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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与岚 (孤岑)



“唔哼!”奥斯玛大法师不爽的哼了一声,随手一挥,一只巨大的泛着蓝光的能量手掌突然浮现在弗兰克周围,粗暴地一握一拍,将其按回原作,并紧紧束缚住,他教训道,“浮躁!你这小子老改不了这毛病,总将目光放在那些触不可及的强大法术上,而无视了基础的巩固。长此下去,你将一事无成!”

弗兰克努力地试图挣脱那蓝色手掌,一边弱弱的道歉:“老师,我知错了。”

“嗯,”奥斯玛点点头,表示接受,然后转头看向男人,“关于那个法术的信息,悄悄地告诉我就成了。”

“太无耻了!”弗兰克不满地嚷嚷,“老师,你的节操呢?”

“对于一个老人来说,那玩意儿不值钱~!”奥斯玛捻须微笑,“对了,还遗漏了一件最重要的事,瞧这记性,这都能忘记......来自异世界的贵客,到现在,你还没正式的自我介绍呐。我们甚至不知道你的名字是什么?”

“呃......”男人懵然,然后终于情不自禁的笑了,“叶......”

刚想说出自己的名字,忽的又陷入了沉思。

「对啊,现在的我,该叫什么?」

他发觉自己是个改名狂魔。

第一世时,他是个孤儿,但也有一个不知从何而来的名字,徐云。成年后,觉得太过平凡,于是将其改成了徐步云。

第二世时,他托身至一婴儿身上,非常幸运的有一个土财主做老爹,姓叶。只是土豪老爹的起名风格非常称得上他的身份,所以,他的第一个名字唤作叶福荣。7岁后,恃着神童的身份强行将名字改为了叶孤城,并将因己之力已扩大了数百倍的家族产业冠以白云城的名号,自号白云城主——这是一个来自华夏的穿越到武侠世界的地球人对自己原来身份的最后一点缅怀。

那么,这第三世呢?

回想起目下那冰冷的现实,男人刚刚轻松起来的心复又沉重起来。乃至于烦躁。他觉得像是有团狂乱的火苗在胸中升腾炙烤,不泄不快,煞是难受。

这是走火入魔的前兆......

强自压抑住自己,男人想了又想,忽然想起了那个大喊着魔鬼奔逃的大妈(苏珊娜大妈)。

“你们这里最邪恶最阴险最狡诈最无情最堕落的魔鬼叫什么?”

微一错愕,弗兰克想也不想的说道:“啊?最邪恶最阴险最狡诈最无情最堕落?九层地狱之主每一个都符合这一标准,你想问的是哪一个?不过若说近年来活动的最频繁为祸最广最让人恐惧的,却是一个百年前还无人知晓的新晋魔鬼领主,萨菲厄斯。他的名号,在某些地区甚至是一个禁忌,闻之色变,能止儿夜啼。他的来历无人知晓,根据某些不靠谱的传闻,他被形容为第九炼狱之主阿斯摩蒂厄斯的私生子......”

“很好。”男人打断了弗兰克的滔滔大论,“以后,我便叫做萨菲厄斯好了。”

第八章 并不情愿的夜宴
作为一名历经两世的炎黄子孙,男人当然不会将萨菲厄斯当作自己的主要名字,他只是受不了终日被一群老外们捏着嗓子呼喊自己的汉语名字罢了。要知道,现在是回不去了,他可是要在这里度过起码一辈子的!一辈子被人怪腔怪调地称呼着,想想都觉得烦躁。

于是,他给自己取了一个萨菲厄斯的别名,其意义和一个普通的英文名没有任何区别。至于别人的观感,是否会犯忌讳什么的,他那颗狂悖至有自毁倾向的心才不会理会呢。他甚至希望那个名唤萨菲厄斯的魔鬼领主真的找上门来,大战一场,战个痛快,如此,方才能稍稍抚平心头那束跳动着的狂乱火苗。

那么,这家伙到底准备怎么安排自己的名字呢?

他打算从前两世的名字里各取一字,以作纪念,至于姓氏,还是依从他那早已安然仙去的土豪老爹吧。所以,他现在的名字,是为“叶孤云”,按照这个世界的写法,全名当作“孤云·‘萨菲厄斯’·叶”。

叶孤云?有点中二,有点网文风,正常人谁会取这样的名字啊!

但,管他呢!

复又想到,若是一直沿用“每一世取一字以作纪念”的命名原则,那么,在可见的将来,自己的名字势必会比穆汤姆博的还要长,而且将长得多!(穆大叔名字长的梗应该不会有人难以理解吧?)

毕竟,自己已经深陷于无限流的诅咒之中......

但,管他呢!

