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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仙境 (力福海)


  清理完战场,整个集市一片沸腾,来这里的商人或许是投机倒把,偷税漏税之辈,但是他们每一个人同样陷入了一种疯狂的喜悦情绪之中,人人脸上泛光喜气洋洋,就像过年一般热闹。
  “沈公子,此战沈公子歼敌五百,如此大功当报知朝廷。”
  与其他人不同,其他人可以庆祝战争的胜利,喜悦欢呼。包拯的工作才刚刚开始。
  最重要的是包拯不想沈石误会自己在抢功。
  在大宋文官击败敌人是铁功,没人会抹煞文官的功劳,但如果这功劳是武将的就不同了。擅启边衅,便是文官为武将准备的。
  千万不要相信文官的节操。别说是沈石了,就是狄青狄大元帅,他多少次打入西夏境内,却在“杀伤友邦”的罪名下,有过无功。
  “大人放心,一切大人决定就是了。”
  不过沈石本来便没有独占军功的打算。在他看来,这一仗本就不是他一个人打的。吃独食,他也干不了国企。
  “好好,这次军功不小,即便分与郭北县一半,也足以让沈兄获得丰厚的奖赏和地位。”包拯简单跟沈石沟通了一下后,公孙策立即继续帮包拯解释细节,军功的分法。
  比如郭北县至少要占一半,接下来是包拯,然后才会有沈石的份。
  不管是包拯,还是公孙策都不希望因为这件事让沈石误会。
  对此沈石没有任何的误会。不要说这个时代了,哪怕是到了后世,也是领导的功劳大于一线立功者。
  不要生气,也不要不服,这就是人族的玩法。
  当包拯带着人马,以及两百颗的辽军头颅赶回郭北县的时候,受到了郭北县上下的热情欢迎。
  集市距离郭北县并不远,辽人攻打时,郭北县是看的一清二楚,并一夜三惊。
  无他,他们都担心辽人打的兴起顺便把郭北县也打了下来。
  为此王县令不得不连夜聚集县中富户,准备了一批粮草金银。只要辽人一到,他们便献上去。
  丢人吗?是丢人,但是大宋这些年丢人的事也不只一两件了,皇帝都这么干了,下面的人还有什么丢人的,反正都打不过。
  所以直到沈石他们打赢,郭北县也没有派出援兵来,当然郭北县自身也没有兵力可派,不然王县令也不用准备民壮了。
  唯一可笑的是,明明是沈石他们打赢了,打跑了辽人,郭北县上下愣是不信。
  先期押运的民壮甚至被看成了诈城的败兵。
  好在郭北县做出的是花钱买平安的决定,否则这帮民壮说不定没有死在辽人手上,也会死在自己人手上。
  还是包拯赶到,重新说明了情况,郭北县上下才相信确实是自己人赢了。
  “想不到包大人还有指挥之才,佩服佩服!”
  弄明白之后,郭北县才打开城门,一行人迎了出来。
  包拯连连点头,不仅承认了这次胜仗,还给予了沈石以及民壮们极高评价。
  “没……辽人见打不破营寨,又怕贵县从后夹击,这才败退而走!”
  说完了战斗经过,接下来便是排排座,分功劳了。
  “无需如此,无需如此,包大人指挥若定,箭矢加身而不变色,当为我等楷模。”
  军功有自己一份,王县令哈哈大笑,大宋的军功可是很值钱的,特别是对他们文官来说,有了这样的履历,文武双全是没的跑了。再运气一些,调入东京也不是不可能:“不如你我联名把此次打杀辽人千骑功劳如实上报,让官家阁老们也高兴一二!”
  王县令同意了,但是他却把五百人改成了一千人。
  “这……这里只有两百首级……”包拯迟疑着。
  “大人,沈公子确实击杀了一员辽人千骑将。”公孙策见包拯似乎不愿意虚报军功,赶紧说道。
  “什么?真有千骑将?”王县令问道。
  “是的,大人。”
  “你可确定吗?”
  “大人,学生随家父去过不少地方。是认识辽人千骑长装扮的。”
  “好,好!包大人,这事就这么定了!”
  包拯见他兴奋的样子,皱起了眉头。
  公孙策不得不又劝包拯道:“大人,现在通知朝廷才最重要。”
  公孙策只是还没有正式入职,但他们好基友的属性已经发作,已经要替好基友包拯的前程着想,他都迫不及待想要写出奏章,上奏朝廷,替东家的政绩填上一笔。
  “可是虚报军功,本县如何答应。”倒是包拯冷哼一声,拒绝道。


第61章 要暖床的小姐
  公孙策不爱听了,这事有什么羞的,他们也不算虚报军功,毕竟确实斩杀了一个千骑将。大人的脸皮还是太薄了,需要历练啊!
