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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资质平平 (下地拔草)


  这一次,马昭算是被宋易飞的豪气,狠狠震了一下。
  他本以为聚香楼是个小酒楼,却没想到是镇上数一数二的存在,没几万两白银,那是绝对开不起来。
  马也不是普通的战马,而是毛色火红,神峻非凡,宛若火云的良驹。
  就算马昭这种完全不懂相马的人,都能看出这几匹马的非凡,没有上千两银子,估计是买不到。
  两人身上的衣服,也是巧匠精心制作而成,鞋子更是纯正的水牛皮,耐磨,舒适。
  两人背上的包袱里,除了路上的吃喝用度,更有上百两的碎银。
  这位便宜师兄的家里,到底多有钱啊?!!
  不光马昭被吓到,说实话,宋易飞自己也被吓了一跳。
  他确实知道自己家里有钱,但是具体多少并不清楚。只记得小时候不缺吃,不缺穿,庭院多的能把人绕晕,别的就没什么印象了。
  “怎么有种错过几百亿的感觉?”
  聚香楼如果放到现代,绝对不低于五星级酒店。用来骑乘的马匹,也是保时捷一个级别。
  而这些东西,只是为了方便他回家。
  吴老更多的任务也不是管理酒楼,而是给他往山上送东西,方便他在武当山生活。
  真有种富家公子,体验生活的味道。
  “原主不是武痴,而是彻头彻尾的傻子。明明有这么好的家世,却非要去山上当苦行僧。”
  更可气的是,记忆里吴老上山送东西的时候,他除了留下一些吃的,其它的一概不要。
  用原主的话说,一心向武,不喜俗物。
  简单来说就是除了武道,他对其它东西都不感兴趣。
  估计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山上的人只知道他家里有钱,却不知道具体多有钱。
  如果知道如此富裕的话,恐怕原主又是另一番境遇。
  “你不愿意享受,那就让我来替你享受好了。”
  宋易飞美滋滋的骑上,名为追电的黑色俊马,招呼两人出发。
  本来宋易飞想一人两匹,交替使用,但是这些马神骏非凡,赶五六百里的路,一匹就绰绰有余。
  骑两匹的话,不仅浪费,而且很麻烦。
  最后三人各骑一匹,就出发了。
  马昭和阿牛这两个没见过世面的家伙,对骑乘的马匹十分喜爱,从酒楼到镇口短短的几百米的距离,已经不知道抱着马匹亲了几口,看的宋易飞想吐。
  马子和车子一样,都是男人的最爱!
  尘土飞扬之中,一群骑马,背剑,身穿华贵披风的人到了镇子门口。
  这群人显然身份不凡,光从他们骑乘的马儿就看得出来。
  这些马里面,最小的都有一丈多长,八尺高,强健有力的马身,修长的四蹄,浑身没有一点杂色,油光得发亮的毛,都显示出了这些马并不是普通的种类,特别是领头青年所骑的那一匹黑马。
  如果是善于养马的人就可以看得出来,那匹马是极东草原特产的“墨龙驹”,因为全身漆黑如墨,加上肋下有细小鳞片,有传说此马具有龙之血脉。
  与其说这东西是马,不如说它是一种异兽,因为“墨龙驹”不吃寻常草料,而是和人一样吃杂食,想要喂的好,必须顿顿不能少肉。
  这个世界可不是繁荣的现代社会,而是落后的古代,就连普通人想吃一顿肉都不容易,更何况是一匹马。
  这玩意儿不光吃的挑剔,养起来更是复杂。寻常一匹马得配上三四个马夫,日夜照料。根本不是普通富贵人家能够养得起的。
  但是这种马奔跑起来,也极其迅猛,忍耐力极强,载人日行千里,更兼之通人灵性,遇到主人不离不弃。
  草原上的饿狼遇见了墨龙驹,都要退避三舍,这马是千金难求的神驹!
  这群骑马的男女一共有五人,三男二女。男的英俊潇洒,女的笑颜如花,无论是气度还是样貌,都是人中龙凤,上上之选。
  “百里师兄,你这次一人一剑连破落巫山七十二盗,恐怕江湖上又要盛传许久!”
  五人之中,一个眸如秋水,脸带桃红,青春貌美的少女,温情脉脉看着领头的青年,含笑着说道。
  领头的青年,身材修长,鼻梁高挺,皮肤白皙似女子,但是气质并不柔弱,反倒浑身上下有一种慑人威严。
  那位百里师兄,脸上带着微笑,语气淡然的说道:“师妹缪赞了,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而已!”
  其中一位锦衣华服,身材修长,眉眼凌厉的青年接话道:“百里师兄太谦虚了!落巫山七十二盗排名前三的首领,尽皆是内劲圆满的一流高手,也只有见了师兄,他们才是乌合之众!”
