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荒部落不大,却也是有着近万人,占地十数里,名字却是霸气,而在这片叫做盘龙山脉的莽荒之中,同样也是有着许多部族,势力生存。
而较大的有两大势力,分别是大荒部落,火族,两大势力一直敌对,势同水火,几百年来相互纠缠,一直想灭掉对方,一统盘龙山脉,可惜双方都未能如愿。
清晨,金色的阳光洒下,灿灿而动,宛如黄金一般,沐浴天地。
大荒部落,灰色巨石铺就的广场之上,此时传来一阵哼哈之声,只见一群强壮的儿童,大约十岁左右,足有百人,他们大声咆哮,势如猛虎,震动云霄。
“天地之始,万物之初,初始之气,对人修炼最为有利,所以你们不能懈怠,不然如何在莽莽群荒之中生存,迟早会成为外面凶兽的食物,想我人族先辈,当年被万族欺凌,沦为血食,成为玩物,我族先辈,历经磨难,崛起于微末,参悟万族法门,终于悟出适合我人族修炼之法,一路披荆斩棘,千锤百炼,方才有了我人族今日之福,才有了我人族今日方寸之地。”
“所以,你们当视我人族先辈为楷模,壮我人族,壮我大荒部落。”
只见广场中央,一位英气十足的男子大声训斥道。
“壮我人族,壮我大荒部落。”
广场之上,百位儿童满脸通红,大声咆哮道。
这种话语他们听了无数遍,但每次都让他们热血沸腾。
而此时在大荒部落的外围边缘,一座数丈高的土丘之上,一道清瘦修长的身影坐在土丘之上,乌黑的头发披肩,干净的兽皮衣服,迎风而动,叶枫望着广场之上修炼的情景,思绪飘忽,此时此景,让叶枫心绪复杂。
望着这波澜壮阔的世界,叶枫嘴角泛起一丝苦涩,叶枫知道自己来到了一个无比久远,古老的远古世界,一段人族未知的无尽岁月。
一个以武为尊,实力凌驾规则之上的世界。
这具身体的主人名叫叶枫,先天气血不足,赢弱无比,致使天脉脆弱不堪,无法修炼,一直卑贱的活着,无法像其他武者一样驰骋神荒,狩猎猛兽,守护部落,而只能像年老妇孺一样,在部落之中生火做饭,缝缝补补。
更别谈走出大荒,见识这精彩纷呈的世界,走向武道巅峰一途,为此,这个少年,不甘如此卑贱的活着,悲愤之下,在一个寂静的夜晚,走出了大荒部落,走向了凶兽纵横的莽莽群荒之处,结果可想而知,被族人寻到之时,身受重伤,生命垂危。
而叶枫也是在这个时候,灵魂穿越,取而代之,重活一世。
一丝苦笑在嘴角泛起,满是无奈,融合灵魂,读取记忆,在这段时间之中,叶枫也终于是接受了现实,既能上苍给予自己重活一世的机会,那就该好好把握,过去的就让他烟消云散,重新开始。
而这个少年的梦想,唯一的执念,便是告诉所有人,自己不是废物,而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而能够修炼便是这一切的源头。
为此,他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感受着这份来自灵魂深处的执念,叶枫心中发誓,自己不但向大荒族人证明,自己不是废物。
而且在这个万族争霸的世界闯出一片天地,登临巅峰,领略一番这个璀璨的古老天地。
心中有了决断,叶枫眼神之中一片坚定。
神荒,大地兆亿,分为东,南,西,北,四荒,人族武者征战天下,在万族之中崛起,成为万族之中一个强大种族,在这里,实力为尊,人族崇尚武力,崇拜强者。
而所谓,贯天脉,炼血气,辟神海,便是大荒部落族人挂在嘴边的境界,这也是他们每天修炼,狩猎凶兽,吞食凶兽精华,寻找天地灵药,用来提升自己,以便达到更高的修炼层次,从而走出这贫瘠之地,拥抱更广阔的世界。
所谓炼血境界,便是引动天地灵力,吞食天地精华,贯通身体的九九八十一条天脉,用来增强人体气血之力,每贯通九条天脉,便是一层境界,每三条天脉便是一个小境界,所以,炼血境分为九重。
九重圆满,贯通全身天脉,开辟神海,便又是一番天地,可以享受两百载。
而整个大荒部落,也就是族长开辟了神海,具体是神海几境就不得而知了。
对于这种境界,大荒族人无限神往,那种境界,不是他们能够触及的,而在神海境之上的境界,传闻只有更加强大的势力,才拥有这种强者。