  这样的包拯,让公孙策更加坚定了留在包大人身边的决心。
  他需要我。
  他还想劝说,哪知道包拯一摆手,道:“现在最重要的是剩下的辽人。这五百人只是收粮队,肯定有其他大军就在附近。”
  嘶--
  王县令今天真是大悲大喜又大悲了。只想着分功劳,却忘了逃散的辽军,以及背后的大军。
  这还有什么说的,赶紧八百里加急,向朝廷求援啊!
  郭北县直接封闭。
  “大人,咱们怎么办?”
  王县令采取了他这时最正确,却也是最没有任何反击能力,最让人看不上的手段。
  “你们怎么看?”包拯问王朝马汉他们。
  “大人,属下觉得应该立即派出斥候,找到他们。”王朝想了一下道。
  身为武人,他更喜欢进攻,而不是这么被动的防守。在对阵辽人时,他也没少拼死辽人,对辽人并不是那么恐惧。更何况他们这方还有沈石这个将门之后在。
  老实说,一开始他是以为他们输定了。一百民壮对抗五百马军,怎么可能赢,但是在沈石的指挥下,他们硬是靠着木栅栏打赢了。
  他对沈石只有浓浓的佩服,不愧是将门之后,真是不同凡响!
  “大人,这里毕竟别县的所在,不如……”公孙策小声建议道。
  “嗯,咱们回金华。”
  这些日子,公孙策一直在他身边出主意,而包拯也很信任他,不出意外,这两人就这么勾搭上了,不会错。
  当然,包拯也知道他再留下来也没什么用。这儿是郭北县,并不是金华。哪怕他是想派出斥候的,他都没这个权力。
  包拯想了一下又道:“公孙先生,你去问一下沈公子,看他要不要一起回去。”
  “是,大人。”公孙策去了。
  ……
  “好帅啊~”
  曹金花双手托腮,俊美的小脸上露出了花痴的笑容,一双大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打坐中的男人。
  自从黑市回来,曹金花便粘上了沈石,这样的声音更是成了常态一样。
  一进门便听到这样感慨声的公孙策,原本那办正事的严肃,不由皱了皱眉,偏过头瞄了自己这个长的秀气的“男人”一眼:“喂!”
  “嗯依呀!”曹金花随口回应,却连头都没回,依旧保持着那副花痴的状态。
  “公子,公子!”她身边的小丫环慌忙的提醒自家小姐。
  “口水,口水!公子你又留口水了!”丫环无奈,只能替自家小姐擦口水。
  公孙策看都没多看一眼,仿佛多看了就会长针眼一样的逃了进去。
  呜……丢死人了!
  主子太没出息,擦嘴的手不由多了几分力气。
  曹金花疼的一咧嘴,回过神,看向丫环气鼓鼓道:“小丫头,作反哪!”
  “你还好意思问?”丫环也是豁出去了,气呼呼的横了自家小姐一眼:“小姐,差不多就行了。您现在可是男儿身,您再这么犯花痴,小心把沈公子吓到了。”
  “噗--哪有你说的那么严重。”曹金花挺了挺胸脯,目光却是不忍离开沈石的身上身上,小脸上再次露出了花痴的笑容,呢喃道:“石哥那么帅,我犯花痴也正常吧。”
  “石哥??!”
  听到这个称呼,小丫环直接崩溃了:“小姐!再说一遍,您现在是男儿身,您要叫沈兄。”
  “必须叫沈兄!”
  丫环怒不可恕的瞪着自家小姐。
  小姐发了花痴,这些天没少丢人,或者说是“雷人”。反正这些天,自家小姐是先后吓跑了公孙公子与孔公子,就是包大人身边的王朝马汉也不乐意接近这个院子。
  为什么?
  喂狗粮啊喂狗粮,他们这帮人都有—个明显的特点,单身狗。
  曹金花以男人打扮,愣是让进入这儿的第二个男性,有千瓦大灯泡的感觉。他们哪一个还敢来?
  这狗粮喂的已经是惊悚级别的好不好?
  “从你这里论关系的话我的确应该喊他一声沈兄,可是,从我们那里论关系的话,我喊他一声石哥,也没问题吧。”曹金花抿了抿嘴,习惯性的翘起手指头。男人捻桃花指。好吧,又一个雷人的地方。
  “你们那里?你们是谁?”丫环黑着脸问。不是她没大没小,实在是这小姐太不让人省心,不是她看的紧。恐怕当天夜里,他们小姐就会上演一出:白日惊恐过甚,还请公子同床共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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