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猫头鹰站在干枯的树杈上怪叫,诡异的叫声在摘星台的坟地中久久回荡。庙门半掩着,里面黑漆漆的。
伴随着吱呀一声,庙门缓缓开启。
一个身着青色缎袍的外乡人走了进去。
他燃起一根火折子照亮四周,只见里面蛛网密布,角落里堆着被烧黑的火把头,破烂供桌、灯油罐、此外就什么也没有了。
这种地方只怕连鬼也不会愿意来的,可是这外乡人却偏偏进来了。
他在通天教主石像后面找到一处干燥的平地,侧身倒了下去,看样子是打算在这里将就一个晚上。他睡得特别的香,就像睡在一张软软的大床上。
不知过了多久,黑暗里突兀传出石板摩擦的声音。
外乡人身后,一块松动的青石板诡异地移动着,地面出现一个方形缺口。四条黑影通过缺口从漆黑的地下爬了出来,其中一个黑影拖着一条长长的绳子。
熟睡的外乡人似乎完全没有察觉到,四双眼睛正在死死地盯着他!
突然,四个黑影将外乡人按在地上,一条绳子将他双脚绑在一起!
等外乡人蓦然惊醒时,发现自己被倒挂在棚顶的横梁上,面前站着四只鬼!
第一只鬼面目丑陋,表情狰狞,头顶长着一颗形状如蛇冠般的瘤子,紫色的血管突兀在上面,犹如陶瓷上的花纹;
第二只鬼衰迈龙钟,目光呆滞,身披一件黑色破衣,浑身瘦得只剩皮包骨头,就像一个活生生的饿死鬼;
第三只鬼,一看就是个怂鬼。他只敢从眉毛底下看人,两条腿不住地打颤,仿佛被吊起来的不是外乡人,而是他。
最后再看看这第四只鬼,相比之下,他长得最接近人。虽然衣衫褴褛,脸却长得俊逸清秀,双眼含笑,只是笑容中透出一股隐隐的邪气,而且表情总是醉醺醺的,手里拿着一个脏兮兮的酒葫芦,显然是个酒鬼。
这只酒鬼像是其它几只鬼的头目。他踉跄地走到外乡人面前,冷冷地问:
“你胆子不小,没听说这里闹鬼?”
外乡人朗朗答道:
“闹鬼听说过,穷鬼倒是头一次听说。本想见识见识,不曾想这里没鬼,倒是有四个可怜人。”
三只鬼听了面面相觑,只有酒鬼一边喝酒,一边冷笑道:
“可怜的人是你!你待会儿就知道,我这只鬼非但不可怜,反而可恶!可恨!既然让你看到我们四个人的脸,就代表不可能让你活着出去!”
外乡人并不害怕,也笑着说:
“城里大户虽被你们搅得鸡犬不宁,却从没听说有人被索了命去。可见你们只要钱,不要命!”外乡人停顿了一下,纠正道:“非要说来,你们也杀过人……”
“杀了谁?”酒鬼问道。
“你们自己!”
“自己?”
“城里的人都知道,大火烧了通天庙,烧死四个人,从此多了四只鬼!”
外乡人说罢,只听怂鬼颤巍巍地说道:“我们可不是那四只鬼……烧死的四只鬼……都埋在……摘星台下……朝歌的百姓……可都亲眼见过四具尸首……”
“你忘了摘星台下是什么地方?从坟地里找四具尸体,并非难事。”
外乡人说罢,四只鬼都愣住了,连酒鬼都不再喝酒,也不再笑,只是上下打量着外乡人,道:
“听你口音不像本地人。你是做什么的?”
“我是个游商。你们只要肯放我下来,我愿出一千块金贝,作为答谢。”
四只鬼听得心痒痒,长着瘤子的鬼当即想要放人。
“别听他放屁!”酒鬼拦住他,道:“这小子说话连眼皮也不眨一下。真有那么多金贝,鬼才肯睡这儿!”
外乡人看着酒鬼,朗声诵道:
“有道是,从医之人不能自医,从剑之人死于剑,多情之人死于情。我猜喝酒的这位兄台,就是苏家的多情三公子,苏季!”
酒鬼放下酒葫芦,摇摇头道:“苏季是黄沙埋骨的死人,我是流连世间的活鬼。我活着是苏家人,死了却不是苏家的鬼。我没爹,只有三个鬼兄弟:饿鬼、色鬼、怂鬼。今天我们不要你的钱,只要你的命!”
外乡人叹道:
“你们不要钱,我倒是还能给你们一个好处,比得上一千块金贝。”
“什么好处?”瘤子鬼连忙问。
外乡人突然一字一顿,认真地说:
“我能助你们得道成仙!”
得道成仙?
酒鬼陡然一怔,仿佛已经很久没听到这个词了。
这世上真的有神仙吗?
若真的有,那为何从未见他降临人间?为何人间依旧遍布杀戮与情仇?
