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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楚 (林殊归)


  年轻骑卒嘴唇颤抖的轻声道:“得了吧,就你这模样,侄女也好看不到哪里去。”
  伍长不知道哪里来的气力,挣扎着给这年轻骑卒脑袋上一板,这才气呼呼的说道:“老子侄女模样俊,十里八乡没有及得上的姑娘,你小子要是不信,等到活着走下战场之后去看看,保管你把肠子都悔青。”
  年轻骑卒低声道:“也行,等有这一天就去看看,要是真的模样不赖,我就告诉她说是她叔叔已经把她许给咱了,反正你都死了,谁知道这件事的真假。要是模样不行,可别怪我转身就走。”
  伍长笑着无奈道:“你这个混小子,老子早看出来你不是个安生的主。”
  年轻骑卒瞥了一眼这战场上还在打扫战场的袍泽,看着一具具尸体被抬走,与北匈那两千人马区分开来,然后再将其集中掩埋,镇北边军有着不成文的规矩,若是袍泽战死,首要任务便是将其尸首运回大楚,可他们这两千骑这一次入北丈原走得有些深了,这一场硬仗下来,也只能剩下三百人,要把这千余具尸首带回大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若真要带走,说不得就真要一起死在这北丈原,因此也就不得不将其放下就葬在北丈原上,但其实谁都知道,这些时日大楚和北匈两方的战事越发激烈,鲜有几百人的骑军单独行动,他们这支残部若是真碰上了北匈那边的骑军,一样也逃不出战死的命运。
  可既然是身上披得有这身甲胄,手里拿的有这柄象征着世间军力最强的镇北军刀,他们就算是死在这北匈,也是一样理所当然。
  两国之战,向来不存在读书人的圣贤书上,那些兵书也不能讲清,反倒是那些用性命堆出来的太平光景才能让人有些感触。
  大楚与北匈对峙这数十年以来,不知道有多少男儿尸骨留在了这北丈原,这片草原为何长势这般好,也是,用血肉作为的养分,哪里有长得不好的。
  已经是气若游丝的伍长忽然捏住年轻骑卒的胳膊,断断续续说道:“前两年老子就知道你小子念过书,当时问你为啥不去做一个生长在太平地方的读书人,非要和咱们这种斗大的字不认识一箩筐的莽夫一起把脑袋栓在裤腰带上?你没有回答我,今天老子再问你一次,你还不说?”
  年轻骑卒一直竭力忍住的眼泪总算是忍不住,大颗大颗的滚落在草地上,他沙哑着嗓子说道:“我爹给我取名太平,便是希望我一辈子都太平,可我真太平长到了及冠之后,我便想着这太平是谁给的,圣贤书上说不清楚,我便来这里找。”
  伍长艰难咧嘴问道:“那找到了么?”
  名字取了太平两个字的年轻骑卒点点头,笑着说道:“太平都是咱们给的,不关圣贤书的事情,才入伍那两年觉着这当兵的都对读书人有偏见,这当过几年兵之后,还真觉着是这样,归根结底,就是读书人关心的庙堂大事太高了,咱们太矮了,等我要是能走出这北丈原,我就好好给你们多写几首诗,不过文采不够,上不得台面,比不上陵安那些一字千金的大诗人,不过总归比你说的那些荤话要好出不少。”
  说完这句话的年轻骑卒下意思去看自己这位伍长,却是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已经闭上了眼睛。
  他心里五味杂陈,这守太平之人哪里能得见太平啊。


第九十四章 半句诗
  有三百骑镇北边军残部收拾完袍泽尸体之后第二日清晨便再度启程,不过这番启程便是直直往南下去了,毕竟当初这两千骑入北丈原时便走的有些深了,如今这个时候在只剩下三百骑的情况下若是继续在此逗留,后果必定十分严重。
  那名叫做周太平年轻骑卒因为一伍四人都已经战死,便顺理成章的成为了新伍长,由着一位仅存的高大校尉领着南下。
  不过这三百人进行重组之时,编制尚未改变,只不过这人数要少出不少,就比如周太平这一伍,便只剩下他一个人而已。
  清晨时分,草原上露水不少,周太平的裤脚被沾湿不少,胯下这匹皮毛通体都是漆黑的战马虽说神俊,但禁不住昨日的一番厮杀,现在尽显疲态,只不过大楚战马驯养极为严苛,虽说面对着肥美的牧草,倒是也没有一匹马低下头去食草。
  周太平走在这三百人最末尾,和一位身材高大的袍泽负责断后,若是发现追兵,毫无疑问,他们两人会死的很快,只不过这生死一说放在镇北边军当中完全也不必如何担忧,因为能够被挑选进镇北边军的士卒,毫无疑问都是这整个大楚最精锐的士卒。只不过真到了这要决定生死的时候,毕竟也不能草率,校尉抽签抽出了那位身材高大的骑卒之后,还有一人还没来得及抽,周太平便自告奋勇,那校尉眼神复杂的看了他几眼之后,最后眼中疑惑倒是全部转化成了欣慰。
  没有将军不爱好兵的。
  行过十里之后,三百骑停下整顿,这时才能让胯下战马进食,周太平走过几步,靠近那名身材高大的袍泽,轻声问道:“我叫周太平,你叫什么名字?”
