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蓝蝎子的这舍身一掌终究还是使大欢喜女菩萨的身影稍微顿了片刻,随后张平的身影终于及时赶到,双掌齐齐击出,将大欢喜女菩萨登时震飞出去。
临死前的大欢喜女菩萨牛一般地喘息着,道:“是你,原来是你!”
伊哭也喘息着笑道:“你想不到吧!”
大欢喜女菩萨又吼道:“我对你不坏,为何要暗算我?”
伊哭脸上的冷汗一粒往外冒,咬牙道:“我一直没有死。就为的是在等着这么样的一天……”
此时的大欢喜女菩萨只觉得眼前渐渐发黑,随后她的身子一阵抽搐。忽然滚了出去,口吐白沫。终于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此时伊哭的脸上尽是轻松,然而当他的目光扫到同样吐血不止的蓝蝎子时,忽然又换上了一张充满悲凉的脸庞。
“你明知我已活不了了,为何还要帮我去挡那一掌?”伊哭看着蓝蝎子,缓缓问道。
蓝蝎子则是费力的爬了几步,来到伊哭身边说道:“你可知道,从你当年救下我的那一天开始,我就决定,如果你死了。我一定会在为你报仇之后,离你而去。”
伊哭此时又咳出好大一口鲜血,他明白自己的生命恐怕已经走到了尽头,泪水终于忍不住从这个能止小二夜啼的青魔手眼中流淌而出。
“傻丫头,你真是当年那个傻丫头,纵使你功夫再高,也还是一点没变。”伊哭此时断断续续的对着蓝蝎子说道。
而蓝蝎子此时将右手伸出,与伊哭的右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随后。蓝蝎子同样满脸含泪的说道:“我永远是当年的傻丫头,是你的傻丫头,今生是,来生也是。生生世世,都是……”
伊哭的脸上此时再次浮现出了微笑,仿佛初升朝阳照耀到的第一朵儿花儿一般。
伊哭此时忽然对着张平说道:“我不是伊哭。”
张平默默的点点头。随后缓缓说道:“你不是。”
伊哭又说道:“两年前,伊哭就已经死在了兴云庄。”
张平默然道:“两年前。伊哭已经被紫血妖道亲手击杀。”
伊哭又说道:“你今天在这里从未见过伊哭。”
张平缓缓道:“不错,我只在这里见过一个朋友。一个值得尊敬的朋友。至于伊哭,两年前就已经死了,战死。”
伊哭对张平笑笑说道:“来生,我一定和你交个朋友,喝一杯酒。然而我只恨自己两年前为何不死在你手里。”
伊哭转过脸,对蓝蝎子说道:“如果有来生,我一定和你找一个只有我们两个人的世外桃源,和你一起在那里,永远,永远……”
随着伊哭咽下最后一口气,蓝蝎子忽然对着张平说道:“我只求你将我们葬在一起。”
见得张平点了点头,蓝蝎子扭头对伊哭微笑着轻轻说道:“我们终于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黎明,黑暗依旧笼罩着大地,然而光明却已经缓缓的传入人间。希望,这黎明岂非意味着希望的到来?只要等待,坚持,就一定会有希望。
枫林外添了一堆新坟,不大,只有不到一丈见方的样子。一块青色的石碑还透着暂新的气息,显然是刚刚做成。石碑上只有四个大字“同生共死”。
李寻欢也来了,这里本就是离开的必经之路,李寻欢不得不来。不同的是,李寻欢依旧是两个人,而张平此时只有一个人。
几片纸钱,几柱清香,这是生者对死者的尊重,亦或是对他们生命中最闪耀部分的尊重。
李寻欢带来的小姑娘叫铃铃,那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姑娘,然而和李寻欢在一起呆久了,她的眼圈总是会变得通红。人生中总会有许许多多值得你感动的事情,你没有见过,不代表它们没有发生过。
“咳,咳,咳……”伴随着熟悉的咳嗽声,是李寻欢听完张平讲述后的感慨声:“武林有七毒,最毒青魔手这句话终于可以消失了,不过,却不是因为伊哭死了。”
张平点点头道:“不错,一个人的心中若是还有一点柔软,一点希望,那他无论如何也当不上最毒这个称呼。”
深秋的季节,枫叶已经红得通透,红得发干,点点坠落的枫叶飘飘荡荡,为两段曲折的人生染下了最后的色调。
三杯淡酒,风并不急,酒水洒落大地的声音滴粒粒的作响。
张平此时拿出一只手,一只铁手,一只并不好看的手。缓缓开口道:“假如没有这只手,也许你们今天不会在这里,但那样,也许我们永远不会再有交集。”
随后只见那只武林中人闻风丧胆的青魔手在张平手中居然开始缓缓融化,不一会儿的功夫,便化为了一滩铁水。