还有所谓的“天道”,仿佛是一个诡秘莫测的“局”。问道修真的凡人,或死于非命,或沦为命运的棋子。
酒鬼抿了一口酒,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
就在这时,一向呆若木鸡的老饿鬼,发疯似地向庙门外跑!其余三只鬼连忙追上去,扯住他破烂的黑袍子,将他硬生生托了回来。
“快!快杀了他!”
平时沉默寡言的饿鬼,此时突然撕心裂肺地大喊!
这是酒鬼有生以来,从饿鬼嘴里听到的第二句话。他剑眉一蹙,看向其余两只鬼,问道:
“你们觉得那青衣小子该不该杀?”
“杀!”瘤子鬼断然道:“我爹从不轻易说话。他说杀,想必这厮是个妖孽!”
听到“妖孽”二字,酒鬼脑海中突然莫名闪过一撮淡青色狐狸毛。
“使不得,万万使不得!”胆小鬼吓得连忙躲到酒鬼身后,拽着酒鬼的袖子道:“那人说能帮我们修真,想必是个神仙!”
酒鬼甩开扯他袖子的胆小鬼,无奈地说:
“一个说他是妖,一个说他是仙。两个说杀,一个又说不杀。看来最后还得我来决定。”
酒鬼说罢,转身走回外乡人面前,一边像观察动物般打量着他,一边惬意地喝酒。外乡人瞄见酒鬼手上的酒葫芦,眼中骤然掠过一丝诡异的光芒,开口道:
“你们非要杀我也罢,只是死前可否讨口酒喝?”
酒鬼的嘴角流露出一丝笑意,想起大火那天等死的时候,自己也想讨酒喝来着。他将酒葫芦举到外乡人面前,道:
“喝酒可以,但你只能倒挂着喝,休想让我放你下来!”
酒鬼话音未落,外乡人已经抢过酒葫芦,倒立着喝了下去。半葫芦酒咕嘟咕嘟被他一口气喝了个尽光。
酒鬼看得两眼发直,顿时哑口无言。作为一个资深的酒鬼,喝酒的奇怪姿势他都见怪不怪,可是偏偏没见过有人能倒立着喝酒。
谁都知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倒立喝酒不呛死也得弄得满脸都是,能做到的人绝对是有真本事!
外乡人擦了擦嘴,问道:“这可是十年的麻姑?”
酒鬼又笑了。他一听这句话便确定这外乡人也是个酒鬼。对他来说这样的酒鬼杀一个,这世上就少一个知己。
酒鬼何必为难酒鬼?
况且一个能倒立喝酒的酒鬼,他佩服还来不及,哪里还舍得杀?
此时的外乡人双眼紧闭,一动不动,像是在说:“悉听尊便”。
在一个酒鬼的心目中,凡是懂得喝酒又不怕死的人都可以算得上一条好汉。他割开绳子,将外乡人放下来,道:
“你走吧。我们不为难你,你也不要为难我们。”
酒鬼说完,本打算先观察一下他的反应,若发现什么端倪,便偷偷跟在他身后。
然而,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个外乡人不慌不忙地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竟然一点也不急着走。他朝身边的四只鬼挥了挥手,将他们聚到一起,神神秘秘说了一番话。
这番话让一个酒鬼听得忘记了喝酒,让一个色鬼听了忘记了女人,让一个饿鬼听得忘记了吃饭,就连最谨小慎微的怂鬼都觉得他的这番话,值得一试!
第六章 狐夫子
霞光初现,秋色渐明。
阎王愁堂的烫金招牌,映着朝阳闪闪发亮。
这天门刚打开,便抬进一个人。这人一直昏迷着,右脸被打紫,身上布满斑驳的血迹,暗红的血迹大部分集中在两腿之间。
林寡妇用刀子划开被粘稠血液浸透的裤裆,撕下黏在两腿之间的布料,顿时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差点将早饭吐了出来!只见这人的命根子已被连根切断,两腿之间血流不止。
一位白发老丈紧跟在竹木担架后面,爬着进了阎王愁堂。他老泪纵横地望向林寡妇,嘴里支支吾吾,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林寡妇虽不知昨晚发生了什么,却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这位郝老丈是城里数一数二的老好人,从没做过半点缺德事,但他儿子却偏偏嗜赌如命。他儿子会有今天的下场,也必定和“赌”字有关。能狠心下如此毒手的人,满朝歌再也找不出第二个,只有王老千!
林寡妇最后一次见到王老千已经是两年前的事了,大概是在林姿失踪后不久。林寡妇还记得女儿最后一位病人是一位身着青衣的外乡人,这一去瞧病就再也没回来。
后来有一天,王老千带着一群家丁到阎王愁堂来抢林姿。那时林姿早已经不知去向。王老千人没抢到人,只抢走林姿随身带的一块绿色勾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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