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鹰皱起眉:“只留一件?其他的呢!”
“不知道,虽然只留一件,但是却是最出名最主要的一件法器,所以拿到这件法器就足以证明你曾经击败过一个魔。”血腥女王指着一块令牌:“至于这块令牌是我的猎魔师身份令牌,你只要拿着这块令牌就能在天云城畅通无阻,它也可以作为我的引荐信物,让你直接面见天云城的城主。”
云鹰有些摸不着头脑:“我见他干什么。”
血腥女王回答说:“天云城的城主是我伯父,你拿着我的令牌信物,再拿着这见魔族著名法器沙之书,证明你猎杀过一个魔。我相信以伯父在神域权势和威望,以及你灭杀魔族的功劳,足可以保你在神域一辈子衣食无忧。你不是一直想寻找一个没有战争和杀戮的净土吗?神域光辉笼罩之下的神域是你最好选择。”
云鹰看着手里三件东西,突然有些感激和感动了。
血腥女王确实做过不少错事,不过现在能放下身段与云鹰这样说话,那也真的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
“这个有什么用?”
“这个是父亲为我制作的面具,你不要看它非常平凡,这其实也是一件法器。”血腥女王轻轻地拍面具一下,本来是红色的鬼脸面具,突然间变成一个白色的笑脸面具,哪怕连形状都发生变化,与刚刚完全就像是两个面具,“这是我个人的礼物,一个朋友的礼物,你有时候太冲动,有什么表情都在脸上反应出来,无论是在战斗还是与人接触都会吃亏,这个面具会对你产生帮助的,你拿着吧。”
这是一件非常特别的法器。
云鹰就曾经感觉到过血腥女王身上可能还有一件神器,只是这件神器非常奇特,它散发的波动太弱了,以至于云鹰也无法判断它是什么,原来就是这个面具啊!
让云鹰更加吃惊的变化,主要是来自血腥女王本身,这个骄傲的女人经过这场战斗之后,她好像忽然间就变一个人,这让云鹰有些无法适应。
云鹰盯着女王的脸看半天。
血腥女王挪开目光:“你看我干什么?”
云鹰伸手想去摸摸验证一下:“你真的是血腥女王吗?她不会是冒充的吧!”
云鹰感觉手一痛,瞬间就被手杖拍开,这一击力道可不轻,手背都肿起来,他有些恼羞成怒看着血腥女王:“你打我干什么?”
血腥女王举起手杖,她的气势仿佛又回来三分:“虽然我们现在是朋友,但是你也休想对我动手动脚,这次只是略施惩戒,下次小心拗断你的胳膊。”
云鹰怒道:“朋友?有你这么对朋友的么!”
血腥女王鼻孔里发出轻哼,她转身就走了,不过身影比起来,似乎轻松不少,嘴角微微翘起一个弧度。云鹰并没有因为这一系列事情而记恨他,来到荒野一年多的时间里,可以认识这么一个少年,大概是他这些时间里面唯一的收获吧。
虽然与荒野人交往已经严重违背猎魔师守则,但是血腥女王破坏的规矩已经够多了,再多一条又会怎么呢?有时候发现这种想法的时候,她自己也会感到非常惶恐,难道在荒野一年多时间里,灵魂和精神已经开始被腐蚀并且堕落了吗?
血腥女王对信仰依然虔诚,这一点是无需置疑的,只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内心。
云鹰搓搓手背长长叹息,不过确定一件事情,这果然还是血腥女王。他回过头看着无碑坟墓说:“丽,你好好休息吧,有时间再来看你。”
第九十四章 去意已决
寂静的夜晚,几个大汉聚在简陋酒馆磨刀霍霍在密谋着什么,其中一个看起来比较瘦小却面相凶狠的男子,突然抽出一道寒光,只见砰的一声响,一截刀锋就钉进坚固木桌里。
“兄弟们!好机会来了!”他一双就像饿狼般凶狠的目光在其他人身上扫过:“九头蛇死了,那个娘们也死了,绿地营一个能服众的人都没有,大乱的时候就要来临,我们的时代也要来临了!”
几个大汉都满脸兴奋。
这对他们来说确实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九头蛇与九头蛇心腹都死掉以后,现在营地里还有什么势力能压制他们?
有一个人小心翼翼提醒:“疤鼠老大不会把猎魔师给忘记了?他们可是连沙帝都干掉了!”
“猎魔师?哼!”这个叫疤鼠的男人非常不屑地说:“猎魔师根本不会在荒野里久留,他们干掉沙帝这个家伙之后,我想用不久就会离开绿地营。”
这倒是没错。
猎魔师不可能会在绿地营定居。
疤鼠小眼睛里闪动着凶光:“不过没有时间等,我们必须尽快接管绿地营的势力,现在在城堡里面有我的眼线,那两个家伙现在已经身负重伤根本没有什么战斗力,现在就是我们偷袭的最好时机。”
所有人都惊呆了。
偷袭猎魔师?简直就是疯了!
