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风他怎么可能还会回来”?
    洛清羽冷淡的笑了笑,道:“因为他是杨晓风”。
    说完了这句话,他就直接走了出去。
    远远的,背后传来了父亲生涩而又讥诮的苦笑声。
    “呵呵……”。
    洛清羽脚步一顿,同样叹息着苦笑了一下后,终是走出去了。
    苦笑着,洛文斌的身子瞬间瘫软了下来,直接跌坐在靠椅上。
    他脸上的表情似痛苦、似自责、甚至还有几丝愧疚……
    “雪儿和晓风一起回清水山庄了……”。
    洛文斌低声念叨了一句。
    他脸上的表情忽然就多了几丝担忧。
    父亲担忧女儿实在是正常不过。但不知为何,下一刻,他脸上的表情瞬间就由担忧转成了浓浓的恐惧,彻彻底底的恐惧。
    可他到底在恐惧什么呀?
    端木敬已经死了,已经再没有人可以威胁到他了。此刻,他还有什么好恐惧的,莫不是,自始至终,他恐惧的那个人,根本就不是端木敬?
    此刻,洛文斌很想不顾一切冲出去对儿子讲明所有真相和秘密,可是,他的脚却难以挪动半步。
    此刻,他的内心已经彻底被恐惧完全占据;此刻,他心中根本就没有向儿子讲出真相的勇气。
    此刻,他浑身上下完全没有一丝力气。
    此刻,他就只能这样眼睁睁的看着儿子的背影,看着他一步步走远,最后彻底消失在门外。
    洛清羽一出门就碰到了谢山。
    谢山手里正端着一碗汤药。
    “谢叔,我爹的病……”?
    虽然经过前次事件后,洛清羽和父亲的关系似乎淡了许多,但他心里对父亲的担忧程度其实一点都没减少过。
    试问,有那个做儿子的,会因为父亲犯了一些错误就永远责怪父亲。
    “唉……”,谢山没有多说话,只是微微摇头叹息了一声。
    洛清羽皱眉道:“父亲得的到底是怎样严重的风寒,从入冬开始到现在都快有半年了,药更是就只差当饭吃了,怎么还不见好转”?
    谢山淡淡道:“汤药不过只是调养一下身子上的病,老爷的病又岂是吃几副药就能好得了的……”。
    洛清羽脸色瞬间冷了许多。
    谢山接着道:“老爷的病不在身上,而是在心里。心里的病,一般汤药又怎能治得好”?
    洛清羽只有苦笑。或许,谢山的话他不愿意听,但他却不得不承认。
    他苦笑道:“或许,父亲并不是心里有病,而是他认为他欠了债”。
    “什么债”?
    “人命债”。
    谢山淡淡道:“老爷欠的人命债,你不是已经帮他还过了吗”?
    “是,我是还过一次了……”,抬头,洛清羽的目光忽然变得无比遥远,就仿佛……仿佛他要透过眼前的这重重阻隔看到早已远去天边的妹妹身上,良久后,却又低头道:“但是,我还了的只是很少很少的一部分,相比起他欠的债来,实在微乎其微。至于这剩下的债,就让小雪用一辈子的时间去替他慢慢偿还吧”。
    时光真是这世间最奇怪的东西,有时不过只是一刻钟,却漫长的给人感觉好像已经过了一个世纪;有时明明已经过去了一个世纪,但给人的感觉却好像只过了短短一刻钟。
    酷夏很快消尽,不知不觉间,已是初秋。
    三个月,林雨涵已经在痛苦的煎熬中整整度过了三个月。杨晓风离开后的这三个月,对她来说,完全是一种折磨。
    林雨涵痛苦,伤心,可是,她有时却觉得自己的这种伤心有些可笑。
    她为什么要伤心?
    这一切明明不都是她自找的吗,从来都是她在自作多情。不是早就知道这一天终会到来吗,不是早就知道从一开始就注定会是现在这样的结局吗,她又为何要痛苦?
    这就是感情,感情原本就是这样子的。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情感是这世上最没道理也最不需要理由的一种情愫,否则,那也就不是感情了。
    相忘楼。
    相忘……相忘……,明明说好本该相忘的,可为什么越是要忘记却越是刻骨铭心?
    楼还是昨日一样的楼,院还是昨日一样的院,可是,昨日的那个人呢?
    楼依旧在那里,院依旧在那里,人又在哪里?
    想着想着,林雨涵竟已泪流满面。
    初秋的风,轻柔却也凌厉,吹过来,吹起了她披散在身后的长发。
    随即,她迎着风,大步走出去,任这风吹干她脸上的热泪。
    渐渐的,她的身影完全消失在金陵城无尽的人流里。
    她要去哪里?