  百里长风笑着摇了摇头,阻止四个师弟师妹继续拍马屁:“已经到白石镇了,咱们先进去休息休息,等料理干净在去拜见师父!”
  四人自然没什么意义,翻身下马,牵着缰绳往镇里走去。
  五人方一进白石镇,整个镇子就立刻轰动了。
  “百里大侠回来了!”
  “百里公子,要不要进来小酌两杯?酒菜全部免费!”
  “百里大侠,奴家想死你了!”
  见到百里长风的镇民,如同见到天王巨星一样,全都从屋子里冲了出来,夹道欢迎,热闹非凡。
  百里长风一边走,一边笑着挥手,温和的点了点头,就像凯旋归来的大英雄。
  “师兄,你看那个人的马,和你的夜风好像啊!”
  跟在百里长风一侧,穿着鹅黄劲装,面容白皙,目如点漆的女子,指着人群中一个中年男子身边的马匹说道。
  百里长风顺着黄衣女子的手指看去,发现那个男子身边的马匹也是全身漆黑,毛色油亮,神骏非凡。
  “只是一匹普通的黑马而已!姜师妹如果喜欢,我改日送你一匹!”
  “嘻嘻!谢谢师兄,不过我有白雪就足够了!”
  黄衣女子摸了摸自己的白马,微笑着说道。


第十六章 晕马
  “百里师兄!百里师兄!”
  马昭如同迷弟一样,拼命的挥手,大喊,可惜由于人太多,百里长风并没有注意到他。
  看着远去的百里长风,马昭的圆脸上满是遗憾。
  宋易飞和阿牛一脸蒙圈,不知到马昭有什么可遗憾的。
  “师弟,这人是谁啊?你这么热情?”
  宋易飞随手买了两根糖人,一根给了阿牛,一根自己吃。
  至于马昭,这家伙已经够胖了,在吃下去估计武艺都要退步了。
  糖人放到嘴里,一股浓郁的麦芽香气在味蕾中绽放,这个世界制糖工艺落后,所以并没有造假一说,里面全是纯正的麦芽糖。
  听到宋易飞的话,马昭一脸不可思议。
  “大哥,你竟然连百里师兄都不认识?你还是不是武当弟子?”
  “武当弟子就必须认识他吗?再说我年龄比他大,他应该叫我师兄才对!”
  他二十多年的记忆,基本上都是闷练武头,关于武当的信息,多数是最近一个月收集到的。
  “大哥,你年龄确实比他大,但是他入门比你早啊!”
  “这人不过二十多岁,难道刚生下来就入门了不成?”
  “没错!百里师兄两岁的时候,就拜在掌门真人的门下!”
  说到这里,马昭一脸的向往和崇拜,像极了脑残粉。
  能够拜在掌门门下,这身份直接碾压他们三个。
  “不过,就算是掌门弟子,也不用这么夸张吧?”宋易飞有些吃味。
  感觉整个白石镇的人都认识百里长风。
  “百里师兄,不光是掌门弟子,还是咱们武当第一天才,七侠之一,更是江湖公认的年轻一辈四大高手!这种事情武当人人皆知,真不知道你们两个为什么会不知道!”
  如果不是一起下山,马昭都怀疑两人是假武当弟子。
  “第一天才?他什么修为?”
  “百里师兄今年二十四岁,三年前突破的先天境,现在说不定已经达到先天小成了!”
  “”
  二十四岁的先天高手,扎心啊!
  百里长风的待遇,正是宋易飞的终极追求。
  年纪轻轻,修为高深,美人相伴,鲜衣怒马,纵横江湖,扬名天下!
  这该死的天赋,感觉百里长风才是这个世界的主角,而原主就是来人间凑数的。
  “百里师兄不光人长英俊潇洒,天赋异禀,而且做事公允,待人和善,前段时间,我听说百里师兄接了清除七十二盗的任务”
  马昭兴致盎然的讲着百里长风的事迹,状态和脑残粉没什么区别。
  “别说了,咱们赶紧出发!在不走天都黑了!”
  宋易飞黑着脸打断马昭的话,两口吃光糖人,脚步陡然加快。
  这个死胖子一点眼色都没有,明知道自己资质平平,还要拿个天才人物在自己面前夸,完全是把自己吊起来打。
  修炼天赋好就了不起了!老子有系统!
  师父是掌门就了不起了!老子有系统!
  长的帅就了不起了!老子也不差啊!
  刚把在酒楼沐浴更衣的时候,宋易飞都差点被铜镜里忧郁大叔的气质击倒。
  小女孩不懂事,选大叔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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