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摘下了自己那柄无鞘的黑漆漆的剑,叹道:“你呀你,你也该休息了,以后我就不用你来烤肉了。”
原来,他的这柄生了锈,黑漆漆的剑,原来是烤肉烤黑的。
楚云雾捂着嘴吃吃的笑个不停,笑道:“步大哥,我姐夫这把剑你可别用来烤鸡翅膀了,这可是一把宝剑呢。”
步天涯微笑道:“那是自然。”
云中遥把宝剑递给了步天涯,哈哈大笑道:“这把剑既然是兄弟的,兄弟喜欢用来烤鸡翅膀又有什么关系。”
步天涯抽出剑,只觉得这把剑极其的轻灵,轻若无物一般,只见一道寒光骤起,剑身犹如清水,薄若蝉翼的剑颤个不停。
云中遥笑道:“步贤弟,大哥知道你爱剑,但又不喜欢有什么累赘,所以这把剑既可以做剑用,又可以做腰带使用,平时你就可以把这把剑像腰带一样的围在腰中,绝不会成为累赘。”
步天涯不由的都吃了一惊,他常闻什么百炼钢可化绕指柔,没想到今日却真的见到。
步天涯吃惊的道:“大哥,你是说这把剑可以做腰带使用?这把剑可以任意折弯不成?”
云中遥点了点头道:“不错,兄弟请看。”
他拿过那把薄如蝉翼的剑,轻轻的一折,立刻成了一个弧形,然后他手一松,只见这把剑瞬间又弹了回去,颤巍巍的颤个不停,而且还发出轻微的龙吟之声!
步天涯赞道:“真是一把好剑,好剑!百炼钢可化绕指柔,好剑,好剑!”
云中遥微笑道:“这把剑名曰腾蛟剑,乃是当年干将莫邪传人铸造而成,能柔能刚,切金断玉无坚不摧,即使是干将莫邪铸造的鱼肠剑,干将莫邪剑,这把剑也绝不会逊色半分。”
他又取出一个满是绣满梅花的腰带,微笑道:“这腰带也是特意做的,兄弟你可以把这把腾蛟剑放入腰带中,不用的时候,这把剑就是腰带,用的时候,只要一按绷簧,这把剑就会弹出,就可以做剑使用。”
步天涯心中感激万分,如此一柄世所罕有的宝剑,云中遥竟然送给了他,可见对他的情谊了!
步天涯苦笑道:“大哥如此重礼,小弟怎么受得起,这把剑如此珍贵,我怎么能要?大哥,这把剑无论如何我不能要。”
他一开始以为这只是一把宝剑,并不知道是如此珍贵的一把剑,见到这把剑如此的珍贵,他怎能收的下?
云中遥板着脸道:“兄弟,你莫非没把我当作朋友不成?这把剑虽然珍贵,但又怎能及的上咱们的友谊珍贵?你若是不要这把剑,就是没把我当作朋友!”
他双手捧着这把剑,一本正经的望着步天涯。
步天涯长叹一声,抱拳道:“既然如此,那小弟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步天涯接过腾蛟剑,接过腰带,笑道:“小弟此生能有大哥这么个知己良朋,当真是此生无憾了。”
他用手轻弹剑锋,赞道:“好剑!好剑!”
云中遥满脸是笑,楚云雾,梅香玉也笑个不停,她们忽然发现,有时候男人跟男人之间纯真的友谊,甚至比爱情还要可贵。
步天涯将腾蛟剑插入了满是幽香的腰带中,围在了腰中,嘻嘻笑道:“这把剑真是不错呀,既可以做腰带,又可以做剑用,不错,不错,小弟早就嫌我那把剑碍事,带着怪麻烦的,现在好了,有了这把剑,不但不碍事,而且还帮了小弟的大忙,以后不用买腰带了……”
他的人总是无拘无束,甚至一把剑,有时候带着他都嫌麻烦,如今,剑成了腰带,需要时又可以当剑用,对他来说,当真是轻松了不少。
几个人把酒言欢,正在这时,忽听一声婴儿的啼哭声。
梅香玉立刻站了起来,微笑道:“哎呀,宝宝醒了,步贤弟,我先失陪了。”
步天涯道:“哦,我也早想抱抱孩子,看看侄儿。”
梅香玉微笑道:“我这就抱宝宝出来见一见步大侠。”
时间不大,婴儿停止了啼哭声,梅香玉满脸幸福的神韵,抱着婴儿走出了内堂。
步天涯接过婴儿,亲了又亲,微笑道:“宝宝,你叫什么名字?叫叔叔看看……”
梅香玉微笑道:“他呀,叫云良朋,宝宝,叫叔叔……”
一岁多的孩子哪里会叫什么叔叔,但是这婴儿虽不会叫叔叔,但却会笑,这婴儿咯咯直笑,满脸是笑的望着步天涯。
步天涯抱着婴儿,不由的心中也满是幸福之感,梅香玉笑道:“兄弟,给我吧,别尿在你身上。”
她话音还没落,步天涯的衣服已经湿透,楚云雾吃吃笑道:“宝宝,你也送你叔叔见面礼吗……”
