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了?”
一个妖媚婀娜的少妇,轻摇手中的芭蕉扇,一脸媚态的走了出来。
店小二走到少妇面前,恭恭敬敬的递过元宝,说道:“老板娘,这几位客官要住店,说是要把这里给包下来。”
“哎呦!这是那阵风吹来的财神爷?快,赶请几位大爷进来。”少妇见到金光闪闪的元宝,顿时满脸笑靥,连忙将众人迎进客栈内,并对店小二说道,“快,把所有上好的客房都腾出来。”
店小二道:“好嘞!几位客官,行李用我帮您拿上楼吗?”
“不用!”
店小二点点头:“那小的就给您安排房间去了。”说着,就一路小跑,奔到二楼去了。
李猩红又吩咐奕棋,叫他分派人手,先把包裹搬进房中,之后就先在客栈内休息,等到晚上在行动。
此时,骰子王与牌九输也都回来了,并没有问道什么有价值的情报,镇上的人都不曾见过什么白骨骷髅。李猩红认为,他们应该是伪装起来,隐藏在镇上的某个地方,毕竟,他们也是属于隐杀手,在人群中,当然找不到他们的踪迹。
此时,正值午饭时候,李猩红便吃了几口,而除了四大高手外,其余“七色”的杀手相互喝酒猜拳,有说有笑。
“我去外面看看!”李猩红起身,对奕棋说了句,就走出了悦来客栈。
李猩红顺着长街,走出了整个奇怪的小镇,来到一处空旷的草地上,眼见着前面不远有一处林子,散发着阴森恐怖的气息,他隐隐嗅到了血腥的味道。于是,李猩红疾步走到林间,猛地发现,地上有斑斑的血迹,树身也有被溅起的鲜血。
他心里一震,加快了脚步,顺着血迹的方向,穿过林子,眼前是一条湍急的河流,阳光洒向河面,李猩红倒吸一口气,定睛一瞧,分明见到河面上漂浮着一具具尸体,鲜血早已将河水染得浑浊不堪。
李猩红来到河岸,见到附近或是河水中,一具具尸体,鲜血还未曾干涸,应该是被害不久,他们的死状极为狰狞、悲凉、凄惨。
阴霾笼罩在李猩红的心中,他突然觉有有些不对劲,蹲下身自,仔细查看每一具尸体,又被分尸的、有被斩断双手的、有的双脚全无、有的被挖去双眼、有的被割下头颅,更有甚者,被砍成肉泥,无法辨认尸身。
这些人身着朴素,双手有明显的老茧,应该是勤劳朴实的务农百姓,怎么会惨遭横祸,死在这里呢?
李猩红慢慢的冷静下来,静静地思索着,忽然,他剑眉一蹙,口中喃喃的说道:“不对!这个小镇上的人,一定有问题。”
他返回小镇,陡然,他被眼前的一幕,彻底惊呆了。
刚刚还熙熙攘攘的小镇街道,竟然空无一人,那些买卖的商贩,已经穿梭在街道的人流,似乎瞬间从人间蒸发,早已不知去向。耳旁,只听见阵阵呼啸的狂风,以及眼前空空如也的街道。
李猩红倒吸了一口凉气,他有种不祥的预感,猛地,轻身飞起,向着悦来客栈而去。
客店里空空如也,桌上还摆放着热气腾腾的饭菜,客栈内的所有东西,都完好无损,没有打斗的痕迹,跟没有厮杀过的迹象。但是,跟他前来的数十名“七色”成员,都已经没了踪影,李猩红陡然飞奔到了楼上,怒吼一声,踹开所有的客房门,却没有发现半个人影。
他转身又奔到楼下,突然,眼前的一幕,又让他大吃一惊。
唐奕端坐在一张桌子前,浑身被绳索绑缚,动弹不得,见到李猩红从楼上跃下,她也非常的吃惊,“负心贼,小心,有埋伏。”
李猩红点了点头,想要过去救她,突然,客栈中的四面墙壁上,猛地出现了几个骷髅头。
“砰!”几个骷髅头喷出一片钢针,直奔着李猩红而来。李猩红纵身而起,身体不停地游荡在客栈大堂钢针相互交错,一时竟然没能伤他分毫。
这时,柜台上出现了一个人,正是悦来客栈的店小二,他静静地望着李猩红,手里多了一把冰冷的寒刀。
“哼!”店小二冷哼一声,纵身一跃,从柜台飞至唐奕面前,用刀架在了她的脖子上,冰冷地望着她,唐奕深吸一口气,知道自己在劫难逃,于是闭上眼睛,等着受死。
“李猩红,你最好不要乱动,否则,我真会在她漂亮的两声,割上几刀。”
“你敢?”唐奕瞪了店小二一眼,露出不屑的神情。
正堂中,黑影闪现,无数的黑衣人奔入客栈中,拿着钢刀,将李猩红围了起来。
“你看我敢不敢!”店小二皱了皱眉头,手腕微微用力,唐奕的脖颈上立刻被划出一道一寸长的口子,鲜血外流,唐奕瞪大了眼睛,双手一紧,仍住疼痛,一声不吭。
店小二狠狠得喊道:“我再说一遍,不要乱动,否则,我一定会杀了这个女人!”