  那名骑卒嘿嘿一笑,爽朗说道:“袁安,陵安人。”
  周太平轻声道:“我叫周太平,燕州人,看你这身材,倒是不用说都知道是北地男儿,只是既然是陵安人,不好好待在那座巨城当中安稳过日子,出来做什么?”
  袁安没有去回答这个问题,只是反问道:“那你为啥当兵?”
  不等周太平说话,袁安自顾自说道:“小时候陵安城里那些说书先生总喜欢讲一些剑仙之类的事情,我不喜欢听,只喜欢听他们讲那些大将军保家卫国的那一段,等到长大之后便头脑发热当了兵,其实我家里不错,有一个不小的布庄。当时出来从军的时候,娘死死拽住我不让我来,差点被我爹几棍子把腿打断了,依着我爹的话来讲,我从军这件事算是这辈子做的最对的一个决定,只是娘就一点都不觉得是这样,她只盼着我长大之后娶妻生子,然后老老实实接手我爹的布庄。”
  周太平感慨笑道:“有一份家业放着,这出来打拼总是有些牵挂,做生意觉得没了兴趣尚且可以抽身,不过咱们选的这路子,可不是说抽身就能抽身的。”
  袁安咧嘴一笑,“我知道,书上老说什么天子守国门,君主死社稷。这皇帝老爷都能守住疆土不让半分,咱们这些当兵的就更应该如此了,再说了,这死不死的也说不清楚,当兵哪能说死了,那些大将军哪一个不是尸山血海爬出来的,他们能成大将军,咱们也能成。”
  周太平平淡道:“做将军要脑子的,像你这种把自己往死路上推的,当不了将军的。”
  袁安猛然一惊,惊骇出声道:“你都知道了?”
  周太平不去点破,之前这三百人抽签之时,是袁安去故意挑了最短的一根,他看似懊恼,其实对于这份危险性更大一些的差事早就想自己去做,只不过不想旁人知道罢了。
  他很快反应过来,看向周太平轻声笑道:“你不也是傻子,我好歹是抽了签。而你可是连抽签都省了。”
  周太平笑了笑,不发一言。
  两人心有灵犀都不去点破对方心中所想。
  很快这三百骑开始重新前行,前行几里路,便依稀能够望到远处的山峦,只是能望到是一回事,要是真到那个地方,怕是不容易。
  三百骑走的不慢,却也是不敢太快了,毕竟这好说歹说也是三百多骑,狂奔疾驰肯定要发出些响动,到时候惊动了北匈那边的大规模铁骑,便真是要全部都要交代在这里了。
  周太平时不时转头看向后面,嘴里念叨着一些大诗人写过的边塞诗,他是想着要写一些关于戍边士卒的诗集,但可并非是如此简单的一件事,大诗人有提笔一笔便写就瑰丽诗篇的,那位剑仙更是诗仙的李青莲是南唐人,当年更是人称为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周太平倒是比不上这些大诗人,但他总是也曾立过志,他那支笔,这辈子都不写太平。
  太平不写太平,倒是很有趣呢。
  周太平骑马跟上前面三百骑之后便脸色发白,因为他隐隐约约好似听到一阵马蹄声。
  周太平与袁安对视一眼,互相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惊骇,然后两人转头看去,却是看到了有个腰间悬剑又挂刀的男子身形飞掠而来,而他身后则是有着约莫数百骑北匈骑军。
  这些日子的北匈铁骑倒是不会如此依着几百骑一队,因此看到这数百骑,周太平最开始的反应是转头看向其他方位,这难不成是成就的合围之势?
  可很快便证明他这个想法有误,那个一身楚人衣衫的男子掠过数丈之后眼瞅着这边有这数百骑镇北边军便不再继续掠走,反倒是拔刀折返身形杀入那数百骑当中。
  周太平当即立断,抽刀高喊了一声敌袭,冲向那些北匈铁骑,袁安顿了片刻,也是跟着身形,紧接着就是三百骑一同杀入那北匈铁骑当中。
  那年轻人好像是始料未及,有些意外,不过眼瞅着周太平第一个杀进来,他一刀斩去一个北匈骑兵的脑袋,这才爽朗笑道:“来,看看我这一刀斩得掉几人头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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