确定了,就叫叶孤云。

至此,在座的另三人才稍稍安下心来,以他们的三观和立场,实在是难以理解这种为自己冠以恶魔之名的混账事。

书房内的古典座钟再一次响了起来,其上的时针端端正正地指向了九点的位置,当然,现在已经是晚上了。

沉厚的钟声惊醒了房内的众人,也将叶孤云从狂轰滥炸中解救出来。在过去的那一两个小时里,除了享用了一顿确实丰盛的晚餐的那一会儿,剩下的时间他便被淹没在奥斯玛和弗兰克师生两人的无休止的提问当中。

提问的内容无外乎两个方面,他的世界的风土人文,以及武学相关,特别是后者,由于已经在冰峰谷内展露一番了,有着显著的战果和深刻的印象,这种迥异于所有已知套路的战斗方式显然最能吸引人的注意。

然而,这两方面的知识哪一个算不上是浩如烟海的呢?即便是看似独立的武学,也要牵涉到哲学艺术医学等各个方面。若是将如许内容撰写成书,著成的百分百将是卷幅浩繁的百科全书,所以,想要三言两语便将提问解说清楚,那是绝对无可能的。

很多时候,在回答了一个问题后,就会牵引出另一个问题,将新问题解决后,又会牵引出再一个问题,反反复复无穷尽也。而这却还是最好的情况,因为大部的分问题能够牵引出的新疑问都不会只有一个!

噢,老天~~!

偏生一老一少两只好奇宝宝的精力委实旺盛,治学态度更是好的不得了,他们提的一个个问题像是机关枪突突的喷吐而出的弹幕一般,阵势绵密,没有缝隙,接连的砸到脸上,连反应的机会都没有。

这是何等的煎熬!

时间毋需久,一时三刻就已足够将人逼疯了,若是放上个三五小时,怕是连提倡诲人不倦的孔老夫子都会顶不住!

座钟的钟声终于让叶孤云得到了喘息的空档,坐在一旁时不时往某个可怜虫身上补刀的罗契终于发现了前者那不太寻常的脸色,于是提议出去走走。这个提议闪电般的得到了叶孤云的响应,于是一场所谓的“学术研讨会”便作鸟兽散。

“不是魔法?另一个系统?另一种物质?体内的力量?大自然的力量?都是什么东东?哎哟,搞不懂......”一边捻着颔下的山羊胡,一边垂首嘀咕着,奥斯玛大法师往自己的研究室走去。“天色尚早”,他准备再将那远古石蚓的尸体料理一番——那玩意儿被他想方设法地从冰峰谷带回来了。最近这段时日里他已从中获得了不少的极具价值的一手资料,差不多足够撰写出一篇能让他扬名立万的著作了。

一本详尽的关于远古石蚓生物学特征的著作,千百年来还从未出现过呢。

突然地,兀自嘀咕着的奥斯玛猛的一个趔趄,眼看就要摔了个大马趴——原来竟是他思考得太过入神,以至于一个错步,后脚踢上了前脚,使得身体顿时失去了平衡。

在旁观者的惊呼中,刚才收拾过弗兰克的那只蓝色巨掌及时出现,将奥斯玛的身体捞住,扶起,继而消失。然后,老头像是一无所觉似得,连姿势都未曾改变,继续捻着山羊胡,垂首嘀咕着,向他的研究室走去。

“我算是服了......”叶孤云觉得自己此时的脸上一定是挂满了黑线的。

正捂着额头一副不忍直视状的罗契说道:“很快你就会习惯的。喏,还有他,弗兰克在许多时候也会陷入这种状态。果然是好老师教出来的好学生啊......”

“啊哈哈,大部分法师都是这个样子的啦......”面对着这番抢白,弗兰克还真没什么好的辩护方法,只得摸着后脑勺打着哈哈,将话题淡化揭过,“走吧走吧,我们该走啦。”

下得了塔楼,三人重新回到了城堡之中。

中世纪的夜空本该是漆黑的,即便是在所谓的大城市里。公共照明系统的落后和不足,甚至不能把大部分主干道点亮,而只拥有着油灯或者蜡烛来照明的平民居所,充其量只能当作漆黑夜空中的零星点缀。

同时代里,真正的不夜城只有人口众多经济繁盛的东方王朝才能找到。

这个世界里有没有一个类似的东方王朝,叶孤云并不知道,但眼前的一幕已足够让他重新领略一次曾经见识过的那些繁华景象了。

那座体积庞大巍峨高耸但更像是宫殿而非是堡垒的主堡,此刻熠熠生辉的样子就如同志怪小说里所描写的龙宫一样。一道道绚烂的灯火从数以百计的房间的窗口处倾泻而出,照亮了半个夜空,五光十色,交相辉映,共同构成了一幕辉煌的灯火盛宴。看样子,恐怕主堡内的每一个房间都被过量的灯光填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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