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石骑马跟着,本身便是保护赵祯来的。
本来他只是道保险,是为了防止撒了欢的马儿把赵祯驮跑了,是万万没有想到唐人贤竟然会出刀。
同时,还有一个人看到了。
这人就是赵祯。
人类的第六感很敏感,比如偷看一个人,哪怕是躲在身后看,被偷看的人也会有感觉,扭头看一下。
而唐人贤甩出的是刀子。所以,说他是行刺,都够的上了。龙气示警,赵祯有所觉,转头去看,正好看到了那道寒芒。
赵祯呆掉了。不呆也不行,他现在身体已经固定在了马上。如果不固定,他早落了马。但也正是固定,他才无能为力,连躲都没有办法躲。
他的双眼在谋找任何可以救自己的人,这时只听沈石轻喝一声:
“斩!”
只见沈石随手一划,一点儿真元从他手中射出,直奔那弯刀而去。
“啪”的一声,那刀子直接被沈石斩落在地。
而就是这一瞬间的功夫,汗血马就已经越过唐人贤,冲刺过了终点。
冲刺终点后,汗血马并没有停,而是继续奔跑。它已经跑出了感觉来。好容易跑这么一次,它还不撒了欢的跑。
沈石拍了拍自家的马王,急速窜出,挡下了汗血马。
这速度竟然比汗血马还要快。这激起了汗血马的傲性,它还要加速。只不过沈石的速度也不慢,一把抓住了缰绳,另一只手一招,把弯刀招入手中,威胁道:“再不听话,这刀子就扎你屁股里了。”
第145章 城府不浅
汗血马不认识人,但是它却认识刀子,而且它就是想跑,缰绳还在沈石手中呢。
汗血马老实停下,陈琳他们立即围上来。“员外,您这是怎么了?”
他们约定绕草场跑一圈,也就是起点同时也是终点。这是御马场常用的比赛方法。这个法子之所以形成,是因为起点与终点一致,更利于判断输赢。
毕竟古代不是现代,如果起点与终点不一致,会让观看比赛的人只能看一半儿,起跑,或是冲刺。
如果再遇上扯皮的,你不承认我的起跑,我不承认你的冲刺,养马官儿非麻烦死不可。
陈琳他们围上来,沈石已经解了玉佩上的束缚咒。陈琳立即为赵祯清理脸面与胡子。
“呀!这都出血了,这是怎么回事?快传御医。”陈琳吩咐。
赵祯却一拨他的手,指向唐人贤道:“来呀!把他与我抓起来!”
赵祯缓过一口气,便立即下令拿人。
敢向他这皇帝甩刀子。哪怕他是仁宗,这事儿也大了。
赵祯的侍卫立即听令行动。
“我看你们哪个敢?我可是尚书之子。”唐人贤一点儿也不怕他们。他的身边不仅同样有家丁,更重要的是他是尚书之子,这就够了。
至于赵祯……哼!不知是哪家权贵的乡下穷亲戚。想表现平易近人,本公子便与你们玩玩。如果不想了,我还是尚书之子,你们还是一帮乡巴佬。
“怎么回事?”
见到这一幕,众人也都不明所以,不少后面的人更是翘首望去,想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刚才发生的一幕太快,除了当事人与沈石外,其他人根本什么都没看到。他们只看到灰尘满天飞,然后是两马冲刺。
“他们这是怎么了?怎么就闹上了?”
双方各自聚着“家丁”,一幅对峙的场面。其他人真的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难道是输了,不认账?”
这一下所有人全都兴奋了起来。
不认账好啊!不认账的话,他们的赌资不是就可以拿回来了?
参与下注的,除了曹金花、沈石与沈月娥外,其他人可都是买的赵祯输啊。
唐人贤带头不认账?
好!好!太好了!
赵祯拿过沈石手中的弯刀说:“比试中,你竟然想用刀刺我。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要说你是尚书之子,你就是尚书本人。我也要抓你见官。”
“抓我见官?凭什么。”唐人贤不慌不忙道,“比赛时,我的刀子不小心掉了。我心急契丹王子赠的弯刀,去捡刀子,这才让你占了便宜。你竟然说我伤人?本公子伤你哪儿了?”
唐人贤既然做了,他就备有后手。他唐人贤并不是什么二愣子。至于“好汉做事好汉当”。呵呵,他还真不是。
“你,你……你敢做不敢当?”赵祯惊了。
他是从未见过如此无耻之人。
他做没做过,他这当事人又怎么会不知道。
赵祯并不是没被人骗过,但是当着他的面甩刀,当着他的面被沈石一击击落。他赵祯是全看到的。可是眼前这人,看着人高马大,仪表堂堂,竟然不承认。还谎言说是什么刀子掉了?