第三百五十七章 做一个伙计有何不好
    虽已是中秋,但山上的青叶却依旧还葱绿一片。不知道为什么,今年清水山庄的枫叶到此时竟然还没有变红。
    或许,那些枫叶早已被季节给遗忘了,就好像那片枫林中的清水山庄也早已被人遗忘了一样。
    这个地方基本上都是枫树,于是,这里就叫红叶镇。
    对红叶镇上的人来说,这个秋和过去的每个秋其实也没多大区别。
    山前的那条溪水依旧清澈明净,岁月并没有将它改变,但岁月却已经改变了人。
    之前的孩子早已长大,之前的年轻人却早已老去,之前的记忆也早已被岁月尘封了起来。
    时间真是世间最无情的东西了。
    岁月实在已过去太久,久的人们都已经忘记在那绿叶深处,曾经有一个名动天下的世家大族存在过。
    只有在深秋之际,当漫山遍野的青叶都被秋色染成一片火红之时,老人们才会偶尔对儿孙辈说起曾经的往事。
    只是,人总是健忘的。过去了十二年,有关那个家族的记忆早已随往昔一起被时光淹没在昨日夕阳下的晚风中。
    时至今日,或许人们早就已经记不清那个家族的名字了。
    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老人还模糊记得,那个家族叫清水山庄。
    日子一天天在继续,生活也一天天在继续。
    夏季的闲暇早已过去,人们又开始忙活起来了。
    平凡的人,平凡的日子,没有太多的贪念,也没有太多的渴求。
    对他们这些人来说,昨天、今天、或是明天,其实根本就没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不过,唯一有些区别的是,镇上酒馆里的生意相比起夏季来渐渐冷清了许多。
    随着收获的季节来临,人们早已忙得连喝杯酒的时间都没有多少了。
    但是,不管有多忙,该喝的酒总还是要喝。所以,虽然生意稍微淡了些,但酒馆里的客人却从来都没有彻底断绝过。
    因此,镇上的酒馆也一直都在开着。
    “老齐记”就是红叶镇上的一家老酒馆。
    没有人注意到这家酒馆是什么时候开张的,似乎已经有十来年了,然而,谁又会去关心这个。人们只知道,这家店里的酒水味道醇厚,故而,平日里生意也还不错。
    记得以前,老齐记的酒只是在店里卖,随着这几年生意越来越好,店里的酒水已不光只在店里卖,还连带着外送。
    只是让老齐叔苦恼的是,每次打发出去送酒的伙计老是偷酒喝,搞得主顾们很是不满。
    不过,好在两月前店里又新招了一个伙计,为人诚恳老实不说,干活也勤快,关键是腿脚还麻利,别人一天最多跑两趟就使唤不动了,但新来的伙计一天竟能跑四五趟,即使这样,人家每次还都是老早就赶回来了。
    并且,这伙计不光会送酒,还会酿酒,这可真是让老齐心里简直都快乐开花了。
    这不,今天才刚刚未时,新伙计老早就已经将两趟酒送完赶回来了。
    这个新伙计姓杨,是个不到三十岁的年轻人,至于具体叫什么名字,老齐叔有些记不住了,隐约只记得伙计自己好像说过的,应该是叫杨晓风吧。
    虽然已经跑了两趟了,但杨晓风似乎一点也不累,就好像他这人永远不知道疲惫一样。这让老齐很不理解,这个看起来略带着几分书生气的小伙子到底那来的这么好的活力。似乎,他时时刻刻都是一副精神饱满的样子。
    这不,才刚停了车,杨晓风都不歇下喝口水,就又过来问:“齐叔,还有活吗。这会儿还早着呢,我再去跑一趟”?
    老齐满脸堆着笑,摇头道:“小杨啊,今天活就这么多了,下午你就不用再忙活了”。
    “啊,没活了呀……”,杨晓风舒缓了一口气,这才胡乱喝了口茶水,冲老齐打个招呼,道:“齐叔,要是没活的话,那我就先回去了啊”。
    说着,他已经往外跑。
    老齐忙招手道:“小杨,你急什么,这都忙了快一天了,来来来,先坐下歇会儿。你上个月酿的酒我今天已经开坛了,正好,我们先尝尝鲜”。
    杨晓风只是摇头道:“不了,我回去还有事呢”。
    旁边一个年龄比杨晓风小四五岁的小伙子很是疑惑的瞧着他,问道:“杨哥,我看你每天好像都很忙的样子,这么着急赶回去到底是有什么重要的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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