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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仙境 (力福海)


  沈石看了下两只狼,炸掉的那只没什么用了,但那只仅仅被拖出了内脏的那只,却可以卖上一个不错价钱。
  沈石抓起它,试了试分量,觉得还行。绝对是长了力气,三五百斤的大青狼,他竟然觉得很轻。就这么直接扛在了肩上。怎么说这也是狼,自己不吃,卖了也好。碰上个冤大头,二十吊钱还是有人要的。
  沈石一起身,小咕噜也就醒了,一双不大的眼睛骨碌碌看着沈石。很是好奇沈石在干什么。
  沈石想了一下,又捡起地上的狼尸碎肉,穿在树枝上烤了起来。下山之前,这五脏庙还是要先填饱的。
  再怎么难吃,也没有饿肚子难受。
  而且这感觉仿佛会自己放大一样,越想越饿。现在,就是给他一头牛,他也吃的下。
  小咕噜见到沈石重新烤肉,充满欢欣地尖叫了一声,三两下又顺着胳膊支起身体,对着沈大官人的脸舔上几口。不过知道它的嘴咬过什么后,沈石哪儿还么让它舔。
  吃过烤肉之后,沈石还是没有任何的睡意。怎么办?
  站起身子,试着打了一套军体拳……
  卡--一拳下去,竟然打断了一棵树。
  这可真是了不得。
  军体拳,就是大学生新生入校也会打它的,至于它的威力吗……强身健体,算不算?
  “这可真是一个了不得的世界!”
  对于自己的变化,沈石还是很满意的。
  小咕噜这个小东西看到他出拳出腿,打的虎虎生风,也从学着沈石的样子,直立而起,曲着后腿,奶里奶气地学着沈石出拳踢腿,沈石哈哈大笑,他觉得这小东西真是太有趣了。
  “来!”沈石一把抄起了烤的不知生熟的一大块肉,丢给了小咕噜,“咱爷俩吃过这顿肉后,就一起下山去。”
  “咕噜。”
  小东西开心的叼过肉,却突然“咕--”的一声,嗓子中发出了低吼声。
  “怎么了?小咕噜,是狼吗?”
  “不是?是有人上山了?”
  ……
  另一边。
  山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有了路。而宋朝的人口可不少。一青衣秀士,身边跟着几个汉子,正行走在山道间。
  特别是那秀士,手拿一把扇子,在那摇啊摇的,别提多骚包了,大晚上的,他也不怕冻着。要知道古代的感冒是足以取人性命的。
  大晚上,火光照的足够远。远远的便看见了。
  “少爷,您看,他是不是山中野人,要不小的带人捕了他过来。”
  大危机,这才是真正的大危机。
  这几个人不用问,有点儿古代常识的都知道他们是干什么的--捕野人。
  这里的野人可不是后世所传说的那种长于深山,毛茸茸的类人生物,而是指人,真正的人。没有户籍,不给朝廷纳税的都是野人。
  对于这样的人,封建王朝是不拿他们当人的。随便抓,随便捕。抓捕了是杀,是卖,还是自己当奴隶用,朝廷不仅不管,反而大力支持。
  毕竟人口是一个国家最大的红利,哪个朝代不想要?就像那有名的东吴,愣是靠着捕野人弄了个三足鼎立。
  当然,能捕的仅仅只是野人。


第9章 读书人的待遇,不服不行
  至于沈石,不是是家硬要管他叫“野人”,而是他不仅坐了好长一段时间的牢,他还跟野狼肉搏,一身破破烂烂的,所以怎么看,怎么像个野人……
  对于不照章交税的野人,历朝历代的态度都是一样的--抓。只要抓到了不仅无过,反而有功。
  “慢着,咱们正常过去。千万不要惊了他。万一他要是逃了,这山,咱们可追不上他。”青年秀士发话道。
  “是的,老爷。小的们就说买他的狼。”
  这种事,套路熟的很。
  “兀那汉子,我家老爷买下你的狼,你快过来。”
  一应汉子分包围状,走进篝火范围,其中一人开口引诱沈石道。
  这套路,怎么跟狼这么像?
  不过沈石却是愣了一下,他可不是好奇深山有人,毕竟小咕噜报警,他早知道有是过来。让沈石发愣的是他们的口音,不是普通话,竟然是南方的腔调。
  老实说,沈石一直都是“字幕党”。幸好是魂穿,有原沈石的底子在,不然他自己恐怕都听不明白他们在说什么。
  “你们出多少?我这狼可是完整的,少于二十吊,我可不卖。”沈石张口大声道,用的也是闽越腔,也就是这时代的官话。
  同时他小心地把狼户护在面前,以宣示所有权。
  而小咕噜干的更是明显,只见它一只狗腿踩在狼尸上,一口小狗牙呲牙咧嘴的恐吓着“抢”它美食的汉子。
  当然,它太小了。这点儿恐吓吸引不了任何人的注意。
  “二十吊?”下人看了一自家少爷,狼这玩意儿虽然是猛兽,但也就是个十吊钱,二十吊,那是冤大头的价格。
  青年文士却没有出声,他也不用出声,因为他们是大宋捕奴队,只要把人抓了起来,看他会不会出上一文?
