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他们身在其中,却遭受了池鱼之殃。
说来也怪,两人斗法,不像是在比高低,不然琴音禅唱就应该如同高手过招一样,起起落落,攻敌间隙。两人不消说是在斗法,似乎只是在展示自己的武学。琴音到这时候,发生了无数变化,如同一门极为高深的内功,至大至强;而禅唱一如既往,可是声音浩大,犹若如来说法,诸法皆灭。那后山传来的说法声,传到这里居然没有丝毫的衰弱,还能跟琴音一样,搅动这些武学高手的内息。
群雄已经从幻境中脱离出来,只是内息冲突,不敢稍有异动。李秋水悠悠叹息道:“没想到世上居然有这般人物。”
天山童姥却是想到:“那禅唱显示出来的内力,就算我把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再练三十年也达不到,还有这小子不知道练成了什么厉害的内功,居然把内息变化和琴音变化结合起来,让人大开眼界。”
竹密岂妨流水过,山高不碍野云飞。群雄由幻境中大惊大喜,到如今小心翼翼体内的内息,琴音禅唱仍旧在那里,各自变化。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到了尽头。
曲终人不见,徒留数峰青。
李志常离开了,禅唱声也戛然而止,谁也不知道两人是谁赢了,谁也不明白两人是不是在比试,弹琴的人弹完了,兴致已尽,便离开了,而说法的人,把精妙处说完了,能不能渡众生,众生能不能理会也不关他的事。
入有无之道,徘徊于天地之间。
萧峰父子和慕容复父子在琴音之前就分出了胜负,终归是萧峰胜过了慕容复,再联起手来解决掉慕容博。
鸠摩智在琴音禅唱中真气错乱,一生功力散失殆尽。这一来,鸠摩智没有武功后,佛心显露,大彻大悟,终于真正成了一代高僧,此后广译天竺佛家经论而为藏文,弘扬佛法,度人无数。
南疆不知何时多出一个门派叫做五仙教,擅长使用毒物,教主厉害无比,可是他们教主不喜欢别人称她为教主,而是纠正她们叫她‘圣姑’。
绍圣元年,天南大理鄯阐侯高升泰自立为王,国号“大中”,‘大中’元年有镇南王世子段誉一人,孤身夜入皇宫,说服高升泰还政段正淳,谁也不知道那一夜发生了什么,只知道那一夜大理皇宫,剑气纵横。
‘焚我残躯,熊熊圣火,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为善除恶,唯光明故。喜乐悲愁,皆归尘土。怜我世人,忧患实多!’
明教已经成了天地间第一大教。
第一章抱歉、我用剑
(感谢shanghaha、w地方)
寒冷的大街,
漆黑的长夜,
一个身穿月白色道袍的年轻人走在街道上。
这个年轻人二十八九岁模样,按理说他已经到了不太年轻的时候,离而立之年的三十岁已经不远。
若是你瞧见了他的模样,就觉得这个年轻人确实是年轻人,他的眼角有了一丝皱纹,可你永远不会觉得他会老。
天很冷,冷得让人昏昏欲睡。要是这时候有一碗热乎乎的混沌吃就好了。年轻人的运气真不错,前面确实有一个卖混沌的小摊。烧得正旺的锅,冒着大片热气的滚水。还有旁边整整齐齐摆着的混沌。
这个摊位上只有一张桌子,配有四根凳子,面南的方向坐着一个充满贵气的年轻人。这摊位上只有这么一个年轻人在等混沌吃,可很奇怪,这时候明明该是生意大好的时候,这摊位却冷冷清清,只有一个年轻人坐在这。
月白色衣袍的年轻人走到这张桌子,坐在年轻人身边。他这一坐下实在太快,年轻人似乎也吃了一惊。就在这一刻月白色衣袍的年轻人感觉到了一股杀气,周围那些挑着物件的货郎、捏着泥人的手艺人、卖着糖葫芦的老爷爷等都似乎有意无意往这边瞧了一眼。
若非是月白色衣袍的年轻人很敏感,很难发现者有意无意的一眼。倒是这个面南而坐的年轻人很镇定,他缓缓开口道:“外面这么冷,你肯定是饿了。我请你吃混沌。”他觉得请别人吃东西是天经地义的。他似乎认为让人吃饱也是天经地义。
月白色衣袍的年轻人觉得这个带着贵气年轻人很不寻常。他虽说是‘请’,但语气却是不容拒绝的,而且他说出来这话,没有丝毫别扭感,仿佛他就应该用这样的语气说。
月白色道袍的年轻人若有所思,轻轻笑道:“很好,我叫李志常,谢谢你‘请’我吃混沌。看起来我似乎还不能辜负你的好意。”他对‘辜负’这两个字咬得特别重。