所以大荒族人不但向往,而且敬畏,他们的愿望便是走出大荒部落,走进神荒世界,去见识外面的精彩,这是他们祖辈的夙愿,是每一个大荒族人为之努力的方向。
第三章 神秘石剑
大荒族人,远古先民,这段未知的远古文明,这段时间给予叶枫的震撼,实在太大了,族人天生神力,哪怕是未修炼的儿童,十岁左右便是能够举起上百斤的东西,体质之强,简直让人匪夷所思。
而自己年满十七,气血虚弱,相当于六七岁的幼童,更何况此次重伤,行动迟缓,族人皆以病秧子叫唤。
夕阳落下,晚霞漫天,叶枫在土丘之上缓缓站起了身体,延着小路向着村落之中走去,经过近半月的调养,虽然恢复大半,但奈何天生虚弱,只能缓慢前行。
足足走了近半个时辰,叶枫才回到了村落之中,只见叶枫脸色苍白,微微喘息,汗水隐约可见。
“叶大哥。”
一道稚嫩的声音在后面响了起来。
叶枫循声而望,只见一个身形壮硕,近两米高的少年,身背长枪,手持青色大弓,龙行虎步的向着叶枫走来。
而身后长枪血迹浮现,身上亦是有着浓郁的血腥之味,相隔老远,依旧呛鼻无比。
“又去狩猎啦,看来收获不错。”叶枫看着一脸兴奋的少年,淡淡的微笑道。
“是的,叶大哥,今日我们所猎的食物足够部落一个月所需,而且我们猎杀到了一头青皮豹。”少年兴奋的说道。
这个少年名叫雷千,是大荒部落为数不多和叶枫有所交流之人,虽然交情不深,但却是叶枫在这个部落仅有的几个有所交流之人。
“雷千,你怎么又和这个废物在一块了,他与我们不是同一路人,他注定一辈子无所作为,只是生火烧饭的命,而我们终将走出大荒部落。”
就在两人交谈之际,一道冷漠的声音便是响彻了起来。
那是三个少年,年纪与雷千相仿,身背古朴大弓,浑身上下散发着浓郁的血腥味,闻着三人身上散发的味道,叶枫眉头一皱,心中有些不喜,却也是知道,大荒部落的少年到了十五岁就要在莽荒古林之中厮杀,狩猎凶兽,采集天地灵草,强大自身,所以他们身上有着浓郁的血腥之味,在这神荒之中,再也正常不过。
这三个少年,为首之人叫雷龙,旁边是他的两个跟班,石风和石林两兄弟,他们从小就和叶枫不对付,加之叶枫不能修炼,虽然未拳脚相向,但言语羞辱却是时常有之。
“废物就要有废物的觉悟,就要认命,如果不是族长心好,这个废物早就死在大荒深处了。”
“就是。”身边的两个少年附和道,眼神之中满是讥讽之色。
“雷龙。”雷千急忙喝道。止住了那个冷漠少年接下来的话语。
“哼,我们走。”雷龙一声冷哼,而后三人朝着部落之中而去,至始至终都没有理睬叶枫半分。
“叶大哥,你别放在心上。”望着三人远去的背影,雷千转头看着叶枫小心的说道。
而叶枫淡淡一笑,眼神之中锋芒掠过,随即朝着自己所在的石屋而去,留下雷千一人怔在了原地。
夕阳落下,叶枫的身影在夕阳之下拉得老长。
孤独而又倨傲。
锋芒锐利的眼神露出一片坚定之色,作为曾经的佣兵之王,何时被人如此冷落过,虽然天生气血不足,但叶枫绝不会靠族人的施舍度日。
这是尊严,一个王者的尊严!
无论身处何种境地,尊严永在!
在大荒部落的一个僻静角落,有着一座简陋陈旧的石屋,这就是叶枫的居住之地,这些天来,叶枫也是知道,自己先天气血不足,身体虚弱,天脉狭小脆弱,如果修炼,怕是寸步难行,能够打通一条天脉,就算不错了。
叶枫奋力的推开巨大的灰色石门,苍白的脸上有着细微的汗水浮现,而后叶枫走进了自己的石屋,在冰冷的石板之上坐了下来,今日的遭遇让他明白,在这个远古世界,没有实力,便是没有了尊严。
虽然今日那三个话语冷漠,充满了讥讽之意,但叶枫却并没有怪罪他们,少年心性,便是如此,况且这个世界崇尚武力,崇拜强者。
作为曾经的佣兵之王,地下世界的王者,如何不明白这个道理。
如何能够屈居于人下!
大荒决,大荒部落族人日常修行之法,筑基之法,所有族人在修炼之际,都被传授,位列一品,神荒世界,修炼功法,分为九品,一品最低,九品最高,传闻在九品之上还有各种神通,道术之法,却不是他们这种境界所能够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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