“你们因青魔手相识,就让这青魔手在这里永远陪着你们吧。”
人生总是免不了离别,三人的身影终于渐行渐远。
很多年以后,这里长出了一株很特别的枫树,就在二人的坟墓后面。说它特别,是因为它实不能算是一株枫树,而是两株连在一起的枫树,不过它们挨得太紧,太紧,仿佛永远不愿分离一般。
“驾……”“吁……”
一名锦袍少年剑客和一名红衣少女策马停在这里。
“这两株枫树居然长在一起,好美,真希望我们能够向它们一般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清妹,你放心,等我寻到一柄宝剑,功成名就,就回来娶你,和你相守到老,永不分离。”
“我等你。”
“驾……”
一晃很多年,枫叶依旧,比火焰更加鲜红,更加美丽。
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妇人在这里抱着一柄剑气逼人的宝剑痴痴的望着那枫树。
她低头对着那柄剑用颤抖而微弱的声音说道:“亭哥,我来了,等着我……”(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六章胡不归
无论哪个朝代,穷人往往都是最主要的组成群体。
张平与李寻欢、铃铃三个人一同走在一条小小的街道上,不多时,便见到了一个穷人,一个很穷,很穷的人。
这条街上两旁都是人家后门,前面一个门洞里,似乎蹲着个人,手里也不知拿着什么东西,正在往自己身上擦。张平等三人还未看到他的人,已看到那顶破帽。
这人原来竟是一个乞丐,他在干什么?
未等张平反应,李寻欢却忽然紧紧的盯着那个乞丐,准确的说,是盯着那个乞丐手中的东西。
李寻欢似乎不想惊动他,便慢慢地走了过去。
但那乞丐还是吃了一惊,赶紧将手里的东西往背后藏。只不过李寻欢的眼睛可比他手快得多了,早已看到他手里拿着的是一小块皮袄的碎片。
天底下皮袄的碎片有千千万万,但是那一块,李寻欢绝不会认错,只因他已认识这皮袄碎片的主人足足有十年之久。
李寻欢笑了笑问道:“朋友贵姓?”
那乞丐瞪着他,道:“我不是你的朋友,你也不是我的朋友,我不认得你,你也不认得我。”
李寻欢还是微笑道:“我想向你打听一个人,那人你一定认得的。”
那乞丐摇着头道:“我什么人也不认得,什么人也不认得我,我一个人也不认得,一个人也不认得我。”
这人果然有些痴痴呆呆,明明是很简单的一句话,他却要反反覆覆说上好几次。而且说话时嘴里就象是含着个鸡蛋似的,含糊不清。
李寻欢正想用别的法子再问问他时。他却已往李寻欢腋下钻了过去,一溜烟似地跑了。他跑得很快。却绝不象是有轻功根基的人,天下的乞丐都跑得很快,这似乎早已变成乞丐的唯一本事。
李寻欢的轻功自然比他还要快得多,然而李寻欢却并没有追上他,只因张平的手已经捉住了他的手,不容拒绝的说道:“慢慢跟着他。”
随后张平急急的对着那个铃铃说道:“你在对面的包子摊等我们。”丢下一锭银子和一柄匕首之后,张平便紧随李寻欢追那乞丐而去。
再快的老鼠也跑不过猫,因此,很多时候。猫儿并不急于抓住老鼠。而是静静的跟在老鼠的后面,看看这只可怜的小老鼠到底想要跑到什么地方。
三人前前后后追出一段时间,李寻欢终于按捺不住,跃到了那乞丐的前头。
随后不待那乞丐反应,李寻欢便把身上所有的银子都拿了出来。他将家财分散的时候,是铁传甲坚持为他留下了些生活的必需费用。这些年来,他就是以此渡日的,否则他莫说喝酒,连吃饭都要成总是。这也是他要感激铁传甲的许多种原因之一。
那乞丐望着他手里的银子,眼睛都直了。李寻欢笑道:“只要你能带我找到那皮袄的主人,我就将这些银子都给你。”
那乞丐立刻抢着道:“好,我带你去。但银子你却一定要先给我。”
李寻欢立刻用两手将银子捧了过去。只要能找得到铁传甲,就算要他将心捧出来,他也愿意。
那乞丐笑得连口水都流出来了。一面将银子手忙脚乱地往怀里揣,一面嘻嘻地笑着道:“我看你这银子一定是偷来的。否则怎会如此轻易就送人。”
他抢银子的时候,自然难免要碰到李寻欢的手。他的手刚碰到李寻欢的手。五指突然一搭、一勾——李寻欢只觉手腕上象是突然多了道铁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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