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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凌云霄 (原汁化原食)



突然出现在眼前的身影,不能不让云岚吃惊。

原本在家里商量逃走的方法时,云岚就不怎么赞成,尽管年龄不大,可云岚却不会天真地认为,刀剑门就如此好骗。虽然宁死也不想嫁入名为刀剑门,实为土匪窝的黑风寨,可是架不住爹娘,以及各位兄长的苦苦劝说,最终才不得已答应了下来。

如今不出意外被刀剑门弟子发现了行踪,以为接下来怎么也能得到一丝喘息的机会,正在考虑是不是不要再等三哥云岳回来,还是趁机先想办法躲进深山里时,自己已经被人发现了。

“云岚妹妹吧?别怕,我不是刀剑门弟子。是在陈敏家里养伤的吴峥。”

对于猎户陈亮大叔,从落魂崖救回来一个少年的事情,村子里是没人不知道。所以,云岚一听到这里,再仔细打量一下身前人影的身量,马上就相信了。

“我是云岚,吴家哥哥是如何来到这里的?”

“来不及多说了,我们先换个地方。”

说着,吴峥伸手拉住云岚的胳膊,沿着沟底继续朝山上爬去。

“我若单独逃走了,他们会不会拿我家里人出气?”

其实,云岚心中早就想到了结果,不过还是出于心中求生的驱使,有些自欺欺人地问了出来。

“吃点苦头是有的,不过,应该不会闹出更大的乱子来吧。这个世道总还是有王法的。”

毕竟刀剑门的前身是土匪,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做出来。所以,吴峥心里也着实没底。

“那我还是不走了,不然因为我一个人连累了父母哥嫂,即便是活着逃出去又能如何?”

“除非你嫁入刀剑门,否则都是一样的结果。”

吴峥一句话说中了云岚心内要害,这正是云岚最难以决断的。

正如吴峥所言,留下来虽然可以暂时让家人摆脱刀剑门的威逼,如果自己不嫁入刀剑门,就只能选择自尽。若如此,和自己逃走的结果的确没什么大的分别。仔细想来,或许还不如逃走。

作为爹娘心头肉的云岚十分清楚,若是自己选择自尽,爹娘肯定会因为承受不了而崩溃。岂不是一死三命,岂不是自己害死了爹娘?

不再说话的云岚,被动地跟在吴峥身后,一步步艰难地沿着陡峭的沟底攀爬着。不久,手脚,包括小腿和手臂都已被遍地荆棘划满了伤口。

吴峥也一样不好过,若是平时,早就背起只有十二岁的云岚,迅速爬到山顶了。可是现在,只不过两刻钟不到,已经累得气喘吁吁,浑身酸痛。

“我听说你的伤很重,不想连累你,还是让我留下来听天由命好了。”

说着,云岚就要一屁股坐在地上。

“如果你现在停下来,我们两个谁都跑不了,岂不一样会连累到我?”

“可是,可是……。”

其实云岚也是有点坚持不下去了。从小娇生惯养的她,哪里吃过这样的苦?

知道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吴峥也是拼了。如今走到这一步,只要被刀剑门追上,除死绝无他路可走。

“云岚,我们现在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逃出去活下来,要么留下来等死。你现在可以选择一条路了。”

“我,我不想连累你。”

“既然如此,接下来必须一切听我的,你能做到吗?”

见云岚果断点了点头,吴峥缓缓蹲下来,对云岚说:

“趴到我背上来。”

“不,你身体有伤。”

话刚出口,想起刚才的许诺,还是乖乖趴到了吴峥的背上。

浑身酸痛的吴峥,是扶着身边一棵小树才勉强站起来的。

尝试引导丹田中的那缕真炁,在任督二脉中缓缓运行,并试图灌注到双腿上。开始并不十分顺畅,不过走了几步之后,情况越来越好。总算可以比刚才牵着云岚的手,行走的速度快了一些。

脚下的山沟越是往上,变得越是陡峭。等到快接近山顶时,山沟自然消失了,可是坡度之大,已经让吴峥只能嘱咐云岚:

“用力抱住我的脖子。”

自己则用双手不管不顾抓着山坡上的荆棘灌木,一点点奋力向上挪动着。

第七十九章 铁剑令

这一夜吴峥没有再睡过头,而是恢复了以前的习惯,黎明时分便一骨碌爬了起来,穿好衣服后,习惯性地把那个时刻不离身的蓝布包袱挂在肩头,拽开房门一脚跨出去,却被不知何时已经站在走廊里的铁凝给吓了一跳(势凌云霄79章)。

“姐姐?!”

铁凝也被吴峥吓了一跳,尤其是肩头的蓝布包袱。

“你,你要走吗?”

