就应该成为妖族的盟友,一起治理洪荒。”
“圣尊造人的时候,用了她自己的血,也用了很多妖族的血,妖族和人族本是一家。”
“然而妖族愚昧,人族记仇……我们只把那些敌视人族的妖怪和仇视妖怪的人类都弄死,就可以改变这一切,建立一个妖族人族互相扶助的国度,共同治理洪荒。”
“否则我们妖族很可能会被人族和洪荒世界淘汰。”
“这是妲己娘娘说的。”
“我觉得娘娘说的很对。”
花袄非常健谈,告诉了妖小乙很多事情。
妖小乙被花袄的话惊呆了,他还从来没有想过,妲己居然会有这么伟大的奋斗目标。
妖怪从来不乏智慧高绝的存在,狐族妖怪一向以智慧著称,这和他们善于思考,亲善人族有关。
妲己是这一代的狐王,却没有生在妖族辉煌的年代,只能和九头雉鸡精,玉石琵琶精一起龟缩在轩辕坟内。
自奉了女娲祸患纣王天下的命令之后,妲己便吞了真正的苏妲己,陪伴在纣王身边。
商纣王其实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只是被妲己女色所迷,才做下了那么多昏聩的事情。
妲己刚来到商纣王后宫的时候,本着断绝商朝江山的目的做了很多伤天害理的事情,但她后来看了很多书,又得商纣王指点了很多治国的道理,逐渐有了自己的想法。
狐族好学。
妲己虽然是狐王,却没有学过多少知识。
因为她担任狐王的时候妖族便已没落,实力并不怎么高强的狐族尤其不堪,否则也不会和九头雉鸡精,玉石琵琶精混在一起。
妲己对人族妖族的认识其实很肤浅。
她还不明白,人族妖族之间仇恨的真正源头其实是蒙昧无知和实力差距。
身处深宫的大家从来没有注意过,那些拥护自己理念的妖怪,多是如花袄一般的,智慧比较高,实力比较低,且出身于攻击性不强的种族的妖怪。
至于那些实力较高,且出身于熊、虎、豹、狼等族群的妖怪,很少有支持妲己的……对于他们来说,人族从一开始出现就是食物。
花袄是妲己忠实的拥趸者,向妖小乙灌输了不少来自妲己的妖人两族和平共处的理念,虽然大部分内容很是偏颇,但也有不少东西与妖小乙产生了共鸣。
这是因为妖小乙身份特殊的缘故……当然,也和妖小乙对社会学没多少研究有很大关系,他的看法和妲己一样肤浅,但没有妲己偏激。
妖小乙和花袄两只妖怪,慢吞吞地往朝歌的方向行进,一路上聊得非常热乎,内容也从日常琐事、奇闻异事扩展开了,延伸到修炼方面的内容。
“五行之间不仅有生克关系,还有冲合关系?天干地支除了记时之外,还蕴含着天道至理?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其实不是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而是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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