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陨神记 (半醉游子)


大群奴隶停止匍匐前进,全部从地上爬起来,越过了高高的栅栏,正被篝火温暖裹得懒洋洋的护卫听到声音都惊呆了,纷纷拿起武器从地上站起来。只见上百奴隶就像蚁群般冲过来,他们手上大多带着镣铐,却像疯子般扑向这些守卫,瞬间就有好几个人被撞倒,奴隶搬起石头一拥而上,只听见凄厉惨叫从里面传出来。
箭塔发现异样,慌忙拉弓射杀,奴隶开始出现伤亡。
小草狂奔中感觉到羽箭尖啸着从身边飞过,不断有人在周围倒下去,有关系最好的石头,有照顾过他的小跳蚤,一旦倒下去,就再也爬不起来了。
这让小草感觉被恐惧包裹。
主人居住的独栋小楼就在前面,他却仿佛没有了勇气。
又一支箭射过来。
这个时候一个白发苍苍的枯瘦,猛地一下把他给撞开,老奴隶胸口中间倒在地上,他紧紧地等着小草:“不要停,不要犹豫,活下去啊!”
小草红了眼,从壮实身体里爆发非凡力量,从地上爬起来低吼着不顾一切冲过去,只见他刚刚所站的位置,迅速**上好几支羽箭,那个倒在地上的老人又多出好几箭,他只能伸出一只手,朝向年轻人所逃跑的方向。
小草曾经无数次幻想过主人的住处到底是什么样子,当撞开门以后,真正见到这里面的样子时,他忍不住一阵失神,一罐罐干净的水被整整齐齐堆起来,墙上还挂着熏好的肉以及晒干的谷类粮食,五六个平时只是偶尔看到过一眼的女人,正被脱得一丝不挂,犹如五只光溜溜的白羊,肢体都缠绕或蜷缩在墙角。
主人光着屁股,他是在忙碌中被打断,现在一只手提着穿到一半的裤子,胯下玩意儿本来还斗志昂扬,可是一看到这个壮硕奴隶闯进来,立刻就蔫了下去,他那张丑恶的脸上充满愤怒和狂空:“干什么?你不要命了!”
一番搏杀。
小草没有想到,主人看起来肥胖而迟钝,可实际上非常厉害,他以断了两根肋骨为代价,最终活活用将主人脖子给拗断,小草找到主人的枪,射杀尖塔上的弓箭手,这场战斗是奴隶胜利了。
夜色之下。
活着守卫被五花大绑,每个奴隶都要上去割一块肉生吞,而光溜溜的女人尖叫着,被脏兮兮的奴隶从房子里拽着头发给拖出来,一群人围上去只剩人们疯狂的低吼和女人惨叫,奴隶一个接一个扑上去,就像饿极了的狼一样。
小草只是站在旁边默默看着,因为他想起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是他生命中第一个女人,也是他决定一辈子保护的女人,正是在跟女人在一起以后的第二年,小草在外出打裂时候被奴隶贩子给抓住。
两年了。
无时无刻不在想她。
正因为想见她所以努力活着。正是因为想要见她所以爆发出潜能,让他在这两年发现自己进化体质的天赋。正是因为满脑子都是她,她刚刚与主人拼死搏杀时,落入下风生死一线时,他才能反败为胜,现在这种念头更加强烈了。
也因为她。
小草不像其他奴隶一样,他决不碰这些女奴隶,只带着一点干粮和水上路了。
他根本记不起来以前生活的营地在哪里,只能凭着记忆一路打听着前进。他在荒野里遭遇过人群,他遇到过荒野里的杀人狂肉贩子,他也遭遇过沙暴之类的天灾。一次次磨砺中,年轻人身体并没有消瘦反而愈加强壮。
困难没有磨灭斗志。
思念反而越来越强烈了。
他相信自己一定能找到以前的家,也一定能够找到她的。
可荒野容不下的思念,当小草历经千幸万苦,终于回到熟悉的地方以后,距离他离开已经过去整整四年,这个地方早就物非人已非。
毕竟四年时间对于荒野人而言实在是太奢侈了,他并没有找到梦牵魂绕的那个女人。因为小草被抓走不到两个月,女人就主动投进一个男人的怀抱,只是当被被玩腻以后被丢进妓馆并且被病死在里面,现在连尸体埋在哪里都不知道。
这个打击让他几乎癫狂,他发疯似冲向妓馆,将嫖客妓女杀得一干二净,血洗妓馆以后又找到那个男人,准备将这个害死了她的人千刀万剐。
一招。
只用了一招。
小草惨败,瞎眼一只,被投进了斗兽场。
斗兽场生活是血色的,这里远要比黑矿更加残酷,每一天都要与人或变异兽厮杀,以血淋淋的表演来换取观众的一场娱乐。
斗兽场比黑矿更加没有未来,矿坑里至少还能策划反抗逃走,斗兽场里他是那么的弱小渺小,几乎不可能从这些人眼皮子底下逃走,更不要说进行反抗了。而那个该死的男人,每天都来欣赏,他的浴血厮杀、痛苦挣扎、遍体鳞伤,都变成为他取乐的方式。
他不甘心。
所以他努力活着。
只想着有一天能复仇。
绝大多数人在竞技场都撑不过半年,这个年轻人却硬生生坚持一整年,当年的小草有一个更加生动的外号:独眼。
无论再强的竞技场斗士,终究有倒下的一天,独眼也没能逃脱这个命运,他还是倒在竞技场上,重伤垂死,奄奄一息。竞技场主人已经在他身上赚够了,这种没有用的废物,随便扔到了外面,让他自生自灭。
“你想活着吗?”