猎魔师战斗力比九头蛇还强,偷袭猎魔师不是找死么!
疤鼠手下立刻就说:“这个猎魔师的身手大家都见过,她万一还保留一成的实力,也足够收拾我们几个了,我觉得这样做法太冒险了。”
“蠢!为什么硬拼?我们可以下毒、埋伏、设陷阱,我们最近收集一批剧毒孢子粉末,只要想办法洒在猎魔师生活的区域以及他们饮用水里,哪怕她再强还能强到百毒不侵?”疤鼠露出阴冷邪恶的表情,“我们有几百个弟兄,而绿地城堡坍塌,已经没有足够防御力,只要杀掉两个家伙,整个绿地营就是我们的了!放心吧,我都安排好了,只好里面人一得手,我们立刻就开始行动。”
众人都若有所思起来,他们面带犹豫和忌惮,却难掩凶狠贪婪之色。
疤鼠把短刀拔出来:“一句话干不干!”
四个人被疤鼠目光扫过时,全都感觉到一阵凛然。
疤鼠也是绿地营非常有名的人物,九头蛇以及丽、白蜥一伙人先后死去之后,现在在绿地营里面能与疤鼠分庭抗衡的人已经不多了。至于那个猎魔师和疑似猎魔师的小子?这两个人本来就是外来者,他们在绿地营没有什么根基,个体力量强有什么用?荒野有时阴招比实力更有用。
“我们搏一把!”
“跟着疤鼠老大干了!”
四个人就像红眼赌徒把一切筹码都压上去。
这次要是真能占领绿地城堡,哪怕不能统治整个绿地营,那么最起码也能在绿地营以后分裂的时候成为绿地营里面势力最强的一股势力,食物、女人、饮用水,还不任由他们肆意瓜分享用么?
疤鼠满意点点头,他端起一碗劣酒:“兄弟们放心,我们这次共同进退福祸共享!”
几个破陶碗碰击。
酒水顿时撒的到处都是。
这事一决定,疤鼠就开始做准备,千载难逢时机稍有一点野心的人都不会放弃,更何况疤鼠的年纪已经不小了,他要是错过这次宝贵时机,今后就再也没有机会真正翻身了。
荒野里最不缺亡命之徒,绿地营窥探首领宝座的人肯定不止疤鼠一个,因此疤鼠必须敢在所有人前面动手越快越好。
“老二,你带五十个人埋伏到绿地城堡附近,老三,你带五十个人准备弓弩掩护,其他人全部由我来指挥,只要信号一发出,立刻开始进攻。”
这件事情能不能成全看这一搏了!
疤鼠部署完就开始做前期准备,他的心情无比振奋和激动,这种状态仿佛让他年轻二十岁,他甚至已经开始幻想成为营地首领的生活了!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一阵让他很不舒服的感觉涌向心头!
疤鼠在绿地营一流高手中排名倒数,但也是一个纵横荒野多年的老鸟,所以对危险有着野兽般的直觉——有危险!
疤鼠不知道危险从何而来,不过冥冥中仿佛有声音,正在尖利的警告着他,让他做出侧身闪避的动作。
太迟了!
突然一道子弹射碎窗户,瞬间在疤鼠颅骨轰出一个大洞,子弹炸碎眼珠带着碎片,从右眼眶里快速钻了出来,最终在墙壁留下一个窟窿。
疤鼠直挺挺的倒在地上,前一刻还意气风发挥斥方遒,这一眨眼功夫就死在狙击枪的射击之下。
“有狙击手!”
疤鼠几个手下都是营地里的老手,因此当疤鼠被干掉的瞬间,他们首先感到不是惊慌无错或者是愤怒恐惧,第一时间就匍匐到地做出保护自己的姿势,让狙击手没有没有再次射击的机会。
酒馆两百米外,几块乱石堆中央,狙击手拉动枪栓把弹壳压出来,他缓缓地挪动准星,这是一把特制的荒野狙击枪,所选用部件都是手工打磨,粗糙而又粗暴,所使用子弹都是特制的大口径子弹,更没有装备瞄准镜,只有一个古老准星,这种枪械无疑对使用者的控制力有着极高要求,没有精细入微的控制力,根本无法在数百米命中目标。
狙击手刚刚射击一枪,酒馆里就失去目标。
他并不着急撤离,准星缓缓挪到门前。
这时一个疤鼠刚好匍匐过来,正站起身小心翼翼把门推开,正准备一个快速起跃跳出门去的时候。狙击手反应速度却是电光火石般,门刚刚被推开一点点的时候,他就再一次扣下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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