吴峥一愣之后,马上就明白过来,铁凝显然是对自己肩头的包袱产生了误会。当即有些尴尬地挠挠头,支支吾吾解释说:

“不,不是要走,是晨练。因为,一直习惯了。”

虽然吴峥的话说的没头没脑,聪慧的铁凝还是听明白了,刚才骤然沉下去的一颗心也总算恢复了正常。

“是个好习惯,去吧,一会回来吃早饭。”

吴峥哪里还好意思再挎着包袱去晨练,急忙从肩头解下来,随手递到铁凝怀里,点点头转身就离开了。

看着吴峥迅速走出客栈的背影,铁凝嘴角流露出一抹笑意,轻声呢喃了一句:

“真是个孩子。”

自然不会去翻看吴峥包袱里的东西,其实昨天早晨晾晒的时候,铁凝已经知道里面都有什么了。一封吴峥父亲留下的绝笔信,考中秀才的凭执,一个后来被吴峥挂到脖子上的小布袋,一块扁扁的银饼。

当铁凝感觉怀里的包袱似乎重了不少,才突然想起来,昨天下午吴峥醒来抱着她临走的时候,曾经从被杀死的四个壮汉身上搜出四只钱袋。

很快帮吴峥整理好床铺后,铁凝反而把吴峥的蓝布包袱围在了腰间,走出房间去借客栈的厨灶准备起两人的早餐来。

一个时辰后,吴峥回来了。

一走进房间就闻道一股饭菜的香味,抬眼只见房内不大的四方桌上已是摆放好三盘两碗,而且正在冒着热气,香气自然是从那里发出来的。

铁凝早已迎上来,递给吴峥一块沾湿的锦帕,看着吴峥擦干净了手脸,又接过锦帕在脸盆中清洗干净,随手凉在脸盆架上,两人才坐下来一起吃早餐。

“真好吃。”

虽然铁凝烤的野兔肉没有吴峥的好吃,不过论做饭,却远不是吴峥可以比拟的。狼吞虎咽,三盘菜,两大碗饭,几乎让吴峥吃了七成。

“饱了吗?”

“好饱,好久没吃过这么饱的饭了。”

说着,吴峥站起来就要收拾桌上的碗筷,这已经是吴峥与奶奶生活多年养成的习惯,不料却被铁凝给制止了。

“不要你管,去洗洗手,看看昨天从四人身上搜来的钱袋里有什么收获。”

要不是铁凝提醒,吴峥差点给忘记了。虽然很想说等收拾完了桌子再看不迟,可是等迎上铁凝温柔,却又不容置疑的目光后,只好挠挠头照办。

“姐姐,这帕子是你夜里刚做好的吗?”

“是啊,这块是给你的。”

“姐姐手真巧。”

铁凝没有回答,只是在端着盘碗走出房门前,回头留给吴峥一个甜美,而又带着一丝小得意的笑容。

要不是看到帕子的底色,让吴峥想起来昨天在那家成衣铺中铁凝曾经买过的几块布头,还真想不起来手中这块绣了一朵水莲花的帕子,会是铁凝连夜赶出来的。

所以刚才那句,也是出自吴峥真心的夸赞。

回身坐到床上,迅速解开包袱,把那四只钱袋里的东西一股脑倒出来,仔细清点了一下,银钱并不是很多,总共不足五十两。

除了银两,另外还有三样东西。

一张折叠起来,比吴峥的手掌略大带有字迹的纸。

一支黑色的小铁剑,总共没有四指长,两指宽,半指厚,上面清晰写着一个白色的“令”字。

再就是一个白色的小瓷瓶,打开来,马上闻道一股刺鼻的辛辣味道。见里面是一些墨绿色的粉末,吴峥急忙又把瓶盖盖紧,随手扔到了一边。

伸手拿起那张折叠的字纸翻开,一眼看清上面的内容,吴峥竟然腾一下从床上蹦了起来。

“吴峥,怎么了?”

刚好这时候铁凝收拾完厨房走了进来,看到吴峥的异常,不由关切地询问。

“姐姐,这可是银票?!”

虽然从未见过银票,可吴峥还是能认出来,手中这张纸就是一张银票。

当铁凝从吴峥手中接过来一看,小嘴也是陡然张圆了,一双细长而又好看的眼睛,怔怔地看看吴峥,再低头看看手中的纸张,才用力点点头说:

“是银票,而且是天下最有名的汇通钱庄的银票。”

“姐姐,若是我们拿这张银票去取钱,能取出来吗?”

吴峥可不关心是什么钱庄,他最关心的是上面的钱能不能归自己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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