  “那得看一下你的狼才行。”下人继续交涉着,不给沈石任何思考的时间。要知道大宋已经不再是初建国那会儿了。不交税的野人被抓了小一百年,再蠢的人也学聪明了。已经很少有单独的野人出没了。
  沈石说:“好咧!你们等着。”
  有人愿意当冤大头,沈石自然是乐意的,之所以让他们等一下,毕竟这狼尸真正的主人是小咕噜。沈石需要问一下它的意见。
  小咕噜:“我要烤肉。”它举着小爪子。
  沈石:“卖掉它,可以买调味品,做出更好吃的烤肉。”
  小咕噜一边看看生冷的狼尸,—边又看了看热乎乎的烤肉,妥协了。沈石得到了狼尸。
  “啪--”
  沈石弯腰收拾狼尸的同时,一本书也从他怀中掉落。牢中老人给他的书,斗狼的时候,他把书收入怀中。
  看到沈石怀中有书,青年秀士制止了自己手下围拢抓人的举动。开口问道:“阁下是读书人?”
  “惭愧!久试不第。”沈石说。
  呃--这下不能捉了。
  大宋律法下,你捉野人,朝廷上下是支持的,但是你要敢捉一个读书人当奴隶用。呵呵……整个士林非让你知道一下花儿为什么这么红。
  “哈哈,阁下竟然是位读书人?看阁下年岁不大,怎可说是久试不第。”
  青年秀士哈哈大笑,硬生生从捕奴,表现的与沈石亲近不少。不这么干,还能怎么办呢?
  这可是大宋,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大宋。
  “不知兄台贵庚?”
  这不,连“兄台”都叫上了。
  “周岁十五。”
  沈石看着这二十好几的大龄青年,赶紧报上了自己的年龄。十五岁被二十好几叫“哥”,他还是很有羞耻心的。
  “什么?十五?”对方惊呼。
  “是的。”
  他的表情太夸张,沈石心想:莫非我这身体,就这么显老吗?
  “哈哈……不过十五,贤弟说什么久试不第。像为兄,今年已经二十有六,至今没考上秀才,岂不更是久试不第?”
  宋朝的秀士从来都不是秀才,它是专指那些未考取任何功名的读书人。比如有名的白衣秀士王伦便是其中的代表。
  当然,二十多岁还没考中秀才,也不是多么值得炫耀的事。非要说骄傲的话,也就是他还没有落草,嗯,这确实值得骄傲一下。
  既然大家都是读书人了,这事就好说。
  一匹狼,二十吊钱是贵了一些,但是大家都是读书人,读书人有通财之宜,所以“买了”。
  只不过一吊钱,官方规定是一千文,二十吊钱就是两万枚大铜子。太重,没人出个门还随身装着两万枚大铜子,这数量也随身装不起。
  所以,狼换秀士家的壮丁背着。书由沈石随身装着,走起……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向秀士家的庄子赶去。倒是小咕噜,一步三回头,分外不舍得沈石烤肉的地方,毕竟这地儿意味着它人生第一次的美味儿。
  当然,它也就缅怀了一下。瞬间一双小眼睛便以更加炙热的眼神望向了沈石。
  一边不过是烤肉的地方,另一边却是会烤肉的人。它脑袋或许不大,但是小家伙精着呢。不舍归不舍,却是一点儿也没有不跟沈石走的打算。
  ……
  山下不远,便有一处庄子,上面与着“公孙”二字。
  沈石也是艺高人胆大,都不知道人家姓什么,叫什么,就跟人家上门收钱,也不怕……
  呃--他还真不怕,二十一世纪便是打架王了。现在又长了一倍的力气,他当然不会怕一个乡下的土财主了。
  对方真敢做什么,沈石绝对不会客气。
  对方并没有做什么,反而对沈石很是客气。真真让沈石体会了一把什么叫“大宋读书人的主人翁待遇”。
  进了公孙庄院,他便立即热情地命令下人烧水沐浴,准备新衣。
  让沈石有一种回到家的感觉--爽。
  另一边,公孙公子安顿了沈石后,便去向自己父母请安,这是规矩,也是礼仪。
  “父亲,孩儿结识一位少年英才,带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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