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白蛇对少年说道:“小子,那你亮出你的剑吧。”
少年道:“我的剑不是用来看的?”
白蛇道:“是用来做什么的。”
李志常轻叹道:“当然是用来杀人的,你真笨。”他话刚说完,白蛇的咽喉已经插上一把剑,谁也没看清这把剑是怎么插上白蛇的咽喉上的。
谁都看见少年手上有把剑,谁都看见白蛇咽喉上插着的剑是少年手上那把,但是谁也不知道那把剑是怎么插上去的。
少年道:“我的剑够快么?”少年又把剑收回来,但是白蛇已经说不出话来。
李志常心里知道少年的剑很快,但也没有想到少年的剑能快到这个地步。少年的剑已经没有了任何变化,只剩下快,李志常也难相信这世界上还有比这更快的剑。但他知道这世上确实还有一把剑比这更快、更狠,那是荆无命的剑。
白蛇死了,黑蛇也被吓着,留下了钱,疯了似地逃走。李志常对李寻、欢说道:“他若是不走还能活?”
李寻、欢不明白李志常的意思。这时他手中多了一把飞刀,李志常抽出一只筷子;再然后那诸葛雷的后脑插入了一根筷子,同时那诸葛刚咽喉上插住了一把飞刀,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谁也不知道是飞刀先到还是筷子先到。李志常道:“这人能死在小李飞刀手上,也算是死得其所。”李志常这话无疑表明,是飞刀先到。但没有人嘲笑他,毕竟他用的轻浮的筷子,而李寻、欢用的是二两重的飞刀。
刚才诸葛雷企图偷袭少年,却被两人发现,李志常不知道用的什么手法用一只筷子插入他的后脑勺。大厅里面寂然无声,似乎都被他这一手神乎其技的功夫吓了一大跳。隔着几丈,用一根筷子准确插入对方脑后,这分眼力这份功力绝对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当然他旁边坐着那位更是兵器谱排名第三的小李飞刀。这一家小小的客栈居然有了两位江湖绝顶的高手,若是传出去,一定会造成许多轰动。再加上那位用快剑的少年,这些武林中人都大感荣幸,居然能同时有幸目睹这一盛况。少年和李志常之前没有任何名声,但是之后一定会有很大名声,只要他们能活下来。
李寻、欢也很震惊,他已经足够高估李志常的武功,却仍然低估了他的武功。这一手功夫,透露出来的功力,绝非仅仅二三十年能够练出来的。好在李志常和他是朋友,他想到如果这个江湖中谁和李志常为敌,那一定很是不幸。
少年也很惊讶,不知是惊讶诸葛雷为什么要杀他,还是惊讶李志常的功夫,或者兼而有之。但是他也有点不高兴,他本意是要出名的,李志常露出这一手,却是分薄了他的风头。少年已经从白蛇身上搜出五十两银子,既不多也不少,刚刚好。
李志常道:“你现在有了钱,可愿意请我喝酒?”
少年迟疑了一下,虽然讨厌李志常妨碍他出名,但是毕竟刚才对他也是一番好意,即使诸葛刚真正是死在李寻、欢手里。他说道:“可以。”他顿了顿,说道:“我叫阿飞。”
李志常道:“我的名字你已经知道了,我知道你记性很好。”
李寻、欢道:“我叫‘李寻、欢’,不过这世界上有‘阿’这个姓么?”
阿飞道:“我没有姓,或许有,但现在还不到说出来的时候”
李寻、欢道:“那我们到马车上去喝酒。”然后李志常走到酒柜,伸出手,一只酒坛便从柜子飞出,落到他手上。这一手‘控鹤功’更让大厅里的武林中人吃惊,没想到他年纪轻轻内功已经如此惊人。
之后自然是阿飞的钱结的账。
第四章何处英雄不杀人
阿飞道:“为什么我们要出来喝酒。”
李志常道:“因为麻烦。”
阿飞道:“什么麻烦?”
李志常道:“杀人的麻烦,你杀了人,自然有麻烦找上你。不是他杀你,就是你杀他。所以我一向不愿意杀人,可后来我发现不杀人也会有麻烦。”后面他就没有说了
阿飞道:“那就把找麻烦的人都杀了。”
他这话倒也干脆,李志常突然发现阿飞是一个很可爱的少年。尽管动不动就要杀人。可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你不杀他,别人也要来杀你。古往今来九州地,何处英雄不杀人。李寻、欢道:“所以据传昔年盗帅楚留香生平从未杀过人,这样的人居然能在江湖中留下不朽的传奇,当真是难以想象。”盗帅楚留香的故事若是说起来,那是三天三夜都讲不完的,但前辈风、流光是想一想就叫人神往。
李志常深深地看了李寻、欢一眼,道:“香帅固然没杀人很是难得,但是小李飞刀之下却从从没杀错一个人,那更是难得。”要让自己不杀人和要让自己不错杀人,都是英雄的境界,本没有高下。
李志常一口酒闷了下去,叹息道:“我听说小李飞刀是天下第一刀,我自己也认为的我的剑是天下第一剑,可惜却错过了尝试一下小李飞刀的机会。”
阿飞道:“为什么?”