开眼界了,真的是开眼界了。
“陈伴伴,通知开封府拿人。”他如此无耻,赵祯已经不想跟他说话了。
通知开封府拿人?
呵呵。聚在唐人贤身边的人笑了。
真真是乡下的土包子。想装是吧!好,让你装。
其中一个公子哥说:“唤!莫公子,你父亲要来抓唐兄,你还不赶紧与咱们划清界线?”
唐人贤他们一帮子,几乎全是京官的公子。说句大话,不是他们的身份,人家都不带他玩。而这也正是最吸引沈月娇的地方。
看着一个个高官公子围着自己看上的人打转,沈月娇的心也是甜的。
当然,重要的是唐人贤还没有娶妻。沈月娇自视可是不低,如果唐人贤有了老婆,她也不会这么喜欢。
那位知府公子听了同伴的打趣,忙拱手道:“徐公子,莫要开玩笑。国朝自有法度,哪儿有掉了把刀,便诬人杀人的道理。”
“原来这不可以啊!哈哈……”几个公子全都笑了。
事情到这,其他人也听了个七七八八。
“原来是这样。我说唐公子的马速为什么突然降了,原来是掉东西了。”
“哦?你这一说,我也看到了。我还纳闷为什么会降速度,原来是这原因。”
事后诸葛亮们又来“破案”了。只不过这一回,他们的屁股打从一开始便坐歪的。
“那么,这次赌局是不能算了?”
“对,对!不能算!”
看!他们的狐狸尾巴这不就露出来了。
这时唐人贤开口道:“愿赌服输。不管是什么原因,是我输了,就是我输了!我认,不就是一匹北地马吗?我家多的是。”
他才不会趁了这帮子赌鬼的意。他是尚书公子,哪儿能让一带下三烂利用了。
“可是人贤哥,这马不是契丹王子送你的吗?”沈月娇急急道。
她是想嫁入唐府的。所以在她看来,唐府的东西都是她的,怎么可以乱送人呢?而且对方还是一个没人认识的死老头。
“哈哈……”
唐人贤笑了。这才是他想要的贤妻,还不是自己的人,就这么会替自己考虑。
就这么一瞬间,他不仅心情变好,就连看沈石,也好上不少。本来他是打算牵怒沈家的。现在看来……罢了,谁让沈家养了这么个乖巧的女儿呢。
“月娇,如果你喜欢这马,就送你好了。跑输了的马,本公子不要了。”
这货又装了一把。不说他的大将军伤了马蹄,就是没有。他一边喜欢沈月娇,有娶她的打算,一边又说要送什么马。他的城府,真的不浅。
要知道古代与现代不同,古代嫁女儿,可真真会急死老子。人家讲的是“门当户对”。而这个“门当户对”,除了名望之外,边讲究柴米油盐的。
比如宋朝将出现的大文豪苏轼有一个令人羡慕的家庭,“苏门三学士”都考中了进士,一时被传为佳话。
宋徽宗初年,苏轼的弟弟、“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苏辙,要嫁女儿。为了给女儿筹办嫁妆,苏辙特地卖了他在河南新乡购置的一块好地,凑了“九千四百缗(mín,古代计量单位)”,让女儿带进了婆家。
“九千四百缗”就是9400贯,虽说当时已经是北宋后期,通货膨胀,货币贬值,但是1贯也差不多相当于现在的300元人民币的购买力。那么9400贯相当于现在的多少?282万元!之后,苏辙在日记里说,他这是“破家嫁女”。换言之,为了给女儿办嫁妆,他几乎倾家荡产。
总之一句话,男方付出的越多。女方嫁女儿时就得给人家补回去。
门当户对啊!可从来不是随口说说,是要看行动的。
第146章 一箭多雕
那么这与唐人贤的大方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就要说一下大宋的风俗了--嫁女儿比娶媳妇要贵多了。
大宋的婚姻法规定妇女的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但是反过来,妇女也不得染指夫家的财产。
要知道,古代的妇女是不事生产的,不生产,也就没有新的财富,所以说,真正一辈子属于妇女自己的财产,只有婚前陪嫁过来的嫁妆。女方父母怕女儿去了婆家受欺负,或嫁妆少了在姑嫂之间无地位,都拼命地增加陪嫁,所以宋朝姑娘出嫁,往往带着大量的土地和房子。
因此,宋朝嫁女陪嫁甚丰,与历代相比,宋朝人的财富相对比较富足,所以宋朝人很要面子,做什么都讲排场,所谓“风俗奢靡,日甚一日”,在婚嫁方面更是花样百出。从北宋中后期开始,女子的嫁妆越来越多,不仅有家具、首饰、铜钱,还有土地、房子,有时候多得吓人。特别是有钱人家嫁女儿,那陪嫁绝对是“富二代”的标准,动不动就是多少间房、多少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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