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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低调的杀手 (寂寞vs无罪)


  一个白衣如雪,俊俏胜似美女的青年慢慢走了进来。
  于谦宝。
  康有梦顿时头大,貌似,他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见这主儿的。讪讪道:“老大,你没吃饭吧,我给你安排去。”
  于谦宝点点头:“嗯。”
  康有梦离去之后,于谦宝走到阴暗的角落,微微看了一眼那几条死尸,雪白的腕子微微一抖,洒出一些不知名的粉末,倾刻之间,一阵黄烟升起,尸体迅速的腐化乃至消失了。
  他喃喃自语:“小康还不适宜走江湖的道路,哎,他到底还年轻,梦想,可不是凭年轻,就可以随意放任的......”
  
五十五章 痛苦的沉默
  康有梦真是一个好少年,如果在政府容许的情况之下,应该能够获得一枚勤勉勋章的。
  没多久,便利索而周到的抱着酒坛和食盒,还头顶着一张小巧的桌子跟两个小板凳。
  貌似,他们都经过很多次训练的样子,小康脖子歪了歪,头上的桌子和凳子掉落的时候,一旁的于谦宝衣袖微微拂动,便把桌子翻转了过来平平稳稳的安然降落,凳子也整整齐齐的落在桌子两边。
  小康把酒坛递给于谦宝,他打开食盒的盖子,居然烧鸡烤鸭卤牛肉都有,很丰盛的模样。
  那头,于谦宝已经拍开酒坛的封泥,不知从哪个魔术师处偷学来的技术,手腕转处,居然凭空出现了两个陶瓷海碗——如果梦中游同学亲眼目睹的话,势必又要忍不住对于谦宝好生研究一番,那么窈窕的身材,两个大海碗究竟是藏在他身体之中哪个部位呢?好纠结。
  其实,说破了,也就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两个海碗是被小康使用深厚的气功吸住在桌子底下的,于谦宝只不过出手的动作太快,而且,更重要的是,跟小康配合的妙到毫巅,在小康收回内气,海碗刚刚脱离吸力之际,他及时的抓住了。所谓魔术,跟武功一个道理的——快!
  所谓,天下武功,唯快不破。魔术也一样,你明明知道,魔术是假的,却又难以否认自己真心看不出其中的破绽——这就是速度的魔力!
  肉很香,酒也很香。
  梦同学在漆黑的箱子里面暗暗咬牙切齿,恨不得跳将出去,把他们俩掐个半死,嗯,留着他们半条命看着他享受美酒佳肴的痛苦,让他们泪流满面,让他们讨饶,让他们知道在一个饥肠辘辘的人面前炫耀美食,其实是一种非常严重的错误!
  他恨不得大气凛然义愤填膺的告诉他们,世上,每一个人,犯下了错误,就必须得到惩罚的。
  然而,梦同学不能够那么做,除非他把深入洪青衣家里的计划就此掐断。
  所以,他惩罚不了外面喝酒吃肉的两个人。
  那谁谁说的,既然改变不了世界,就改变自己。换句话说,既然惩罚不了别人,就惩罚自己。
  多么痛的领悟!
  于是,梦同学果断的惩罚了自己,凝聚了一丝内气,大义灭亲的,把自己的昏穴封了,昏了。
  梦同学昏了之后,于谦宝一双白玉般精致的耳朵微微颤动了一下,脸上露出一丝奇异的表情。
  小康微微笑道:“老大,不用担心,他只是昏了而已。”
  于谦宝反而更加奇怪:“昏了?”
  小康点点头,道:“他自个弄昏了自己。”
  于谦宝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还自个弄昏的?!真是一个狠人!”
  小康轻轻叹息道:“如此一个狠人,我都忍不住想见识见识了。”
  于谦宝摆摆手,道:“你还是别见识才好。”
  小康道:“为什么?”
  于谦宝叹息,道:“他身上的戾气,你感染了,更会对江湖产生一种黑暗的情绪,也就会打击了你对江湖的向往。”
  小康呵呵笑道:“这不是更好么,更容易说服我打消梦想么。不过啊,老大,我好像感觉了,对他,你从来没有那么着重过一个人哦。”
  于谦宝眉头微皱,道:“小屁孩你知道啥呢?”
  小康反对:“我不是小屁孩,我已经十九岁了,在很多地方,已经做了好几回爸爸了。”
  于谦宝道:“那你怎么不去那些地方?”
  小康讪讪道:“我还不是没玩够么。”
  于谦宝嗤之以鼻,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打‘封记’老板的千金,要不,老大我给你说去?”