贵气年轻人见到李志常愿意让他请吃混沌,似乎很高兴,并不在意李志常的语气,露出笑容道:“好,我叫朱厚,仁厚的厚。”
李志常微微一笑,轻叩桌面发出抑扬顿挫的声音,看得出来他现在心清很愉快,他开口道:“看得出来你一定是个‘仁厚’的人,也祝愿你过得开心。”
朱厚听惯了无数奉承。但还是第一次有人只是简简单单的只祝愿他过得开心,他很是高兴开口道:“说得好。纵使坐拥天下,也比不上让自己过得开心,这‘开心’两个字从你这一说,当真是韵味无穷。”
很快混沌就上来了,香气四溢,最重要这是热乎乎的,吃上一碗,足以驱走你身上所有的寒气。
李志常并没有开始吃混沌,而是出声问道:“你不吃么?还是已经吃过了。”
朱厚遗憾道:“我没有吃晚饭,不过我不吃外面的东西。”
然后他又解释道:“我之所以在这叫混沌,是因为我虽不想吃,却也想看看家里以外的食物是什么样子。就像这外面的生活我虽然无法去经历,却也想去看看,去瞧瞧。”
李志常道:“听你说话的语气,当真是一个了不得人物,我是该说自己运气好,还是感慨自己运气差。”
朱厚道:“看来你一定是一个不热衷于功名富贵的人,当然如果不是,你要什么我可以帮你。你这个人很对我脾气。”他似乎经常给予别人地位和金钱,他也乐意这样做。
李志常道:“功名富贵虽然我不热衷,但是当了官有权势,富贵了可以有钱享受,对于现在孑然一身的我还是很有诱惑力的,不过我这个人怕麻烦。”
朱厚皱起了眉,不知道是为李志常说他是个麻烦,还是因为李志常说的很对。他淡淡道:“确实如此,不过人活在世上,怎么能不遇到麻烦,只是我遇到的麻烦比别人多一点,比别人棘手一点。”说到这他有些自嘲。
月光之下,一道黑影从远处民居上空缓缓升起,他手上是一把大弓,在他腾空的时候,已经拉满了弓弦。一只特制的利箭飞速的离开了弓弦,朝着李志常这边射过来。从李志常这个位置,他将一切看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如果不出意外,这支弓箭将会从贵气年轻人的左边太阳穴插入他的脑袋,这个角度、这种臂力,显示出对方绝对是百发百中的神箭手,而这些反应都是李志常刹那间心头反现出来的。
武功到了他这个地步,一个呼吸的时间,在他眼中都可以变得很长很长。李志常轻轻伸出筷子,轻轻一夹,这根快如流星的剑就被夹住了。
差点被利箭贯脑,年轻人丝毫不觉得惊讶,筷子一松,利箭落在桌子上,发出沉重的声音。这只利箭居然是精铁打造,瞧其工艺,制作十分精良,对方绝对是有备而来。
而外面的民居上却赫然已多了好几排弓箭刀斧手,纷纷向那名刺客射去。刺客在半空中无法躲避,被射中后,犹若风筝断了线一样,栽倒下去。
自然有人去找那刺客的尸体,朱厚被刺杀后,依然很镇定,这种事情对他来说似乎是司空见惯的。
朱厚赞叹道:“好厉害的一只手,用一双筷子就能接住这‘天神弩’射出的‘夺命箭’你绝对是第一个,也很难再有第二个。我知道江湖上有一个人,据传能用两根手指头夹住世上任何兵器,不知道你能不能做到这种地步。”他连刺客用的什么兵器都很清楚,岂不是说明他对这次刺杀早已心中有数。或者说李志常不帮忙,这利箭也穿不了他的脑袋。
李志常抱歉道:“很可惜,我用剑。”
朱厚瞧着李志常腰上那口漆黑如墨的长剑,有些遗憾道:“用剑啊,江湖上已经有了叶孤城和西门吹雪,你用剑要成为天下第一剑我觉得很不容易。”在他眼里,似乎如果要做什么,一定要成为天下第一,不然还不如不做。当然他也认为,在剑法上也不可能超越西门吹雪和叶孤城。
他的想法没有错,这两个人天生就是最厉害的剑客,三百年以来的剑手没一个剑手比这两人名气更大、剑法更高。当然三百年前还有什么剑手,已经没人记得了。
第二章传说中的那把剑
(感谢醉风沐雨0000的打赏,下一更可能会很晚,大家可以明早看)
李志常听到‘叶孤城’三个字,眼中露出莫名的神色,低叹道:“‘天外飞仙’的确是江湖上空前绝后的剑法,也的确是没人能破解的剑法。”说到这李志常腰间的无常剑有了轻微的律动,似乎在说什么,似乎又什么也没说,独孤九剑号称破尽天下剑法,但能破解‘天外飞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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