李寻、欢道:“因为我们现在成了朋友,成了朋友还能向对方出手么?阿飞你的剑很快,我生平从未见过比你更快的剑法,但是叫你现在对李道长出手,你愿意么?”
阿飞心里虽然有点讨厌李志常先前削了他的风头,但要向李志常出手,却也不能。他心里想到:“这就是朋友么。”
李志常摇头叹息道:“人生得到一个朋友固然难得,但得一个肝胆相照的对手更是难得。我现在突然后悔认识你了。”
李寻、欢苦笑道:“我本就不是个适合做朋友的人,也许我早该死去,可惜上天却偏偏要我活着,还活了这么久?”
这时候雪又下起来,马车却停了下来。阿飞道:“没想到这时候还有人堆雪人。”
李寻、欢说道:“这不是雪人,是人。”
李志常一道无形掌力用出,那雪人当即震开,雪开落下,露出一个人,是黑蛇!
李寻、欢道:“麻烦来了。”
李志常道:“我说了我不是个喜欢麻烦的人,李兄我先走一步。”说着,李志常已经从车厢出去,他一溜烟已经到了雪地上,很快就消失不见,最厉害的是,那雪地上一步脚印也没有,这是踏雪无痕的轻功。
他刚才才说了和李寻、欢是朋友,现在却见有麻烦就马上走掉。若是旁人一定会很生气可是李寻、欢却一点也不生气。李寻、欢一生从没遇到真正的对手,看了李志常刚才的轻功,笑道:“我本当他说是天下第一剑那是玩笑话,可见见着他这轻功,却一点也不觉得是开玩笑。”李志常甚至没出过剑,只露了一手轻功,就叫李寻、欢如此赞许,若是旁人一定会不赞同,只有他自己知道,有这一手功夫,用哪一种兵器就算不是天下第一,也很难把他排在天下第二。
阿飞气道:“这人怎么这样,朋友不是应该互相帮助么。”
李寻、欢道:“阿飞,他哪里是怕麻烦,分明是想帮我们解决麻烦?”
李志常离开了,雪还在下。当李寻、欢他们还在冰天雪地的时候,李志常已经到了一家酒馆。他一边吃菜,一边喝酒,十分享受,看起来不像是个帮别人解决麻烦的人。
但是他对面却跪着个人。那人是个黄脸汉子,战战赫赫道:“道长我就已经把金丝甲给你了,你就放过我吧。”李志常的桌子上放着一件由用金线穿制而成的小马甲,这便是武林中的至宝金丝甲。黄脸汉子叫洪汉民,是先前客栈镖局里面的人,金丝甲就在他身上。这也是碧血双蛇要的宝物。
酒馆里面的人,听到‘金丝甲’三个字,都不免呼吸急促几声。
李志常笑道:“我又没拦着你,你要走自己走啊。还有这金丝甲是你自愿给我的对么。”
洪汉民道:“对对对,是我自愿的。”
李志常脸色一变道:“那你怎么还不走?你想我请你吃饭么。”
“道长你把我的穴道解开吧。”黄脸汉子道。
李志常一拍脑袋:“哦,原来你的穴道被我点了。”说着就要用没拿筷子的左手去解开他的穴道。
这时候酒馆的老板和老板娘送了酒菜过来。老板端着菜来到李志常身边,老板娘提着酒从他背后说道:“客官,你的酒来了。”
但是突然一支枪头出现他右边。李志常头偏向的却是左边,这一枪出来时毫无征兆,离得又这么近,决难有人能够躲过。只是这一枪还是没有建功,不是被李志常躲了过去,而是被挡住了,被一只筷子抵住,然后再也没有能前进一分半分。
用枪的人是酒馆老板,他借着送菜的机会走过来,枪头藏在身上,然后突然一枪用出,他这一枪已经练了二十年。无论是出手的速度还是角度都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但他没想到还是被李志常接住了,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是被李志常用一根筷子接住。
同时李志常的另一只筷子也消失不见。
他背后传来一声女人的惨叫,是酒馆老板的夫人的声音,她在李志常身后,用簪子想刺向李志常的后颈。她的手里还提着酒壶,她本来是来送酒的,李志常也知道,他脑后又没长眼睛,怎么知道她要偷袭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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