独眼气若游丝就像一条丧家犬,他倒在垃圾成堆的地方,肉贩子已经开始磨刀霍霍,这时一个穿着锦袍的男子出现在面前。独眼睁开仅有一只眼睛抬头看向他,这个人有着乌黑的皮肤,英武强壮,他身上衣服材质非常精细,这是荒野里所不常见到的,后来他才知道这是神域里的材料。
这个黑皮肤的英武男人,他叫黑煞。
“荒野是残酷的,只有够狠才能活,你想活得比别人更好,那就要比别人更狠。”
独眼康复以后就成为黑煞手下,这个时候像他这样的人,黑煞身边已经聚集差不多二十个,独眼经过这些年的磨砺,他的身手已经相当不错,而黑煞作为神域叛将,更是荒野里一等一的强者。
荒野从来就没有道理可以讲。
只要你够强,就可以奴役几百个奴隶为你干活。
只要你够强,就可以亲手杀死自己主人重新住在命运。
只要你够强,就可以掠夺别人女人并且肆意蹂躏折磨。
独眼最喜欢颜色就是血色,所以戴上一个血红色眼罩,纹上红色团为主的夸张图腾,连头发都染成夸张的红色,从此脱胎换骨重获新生,成为流窜在边缘地带的一个悍匪。这些年杀人、抢掠、强奸、虐待,几乎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不敢做的。他不知道,究竟是堕落使人快乐,还是追求痛快结果就是堕落,这种欲望失去枷锁的感觉确实会上瘾,他终于明白以前主人的心情,终于明白抢走自己女人那个人的乐趣,更明白把别人苦难当成表演来欣赏是一件多么好玩的事情。
天地不仁,这是荒野,不要自作多情以为是命运辜负你,因为命运从来就不屑多看你一眼,收起那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吧,你的苦难对世界而言一分不值,不过却能成为别人一场乐子。


第二十章 草寇的崛起
黑煞自称是神域军队里一个叛将,犯下重罪惹怒大人物,不得不来到荒野,但是大家都能隐隐约约感觉出来,黑煞的身份恐怕没有想象这么简单。
将军叛逃并且占山为王落草为寇,神域不可能完全无动于衷,谁都知道神域治军极其严苛,所以将领带头背弃信仰而叛逃,无论如何都不该是这幅无所谓的态度才对。
虽然有这方面的疑问,但是人人都有往事与经历,这并不妨碍黑煞成为这群人的领袖。黑煞率领红眼罩一伙人开始谋生,从开始就以杀人抢掠为主,不过随着时间的延长,他们意识到游兵散勇,永远无法成就气候的。
因此集结起更多人,从此组建起强盗团,被称之为莽夫团。
红眼罩曾经嫌弃这个名字太难听,倒不如改成黑煞团,听起来多有气势啊。
黑煞并不觉得,莽夫莽夫有什么不好?如果能当一个头脑简单的莽夫也是不错的。
他倒是觉得如果名号太响亮,反而会太过引人注意,正应了那句树大招风的话,现在这莽夫团一听就知道是个没什么野心大志的强盗团,神域也就不会过早的关注了,在荒野里面子不重要,好好活着才是第一位。
全团从开始二十几个人,陆陆续续发展到上百人,又迅速发展到几百人,最终增长到千人左右,终于成为边缘地带最有名的强盗团伙之一。红眼罩因为资历足够老而且骁勇善战,因此成为莽夫团的头目之一,能率领一两百个悍匪参加行动。
红眼罩现在都非常清楚的记得。
两年前的傍晚,众人结束一票大买卖,总共掠夺价值七八百金币的货物,更虏获奴隶一百多名,美貌而年轻的女人也有几十名之多,莽夫团上上下下都在庆祝的时候,黑煞忽然将所有头目叫到他面前。
黑煞二十年来基本没有发生太大变化,天神黑而发亮的皮肤,还有壮硕身体与当年一样,只是嘴角灰白胡渣说明他已经是近五十岁的年龄,而脸上以及手臂上几道疤痕,是这些年与其他盗贼团火并时留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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