“别让我再说第三遍!”店小二威胁着李猩红,得意的笑了笑,“如果你还敢乱动,我就划破这小妞的脸,让她变成丑八怪,然后是耳朵,让她什么都听不见,然后让是尖挺的鼻子,还有那双含情脉脉的眼睛……”
李猩红看着这一幕,深吸一口凉气,知道镇子外,死难的百姓,多半都是死在这个店小二手中,于是,他一字一句的问道:“能否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
店小二脸上露出一丝狞笑,他讥讽的说道:“欢迎来到烈日牧场!”
第三十八章 烈日惊变
原来,这个小镇名曰“烈日牧场”。<->.
曾几何时,这里可是杀人犯、刺客逃命隐居的好去处,着时间的推移,这里渐渐地成为了一股很强的势力。
而今,这股势力成了白骨骷髅的爪牙,任凭他们差遣,让原本简单的事情,顷刻间,变得相当棘手。
他们隐于市井,与这里的村民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般很少集体参与活动。只是,他们到了夜间,就成了孤魂野鬼,听命于白骨骷髅,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他们杀死这里的村民,抛尸于村外的荒野之地,只是想在李猩红来之前,更好的隐藏身份。但是,还是让李猩红发现了端倪。
可是,他们是怎么知道,李猩红会带着人来到镇上的?又是在什么时候,绑架的唐奕的?应该是在昨天夜里,唐奕与李猩红分别后,就遭到了他们的挟持。
李猩红冷冷的看着店小二,深沉的对他说道:“杀人,你的刀还不够锋利。”
“是吗?”店小二得意的笑了笑,紧了紧掌中的寒刀,又说道,“鬼府花神,现如今成了朝廷的鹰犬,我要是把你杀了,还能领到不菲的赏金。”
“哦?”李猩红突然眼前一亮,嘲讽地凝望店小二,说道:“你觉得,凭你们,也能杀得掉我?”
店小二见数十名黑衣人,将李猩红围住,得意的说道:“一个快要死的人,竟然还口出狂言,真是不知死活。”
“你把我当成死人?”李猩红皱了皱眉,声音显然有些气愤。
“难道不是吗?天时地利人和,我占尽了,你觉得你还有什么胜算?”说着,店小二狂妄的笑了起来。
的确,他手里有人质,还有帮手,占了人和;他很聪明,懂得利用地理环境,知道在客栈内,李猩红的飞花绝技,会受到空间的限制,发挥不出强大的能力,这让他占据了地利;最重要的,这里是他们的地盘,而李猩红什么都没有,甚至连一把趁手的兵器都没有,他们当然以为,占了绝对的天时。
店小二与黑衣人禁不住一阵狂笑,他们仿佛看到了胜利。可他们忘记了,作为鬼神府被誉为花神的李猩红,飞花并非是他的杀手锏,他杀人也从来不用什么武器。
“鬼医魅妖花神血”——花神血,他杀人,当然是用他体内的毒血!
猛然,他弹指一挥,铮的一声轻响,数道红光从李猩红的中指激射而出,比强弩弓箭还要刚猛,店小二只觉眼前一花,红光闪烁,围住李猩红的黑衣人,悄无声息的纷纷倒地,更可怕的是,所有人在中了这一击后,都化作了一滩血水,连骨头渣都没留下。
店小二一惊,挥起寒刀,准备先结果了唐奕,突然,一片血雾围住了他的身体,他竟然动弹不得,店小二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道红光刺穿了他的咽喉,他张大了嘴巴,浑身乱颤,李猩红早已出现在他的面前,冷冷的道:“你太自以为是了。”
店小二惊呆了,身子不停地抽痛着,挣扎了几下,他的眼睛才慢慢变大,充满了恐惧,到死,他都没明白自己是怎么死的。
花神血——这招是李猩红自创的招式,名叫“深红荆棘”,是以他体内的毒血为根本,用内力将毒聚于掌心,后将毒血用指力以针状发出,即便不能贯穿人的身体,单单只是蹭破点皮肉,也会让对方身中剧毒,一盏茶的功夫,就会化作一滩血水。
由于这招相对狠辣,需要大量的毒血为根本,施展招式的人,又必须是个内力雄厚的人,所以,在攻击敌人时,自己也会有不小的创伤。
相似小说推荐
-
葬天 (三娘丫丫) 起点VIP2016-11-09 神话修真天,要葬我。地,要埋我。岂能如意?怎会罢休?...
-
狐闹大唐 (我不是雪芹) 起点VIP 武侠幻想 有朋友说我的简介太不给力了,让我换个,好吧,雪琴在网上看到厄运小丑写的《狐闹大唐》的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