梅香玉赶忙接过婴儿,微笑道:“小坏蛋,把叔叔的衣服都弄湿了吧。”
步天涯大笑道:“哈哈,好小子,这礼物叔叔收下了,叔叔来的匆忙,没带什么好礼物,这件礼物你也收下吧。”
步天涯从怀中掏出一件满是珍珠的长命锁,微笑道:“这是一位朋友送给我的礼物,这个乃是当今皇帝的儿子才有的长命锁,一共有两对,皇帝的儿子一个,你一个。”
原来,步天涯有一个好朋友送给他一份礼物,说是等他有了孩子,送给他孩子的礼物,这件礼物价值连城,光是金锁上的那几颗夜明珠就价值不菲。
他的那位朋友,乃是有名的造船大师,三宝太监郑和下西洋造的船就是出自他的手,皇帝一高兴,就把这长命锁送给了他一个,而他就转赠给了步天涯。
云中遥也没客气,因为俗世上再珍贵的物品也不及这友情珍贵,再珍贵的物品也比不上这友情。
第4章 飞雪漫苍穹1
朋友送给的礼物,无论是什么,那怕是一片鹅毛,也比黄金珍贵。
有时候,朋友跟朋友之间,没必要客气,若是太过客气,又怎能称作是朋友?
如今的他,只希望步天涯能有个家,只希望自己的好朋友活的开心快乐。
云中遥大笑,大笑道:“今天不醉不休!”
他好久都没有这么开心,步天涯也是一样。
于是,二人把酒言欢,畅谈离别之情,不知不觉中早已醉,醉倒在友情的醇香里。
人生知己难寻,能有一个真正的好友,这已经是一件幸事,真正的朋友不必多,真正的朋友也不必经常往来,真正的良朋当你做坏事的时候,绝不会助你,而会规劝你,但当你真正有危险的时候,真正需要朋友帮助的时候,真正的朋友绝不会对你置之不理,一定会跟你甘苦与共,这才是真正的良朋益友。
而他们就是真正的良朋益友,但是如今,在他的心中,更希望自己这好朋友不但有他这么个好友,更希望步天涯能有一个红颜知己。
这就是朋友,朋友永远会为朋友着想,总会希望自己的朋友会幸福快乐。
朋友,多么平凡而简单的字眼,但这友谊却绝不平凡。
还有一点,真正的朋友也从不会勉强朋友做他不喜欢做的事,所以,云中遥虽然嘴上说不醉不休,但他知道,步天涯并不喜欢喝醉,所以,他并没有勉强步天涯非要大醉不可。
步天涯的人就好似他的名字一般的具有诗情画意,虽然他是浪子,但绝对可以说是浪子中的贵公子,乞丐中的皇帝。
他虽然穿着简单,但却很洁净,他虽然追求自由逍遥,傲视红尘俗世中一切的俗世礼节,但他却尊敬别人的信仰,他无疑就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
他只希望人生能够完美无缺,只希望人生能够像流星一样的灿烂辉煌,像蝴蝶一样的自由快乐,所以,他每时每刻都在不停的寻找,不停的追寻,永远也没有停下漫步天涯的脚步,一直都在寻找最理想的人生。
但可惜,人生本就是不完美的,恐怕他即使找寻一辈子,也休想找到最完美的净土。
所以,他怕苦闷,怕寂寞,更怕漫长的人生旅途,他宁愿自己像流星一样划过天际般那样的洒脱,宁愿自己像蝴蝶飞舞在百花中一样的快乐逍遥,即使生命短促,也是快乐的。
所以,他只有不停的寻找,从不会停下脚步,因为他不敢停下来,只要一停下漫步天涯的脚步,说不定他就会失去了对人生的乐趣,那么他的下场就只有死,他宁愿痛痛快快的死去,也绝不愿平平庸庸的像乌龟那样活的毫无乐趣。
所以,他喜欢冒险和刺激,喜欢新鲜感,喜欢尝试不同的东西,喜欢流浪,喜欢不停的追寻,于是他踏遍千山万水,游遍海角天涯,到处寻找刺激和新鲜感,也到处行侠仗义。
这就是他之所以名震天下的原因了,就因为他做的刺激冒险事太多太多,做的好事也太多太多,所以,像他这种人即使想不出名都不行。
江湖上传闻,步天涯简直就好似神的化身,无论他走到那里,那里就会是一片光明和快乐,他总是能把希望带给别人,总是能把快乐带给别人,总是能驱赶走黑暗,把光明带给人间。
但他自己呢?他是否真的如人们想象中的一样无忧无虑,潇潇洒洒,活的那么逍遥洒脱呢?
没有知道,没有人了解,因为这世上就只有一个步天涯,独一无二的步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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