  小康急忙摆手,道:“老大别啊,你那样一弄,人家还误会我存心不良,在这吃人家的住人家的,还要拿人家的女儿,好像很不够厚道的样子。万一闹个翻脸,我都没脸见人了。”
  于谦宝冷笑一声,道:“你存心本来就不良,还怕谁说啊。”
  小康举手投降状,苦着脸道:“老大,我投降了。”
  两人一连喝了几大碗酒,看样子,小康的酒量还有待开发,舌头都似乎打结了,而于谦宝分明是那种趁火打劫的人,就好像那夜树林雪地那个蒙面黑衣人说的那样,跟梦同学呆过一会,便被感染上了流氓痞子习气了,露着一副很好奇的神色,温柔的问道:“我说,小康啊,‘封记’老板的千金封依依可是足不出户的大家闺秀哪,你是怎么遇上,相中的啊?”
  提起封依依,小康阳光的脸上却露出一抹浓浓的忧伤。
  ***************
  封依依,原本是一个很快活的女孩子,在很多的人眼里,她就仿佛风一般的轻柔,那曼妙的身姿,美艳如画的容颜,倘若伫立楼台,脱俗出尘的气质,让人很是容易相信,只需一阵清风吹送,她便要御风而行,赴瑶台而去。
  封家,在这个小城镇里边,也算得上是大户人家了。
  在封建王朝的时代,女人,或许本身就是一种悲哀。
  尤其是对于妇女的各种管制与干涉自由的程度,实在到了让人发指让人痛心的地步。
  所谓男耕女织,说好听的,是男主外女主内,其实,已经把妇女定位在一个道德的牢笼里面去了。
  甚至,大家闺秀,珍足于户内,剪寂寞与窗前,美其言是珍重身份,其实却是将道德的枷锁,强加在女孩的身上,作以珍贵的鸟类饲养,待价而沽。
  一言概之,女人,在封建时代,只是一种换取家庭收益价值的筹码。
  在如此时代,作为一名大家闺秀,封依依也躲不开命运的枷锁。
  或许,在这个时代,女人被潜移默化了,也默认了命运的摆布。所以,她们在别人划好的圈子里面生活,也没有感觉什么的不妥当,自然,也不会跑到国际妇联去追讨属于自己的自由和尊严。
  如果一切轨迹没有变化,封依依也不会例外,依然在庭院之中描画、刺绣,依然在庭院间落下清脆的笑声。
  然而,人生,有时候,总是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意外发生,意外,又是推动轨迹偏离的重要之因素。
  那是一个深秋季节。
  秋高气爽,晴空万里。
  是一个放风筝的季节。
  那一个倦鸟渐返的黄昏。
  封依依跟几个贴心的丫环在院子里放风筝。
  夕阳编织着金黄的霞衣,几许脆铃般的少女欢乐笑声,惊艳了黄昏的最后一片时光。
  但是,她们忽然收住了笑声,原来,却是风筝断线了,卡在一棵很高的树丫上面。
  而,正当她们焦急的时候,居然有一个很阳光的男孩不知打哪儿瞎逛,出现在女孩子们的眼前,他主动爬上大树丫子,给她们拿下了风筝。
  那一刻,他那张充满阳光的笑脸,就永远定格在她的心窝深处了,他的名字,叫做康有梦。
  一个有梦想的少年。
  爱,什么是爱?
  对一个人刻骨铭心,时刻牵挂在心头吗?
  爱一个人还需要理由吗?
  为什么,仅仅是缘仅一面,就让他轻易的走进心里呢?
  后来,她才知道了,那个阳光少年在她老爸的“封记菜馆”做了一名马夫。
  马夫,可以说是社会最为底层的工作人员了,可是,封依依却完全没有感到门户之间存在着的不可逾越的天堑。
  姑娘的阁楼窗户虽然距离马厩有些远了,却还是足够看见他忙碌的身影的,只要能够看见他的身影,她就很满足了。
  问题是,她必须等到黄昏之后,因为,如果她在白天打开窗子出现在窗子面前,来来往往的客人,也不难看见她的,这也是她爸爸所不许的。
  只有黄昏之后,她会搬一张椅子,坐在窗前,遥远的望着马厩那个地方,望着那个心头的影子,心情才得以愉快,好像一个向往某件玩具的小孩子在充满期待之下,终于有天家长经不住她的哀求而买了,终于夙愿得偿。
  这样子,默默的走过了漫长的两个春秋,她也在盼望,在期待,自己十八周岁的时候,给自己做一次主。
  可是,当三个月之前,她十八周岁降临了,但是,她还来不及从喜悦之中出来的时候,她老爸告诉她,另外一户大户人家,孙家的公子已经相中了她。
  媒人来了,聘礼收了。显然,封老板很满意这一门亲事。
  女孩,都是养来嫁人的不是,决定的最大因素,只是从中获取的利益大小之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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